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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都的誕生:平安時代武士創建的戰亂之都(電子書)

京都的誕生:平安時代武士創建的戰亂之都(電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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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目次
書摘/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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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芥川龍之介最高經典《羅生門》故事時代背景――
日本古代史中,一段最不平靜的年代。平安時代末年,國都如何從「平安京」轉生為「京都」?一段連日本人都誤解的城市誕生史,本書完整揭曉。
 
清水寺、金閣寺、祇園花街、鴨川河畔、三十三間堂……聞名世界的京都著名景點,對喜愛日本文化的人想必耳熟能詳。但是,若說到京都的誕生歷史,大家又是如何理解的?緣由得追溯日本的一段古代歷史――平安時代。
 
平安時代,約為西元794~1185左右,在此時期作為首都的平安京,末年由於治安敗壞、盜賊橫行,加以朝廷施政無能等因素,使平安京漸漸失去作為首都的功能。日本戰後文學大家芥川龍之介的經典作品《羅生門》中,以平安京羅城門為寫作背景靈感來源,即描述了此城死屍門口棲身、大火與地震摧殘等衰敗景象。催生新都的需求日漸升高,這就是京都誕生的遠因。
唯有人們抱著堅定的意志催生一個都市,都市才會誕生。本書的要旨,即在追溯這段過程,釐清當初究竟是誰、基於何種原因,讓「平安京」轉生為「京都」。但已經施政無力的朝廷,該如何打造一座嶄新的新國都呢?武士在這其中扮演了相當重要的角色。
 
武士,是從京城來到地方、屬於貴族旁支的王臣子孫,與身為當地領導者的郡司富豪階級及武人輩出的氏族通婚之後,形成的武人領主集團。武士的崛起,起因原只為朝廷須借重他們對於維護京城治安的貢獻,並順勢倚賴武士堅實的武力,擁護自己搖搖欲墜的地位。但在武士天性好鬥的因素參雜下,卻逐漸演變成武士與朝廷互相利用的宮廷鬥爭。
 
本書的要角武士――平家與源家,如何來到國都,並試圖在爭鬥中攀上權力顛峰;如何通過武力征伐,為了謀取權位發動政變權鬥,就算綁架上皇也在所不辭,是本書側重的寫作脈絡之一,即是在追溯這段歷史,同時也在闡明,多數人討論京都這個世界名城時較少被提及的觀點――保元之亂、平治之亂、安元大火、首級遊行……京都的誕生,其實是大小戰事交織著天災人禍動盪不斷上演,一段鮮為人知被誤解的歷史。

作者簡介

桃崎有一郎MOMOSAKI YUICHIRO
1978年生於東京都。歷史學家。高千穗大學商學院教授。2001年畢業於慶應義塾大學文學院,2007年修畢慶應義塾大學文學研究科博士課程。主要研究古代、中世之禮制、法制及政治。著有《平安京???????(暫譯:無用的平安京)》(吉川弘文館)、《武士?起源?解????(暫譯:武士起源解析)》、《室町??者 足利義?(暫譯:室町霸主 足利義滿)》(筑摩新書)、《中世京都?空間構造??節体系(暫譯:中世京都的空間構造與禮儀制度)》(思文閣出版)等書。


周若珍Narumi
日文教師,日文翻譯。對教育充滿熱忱,並從事各領域的口筆譯工作。
深愛動物,支持以領養代替購買,以結紮代替撲殺。

目次

前言――平安京轉生為「京都」的時間點
 
第一章 仰賴武士的平安京及朝廷的治安
――「獄門」與凱旋遊行的形成
第二章 「京都」的誕生與「天下」之謎
――有秩序的平安京+君臨天下的鳥羽+往生極樂的白河
第三章 成為武士代表的平氏
――與京都及院政融合的新型態勢力
第四章 詛咒京都與天皇的嗷訴與守護兩者的武士
――因院政而生的反叛者與守護者
第五章 京都的敗亡與保元、平治之亂
――國都遭武士蹂躪的「武者之世」
第六章 六波羅與法住寺殿的大規模開發
――後白河院與平家的互助合作與京都的擴張
第七章 平家主導開發的新都市區域――「八條」
――京都的雛型就此完成
第八章 「殿下乘合」事件
――左右京都居民生活的武士思維


後記――由平家一手打造、一手破壞的國都
參考文獻
 

書摘/試閱

第一章 仰賴武士的平安京及朝廷的治安
――「獄門」與凱旋遊行的形成

守護京都治安的官衙――京職、彈正臺、衛府
平安京幾乎沒有名符其實「平安」的時期,因為自從遷都至平安京以後,有長達半個世紀左右的時間,無論國都或其他地區,都充斥著被稱為「群盜」的凶惡強盜集團。關於這段期間的詳細狀況,在《武士起源解析》一書中有清楚的說明,請各位參考。
當時的朝廷有三個負責維護治安的官衙,分別是「京職」、「彈正臺」以及「衛府」。京職負責監督平安京內居民的生活起居,負責左京的稱為「左京職」,負責右京的稱為「右京職」。遷都平安京七年後,也就是延曆二十年(八○一),桓武天皇將四百八十名士兵分配於左右京職。這些士兵以二十人為一班,總共分成二十四班,各班每年值勤一次,每次十五天;天皇外出時,他們必須在宮中、京城中擔任「先驅」(走在天皇前方,負責疏散民眾、排除障礙物的工作),而平時則是在宮中各處擔任警衛。平安時代初期以後,他們的職務重心逐漸轉為肅正風紀,主要負責取締破壞市區(例如擅自變更水路)、污損市區,或糾正怠忽清掃義務的官衙、官員、民眾等。
而彈正臺的職責是監督京職。彈正臺是彈劾違法亂紀的貴人或官員的單位,從平安初期開始,彈正臺就會陪同京職一起巡邏京城;到了九世紀中葉之後,朝廷制定了京職必須每十天騎馬巡邏一次、彈正臺必須隔月巡邏一次的制度。承合十年(八四三),彈正臺曾在巡邏時「勘當(斥責)」京職,認為居民之所以違法,乃是由於京職的職員監督不周。
然而無論是京職或彈正臺,都無法應付凶暴的群盜。主要是因為上述兩者皆不是專精戰鬥的警察機構,此外群盜個個擅騎射,十分棘手。所謂的騎射,就是騎在馬上射箭的技術,這是在槍枝、大炮傳入日本前最強力的高階武藝,亦是特權階級的技藝。因為當時的農民每天為了生活焦頭爛額,根本沒有餘力學習,只有領主階級(身兼消費者與領導者的族群)才有可能投注大量時間及金錢學習騎射,並持續練習。在中央爭權失利的貴族旁支,以及在地方擔任領導者的「郡司」等富豪階級(世襲的小地方官或有力的農民)學會了騎射之後,便將這項技藝應用於生存(欺壓掠奪弱小的同類或農民)。在這些人之中,有部分人因為成為中央貴族的隨從而狐假虎威、恃勢凌人,也有部分人組成了強盜集團;後者就是所謂的群盜。
負責對付這些群盜的,是同樣武藝高強的「衛府」。衛府是武官所屬的官衙總稱,在平安初期的嵯峨天皇時代,設有「近衛府」、「衛門府」、「兵衛府(左右各二)」,當時稱為「六衛府」。近衛府負責看守宮中大門,以及在天皇外出時擔任護衛;衛門府負責看守京城各處的大門;兵衛府則負責管理、監督派駐於宮中各建築物的衛兵,並在天皇出入皇宮時擔任護衛。
在京城裡,夜晚報時的「夜鼓」敲完後,在晨間報時的「曉鼓」響起之前,一般民眾是禁止在夜間外出的。衛府會在夜間展開名為「夜行(或行夜)」的巡邏工作,巡視京城裡的各條道路,盤查違反規定的民眾;倘若民眾沒有非不得已的理由(例如報喪或為病患求藥、求醫),便會遭到逮捕。

毫無作用的衛府夜行――實際執行的部隊素質過於低落
搜查躲藏在京城裡的盜賊,也是衛府的工作之一。根據記載,這項工作至少持續到承和四年(八三七)。從隔年的承和五年開始,各地正式進入「群盜時代」;兩年後的承和七年,就連京城也開始遭到群盜的襲擊,於是夜行和搜索盜賊便成了衛府的主要工作,朝廷亦多次修正制度並下令徹底執行。
然而,取締群盜的成效卻依然不彰。根據記載,在嘉祥三年(八五○)與齊衡二年(八五五),甚至出現「頃來盜賊爲群,黎甿被害,或暗中放火,或白晝掠人」、「時京師多盜,掠奪人物」等狀況。群盜的勢力愈來愈大,作亂範圍也愈來愈廣,為了因應,衛府搜索的範圍也擴大至「五畿內」(平安京所在的山城國與其周邊的大和國、攝津國、河內國、和泉國),甚至包括宮中(皇宮所在之「大內裡」範圍內)。換言之,就連天皇的四周,都有群盜的蹤跡出沒。
搜索群盜的人力也在此時增加,原本負責管理朝廷馬匹的單位「馬寮」,也加入搜索的行列。馬寮的官員並非武官,無法參與戰鬥,因此他們的職責應是提供、管理衛府武官所騎乘的馬匹。之所以需要馬匹,是因為群盜也使用馬匹行動,機動性相當高。
儘管增強了人力,夜行卻仍舊無法達到預期的成果。我們可以從貞觀十八年(八七六)頒布的警戒令得知原因。此命令規定「分遣左右近衛、左右兵衛等『勇幹者』,騎官馬,於東西京中,每夜巡行,伺視非常」。這是朝廷第一次為了應付群盜問題而選拔精銳,這意味著:平均而言,衛府官員的武力根本無法抵擋群盜的襲擊,而主因是他們的素質太低。
衛府的組織,分為屬於高層的「官人」與聽命於高層的「舍人」。隸屬於近衛府的官人包括:長官「大將」、次官「中將」及「少將」、三等官「將監」、四等官「將曹」。而隸屬於兵衛府和衛門府的官人,則包括:長官「督」、次官「佐」、三等官「尉」,以及四等官「志」。這些官人大多為出身平安京的貴族階級。
相對地,舍人則是從外地出身的郡司富豪階級徵召而來的實戰部隊,隸屬於近衛府的舍人稱為「近衛」,隸屬於兵衛府的舍人稱為「兵衛」。或者應該說,由名為近衛、兵衛的舍人所統轄的單位,分別是近衛府與兵衛府。隸屬於近衛府的近衛有六百人,隸屬於兵衛府的兵衛有四百人。
這些官兵全是弓騎兵,照理說應能成為可靠而強大的警力,然而事實上他們卻一無是處。最大的原因是――本來應該存在的這群人,實際上根本不存在。原來他們絕大部分都是沒有真正值勤的「幽靈官員」。貞觀十三年(八七一),由於京城裡的盜賊實在太多,朝廷下令更密集地執行夜行,然而當時值勤的官兵人數,包括官人在內僅有十人。七年後的元慶二年(八七八),群盜展開大規模襲擊,當時的夜行值勤人數,包括官人在內也只有二十人。衛府派來對付群盜的實戰部隊人數實在少得可憐,素質也其差無比。他們只顧著享受該職位可免除納稅義務的特權,連上京都不肯,只在地方上作威作福,甚至被民眾批評為社會害蟲。也就是說,這些舍人不但一無是處,甚至可說是群盜的同類,也就是破壞社會安寧的一群人。
眼見衛府如此不可靠,京城的居民決定自己組織民間警衛隊。在京城裡,民眾將相鄰的五「戶(家)」編成一個「保」,維護日常生活與治安。每個保都設有一名「保長」,各保的成員必須互相監督,以防彼此違法,並掌握是否有外來者或外出者;當一戶逃亡時,同保中的各戶必須負起連帶責任,追查該逃亡戶的蹤跡。然而,當時與一般平民混住的「王臣家」(皇族或貴族),卻沒有義務加入保的編制,阻礙了這個具有組織性的民間警衛隊發展。儘管貞觀四年(八六二)頒布了法令,強制他們必須也加入保,卻由於沒有制定罰則,而導致無人遵守。
到了昌泰二年(八九九),雖制定了罰則,卻毫無作用。因為當時日本的律令(法律)對皇族和貴族極為寬容,王臣家及其後裔無論犯什麼法,幾乎都不會被判處死刑,甚至擁有免受任何刑罰的特權,於是貴族及其手下便肆無忌憚地違法亂紀。他們隸屬於朝廷,而且是最高階層的達官貴人,朝廷(政府)和天皇卻對他們一籌莫展,任由他們在京城內形成一股宛如治外法權般的勢力。這些無法可管的權貴在京城橫行霸道的狀況,正是中世京都基本型態的源流。從這個角度來看,平安京可謂名義上屬於天皇,實際上卻不受天皇掌控。

最後的一絲希望――檢非違使
在衛府和民間警衛隊都不值得期待的狀況下,「檢非違使」成了僅存的一絲希望。
檢非違使是九世紀初期嵯峨天皇在平安京設置的警察單位,雖被稱為「令外官」(未規定於《養老令》中的新設官吏),但嚴格來說並不算是官職;因為檢非違使乃是一種附加在左右衛門府官人職務上的屬性,實際上並沒有專職的檢非違使。
檢非違使的工作是「巡檢京城中的非違(違法行為)」,他們能逮捕罪犯,將罪犯關進牢裡,還會追查犯罪事實,甚至可以做出判決,也就是兼具警察、檢察、法院三種功能的機關。檢非違使的職務雖然與既有的官衙重複,但京職的肅正風紀工作,只能在處理京城各類大小民政事務之餘執行;而彈正臺的工作是監察、彈劾京職等官衙及朝臣,並不包括直接取締京城的居民。此外,京職與彈正臺皆為文官,無法應付武裝的群盜,而身為武官的近衛府和兵衛府,又完全派不上用場。
於是,檢非違使成了眾人的期待。而他們之所以倍受期待,是因為只有左右衛門府的官人有資格擔任檢非違使。其實衛門府不同於近衛府、兵衛府,只有官人,而沒有舍人;講白一點,也就是衛門府裡完全沒有既不守法又懶惰的廢物。而且,檢非違使是經過遴選的精銳部隊,擁有追捕犯人(追趕、逮捕罪犯)及處罰(名為「律」的刑法知識)的高度專業技能。儘管未臻完美,檢非違使之所以仍能一肩擔起京都的行政事務,直至南北朝時代末期(十四世紀末),都要歸功於上述的精銳主義。
貞觀六年(八六四),朝廷將左右檢非違使的值勤地點由左右衛門府遷至東、西「市司」。市司是負責監督公設市場――東市與西市的官衙。之所以將取締犯罪的機關遷移到市場,是因為市場同時是犯罪現場及執行處罰的現場。相信各位不難想像,聚集了大量商品和貨幣的地方,確實較容易成為犯罪的溫床。根據記載,天長八年(八三一),一名在某起命案中擔任共謀的女性遭判六十大板之刑,並在西市公開行刑。在市場公開執行處罰,大多京城居民必定會圍觀,故可期待藉此達到殺雞儆猴之效。將檢非違使的辦公處遷至市場,應是意圖透過當場執行體罰等輕微刑罰,以提升執法效率。
在市場裡,商家必須每個月制定「沽價(定價)」。向京職提出沽價,獲得許可印之後,便能以該價格販售。倘若有人打破沽價,以不當手法買低賣高,便會當場遭到逮捕並處以刑罰。這原是市司的職務,但由檢非違使負責更合適;既然如此,乾脆讓檢非違使兼任市司,豈不是更方便?――於是天曆二年(九四八)四月,檢非違使便正式開始兼任市場的「權正(在原有市司員額之外增置的長官)」。自此,平安京的治安維護便日漸仰賴檢非違使,直到平安時代中葉。

檢非違使的少數精銳不敵以人數取勝的群盜
特別為追捕犯人而設置的檢非違使,某種程度上確實讓京城裡的群盜減少了,然而問題並沒有因此徹底解決。一直到九世紀末,群盜都以「近京」或「邊城」,也就是平安京的近郊作為根據地,特別是淀川的山崎、與渡(淀),以及大堰川(桂川)的大井等「津 (港口)」,以躲避檢非違使的搜查。群盜只不過是將根據地轉移至京都附近的郊外(京郊)罷了。此外,群盜的新根據地多位在與京城鄰接之河川下游、距離京城不遠處的港口,前往京城極為方便,增加了群盜侵襲平安京的機動性(之所以將根據地設置於下游處,最大的考量或許不是便於襲擊,而是為了便於在襲擊後順利脫逃)。於是,檢非違使的搜查範圍也擴大至這些港口。貞觀十六年(八七四)十二月,檢非違使被要求簽署一份承諾「有所看著,即便糾彈(一旦目擊群盜,便立即取締)」的文件。這是因為檢非違使的工作熱忱持續低落,到了這個時期,甚至對群盜視而不見。
過去,檢非違使的工作細則並未明文規定於律令中,直到隔年頒布了《左右檢非違使式》,才首度概括性地予以規定;之所以這麼做,應該就是為了提振檢非違使鬆懈散漫的工作態度。也許,對於本來只需要管轄京城的檢非違使而言,延伸至山崎、與渡、大井等地區的管轄範圍實在太大,因此導致他們無力負荷,進而失去了工作熱忱。
宇多天皇在位時的寬平六年(八九四),朝廷為過去沒有專用官廳的檢非違使設置了「左、右檢非違使廳」,要求他們每天在官廳值勤。官廳座落於左衛門府與右衛門府的範圍內,或許是由於當時審判必須在設有牢獄的衛門府密集地進行,以提升效率的緣故。然而直到隔年,檢非違使都沒有動靜,朝廷甚至下令要求盡速執行此命令;可能是檢非違使的工作實在太忙,根本沒有餘力搬遷吧。
同樣在寬平六年,朝廷下令要求檢非違使每十天前往大井、與渡、山崎、大津出差一次,「糾察非違者」。這項命令與十九年前的《左右檢非違使式》內容幾乎無異,不過位於東邊鄰國――近江境內琵琶湖畔的大津,在此首次被納入搜索範圍。醍醐天皇繼任後,在昌泰二年(八九九)曾有「京畿群盜蜂起」、在延長九年(九三一)則有「近日群盜滿京,掠人物」等記載,可知群盜並未減少。

到京城「通勤」的群盜與無能為力的檢非違使
當然,檢非違使並非沒有付出努力。延喜四年(九○四),檢非違使因為逮捕群盜而獲得獎賞;承平元年(九三一)十二月,霸佔儒學家藤原菅根舊宅的群盜也在檢非違使及衛府的包圍下投降。兩年後的承平三年(九三三),朝廷頒布了新的制度,要求衛門府、兵衛府、馬寮以輪值制的方式執行夜行。然而這些努力宛如杯水車薪,完全無法根除群盜。
最大的原因是,犯罪者的數量遠比僅是少數精銳的檢非違使來得多。康保元年(九六四)有一份回顧檢非違使額員變化的紀錄;根據此紀錄,在寬平七年(八九五),左、右檢非違使共有佐四人、尉四人、府生(下級職員)二人、左、右別當(長官)二人,合計十二人。天慶三年(九四○),增加為尉十人,志六人,府生八人,合計三十人。天慶九年,志減少二人,合計二十八人。要處理京城中所有警察、檢察與刑事裁判工作,這樣的人力勢必不足。
天慶二年(九三九)四月,為了搜索襲擊京城的盜賊,檢非違使被派遣至山崎、與渡(淀)、會坂、龍花越、大枝山。會坂是屬於古代「三關」(防止外敵由東方入侵京畿的三個關卡)之一的逢坂關所在之地,位在近江境內;龍花越(龍華越)是連結山城與近江國境的山口;大枝山(大江山)是從山城往西,通往丹波的老坂峠。其後,根據紀錄,檢非違使曾在安和元年(九六八)搜索「京邊東西山野」;天延四年(九七六),則曾搜索「西京邊土」。由此可知,此時群盜的足跡已西至丹波,東至近江,從遠方將平安京包圍,廣泛散居於國境地帶的山野之中,過著山賊的生活,偶爾到京城搶奪民眾財物,就像以「通勤」的形式工作一般。
面對不斷擴大、分散勢力範圍的群盜,檢非違使早已無能為力。天曆元年(九四七),當朝廷終於正視這個問題時,囚犯已經多到來不及審判;等待判決的囚犯人數眾多,牢獄人滿為患,囚犯因為牢獄設備簡陋而身陷飢寒交迫的窘境,甚至有囚犯還沒等到判決就在獄中喪命。朝廷認為,審判速度緩慢,乃是因為身為法官的檢非違使為了訊問、調查,必須多次往返左、右衛門府,造成時間上的浪費。於是,原分為左、右的檢非違使廳,自此整合為一。然而,改革的速度卻遠不及罪犯增加的速度。隔年,也就是天曆二年,狀況已經惡化至「強盜橫行京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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