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文主義書信〉(Brief über den Humanismus)的文章中,海德格引用「人性的人」(der menschliche Mensch)這個名詞。基本上,「人性」(die Menschlichkeit)界定人的「本質」(das Wesen),同時,在「此在分析」(dieDaseinsanayse)上,「人性」的理解必須彰顯「存在的意義」(der Sinn des Seins)。因此,在《時間與存在》(Seinund Zeit)的論述中,海德格強調,當我們對「此在分析」進行理解與說明的時候,雖然,我們無法建構「此在」(dasDasein)完整的本體論。但是,我們的理解必須建立在一個穩固的基礎上,然後,完成一門所謂的「哲學人類學」(einephilosophische nthropologie)—這是「人」的意義凸顯的「存在思想」(die Seinsgedanken)。 在我們的研究中,依循海德格自己的說法,我們將重新詮釋人的「存在意義」。基本上,《存在與時間》的基本架構是我們詮釋「此在」分析的主要結構。但是,海德格的後期論述可以幫助我們,對「此在」的結構與意義進行補充與完整的論述;例如物、藝術品或「哲言」(der Logos)等等相關論述。在這裡,我們想提出一些說明。雖然,後期思想不再局限人的唯一性,但是,在討論人的意義與結構時,一些相關的後期思想幫助我們進行完整的理解。依照我們對海德格的整體理解,一些相關的後期思想並不是反對或否定他的前期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