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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現代游牧媽媽:橫跨三洲,旅居八國,搬家十六次,最全球化的異國教養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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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資訊

定價
:NT$ 350 元
優惠價
90315
絕版無法訂購
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目次
書摘/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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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美國Amazon 5顆星,Goodreads 4.5顆星感動推薦

從一個家庭充滿爆笑、溫馨、挑戰、淚水的旅外生活記事
窺看不同國度的生活日常,體驗異國文化的教育養成

有如游牧民族般的旅居生活,
讓孩子親身體驗各國文化,愛上世界,
並深刻體會「家」的存在與意義。

梅麗莎原本居住在紐約,為美國劇場演員,因丈夫工作時常跨國調度,全家必須不斷遷居,旅居世界各地長達二十多年,旅居地橫跨八國,搬過十六次家。

本書以一位母親的角度,記錄在異國生活及育兒的點滴。讀者能夠透過作者的第一手經驗分享,深入各國文化日常,並了解各異的教育文化。無論身處強調謙遜、內斂、崇尚自然的斯堪地那維亞、極度重視美學與優雅的法國,還是步調快速、充滿競爭壓力與多元性的新加玻,梅麗莎總是陪著孩子一同克服語言及學習障礙,並在移動的風景中體驗這複雜而多樣化的世界,讓親子間的關係更形緊密。更重要的是,他們也從中切身體會到「家」的真諦。



【各界好評】 
這是一本豐富、寫實又有趣的家庭記事,用旅居日誌的形式,用動人的文字闡述家庭、親友和社群間的緊密情感。簡言之,這是一本關於「愛」的書。
──紐約時代暢銷書Here If You Need Me 作者凱特.巴埃斯特普(Kate Braestrup).

一位母親努力戰勝跨文化環境的教養日誌。梅麗莎的誠實、細膩和幽默,是所有帶孩子旅居國外的母親模範。
──寶拉.卡麗格里博士(Paula Caligiuri, PhD)

《我是現代游牧媽媽》透露出一個家庭如何面對身處多重文化的挑戰,真實且令人鼻酸,值得讀者細細品味。
──身處異國的媽媽

本書讓讀者窺見令人驚嘆的生活風景。
──《猶他新聞》

本書的幽默和傷痛描寫得無與倫比。我笑中帶淚地讀完了這本書。
──非營利組織The Association for Mormon Letters

讀完梅麗莎一家精采的異國闖蕩記,我內心充滿了欽佩、驚豔之情。她真是一位勇敢的女人!
──暢銷童書作者雪倫.凱利格.強斯(Sharon Galligar Chance)

【真情推薦】 (按姓氏筆畫排列)
人氣粉絲團<Choyce寫育兒、旅行與生活>團主
Choyce

親子作家
彭菊仙

旅遊作家暨金鐘獎最佳主持人
溫士凱

作家
劉軒

作者簡介

姓名:梅麗莎.戴頓.布拉德福Melissa Dalton Bradford
身兼作家、獨立學者、世界公民,以及一位母親的角色。擁有Brigham Young大學德語學士學位及比較文學碩士學位。在說、讀、寫上,均能流暢地使用德語、法語、挪威語,亦精通中文。

曾為演奏家暨女演員,演出於美國、斯堪地那維亞、中歐、東南亞等第。與丈夫共同育有四子,全家一同旅居過香港、維也納、奧斯陸、巴黎、新加坡與瑞士日內瓦。

作者個人網站:
https://melissadaltonbradford.wordpress.com/

目次

<前言> 搬家工人
1 餐桌的故事
2 BARNEPARK,托兒園
3 雪天使
4 我是挪威人
5 Nei!不行!
6 北歐媽媽
7 北海英雄
8 挪威之歌
9 初抵法國
10 適應
11 美食
12 IL CRACHE, IL CRASH, JE CRAQUE, LE CRASH
13 語言
14 小王子
15 重返
16 市中心
17 TOOT-A-LOO!
18 夫人,妳的寶物!
19 波特紐夫
20 修道院
21 啤酒節
22 花園叢林城邦
23 女孩、盆子、蛇
24 家在何方
25 中間地帶
26 從中而始

書摘/試閱

11. 美食
戴頓週一上全天幼稚園時,會跟全班一起到自助餐廳進餐,內容有:四道菜、亞麻餐巾、銀製餐具、直背椅。沒有塑膠刀叉、盤子或杯子,沒有炸雞塊、蕃茄醬和罐頭玉米。當然也不會有三明治囉,否則如何用刀叉吃三明治?後來我們才知道,他們連les pommes frittes(炸薯條)都得用叉子叉著吃。
進餐的價值在於élever le palais,M夫人跟我站在食堂外,偶爾透過門上的小窗偷看戴頓的情形時,向我解釋道。一開始我沒聽懂,該不會是某種把宮殿舉起來的心電感應吧?其實這句話的意思是「教育味覺」(或精修)。
戴頓的活潑導師說:「小孩不該吃會讓味覺退化的食物,如果孩子小時就養成吃不良食物的習慣──速食,廉價、難吃的食物──長大後怎麼能分辨真正的美食?」
我偷瞄坐成一排,膝上舖著亞麻餐巾,手裡緊握刀叉的學齡前孩子,我們家戴頓背對著我,正在吃菠菜鹹派,les épinards,以及新鮮水果切片加優酪乳。據說擺在藍色陶盤裡的是一小坨加芥末酸醬的沙拉。戴頓和同學們吃完那道菜後,會有一盤綜合起司,最後再以一小塊巧克力畫下句點。戴頓用玻璃酒杯喝水,一位穿白衣與矯正鞋的女人,看到戴頓用手背擦嘴時,摸了一下戴頓的頭,然後指指他的餐巾。戴頓用過餐巾後,左顧右盼一番,又把餐巾壓回大腿上。
「布拉德福夫人,用餐與貴公子將學習的事物同樣重要,都是la formation的一環。妳也知道,法國人認為食物不只是用來吃的,烹飪更是一種藝術,一種科學,」(直到今天憶起這段話,我都覺得背景有鑼聲響起),「也是進步的文明,進步的人類標記。」
哇,我覺得她的話像在控訴,雖然我相信溫和的M夫人並無此意,但我還是十分佩服,覺得自己無地自容。多年來托兒園的牛皮紙袋裡,竟然只裝了一片麵包和羊乳起司?而且還用手拿著吃?挪威的那些生日派對每次都只吃些加熱的熱狗、巧克力蛋糕和紅紅的果汁飲料。藍道挪威公司的自助餐臺總是一成不變的蕃茄與小黃瓜切片、兩種起司、麵包和一盤室溫的罐頭鯡魚。我們在挪威的第一年,只看得到一種牛奶品牌,而且牛奶盒上只寫了Melk的字樣。還有羊乳的(棕色)與牛乳的(黃色)兩種起司。這要如何與法國超過三百七十八種的起司相比?其實我們還挺喜歡粗茶淡飯,感覺上會省去許多時間……不必在食物上費心。
再往前回溯,那些匆匆穿越校園時囫圇吞下的,新澤西販賣機裡的大三明治呢?在電梯裡嘖嘖吞嚼的食物?邊開車邊吃的特大號薯條,而且還把油兮兮的薯條遞給後方安全座椅裡的學步兒。現在我才開始明白,我不僅一直吃錯食物,還全都用錯方法──邊走邊吃。我的巴黎鄰居蘿藍幾年後告訴我說,邊吃邊跑,邊搭電梯、開車、看電視或做任何事,食不專,是「Un peu comme les barbares」──有點野蠻的。
我們這些野蠻、未進化的人,得多學學法國食物的藝術、科學與信仰。我私下找書,你大概以為我會去看食譜,但我並非從食譜讀起,因為食譜只是數百年法國食物文學裡最小的一部分。他們以一部部備受推崇的作品(我敢打睹比其他任何語言都多),描述、明定、如何於何時到何處仔細挑選最棒的食材。然後如何不厭其煩地清洗、剝皮、去骨、去角、去舌、去內臟、去眼球、粗縫、燉煮、分層、填塞、扭轉或燒煮其餘的部分,以及最後該如何擺盤。
擺盤本身,就像鄰居柯洛蒂黛告訴我的,是五成的工夫,九成的享受。我發現食物的準備與分配是一種感官享受。她邊解釋,邊將熱騰騰、香噴噴的魚濃湯舀入挖空的烤南瓜裡,南瓜色如猶他州的紅石峽谷。她把湯端給我們四個在星期中聚餐的人喝前,還用法式酸奶油攪了點旋花,在湯的中央擺一小根她家花園裡的迷迭香。
難怪所有我帶回家,抱著法英字典試圖閱讀的書籍,都說法國菜是一門科學。但柯洛蒂黛與其他友人,卻示範了烹飪不僅是科學,甚至還遠超過硬邦邦的工程學。也許烹飪以科學為骨幹,卻因藝術、熱情、靈感和各種奇想而百花齊放。柯洛蒂黛和其他人教我,食物的目的不在填飽肚子,而在餵養心靈、聯繫感情、激發情感,甚至表達尊重。
烹飪是科學與人文的煉金術,從中可看出廚師的高下,你若成為最傑出的煉金師,便能帶著幾顆星星,被編入米其林的編年史中。摘到一星星,會讓廚師進級成名人,像博古斯(Bocuse)、杜卡司(Ducasse)和盧布松(Rbuchon)那樣聲名大噪,成為法國料理界的傳奇偶像,如同時尚圈的伊夫.聖羅蘭(Yves Saint Laurent)、迪奧(Dior)及紀梵希(Givenchy)一樣。一位偉大的廚師,就像偉大的女設計師,為藝術而生,為藝術而亡。
弗朗索瓦.瓦岱勒(François Vatel)的故事便是一例,瓦岱勒替法王路易十四的總管尼可拉斯.富奎(Nicolas Fouquet)擔任主廚,當他在尚蒂伊城堡(Chateau de Chantilly),為兩千名賓客精心製作一場榮耀路易十四的超大型宴會,結果計畫受阻,訂購的魚未能按時抵達時,瓦岱勒認為這場活動及自己所有名譽毀於一旦,便走入自己的房間,拿劍刺穿心臟而亡。
擔任美食的煉金師,壓力奇大無比,甚至會把自己逼上絕路。
瓦岱勒的幽魂在我的新生活裡盤繞不去,每週我去接戴頓吃午飯的那四天,都會聽到一堆媽媽和保母們聚集在學校大門口討論午餐菜單。你要煮苦菊?她要炒雞肝?那邊那位要做舒芙蕾,搭配茴香沙拉加帕瑪森起司跟烤核桃?大家似乎都想知道別家在五十分鐘的午餐休息時間會做些什麼菜來招待家中的小天使。
我整個僵在那裡。聽到大家的豪華菜單會讓我不安。光是搞懂雜貨店的架子到底擺了些什麼,或是該請誰幫忙找到像塩這類做菜的基本用品,就夠我頭疼了。雜事太多,我只求把食物端上桌而已,不過我還是很仔細地聽這群女人聊天。我好不容易聽得懂比較長的法文句子,才剛建立信心而已,可惜下一秒又發現自己的烹飪技巧嚴重不足。把軟趴趴的火腿和起司疊在一起?那沒問題,可是真的拿出一個平底鍋──或三個,來煮東西?那不是比吃東西更費事嗎?我不懂這有什麼好的。於是我只是聆聽,但從不積極加入午餐菜單的討論,也不敢承認我的親生兒子回家都吃廉價的粗食,一盤裝在恐龍巴尼盤上微波的罐頭義大利餃。
星期一是戴頓最愛的日子(吃過罐裝義大利餃後,你能怪他嗎?)。不久我們形成一種模式。我去接他,到了轉角便問他:「今天過得好玩嗎?」過馬路時他就開始說:「我們吃藍帶雞排和花椰菜。」接著我就問:「上頭有淋醬嗎?蛋黃醬(Bernaise)還是荷蘭醬(Hollandaise)?」等我們走到下一個轉角,他已詳細說明他吃過的每道菜了;「是啊,花椰菜有淋醬。」等號誌轉綠過馬路時,「還有塗著鹽味奶油跟李子醬的可頌麵包。」等我們到家後,我已經記好明天全家晚餐用得上的筆記了。
雖然我並未意識到,但其實我們正在模仿法國人的日常生活。法國人若不是在購買、籌擬、攪動、填塞、烹煮或塗抺食物,就是在談論吃的。食物的重點不在量,而在其品質、多樣性、道地的口味、創新的點子、給人的感覺與純粹的美感。食物很重要,非常非常重要。
四年後,當我們遷到巴黎市中心後,這件事實更被放大了一百倍。我們會數著階梯(七十三階),走出家門穿過南邊的康貝斯路,然後沿尚尼可路而下,再穿過大學路,直直走到我們最愛的Bigot麵包店買戴頓最愛的糕餅,millefeuille aux amandes(杏仁千層糕)。從麵包店走三十一個階梯,會來到下一間克萊兒較喜歡的長棍麵包。派克喜歡巴賀贊的沙威瑪,這位突尼斯人是Apollon希臘餐廳的員工,餐廳得往回走二十五個臺階。同一方向再走十二個臺階,可以在Chez Do餐廳三張十二見方英吋的桌子上,拿著熱騰騰氣的碗,大口吃我最愛的泰式炒麵。想到Marrakech小館吃新鮮的黎巴嫩塔布蕾沙拉,走九十四個臺階繞過轉角就行了(別理會血紅的必勝客),途中會經過摩洛哥、阿爾及利亞和三家道地義大利餐廳的門口,包括來自西西里島的兄弟檔,吉安卡羅和文山卓經營的Il Pupi餐館。你會經過壽司、韓國泡菜、荔枝,然後才來到這一帶最道地的巴斯克菜館,L’Ami Jean,餐廳那位精力飽滿而踏實誠懇的主廚史代芬(Stéphane)曾鐵著臉,穿著黑色皮衣,登上巴黎的名人雜誌。
我們根本不曉得我們家街上還住了另一位廚界名人,而且才離拉米珍餐廳一條街而已。對我們而言,這位大哥只是我們兒子朋友的父親和凱薩琳的丈夫罷了。凱薩琳是我的女性友人,然而對法國人而言,他可是不得了的「康斯坦先生」。克里斯汀.康斯坦(Christian Constant)在聖多明尼克區有三間餐廳(St. Dominique),在法國南部的土魯斯鎮(Toulouse)也有一間。
而且人家有一顆米其林星星。
他把他的西南部口音,跟他的機智、才幹都原封不動地帶過來了。康斯坦長時間地勤奮工作,發揮他在克里雍及麗思卡爾登大飯店廚房所學到的一身好廚藝。凱薩琳告訴我,以前他們都叫他「比特犬」。不過在康斯坦到我家入口通道接他兒子,或我到康斯坦的咖啡館接在吧檯邊跟員工閒聊的小學兒子時,我從沒料到他是名廚。
你只要去到康斯坦那間Cocottes de Constant餐廳,就會馬上明白他對科學及心靈合一的烹飪抱持什麼態度:他認為分享美食,應該是歡欣鼓舞、有趣而親密的事。任何美食都應該是感官的享受而非折磨。我這輩子不知吃過多少次尼斯沙拉(salade niçoise),但康斯坦做的這道簡單菜餚竟能令我大感驚艷。
康斯坦的餐館與附近各式餐廳,不過只占去巴黎的一個小角落,是這個大城的一小部分而已。從我們的街區再跨出幾步,就能在Petrossian餐廳吃到俄國魚子醬,在Thoumieux吃到經典的酒館菜,旁邊尚有印尼、模里西斯和馬爾地夫館子。Le Divellec,是從國民議會(Assemblée Nationale)出來的政治精英們用餐的幽暗餐館,再走一兩步,便有十幾間可麗餅店(crêpe)和小酒館。從我們家窗口,幾乎能看見幾間美食朝聖地的客人,例如Michel Chaudun巧克力店、賣庇里牛斯乾肉的Bellota-Bellota、著名的起司廠Marie-Anne Cantin。
還有以前叫做Jean-Luc Poujauran,如今改名為Stéphane Secco,漆成淡粉紅色的糕餅聖殿,這裡的櫃臺女店員,慢慢都知道我們全家人的名字了。Secco的可頌有名到讓人駕車越城而來,排半天隊,只為了買四個週六早餐吃。不過我們的鄰居會悄悄談到一些常客的故事,例如傑克.席哈克(Jacques Chirac,譯注:法國前總理)這種知名的老客人,喜歡將這些輕軟如羽、富含奶油的可頌,疊放到平底的大編籃裡,然後將籃子綁到藍色與粉紅色的小貨車車頂,搖搖晃晃地開過卵石路,到愛麗舍宮,Palais de l’Élysée。
有關法國食物的多樣性,席哈克之前的總統戴高樂(Charles de Gaulle)曾問:「一個有兩百四十六種起司的國家,要怎麼統治?」(事實上有近四百種起司,每天吃一種,可吃一年多。難怪統治法國比戴高樂預想的還要困難。)
不過我告訴你,在看了那麼多選項,為了氣氛尋覓半天,貨比三家地找尋完美菜餚後,我整個累掛且不知所從。因此我蹣跚地離開,大口吞食煎蛋卷,直接就著煎鍋站著加鹽吃,而且用拿來打蛋的那根叉子挖食。
有時我只想這麼簡單。巴黎是美食國度的首都,在這裡,食物既神聖又日常,涵蓋了所有的種族與享樂的變化。這種豐饒的多樣性,可以將簡單的火速吃飽,變成一場神聖的宗教儀式,或是如地獄之火的教條。面對如此多的選項,一開始你會很想解放心中的小餓鬼,然而越是這樣,你若只吃較差或甚至正常的食物,就會越感到不安。連我都開始鄙視自己煮的晚餐了──青醬義大利麵、烤起司(即便是從高級起司店裡買來的),會對自己哀嘆:「我們是在法國啊,我們不能吃得像以前住在別的地方一樣。」
當然了,除非我帶著孩子們在路上,又下著史詩般的豪雨,而且剛好又是中午前任何時段或兩點到七點之間,非用餐時間。你若在這種時候肚子餓,就準備等著聽肚子咕咕叫(或孩子們哭餓)吧。
老實說,有一次我心滿意足,笑咪咪地坐在魯昂(Rouen)郊外的Ronald’s Playroom。魯昂是個很不錯的法國小鎮,外國人有時會把它錯讀成「ruin」(破壞),其實這個字的音並不讀「rain」,有些外國人在努力把腔讀正時,會加上鼻音,而讀錯成rain。魯昂的正確讀法既非「ruin」亦非「rain」。不過我帶著家裡最小的兩隻,去魯昂看大教堂時,ruin和rain偏偏成預告了我們的命運。
魯昂大教堂因莫內的油畫而聲名遠播,莫內在不同氣候下,重複繪製教堂。(大部分都是豪雨過後,煙霧瀰漫的天氣吧?我以前都沒注意到。)我去魯昂的那天,大雨下個不停。我開著車一直繞來繞去找避雨的地方,眼看孩子們越來越餓,我也愈發焦急地覓食。當我看鎮外的地平線上出現一片工業區,還有金色的拱門──它們在午後暴雨的灰幕中散發出萬丈光芒,像巨型磁鐵般吸引著我的前擋泥板,我們很快找到了停車位。魯昂到了。
魯昂位於諾曼第區,是法國這個美食天堂最熱門的美食區之一,這裡是最香濃的乳酪、起司與最美味的蘋果塔原產地。過去我一直努力說服孩子們放棄任何速食的誘惑,直至此時,也都能成功地醜化任何從窗口遞出來的保麗龍裝食物,以及得用牙齒咬開的醬料包。噁心。
然而此時大雨肆虐,下午三點鐘在法國肚子餓,一點也不好玩。(就算餐廳是你開的,這種時候也叫不到菜。)孩子們躁動不安,在路上跑了幾小時後渾身髒兮兮的,也不適合安靜地用餐。我們全都急著想上廁所,這回我堅持要用坐式馬桶,而不是拉丁休息區那種亂七八糟、老舊到不行的廁所。這種時候不適合擠在小桌邊拿水晶杯敬酒、用亮晶晶的銀餐具吃飯,或在鋪著白亞麻布的餐桌旁苦等四十五分鐘,拿到一盤你連音都不會發,或連食材都看不懂的食物。(雖然食物中一定會擺上讓人認得出來的西洋芹。)我們不想用高腳杯裡的汽泡水把食物沖下去,這只是一群餓鬼晚吃的午餐或提前的晚飯,我們無心尋找人間珍饈,我想要快速簡便地吃頓便宜的飯。在法國幾乎找不到這種東西。
我坐在橘色的塑膠旋轉椅上,手拿著筆,在筆記上逐一列下我喜愛麥當勞或法國人說的Mac Do的原因。我天馬行空地寫著:那是光芒四射的雙拱門。管他麥克雞塊是用哪個部位的雞肉做的,至少我的孩子都上過廁所、大家都用熱水和肥皂洗過手、吃過東西,而且重要的是,他們正開心地流著汗,興奮地跟珍拜堤絲、阿曼汀、彼耶、羅夫耶及克莉撒做文化交流,一群小孩全待在溫暖乾燥,加了軟墊的球池裡玩耍。
這段時間,本人則坐在一旁跟其他小孩的家長閒聊。法蘭柯絲和馬汀雖然不會說英文,卻很喜歡美國,他們很喜歡「畢利」和「伊拉蕊」.柯林頓,他八十四歲的岳母也是。老太太跟我一樣坐在兒童桌邊,用布滿青筋,指甲精修的雙手,邊輕輕擦拭嘴角沾到的卷餅、瑪芬餅和冰炫風。除了法國的麥當勞外,還有什麼地方能讓我在安全、衛生、自由的環境下,享受五小時輕鬆的文化洗禮,且費用比在滴著大雨的遮雨篷下吃兩片巴黎街頭的薄煎餅還要低?這裡沒有會害我得肺癌的二手菸,我也不必一再提醒孩子們「坐好」、「小聲一點」、「放下那個燭臺」。
在魯昂麥當勞的這天真是太神聖了,它證明了生活不用老是吃得那麼高級。在提升鑒賞力的同時,偶爾也可以──甚至建議你這麼做,對文化交流有益──descender le palais,放下那些標準,就像低放在自己大腿上的餐盤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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