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早進入歐洲人視野的中國封建法典是《大清律例》。這部法律典籍於1810年被身為英國旅行家、漢學家及政客的斯當東爵士(Sir George Thomas Staunton)譯成英文在歐洲出版,引起轟動。國內學界對19世紀《大清律例》的翻譯史及譯者研究主要就是圍繞斯當東及其英譯本。然而,自斯當東譯本出版不久後,《大清律例》便被4位法國人在19世紀內陸續譯成法文出版。對此,目前國內學界――就編譯者有限的閱讀範圍內――還無一篇論文或一部著作對法譯本及法譯者群體作詳細研究。為填補這方面的研究空白,當務之急就是收集、整理4部法譯本,並與原著作詳細校對。而這項基礎性工作就是整理、研究、校對這4部法譯本,並在此基礎上編譯一本可供研究者使用的《大清律例》中法雙語對照點校本。鑒於本著作作為一本點校書的性質,並無主要觀點之述,但有其重要的學術價值。古籍整理點校意義重大。助推中國古代法律典籍文化外譯內涵建設。為中國古代法律翻譯與實踐提供記憶庫與術語庫。服務國家“文化走出去”戰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