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簡介
中華民國憲法於民國三十六年制定、公布並施行,全十四章一百七十五條。修憲後,國民大會成為任務型組織,至九十四年終於停止運作;考試院職權重行調整;監察院不再是民意機構;地方制度「省」改為非自治團體,憲政改革幅度巨大。加上,總統改由公民直接選舉;將內閣制政府要義「倒閣」與「解散」入憲;立法院提憲法修正案交公民投票複決等,都對我國憲政發展產生深遠的影響。而行政院為憲法第五十三條明定的最高行政機關之地位,是否因總統直接民選、閣揆任命不須經立法院同意以及釋字第六二七號解釋等而受到挑戰,更是值得關注的焦點。
作者簡介
陳志華
學歷:
國立臺灣大學法學博士
國立政治大學公共行政研究所碩士
經歷:
憲政改革策劃小組法制組成員
英國地方政府訪問研究
國立臺北大學教授兼任進修暨推廣中心主任
國家文官培訓所講座
現職:
國立臺北大學公共行政暨政策學系教授
序
回歸憲法 落實憲政
二○一二年修訂五版序
今年,許多國家都要舉行總統選舉,美國、法國及俄羅斯就是。我國第十三屆總統選舉已在一月十四日,與立法委員選舉同步進行。這一次選舉,三組候選人參與,競爭激烈,可貴的是,選舉過後一切趨於平靜回歸常態。選舉已融入百姓日常生活。這樣的表現,不僅英、美先進國家同聲讚揚,即便是中國大陸學者,也嘆為觀止,認為有可取之處。畢竟,民國第二個一百年伊始,有此成熟表現,展望憲政前景,亦可令人欣慰。
然而,選舉甫過,馬英九總統為了美國牛肉進口,有意赴立法院報告,立委與總統如何互動,一時引起各界注意。我人認同立法委員不宜對總統如質詢般質問。只是,美國年肉進口一事,如果是涉及外交,常被劃歸是總統職權;如果是國際貿易,權責當在行政部門。其間又夾雜農民生計與衛生健康,事件頗為複雜。二月一日,被稱為十二年來首次財經內閣成立,被期待是個安心內閣,推動富民經濟,應該有因應對策。而對此事件,總統表明自己沒有預設立場,沒有時間表。這將給憲政發展預留了相當寬廣的發展空間。
本來,國會是否為政治中心,立法包容行政,如內閣制國家。抑或,三權分立,總統與行政權結合,如總統制國家。這是價值的選擇,不應有所謂好壞。可惜民國一○○年來,我們國家似乎是視情況為抉擇,以需要做判斷,未做體制價值評估,政府制度因此不能發生長治久安的效力。馬總統曾表示,任內如立法院多數黨與總統所屬政黨不同,他願意退居幕後採行內閣制(如法國八○年代起曾出現體制轉換的政局),空谷足音,鏗鏘有力。
此刻,希臘國會如歐盟領袖的期盼,國會通過國家撙節方案,增稅減薪及縮減支出,以爭取國際貸款紓困解危,而葡萄牙竟因拒絕成為希臘第二而陷入掙扎之中。我國新內閣已成立歐債危機因應組織,未雨綢繆,值得肯定與期待。
陳志華 謹識於國立臺北大學
中華民國一○一年二月十四日
目次
第一節 憲法的意義
第二節 憲法的傳統分類
第三節 憲法的性質
第四節 現代憲法的演進趨勢
第五節 行憲後的憲法發展
第一章 前言與總綱
第一節 前 言
第二節 總 綱
第二章 人民的權利義務
第一節 概 說
第二節 平等權
第三節 自由權
第四節 受益權
第五節 參政權
第六節 自由權利的保障原則
第七節 人民的義務
第三章 國民大會
第一節 國民大會的性質
第二節 國民大會的地位
第三節 國民大會代表
第四節 國民大會的組織
第五節 國民大會的職權
第六節 國民大會的集會
第四章 總 統
第一節 總統的地位
第二節 總統的職權
第三節 總統的選舉
第四節 總統的任期及責任
第五節 總統府的組織
第五章 行 政
第一節 行政院的地位及性質
第二節 行政院的組織
第三節 行政院的責任
第四節 行政院的職權
第六章 立 法
第一節 概 說
第二節 立法院的地位及性質
第三節 立法院的組織
第四節 立法院的職權
第五節 立法院的會期及議事原則
第七章 司 法
第一節 司法院的地位
第二節 司法院的職權及其組織
第三節 解釋憲法及統一解釋法令
第四節 司法院的主要成員
第五節 法官的地位與保障
第六節 憲法法庭
第七節 參審制
第八章 考 試
第一節 概 說
第二節 考試院的地位及性質
第三節 考試院的職權
第四節 考試院的組織
第五節 公務員考試
第九章 監 察
第一節 概 說
第二節 監察院的職權
第三節 監察院的組織及其職掌
第十章 中央與地方的權限
第一節 中央與地方的權限關係
第二節 中央與地方的權限劃分
第三節 剩餘權的歸屬及爭議的解決
第十一章 地方制度
第一節 省、縣自治團體
第二節 地方自治法制化
第三節 省、縣的組織
第四節 市的自治
第五節 鄉(鎮、市)的自治
第十二章 選舉罷免創制複決
第一節 選舉、罷免
第二節 創制、複決
第三節 公民投票法
第十三章 基本國策
第一節 國 防
第二節 外 交
第三節 國民經濟
第四節 社會安全
第五節 教育文化
第六節 邊疆地區
第十四章 憲法的施行與修改
第一節 憲法與法令的關係
第二節 憲法的修改
第三節 憲法的施行
附錄一 中華民國憲法
附錄二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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