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於公平程序原則(das faire Verfahren),「被告在刑事訴訟程序當中具有辯護權」,獲得一致地肯定。為了保障這個權利可以被有效地實行,我國刑事訴訟法採取了辯護制度的設計,並且為此設置了具有程序參與人地位的辯護人。本書在方法上,主要想從辯護人的功能做出發,深入探討在刑事訴訟法的意義底下辯護人權利的內涵,同時,透過辯護人與刑事訴追機關,以及與被告之間關係的描述,加上辯護人對於程序參與的進
台灣的學者常說大法官是憲法的守護神,認為司法審查是保障人權的必要機制,因而對於解嚴以來大法官會議的積極運作,總抱持著樂觀的態度。諷刺的是,近年來,在司法審查發源地的美國,司法審查的正當性與必要性卻不斷受到質疑。其中,馬克˙圖什內特(Mark Tushnet)的《Taking the Constitution Away from the Courts》,正是這股質疑司法審查的潮流中的重要著作。在本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