燒腦老球迷的哲學勝利法:熱血看球也要冷研究:現代運動比賽的怪邏輯、贏家策略與潛規則
商品資訊
系列名:Catch-On
ISBN13:9789579689052
替代書名:Knowing the Score: How Sport teaches us about Philosophy (and Philosophy about Sport)
出版社:大寫
作者:大衛.帕皮諾
譯者:王婉卉
出版日:2019/07/10
裝訂/頁數:平裝/272頁
規格:21cm*15cm*2cm (高/寬/厚)
重量:359克
版次:1
適性閱讀分級:717【十二年級】
商品簡介
什麼?看個比賽也要思考哲學意義,這會不會太不自然了?
可是,這本書就是談一門範圍普及全球、得失深植人心,並擁有廣大球迷(與潛在讀者)的知識科目,它叫作「運動哲學」。
它會是深思的、也會旁引心理學與行為學的證據,最終也將返回人類從事運動的最純粹境界:
追求運動中的某一刻好表現,就和美好生活的其他面向一樣,都是種值得被當成目標並好好珍惜的價值。(就算是和作者業餘運動的水準一般的人也能去做)
本書是一位哲學老教授笑談體育競賽的各種高度「不合理」:
.大師級網球選手納達爾在面對球王費德勒的發球時,只有半秒鐘仰賴身體自動反射去選擇擊球策略──這點讓人覺得很困惑:不經過思考的反射怎麼能受有意識的想法控制呢?
.為什麼有些運動員臨場會「失常」,而也有可能發揮到「超越理論上的生理極限」境界?
.為什麼有些項目的運動選手如果公然欺騙裁判仍符合道德,有些卻被視為大忌?
.全球體壇的各式運動中,充滿了哪些特殊規定,又有什麼心照不宣、甚至是帶有歧視的潛規則?
以上這一類問題在配啤酒助興的比賽直播前,恐怕離哲學很遠,跟是否造成人類吼叫則更有關係──但這本書企圖證明:它們真的都涉及許多歷史悠久的哲學議題。
作者帕皮諾除了是位傑出的英國哲學家外,也是個興趣廣泛、且業餘競賽成績絕對平庸的運動迷與運動人士;因此,他擁有特別的資格得以探索一門叫「運動哲學」的領域。
在書中他利用了形上學、倫理學、心靈哲學的概念,得以讓讀者更容易理解「需要快速反應的運動技能」、「公平競爭的真正意義」、「團隊式運動取勝決策」、「國籍和運動資格的關係」等各種議題。
這位熱血的老球迷/老教授在本書試圖引用豐富的運動界史實與文獻說明:運動,就和人生的很多價值一樣,為某些足以暢想一生的哲學問題提供了絕佳演示素材。
一場攸關動腦思考與運動競賽間的知識辯證,即將在本書中觸發多種閱讀趣味!
│書評推薦│
這本引人入勝的書一探運動所引起的哲學問題,並和廣闊的世界現象連結……。
──《華爾街日報》
當一位頂尖哲學家擁有犀利的分析能力、古靈精怪的幽默感、清晰易懂的散文風格,迎向運動世界的挑戰,而他自己也同時以運動員和運動迷的兩種身分熱愛著運動,本書就是最終的產物。閱讀大衛.帕皮諾的作品,就像是參與了有史以來最棒的運動酒吧對話。我如果不是在敬佩他對書中主題的深刻理解,那就是被他提供的軼聞趣事逗得捧腹大笑了。
──吉姆.霍爾特(Jim Holt),紐約時報排行榜暢銷書《世界為何存在?》作者
對於我們如何思考運動、社會、心理學、道德哲學方面的議題,大衛.帕皮諾的書貢獻良多,但還遠不只如此。從頭到尾絕無冷場,這本絕佳讀物充滿了幽默與見地。你甚至不需要喜歡運動,也能享受閱讀本書的樂趣。
──伊恩.布魯瑪(Ian Buruma),荷蘭史學作家
哲學和運動可能看起來截然不同。然而,正如大衛.帕皮諾在本書中證明的,哲學和運動事實上與彼此互補,密不可分。這位本業是一流哲學家、副業是運動員的作者,在18篇文筆清晰又發人深省的短文當中,呈現我們參與和關注的運動如何闡明像是國籍、法律規定、合作、傳統、種族與族群等議題,也就是社會政治生活中從古至今的重要議題。
──麥可.曼德爾邦(Michael Mandelbaum),著有《運動的意義》(The Meaning of Sports)
這本傑作提供了新穎的見解,不只針對運動本質,還有合作、心理、利他行為、團隊合作、領導才能、同族意識、形式主義。這是每個運動迷都應該要讀的書,也是每位運動作家都應該要吸收的新知。
──馬修.施雅德(Matthew Syed),著有《Bounce一萬小時的神奇威力》(Bounce)
作者簡介
大衛‧帕皮諾(David Papineau)
倫敦大學國王學院和紐約市立大學的哲學系教授。他著有八本哲學相關書籍,曾任「亞里斯多德學會」(Aristotelian Society)、心智哲學會(Mind Association)、英國科學哲學學會(British Society for the Philosophy of Science)的主席。他同時也熱衷於各種運動,成年後曾參賽過的業餘運動有足球、橄欖球、高爾夫球、壁球、草地曲棍球、帆船,不過都沒有獲得值得一提的成績。只要時間允許,他就盡可能待在英國艾塞克斯的黑水河口區,他和他的家人在那裡擁有一棟房子和幾艘小船。
譯者
王婉卉
國立台灣大學翻譯研究所畢業,現為自由譯者。
偶爾會做點白日夢,電影、音樂、動漫、拼圖、影集來者不拒,不過最愛仍是充滿文字魅力的閱讀世界。
序
前言
有時,我真希望自己更像是個運動員,而更不像是個哲學家。
我成年後,大部分的生活是以一位學術界的哲學家身分工作。我寫過幾本書和多篇論文,許多學會都曾推選我擔任主席,我現在也仍受雇於兩間知名哲學系所,分別在倫敦和紐約擔任教授。
相較之下,我的運動生涯比較不那麼出名,但這並不是因為我沒有努力嘗試。我參賽過的項目包括板球、網球、足球、高爾夫球、橄欖球、壁球、陸上曲棍球、帆船運動,而且不只是在校期間參賽而已,成年後也都參加過所有上述運動協會所安排的比賽,更別說還有休閒釣魚、帆板運動和人體衝浪了。
但我的熱忱總是遠勝過我的成就,原因並不在於我的實力一般,而是我從來沒有在業餘運動員的行列中脫穎而出。我曾在板球賽中得過百分,但這些大多是在為鄉村板球的記者隊伍效力時所得的分數。
在我那個年代,我曾被認為是北密德瑟斯網球聯賽(North Middlesex Tennis League)第四分區中不容小覷的選手;我的高爾夫「差點」17時,我仍舊相當具有競爭力。這樣大概就能知道我的水準在哪了吧。
就算我的才能足以讓我可以成為專業運動員,我可能也無法享受那樣的人生。本書將揭露的其中一個主題,就是參與頂尖水準的運動需要一種獨特的心態,要能極其專注在一套肢體上的固定動作。對哲學感興趣的人來說,這種生活究竟是否為正常生活並不清楚,不過,這點並沒有阻止我將清醒時的大半時間,花在親身運動、觀看運動、思考運動,而不是從事我大白天的工作。
我從來沒有想過要將我熱衷的兩件事結合在一起,直到最近才冒出這樣的念頭。我的研究主題有一部分屬於「運動哲學」(philosophy of sport),但這塊領域從未激起我的興趣。該領域主要探討的是運動與政治、身心障礙與強化、使用藥物的職業道德、運動的定義與價值等等。一般研究的作法是,找到參與或管理運動賽事相關人員擔憂的爭議主題,接著分析不同哲學理論提出的解決方法。這些全都帶有點嚴肅的味道,就好像作者都想在筆下的瑣碎主題當中,以散文的正經寫作風格相抗衡。我總是遠離這一切,因為我喜歡運動,但這類研究似乎會讓運動變得乏味。
然後在幾年前,「英國皇家哲學協會」主任安東尼‧歐西爾(Anthony O’Hear)邀請我,為他正在籌劃的「哲學與運動」(Philosophy and Sport)演講系列貢獻心力。當時正是倫敦奧運的前一年,他認為將該年協會的演講活動聚焦在這個主題會是個好主意。我實在無法拒絕,也同意這是很好的想法,而當時的我是協會理事會的一員,並擁有哲學和運動兩者的豐富知識。如果我不打算點頭答應,又有誰會呢?
所以我著手進行研究。我讀了一些運動文學中的哲學觀點,開始構思出關於運動定義和重要性的概略框架,但卻沒有什麼重大突破。我沒辦法不談到最容易被提及的老生常談,甚至開始做惡夢,夢見自己站在聽眾面前,卻無話可說。
勉強努力了一陣子之後,我做了一個決定。與其寫運動哲學專家應該要寫的其中一個主題,我決定要寫運動讓我感興趣的部分。如果這些不能算是運動哲學的話,那就真的太不幸了。
我選擇的主題是,運動中特別需要在心理方面能快速反應的類型,像是網球、棒球、板球。網球選手拉法葉.納達爾在面對羅傑.費德勒的發球時,只有不到半秒能夠反應,這點時間幾乎不夠看清楚球,更別說要思考如何擊球了。納達爾只能仰賴身體自動反射的反應,但同時,他要選擇如何擊球也取決於他有意識選擇的戰術,即是根據當天面臨的比賽情況,使用哪種打法對費德勒最有效。這點讓我覺得很困惑。不經過思考的反射怎麼能受有意識的想法所控制呢?
我在演講中談及這個難題時,非常享受其中的過程。我毫不掩飾自己身為運動迷的熱情,也盡可能提到許多可能有關的軼聞趣事。不過,我最終也得到一連串與哲學方面相關的重要結論。雖然我起初手邊什麼也沒有,只有一些廣為人知的運動事件和常見的疑問,卻逐漸朝著有意識決策和自發行為之間有關的這個方向努力思考,結果就是一堆關於動作控制架構的想法,為我開啟了研究的全新領域。(如果想閱讀上述演講的文字稿,可以在歐西爾編輯的《哲學與運動》中找到,標題為「神馳狀態」〔In the Zone〕,由劍橋大學出版社於2013年出版。)
但事情還沒結束。既然我現在找到了結合哲學和運動的方法,就希望能更深入探討。我發現還有很多其他的運動主題,也能以類似的哲學角度進行研究,而我可能正是最適合的人選。由於我最近建立了自己的網站,於是就開始在上面發表一系列探討運動主題的文章。不到幾個月,文章的主題就涵蓋了運動迷的合理行為、公路自由車賽與利他行為、國籍與運動資格、各種運動的道德立場。
本書是這些初期努力的最終成果,共包含了18章,探討運動世界中環環相扣的各種面貌。我認為這些部分所透露的哲學面向,就和運動的一樣多。這些章節如果有所謂的共同模式,便是都從一些具有哲學重要性的運動觀點出發。首先,要來看看這些哲學思維如何能讓人更瞭解運動議題,不過,幾乎在所有的情況下,這樣的啟發方式都會被反轉,因為運動實例都能為哲學議題帶來新見解,這些概念往往都因為探討的脈絡太偏向哲學而變得模糊不清,運動方面的例子反而能將其突顯出來。
全書分成五個部分:專注、規則、隊伍、部族、價值。
第一部的「專注」探討運動的心理層面。這部分的章節將從我最初感興趣的決策和快速運動技能揭開序幕,接著再分析發揮失常(choking)與運動失憶症(Yips),兩種埋伏等待著任何不謹慎運動家的禍害。
第二部的「規則」研究掌管健全運動賽事的規範。這些規範不同於規則手冊上的規定,也與各式運動的不同公平競爭慣例有所區別,更和「比賽戰術」(gamesmanship)、完全不道德的作法有所差異。
第三部的「團隊」分析運動迷的邏輯、長期下來隊伍要如何存活、團隊運動中的集體決策合理性。
第四部的「部族」點出眾多涵蓋更廣的政治與社會議題,包括公民身分、國族認同、種族主義、先天與後天之爭。
第五部的「價值」討論業餘運動、專業運動的組織機構、傳統的重要性。最後一章則試圖解釋,為什麼運動對那麼多人來說如此重要。
書寫運動時會碰到的一個問題就是地理上的差異。雖然今日的世界持續不斷全球化,但運動狂熱分子都極為保護在地的傳統習俗,各個都堅持他們的運動才是竭盡全力的極致表現,而其他地方在玩的運動只不過略勝孩童的消遣娛樂一籌罷了。美國人對板球大感困惑,而棒球在其他英語系國家眼中則是天書;歐洲和拉丁美洲對足球(soccer)走火入魔,但北美洲和紐澳地區則認為足球是外來的入侵者。這類代溝有時甚至會出現在同一個國家內。我之後會在其中一章解釋,football在雪梨指的是一種運動,但在墨爾本又是相當不一樣的運動(而在這兩個地區都不是指soccer的足球)。
對任何致力想概括所有運動的作家來說,這種差異造成了進退兩難的情況。如果舉特定的運動例子來說明論點,就會冒著讓很多潛在讀者產生疏離感的風險,因為看到有人如此認真對待愚蠢的運動,會讓他們很快就失去了耐心;但如果完全拿掉運動實例,很有可能會根本沒有半個讀者,因為提出的論點將會變得過於抽象,無法引起任何人的注意。
我的目標就是要在這兩種風險之間找到平衡。我最初與美國基本圖書出版社洽談合約時,就針對這個問題討論了一番。當時即將成為我美國版編輯的拉娜‧海梅特(Lara Heimert)說:「我們很愛你的提議,也想出版這本書。但有個條件,」她又補了一句,「不能有板球!」就她來看,只要一提到這個運動,就會讓美國人立刻放下手中的書。
我向拉娜保證,我瞭解有這樣的難處,但也央求給我一點轉圜的餘地。我告訴她自己很熟悉來自各地的多項運動,包括棒球和板球以及各種不同的football,也會試著確保大家都能一窺這些運動。我會盡我所能,確保沒有讀者因為我所選擇的說明實例,而產生疏離感。
我希望自己在這方面有做出正確的判斷,本書的讀者也能盡情享受我將提到的各種運動。只要有機會,我就會用運動實例來說明我的論點,但也會努力不對任何特定傳統特別偏心。有些讀者無可避免將會看到他們不太熟悉的運動,我只能請這些讀者多多包涵。也許對於國與國之間的和諧共存,本書能做出一點微薄的貢獻。運動在許多人的生命中佔了很大一部分,所以與其讓眾人分裂,如果運動能讓眾人團結會更加美好。
目次
前言
第一部:專注
第1章:忘我思維:如何練就致勝心智?
第2章:眨眼之間
第3章:臨場失常與運動失憶症
第二部:規則
第4章:故意犯規與政治義務
第5章:道德觀、約定俗成與足球詐傷
第6章:無恥之徒
第三部:團隊
第7章:運動迷心態的邏輯
第8章:運動隊伍、時空蟲與以色列足球
第9章:互助行為與公路自由車賽的藝術
第10章:賽局理論與團隊推論
第四部:部族
第11章:公民社會與運動代表資格
第12章:運動國家與政治地理
第13章:種族、族群與歡迎加入
第14章:先天、後天與運動世家
第五部:價值
第15章:業餘價值與別有用心
第16章:寇斯定理與運動資本主義
第17章:歷史、傳統與足球的意義
第18章:辛奇利、喬姆斯基與運動本質
助眠附錄
致謝
註釋與延伸閱讀
書摘/試閱
第5章:道德觀、約定俗成與足球詐傷(節錄)
棒球外野手在球彈跳時捕捉到球,或是在球剛落地彈起時接住,外野手通常會表現得好像是明顯的接殺一樣跳起來舉起手套,希望此舉能說服裁判,讓打者出局。這種行徑在職棒中一點也不算是糟糕的行為,有本領的外野手都會這麼做。如果你沒有好好利用裁判的猶豫不決,就會讓自己的隊友失望。
這與板球形成鮮明的對比。板球的野手照理說應該要表明自己究竟有沒有接到球。傳統上,擊球手、當然還有裁判,都會接受野手對於有沒有正當接到球的說法,就算是在最高等級的比賽中也是一樣。
現代的電視重播判定系統使情況更為複雜,容易讓正當的接殺看起來像犯規,但相信野手的原則仍深植於板球運動內。被抓到假裝接到其實沒有接殺的球,不只會很難堪,更會丟臉到家。你的隊友不會想和你扯上任何關係,更別說是對手了。你將會被揭露成是一個沒有道德品格的人。
許多板球球迷無疑會拿這種對比當作其中一種證據,證明美國的夏日運動雖然不至於到墮落的程度,但至少劣於板球。但我認為這完全是錯誤的反應。我最愛的運動莫過於板球,但棒球也是不錯的運動,本身擁有許多優點。更重要的是,棒球相當以自身的傳統為榮,再加上儘管還不到走火入魔的地步,但起碼對正當規矩和良好行為相當重視。
這兩種運動確實分別對選手施加了不同的道德要求。雖然假裝接到其實沒有接殺的球,對板球運動員來說很不光彩,但棒球選手在道德上卻頗能接受這種舉動。
這看起來可能有些令人困惑。同樣的行為怎麼會在一種運動中被視為不道德,但到了另一種運動卻又符合道德了呢?看起來我們離所有道德觀都是相對的概念僅剩一線之隔了,也就是對與錯之間並沒有真正的差別,有的只是社會對於能接受與否的不同觀念而已。但這種想法完全無法被採納。我就跟任何哲學家一樣相信有絕對的道德標準,只是在板球和棒球中,這種絕對道德觀呈現出來的結果有所差異。
為了要瞭解類似這樣的例子,首先得區別「道德觀」和「約定俗成」,並瞭解兩者的關係。
所有人類在年少時期,就知道道德觀和約定俗成有所差別。大家都曉得道德觀放諸四海皆準,不受權威的影響,並和真正的福祉有關,而約定俗成的傳統則因社會而異,視法規而定,掌管與人內在本身無關的事。
1980年代,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心理學家艾略特‧杜瑞爾(Elliot Turiel)發表了影響後世深遠的研究,自那之後,社會心理學家便針對道德觀和約定俗成的差異,進行了大量研究。在《社會知識的發展:道德與習俗》(The Development of Social Knowledge: Morality and Convention)一書中,杜瑞爾指出,孩童很自然就能分辨道德原則和由某個地區管理機構所制定的規則,而他們認為前者無法改變,後者則能輕易改變。自發表以後,杜瑞爾的研究便經過各種大量研究證實,這些研究的對象更包括了不同的年齡、宗教和文化背景。
在杜瑞爾的一項原創研究中,小孩要回答的問題是,老師有沒有允許是不是會讓下列事情變成正確的事:(1)沒先舉手就發言,以及(2)偷東西。所有孩童都同意只要老師允許,沒舉手就說話就是正當行為,但對於偷竊卻有不同的想法。不行,偷東西不對,杜瑞爾原初研究中的一位慧黠八歲小孩這麼堅持,「沒有人會喜歡有東西被偷走。」
乍看之下,板球和棒球的差別很明顯是約定俗成的問題,而不是道德觀的差異。人的幸福,不會取決於接殺究竟是藉由自我把關還是交由裁判來決定,因為兩種運動都能相當容易就定出規則,讓參賽選手採取不同的方式處理。而接殺的例子也顯示出,這個議題並不是可以一概而論的普遍情形。是否坦承自己假裝接殺,屬於約定俗成的範疇,就像舉手前就發言一樣,而不是像偷竊這類的道德問題。
我在上一章也解釋過,每個運動都有約定俗成的公平競爭方式,是掌管著選手行為的一套慣例。這些慣例並非總是與正式規則一致──選手之間約定俗成所允許的規則,有時會和正式規則互相矛盾,有時則會禁止出現不打破規則的行為。約定俗成就像一連串選手帶入比賽中的期望,定義著自身的運動家精神。年輕人剛接觸運動時,都會學到什麼行為才正確、哪些招數可以接受而哪些不行,他們遲早也會將這些傳統教給下一代。
難以理解的地方則在於,怎麼會有同樣的行為──自知沒有接殺卻聲稱有的行為──在板球中令道德蒙羞,在棒球中卻可以為人所接受呢?要回應這點,我已經將重點拉到道德觀和約定俗成之間的差異,並注意到不同運動對於可接受行為有不同版本的約定俗成。你可能會想,這種概念到底能不能讓我們更加接近解答。沒錯,現在就能看出,假稱有接殺的板球選手背離了板球的約定俗成,但這種行為對棒球選手來說卻不是如此。不過,問題不只是在於板球選手不依照慣例行事,而是行為不道德。然而,偏離社會習俗絕對不會總是等同於違背道德的行為。如果有人吃西餐用錯誤的左手拿刀,或稱呼公爵為「大人」而不是「殿下」,也許是犯了令人尷尬的失禮舉動,但只因社交舉止不適當,就譴責他們道德低下,極其愚蠢。
不過,不是所有約定俗成都像拿刀和對公爵的稱呼方式一樣,是屬於以道德來看微不足道的規定。在其他情況下,約定俗成會大幅改變道德觀的面貌。先前也看到了,約定俗成本身和道德原則並不相同,但就算如此,一個社會群體採用哪套約定俗成,通常會影響到其中的成員需要符合哪種道德觀。
最顯而易見的例子和配合實際行動有關。再舉一次靠左而非靠右行駛為例。這項規定本身毫無疑問不是道德問題,採取不同開車方式的國家在道德上完全沒有出錯。但假如你身處其他人都開車靠左的國家,堅持開車靠右不只很古怪,還完全不道德。重點是,人人都擁有適用於所有社會的絕對道德義務,不去魯莽危害他人的性命,而這點則在我們身上施加了道德要求,要遵守當地的公路法規,不管規定的內容為何。
同樣的道理也適用於禮儀方面的規矩。見面寒暄時,在英國的一般習慣是握手,在日本則是鞠躬,這就是約定俗成所展現的毫無規則可循之處。不過同時,大家都應該要尊重同樣身為人的同胞,而且不惡意羞辱對方,這也是各地通用的道德常規──從以上論點都能看出,我們皆有道德義務,要有禮貌地向同為公民的人打招呼,不管是在英國以握手的方式,還是在日本向人鞠躬,或是用一般在當地應該要用的問候方式。
因不同社會而異的習俗,不只是為了要確保道路安全以及表達尊重之意,同時也在決定是否要將某事視為協議或承諾時,扮演著重要角色。在美國,叫計程車的舉動,就是在默默承諾會給司機固定車資以外的小費,但這點卻不適用於澳洲。由於基本的普遍道德原則說人不應該違背承諾,類似上述的小費慣例,也會對整體的道德觀有所影響。如果你沒有給計程車司機小費就匆忙離開,你的舉動在美國會被當作不道德的行為,但在澳洲卻不會。
這些就是在運動比賽時至關重要的傳統慣例。任何參與板球比賽的人,實際上都同意要遵守板球選手之間的慣例,尤其不能在自己沒接殺時聲稱有。所以當有人假裝自己接殺,實際上卻沒有的時候,就像是和朋友一起在酒吧享受晚上的時光,之後卻在輪到自己要請客時,偷偷溜掉一樣。這種人是在違背心照不宣的協議,好獲得不公平的優勢。
這就是為什麼板球選手不符合道德時,棒球選手卻符合道德的原因。棒球選手參賽時所做的約定,和板球選手的並不一樣。他們不仰賴彼此會對接殺一事自我把關,而是同意交由裁判來決定,因此如果有人試圖用假「接殺」蒙混過關,並不是不按規矩打球,也不是在佔別人便宜。
重點歸納如下:不同運動對於公平競爭的理解方式有所不同,而這些理解方式就像比賽開始時所執行的合約,這就是為什麼違反比賽精神的選手,不只是選擇了不依循傳統,更是違背各地通用的道德原則,也就是不該打破承諾去佔別人的便宜。
運動迷在抱怨標準時可是毫不留情,攻擊的對象就是自己支持之外的運動,以及現今運動的墮落腐敗。板球迷對棒球員嗤之以鼻,橄欖球迷則對足球員感到震驚不已,高爾夫球迷輕視著網球員,而所有球迷都同意,當代運動家的道德品行比不上過往的世代。
要我說的話,這些聲稱未來無望的人幾乎都把約定俗成上的差異,錯當成道德上的缺陷。不同運動維持的不同標準,乍看之下只是互不相同的合約內容,是選手認為彼此應該要做什麼的不同期望。考量到這些內容,任何已知運動的選手都有道德責任要遵守自己同意的規範,但這完全不表示擁有較少限制規定的運動,在道德上就一定比較低下。
當然,運動規範會隨時間改變,就像禮儀的社交常規也會改變一樣。比起我年輕的時候,足球比賽中出現更多拉扯衣服的情形;板球中最後幾個順位的擊球手不再會被快速投球手稍微放水;至於現在的美式足球,用戰術「凍結」踢球員,讓對方無法好好發揮,已經成了標準作法;橄欖球的觀眾在進行定位踢球時,不會再安靜下來,諸如此類的事還有很多。不過,我覺得沒必要將這些改變視為道德墮落,不如說只是從一套實際可行的社會期望換成另一套罷了。
只因為運動之間有所不同就鄙視其他運動,就相當於因為外國人陌生的行事方法就看不起所有外國人。真正的運動迷才能看出,進行比賽有很多種一樣好的方式,也因此棒球員聲稱接到其實沒有接殺的球,在道德上並沒有問題。
儘管這麼說,我不想主張所有運動規範都同樣值得讚賞。有些運動最終確實助長了名符其實的不道德行為。
在一場2014年足球世界盃較早進行的小組賽中,葡萄牙後衛佩佩(Pepe)為了阻擋德國隊的托馬斯.穆勒(Thomas Müller),手臂掠過了穆勒的下巴。穆勒的反應是當場倒地,並緊抱著頭。這個舉動激怒了佩佩,馬上給了穆勒一個頭槌,也因此被判罰下場。
當時,我(在一場哲學工作坊完工後,到巴黎的一間酒吧)觀看比賽,十分震驚。但不是因為佩佩的頭槌,那只是愚蠢的行徑,尤其是出自一位以火爆脾氣聞名的選手,並不讓人特別感到驚訝;反倒是穆勒假裝受傷這件事讓我很沮喪。德國人不會假裝受傷,好讓其他選手陷入麻煩,因為這就像看到魔法保母瑪麗.包萍(Mary Poppins)偷錢包一樣。
這個想法讓我開始思考,為什麼這起事件不算是一套約定俗成的慣例取代另一套的例子?職業足球員以前向來都不會使用假裝受傷這種招數,導致敵隊受罰,但最近詐傷已經開始逐漸變成常態。所以為什麼我當時還是那麼震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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