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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歷史.文化:漢寶德論傳統建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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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歷史.文化:漢寶德論傳統建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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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目次
書摘/試閱

商品簡介

建築,是文化的具體反映
傳統是文化生命的一部份,不能用局外者的身份要求延續,要使內在的文化生命繼續存在下去。

「我希望在不久的將來,大家可以以文化為重,不再把古蹟拆除做土地投機的生意。也希望大家都認清什麼是社區建設,什麼是地產生意,因為真正的社區建設是絕不會拆除社區精神所繫的地方古蹟的。」──漢寶德

中國建築傳統的延續、板橋林宅之空間與形式、板橋林家花園、彰化孔廟、屏東書院、文化資產保存法、古蹟維護應有的生命感。

歐西的現代建築先驅視建築為生活的必需品,因此為生活而創造,為新時代而設計,是他們的建築師的主要任務,傳統建築對他們而言,充其量是一種環境的條件,而不是思慮的重點,他們要為自己創造歷史。中國的建築師則一直在尋求一個融合現代化與傳統化的中國建築。

在中國現代化之陣痛中,沒有一種藝術像建築一樣遭遇到新形式的難產。因此中國建築的現代化問題,自從建築家有意識的尋求解答以來,一直是建築界最吸引人的論題。到今天,經過近一個世紀的發展,仍然沒有產生一個大家認同的方向。分析起問題的癥結,不外如下數端:(一)沉重的歷史使命感、(二)結構形式的鉅大差異、(三)西化與現代化的混淆、(四)傳統定位的困惑。

如果把建築看做文化的具體表徵,那麼一個民族傳統建築的滅亡就應該是該文化的衰亡,那麼中國的建築家是否能使傳統再生?中國建築其實並沒有死亡,自文化入手必須落基於生活,因此必須自民間的建築起步。建築是一種生活的容器,它的空間與造型是某些特定的生活方式與價值觀念所形成。它反映了一個民族的精神,只有從生活中了解建築,自思想中體會建築,才能得到建築的真諦。

作者簡介

漢寶德

著名建築師暨建築學者,台灣現代建築思想的啟蒙者。1934年生,成功大學建築系學士,美國哈佛大學建築碩士、普林斯頓大學藝術碩士。主要經歷為:東海大學建築系系主任、中興大學理工學院院長、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館長、國立台南藝術學院校長、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董事長、中華民國博物館協會理事長、世界宗教博物館館長、文建會委員、台北市文化局顧問、漢光建築師事務所主持人等。

1968年獲全國十大傑出青年建築獎、1994年教育部頒一等文化獎章、2000年獲中華民國建築學會建築獎章、2006年國家文藝獎第一屆建築獎、2007年台南藝術大學榮譽博士、2008年台灣大學榮譽博士、2009年雜誌最佳專欄金鼎獎、2010年中國建築傳媒獎-傑出成就獎、2012年東海大學名譽哲學博士學位。
回國初期設計之落韶山莊、天祥青年活動中心等作品,呈現出強烈的現代建築風格,爾後思想轉念為大眾而設計,產生融合當地地貌情境之溪頭青年活動中心。此後,無論是墾丁青年活動中心、中研院民族學研究所、南園等案,更結合其長年從事古蹟修復工作之經驗,以現代技術詮釋民族與鄉土形式建築。其建築作品屢獲建築師雜誌建築獎。

早年於建築系就學期間創辦《百葉窗》,至1970年代陸續編輯出版《建築雙月刊》、《建築與計畫》與《境與象》等建築專業雜誌,致力推動台灣現代建築思潮,探討建築設計思想與社會人文之關聯等課題。著作等身,至今仍持續創作中,包括:《建築的精神向度》、《為建築看相》、《築人間:漢寶德回憶錄》、《透視建築》、《建築、社會與文化》、《漢寶德談建築》、《中國的建築與文化》、《給年輕建築師的信》、《漢寶德談美》、《漢寶德談藝術》、《漢寶德談藝術教育》、《漢寶德歐洲建築散步》、《漢寶德亞洲建築散步》、《漢寶德談文化》、《認識建築》、《漢寶德談現代建築》、《美感與境界:漢寶德再談藝術》、《人與空間的對話》、《設計型思考》、《漢寶德建築行》等書。曾為中國時報人間副刊、聯合報副刊、中華日報副刊、天下雜誌、大地雜誌、探索雜誌、人本教育札記、明道文藝雜誌等撰寫專欄。

編者簡介
黃健敏

中原理工學院建築系學士,美國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建築碩士,現為黃健敏建築師事務所主持人。1993年起參與台灣公共藝術政策與執行之工作,鼓吹「生活藝術化.藝術生活化」的理念。曾任基隆市/台北市/台北縣/新竹市公共藝術審議委員會委員、台北市都市發展局公共藝術委員、台北市捷運工程局公共藝術委員、台北市立美術館諮詢委員、中華民國建築學會理事、台北市建築師公會理事。2002-2004年任建築師雜誌社副社長兼主編。2006年任《建築》雜誌總主編,所編刊物入圍2008年行政院新聞局金鼎獎「最佳科學及技術類」。

編作有《1999年公共藝術年鑑》、《2000年公共藝術年鑑》、《2001年公共藝術年鑑》、《空間美學新發現:公共藝術的教育.參與.創作》、《都市美感心體驗:公共藝術的多元.跨界.場場域》、《都市美學力:台灣.法國公共藝術》、《2001年台灣建築獎專輯》、《2002年台灣建築獎專輯》、《2003年台灣建築獎專輯》、《建築桂冠:普立茲克建築大師》等。

著有《貝聿銘的建築世界》、《台灣建築的先行者》、《美國公眾藝術》、《生活中的公共藝術》、《百分比藝術》、《慶典公共藝術嘉年華》、《藝術盡在街頭》等。



回顧我一生中做的幾件事,古蹟維護的推動是比較使我感到驕傲的。在半個世紀前,台灣尚是一個貧窮的孤島,為求生存而掙扎,誰會想到維護一些被認為落後象徵的破舊的老建築?大部份的民眾都有去之而後快的感覺,只有三二地方文化的愛好者,如林衡道先生,才發出微弱的維護的心聲,而不為大家所樂聞。這樣一個拓荒者的工作,經過若干年的努力,居然藉著經濟成長的力量,形成一股風氣,到今天,為大部分國民所接受,實在是值得慶幸的結果。

這本集子是我在古蹟維護的工作中所做的反思、調查、研究的記錄。第一篇對中國建築傳統延續的思考是在大部分維護工作完成之後,所做的文化性的探討,原是為「二十一世紀基金會」的研究計畫所寫的報告。第二到第四篇為古蹟的修護前的研究報告,其中以板橋林家與彰化孔廟的兩個重要的古建築為主。其實為了維護古建築,並沒有必要做這些研究,但因台灣對本土的建築缺乏學術性的記錄,很難得到當局對此的認同,所以才在調查、測繪工作的前面,先把此建築歷史上的重要性加以研究並說明。我的這個作法後來發展為台灣古蹟維護過程的第一步。在今天再次出版當年的這些文字,其價值只能說是陳述了台灣文化資產保存的早期歷史。

也許是這個理由,健敏老弟在文章的蒐集上,包括了幾篇我在人間副刊發表的短評。那是在林家宅第與花園的保存過程中遇到的阻礙,所反映的意見。可以約略窺見當時對這樣重要的古建築的保存,仍不免阻礙重重的情形。今天回頭看當年,實令人感慨不已。

台灣的古蹟保存到今天,重點已經轉移到日治時期的建築了。維護的重點在記憶,不在文化。所以這是很自然的。因為在不同的歷史階段面對不同的問題,古蹟維護何嘗不是如此。在這本集子撰寫的時期,我們要保存的是文化、是歷史的證物。保存的目標是清代的重要建築。坦白的說,當我們逆勢努力做維護工作時,心中是抱著歷史、文化的使命感的。

這個階段已經過去了,我很慶幸看到林家花園,彰化孔廟仍然存在,年輕一代所關心的是他們年幼時所熟悉的環境。所以為幼時記憶而保存的風氣漸盛,已經不需要歷史性的過份追究了。難道我們還要為日本人在台灣立碑嗎?
希望耐心的讀者以這樣的心情來看這些完成於數十年的文章,對健敏老弟與出版社的朋友們的幫助,我衷心感謝。

漢寶德/於空間文化書屋

編後記:建築.歷史.文化
黃健敏

二○一三年五月十日起至七月七日,宜蘭縣羅東文化工場舉辦建築.藝術.生活美學的「在宜蘭巧遇漢寶德」展,會場有一大片牆呈現了漢寶德在古蹟研究暨修復領域的豐碩成果。
二十世紀六○年代末,東海大學開啟台灣傳統建築的研究,先後有多本相關報告問世,計有蕭梅《台灣民居建築之傳統風俗》(一九六八),狄瑞德、華昌琳《台灣傳統建築之勘察》(一九七一),漢寶德《板橋林宅調查研究及修復計畫》(一九七三),漢寶德《彰化孔廟的研究與修復計畫》(一九七六),漢寶德《屏東書院(孔廟)研究與修復計畫》(一九七七)與漢寶德《鹿港龍山寺之研究》(一九八○)。這些出版品中的建築,如今多半煙滅,其中部份的板橋林家與彰化孔廟倖存,使得前述書刊成了彌足珍貴的台灣建築文獻。
對台灣傳統建築被視為文化資產,漢先生介入参與的板橋林家與彰化孔廟頗具有時代性的意義。

從漢先生的回憶錄《築人間》,知曉《板橋林宅調查研究及修復計畫》經費拮据,只有五萬元,所幸賴東海建築師生的努力,將在違建底下的一柱一礎,經過調查測繪,得以藉由模型與圖面復原。該份報告也提出再利用、遷移佔用戶、修復材料與技術等建議。在報告書的序:「我希望在不久的將來,大家可以以文化為重,不再把古蹟拆除做土地投機的生意。也希望大家都認清什麼是社區建設,什麼是地產生意,因為真正的社區建設是絕不會拆除社區精神所繫的地方古蹟的。」語重心長的漢先生似乎預見了日後板橋林家宅厝的命運。

一九七五年彰化縣府擬拆除圮傾的孔廟,就地興建商業大樓,在文化學院任教的施翠峰大大認為不妥,在中國時報以「夫子變財神」撰文,希望縣府應予以維護。爾後回國參加國建會的美國華盛頓大學教授楊牧在中華日報響應,可是各界的呼籲仍難以撼動縣府的心意。最終在復興中華文化大纛之下,為反制大陸的「批孔揚秦」文化大革命,透過中央的內政部介入,情勢的發展方有所轉圜,決定原地整修。漢先生認為修復工程應有測繪、研究的過程,在縣府委託之下,完成了台灣第一個真正按調查確實執行修復的研究報告,為日後的古蹟保存工作立下典範。不過有些觀念,漢先生與一般修復的觀念有所不同。漢先生主張建築構造不要解體,採原樣保存,同時應引進現代的材料與技法,而非「整舊如舊」。原樣指的是有工藝價值的裝飾材料,如涉及結構安全,不排除運用現代技術與材料。漢先生主張保存傳統建築的藝術。

一九八三年政府以日本的經驗,頒布文化資產保存法,漢先生就期期然認為不妥,如要求原工法與材料一節。在經歷九二一大地震之後,他的卓見方被認同。文資法第二十一條修訂「修復計畫,必要時得採用現代科技與工法,以增加其抗震、防災、防潮、防蛀等機能及存續年限。」,「再利用計畫,得視需要在不變更古蹟原有形貌原則下,加設必要設施。」這些正是漢先生早年的先知觀念!
對台灣傳統建築有深遠影響的板橋林家與彰化孔廟報告,當年印刷的數量不多,以致流傳不廣。有鑒於其在台灣古蹟維護的時代價值,因此特選輯報告中攸關建築歷史的菁華篇章,完成《建築.歷史.文化:漢寶德論傳統建築》一書,讓更多的人閱讀共享,瞭解體會建築的文化意涵。

蒙好友郭振昌協助,連繫上施叔青女士,施女士慨然允諾將「彰化孔廟的修復與還原:記東海大學建築系一次座談會」一文收錄於書中;至屏東,承學長梁守誠協助。特此向三位申致謝忱。

目次

作者序
1. 中國建築傳統的延續
2. 板橋林宅之空間與形式
3. 板橋林家花園
附錄:又是林家花園
4. 彰化孔廟
附錄:彰化孔廟的修復與還原:記東海大學建築系一次座談會/施叔青
5. 屏東書院
6. 文化資產保存法
7. 古蹟維護應有的生命感
編後記

書摘/試閱

中國建築傳統的延續

問題之癥結

在中國現代化之陣痛中,沒有一種藝術像建築一樣遭遇到新形式的難產。因此中國建築的現代化問題,自從建築家有意識的尋求解答以來,一直是建築界最吸引人的論題。到今天,經過近一個世紀的發展,海峽兩岸仍然沒有產生一個大家認同的方向。分析起問題的癥結,不外如下數端:

(一)沉重的歷史使命感

中國的知識分子都有一種承續先人的傳統,發揚歷史文化的使命感,在建築界也不例外。態度嚴肅的建築師在執行建築業務的時候,中國的傳統永遠是心頭上的巨大陰影。
在西方各進步國家並沒有同樣的問題,歐西的現代建築先驅視建築為生活的必需品,因此為生活而創造,為新時代而設計,是他們的建築師的主要任務,傳統建築對他們而言,充其量是一種環境的條件,而不是思慮的重點,他們要為自己創造歷史。即使在與我們有近似問題的日本,雖曾在現代化的初期有過爭論,但在二次世界大戰以後,他們的建築界就擺脫了傳統的陰影,勇往直前,向國際化進軍,同時傳統已融入現代生活之中。他們為了彌補國際化的缺失,在傳統建築的維護方面不遺餘力,傳統文化與現代文化並存,產生自然的互動關係。

然而中國的建築師一直在尋求一個融合現代化與傳統化的中國建築。基於中國文化不斷改革的特質,中國社會並不重視傳統的嚴格維護,比較傾向於祖述傳統,另創新意。因此在歷史的使命感中,「承先啟後」的意識非常強烈。對傳統的延續過分的意識化,要求推陳出新,為後代開闢一條途徑,中國的建築師把自己放在極為困難的立場上。在史無前例的外來強勢文化的影響下,中國的文化傳統在風雨飄搖中,建築師並沒有足夠的社會主導力來體現民族的時代象徵,他們的野心誇張並擴大了問題的嚴重性。

(二)結構形式的鉅大差異

建築的現代化,在歐西是工業化自然產生的結果。在漫長的工業革命以後的一百多年間,技術與材料的進步促成了二十世紀初的建築改革,現代建築的理論不過突顯既成的事實而已。柯比意(Le Corbusier)的新城市理論是在芝加哥發展了高層建築之後的產物。芝加哥在世紀之交的發展,是西方近代城市文明與科技結合的產物。

我國卻一直沒有發展出高居住密度的城市文明。這與中國後期文明發展的遲滯有直接的關係。中國在鄉村文明的主導下,一直以院落式的居住形態為主,沒有發展出高層居住的條件與需要。建築雖經數千年的演變,在本質上,是一種原始的建築,加以文化的包裝,是一種名副其實的「裝飾棚子」。
與此相反的,歐西建築的精神則建立在紀念性的追求。他們自古典時代以來,就以磚石為建築材料,脫離了木架構的時代。我們不討論木造建築與磚石建築孰為進步的問題,就兩種系統的融合,在觀念上與技術上都是難以克服的。歐西的建築,不論為傳統的磚石建築,或現代的高層建築,與基本上是木造的、低層的中國傳統建築,實在很難交融。中國的建築師在過去的數十年間,為這樣一個不可能的問題求解答,為自己建造了觀念上的陷阱,無法掙脫。自技術觀點看,認為中國建築傳統完全不可能與現代建築相結合,也是可以了解的。

(三)西化與現代化的混淆

在我國文化面對西方衝擊下的現代中國建築師,對於移植西洋形式,一直有觀念上的混淆。他們時時分不清西化與現代化的不同,因此在中國建築現代化的途徑上,浪費了不少的精神。
現代化是否即為西化,是見仁見智的,但在建築上卻可明顯的劃分。現代化是指工業化及其衍生的一切社會變遷,西化則指以西洋文化為模式加以抄襲。後者包括了西方傳統的價值觀念。工業是西方文化的產物,其間的分際有時不甚清楚。在建築上,使用現代材料或空調系統,顯然是現代化;建造工廠、高層公寓、辦公大樓是現代化;引進西洋的學院派建築,建造英國式或西班牙式住宅,或文藝復興式官廳,則為西化。使用現代技術建造西洋式的建築是全盤西化,建造中正紀念堂或毛澤東紀念堂也是西化。其間的分際是非常明顯的。

如果中國的建築師自始接受西洋革命的成果,直接注入中國建築中,以中國的社會需要為衡,則在傳統承續上可能較容易找到答案。不幸中國現代建築師是西洋建築學校的產物,他們在接受現代文化之前,先接受了西洋傳統的建築教育及其價值觀。在觀念上,難免以為移植西洋的建築形式就是現代化。這種混淆的觀念經過在中國設立的西洋式建築教育制度傳給下一代。直到今天,建築界仍然無法把建築技術與建築樣式分開,而以美國潮流馬首是瞻。大家認定現代建築就是先進國家建築形式的移植。

(四)傳統定位的困惑

中國有數千年歷史,今天所見之建築,至少有兩千年可追溯。漢唐是中國人引以為傲的時代,明清則是我們直接傳承的時代。我們所謂傳統,指的是甚麼?如果我們把兩千年的中國建築傳統視為一體,那就是承認自漢唐到明清,基本上一脈相承,沒有根本的差異,即使到了明清有衰微的跡象,也沒有到滅亡的程度,因此我們要找到中國建築的精髓,作為我們所認定的傳統。自這個觀念回顧中國建築,那就不可能以清代業已衰微的傳統為我們的傳統,就不得不以恢復唐代的建築為職志了。
不錯,自從民國初年再版李誡的《營造法式》以來,中國學者已經大體上重建了唐宋以來的古建築歷史。我們要恢復漢唐的形式,似乎並不是不可能的。但這是有意義的嗎?歷史是可以回頭的嗎?我們不能不承認,建築是文化的具體反映。我國的文化精神已遠離唐宋時代。比較起來,日本自接受唐化之後,倒是在其文化中保留了大量唐代精神。因此在近代建築上,不時展露出唐宋風貌,而在同時,中國的建築家若嘗試在設計中透出些唐人風貌,則不可避免的為國人誤為日式。

大凡建築的發展為自簡入繁,而建築原則的現代化則為返真歸璞,中國建築形式的現代化,即使不著意強調漢唐,自清代宮殿還原,其結果亦有漢唐之風,與日本建築的現代化不易分辨。事實上,日、韓的建築界在傳統建築上求新形式,並不如中國建築業界殷切,但殊途同歸,如有嘗試,必然具有類似的特色。此對中國建築而言,是一種很大的心理負擔。若不以唐宋建築定位,又如何定位?

古蹟維護應有的生命感

我國最近若干年來,談到古蹟維護,常常以鄰國日、韓為借鑑,隱約間,似乎希望達到他們的水準,但是他們的古蹟情況如何,經濟與技術的條件如何,國內並不太了解。同時,日本人對古蹟的看法,我們也不甚了解,只知道他們很認真的去保存而已。實際上,談古蹟維護以日本為標準,如同談國民住宅以新加坡為標準一樣,是很不實在的。在本文中,我願簡單的說明中、日兩國在古蹟維護觀念上的差異,供有興趣的朋友參考。
大體說來,日本人對古蹟與古物的看法沒有太大的分別,他們把兩者同樣以「國寶」、「重要文化財」、「文化財」分三級指定,同樣很認真的保存、維護。而我們在觀念上把古蹟與古物分別得非常清楚,不但負責維護的機關不同,其分級的名稱也不同。我們也用「國寶」、「重要文物」等字樣,但是專指古物而言。對於古蹟,我們逕以第一級、第二級、第三級稱之,避免使用「文化財」等字眼。這可以說明,我們國人對於古蹟維護的看法,並不執著於「物」的觀念,此為中、日兩國在古蹟保存上的重大分歧點。

由於把古蹟當做文化「財」看待,日本人的態度是非常狹隘的維護古建築上的物質體。他們會把一座龐大的建築,當做一只玉器一樣的維護,所以在精神上非常令人欽佩,却不合乎中國人的智慧。為了達到此目的,他們發展了精密的技術,來復原每一種可能損壞的建材。恐怕全世界都沒有這樣的耐心去修理古屋;他們真正發揮了一磚一瓦、一石一木都予以修復的精神。
對於中國人而言,這未免太執著於物質了。一支木柱已經腐爛得無法筍接了,也無法承受力量了,以中國人看,應該換為新樑。他們會花數十倍的人力物力,用現代的高深技術,把一片殘木懸在新材料做成的假木頭上,而志得意滿。因為他們珍惜那塊破木頭,超過古建築的精神。以中國人看來,古蹟有很多精神的價值,與物質本身無關。我們會認為雕製古樑的技術比起一塊殘餘的木塊有更多的價值。我們會認為用現代技術修補的樑材已經是虛假的古物,尚不如新造的骨董。一塊爛木頭並沒有「文物的價值」。

我們會認為一塊殘破的石刻、一段腐朽的木樑,如果不虞結構安全,則不應該刻意的修補。因為殘破也是一種歷史。我們會認為殘破有一種浪漫的詩情。如果結構安全堪虞,材料面目全非,我們就讓材料之有文化價值者進博物館,否則不客氣的換新。我們不會為了一些沒有文化價值的材料,做無意義的復原。復原有價值的彩畫與木刻是絕對應該的,復原椽條、破瓦是一種愚蠢。

以我們看來,古蹟的價值,尚有古建築的價值。建築是一種空間的藝術,是一種構造的藝術。保存古代的生活空間,保存古建築的構造系統乃是最重要的任務。我們在可能的範圍內,也沒希望能完全保存古蹟的物質面,但我們不會執著而堅持的認為物質就是一切,而是把物質當作保存的手段。林家花園是不是古蹟是一個定義問題,但不能懷疑它的保存價值。因為我們要保存的是它的精神的一面,是空間與結構。這一點比它的物質有價值得多。戰後法國古蹟的重建都是循著這個觀念進行,而且逐步完成的。在我們看來,古蹟有地點性,因為它是歷史的證物。所以在林安泰古厝要拆卸的時候,文化界的朋友反應非常強烈。這件事如發生在日本,就不會有同樣的反應。因為日本人對於古蹟的維護,除了國寶級者外,可以遷移地點。林安泰古厝到不了國寶的級等,當然可以拆遷。他們的維護觀念中,著重的是建築物的本身。他們會當文物一樣的小心修護,但可以搬到博物館去。

這一點,日本人顯著地與西方的觀念不同。歐美人士會同意我們的看法,認為古蹟的地點的意義遠大過物質的意義。波士頓市內的革命時代的古老建築,仍然擠在高樓大廈之間,雖然顯得寒酸,但表現出傲然的風骨,肩負歷史使命的姿態。至於材料,為了安全,有些不免換新了。而有些建築尚在使用中。日本人免不了要以文物為重,恨不能把它們用玻璃盒裝起來了。古蹟是有生命的,古蹟的維護也必須自生命的觀念中去了解。遇到疑難、困惑的地方,也要自生命的觀念中求解答。

維護古蹟的最高目的是保存傳統持續的證物。傳統是有生命的。自這樣的角度看,我們的維護古蹟的觀念要勝過日本很多。換一個比較客觀的說法:我們的維護觀念有我們的文化為背景,與日本是大不相同的。而我們是以生生不息為觀念的文化。
當然,我們要很珍惜日本人的經驗。他們執著的固守傳統的精神保存了不少我國宋代以前的文化。我們借重他們的技術與經驗,在我們自己的維護架構上,採摘應用,則有百利而無一害;如果把他們的觀念與方法認為是高級而前進的,那就免不了媚外之譏了。

所以我主張在古蹟維護的同時,必須進行建築技藝的恢復。比較起來,死的古蹟的維護是容易的,技藝的恢復更要有完整的計畫,做審慎的考慮,不容易收到立即的效果。但技藝的恢復才能牽動到文化價值觀的恢復。否則不但達不到傳統持續的目的,即使純為古蹟維護也是不容易辦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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