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簡介
(路加福音12章57節)
歐陽文風牧師的紅皮書,玫瑰蘊藏他對世人的愛,警世紅玫瑰則是他對世人帶著憐愛的呼籲。
★☆★
社團法人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
台灣同光同志長老教會
香港基恩之家(基督教會)
香港基督徒學生運動
北京彩虹見證教會
馬來西亞吉隆坡好撒馬利亞人教會 (GSKL)
★☆強力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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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序五】對話的可能與盲點/陳煒仁:長老教會青年陣線、芝加哥神學院博士生
愛之深,責之切。歐陽文風的《不做迷「性」教奴!批判反同基督徒的荒謬與愚昧》,表面看到的是對反同基督徒的嚴厲批判,但背後卻是充滿基督對世人荒謬和愚昧的憐愛。
──江紹祺博士,香港大學社會學系副教授
《男男正傳:香港年長男同志口述史》及《華人男同志跨地域研究》作者
作者簡介
歐陽文風
原名楊文淩,學者、牧師、作家。
作者為波士頓大學神學博士,紐約市立大學社會學博士候選人,紐約大都會社區教會牧師。他是亞洲第一位,亦是迄今為止唯一一位擁有神學博士學位的出櫃同志牧師;目前在紐約市立大學執教性別研究,並在聖彼得大學執教社會學;常受邀在中國、台灣、香港、日本、南韓、印度、新加坡、印尼、菲律賓,以及馬來西亞等國各地大專學府與民間團體演講。曾獲美國《哈芬登郵報》(The Huffington Post)推舉為「十五名最激勵人心的LGBT宗教領袖」。目前已出版作品四十餘種,包括《現在是以後了嗎?》、《神愛同志》、《酷兒千秋,同志萬歲》、《同志教育》、《身體社會學》、《一個愚蠢的馬來西亞》、《愚民最「愛國」》、《思考思考》,《謊言,假話,胡謅學——論美國宗教右派與台灣反同基督徒》、《同志亦基督徒》、《愛無分別——基督教與婚姻平權》、《因為佛陀,我是更好的基督徒》、《我是我,無所畏》、《不做迷「性」教奴!——批判反同基督徒的荒謬與愚昧》,以及《一切水月一月攝:論宗教多元思想》等。
序
節錄自〈【自序】我們還有愛嗎?〉
2018年10月針對同婚的公投結果令我失望,但不會太過意外。
如果美國上世紀60年代的異族通婚是否合法的問題交由公投決定,而非由最由高法院裁決,相信結果也是如此,當時反對異族通婚的人,包括許多基督徒,完全不以為是歧視!
最令我悲痛的是,為什麼中文世界的基督徒,還不能從歷史汲取教訓?反同恐同的當然不只基督徒,但在中文世界,拒絕講理,為反而反,反得最激烈,甚至無所不用其極的,往往就是基督徒,迷信之餘還特別迷「性」。
一提及基督教,很多人都會想到博愛。無論是基督徒或非基督徒都會知道「神愛世人」這一膾炙人口的名句;說博愛是基督教的代名詞,恐怕言過其實。
的而且確,愛是基督教最重要的概念與真理。聖經直接明言,「如今常存有信,有望,有愛,其中最大的是愛」(林前13章13節)。林前作者甚至說如果沒有愛,不論我們做什麼,縱使是捨身為人,亦是完全沒有意義的!他不是說如果沒有愛,就稍微遺憾或差了一點,而是完全沒有意義與價值!(林前13章1至3節)可見愛在基督信仰裡,何等重要!
聖經約翰一書的作者更直接說「上帝就是愛」,甚至還說「沒有愛心的,就不認識上帝!」(約翰一書4章8節)。換言之,不管你是誰,是牧師也好,自稱基督徒也罷,如果沒有愛心,不要說你認識上帝!因為你並不!
如果仔細思量這句經文,這是何等大的震撼!
看看今日許多基督徒的言行,誣蔑中傷同性戀者,指同性戀是巫術權勢,說一旦合法化同性婚姻會使人類絕種,誣蔑中傷佛教與觀音,罵觀音是淫亂的邪靈!這種罵得無所不用其極,無證無據的含血噴人,怎麼可能是愛的表現?至於目睹別人受委曲被誣蔑而默不作聲,假扮中立,拒絕表態,同樣是無情無義沒有愛!
沒有愛心的,就不認識上帝,這句明明在聖經裡面,那些動不動就用聖經批評人的基督教原教旨主義者偏偏只有興趣用聖經壓人,但自己則完全無心用聖經反省檢討!這是愛的表現?
同性戀者的故事心聲他們不聽,一口咬定別人罪惡,完全無心了解,這叫有愛心?我並不是說有愛心等於必須完全認同別人的行為或思想,但至少有愛心意味你願意了解,而非只有興趣咒罵,完全沒有同理心!
今日有許多基督徒完全沒有愛的能力,看看這些基督徒如何對待異己,我們不難發現完全不見愛心,不願講理,無心對話,只有興趣以訛傳訛,造謠中傷,含沙射影,勸別人不要看我的書,然後背後盡做打壓別人的小動作,這種事我在馬來西亞領教多了!對這些基督徒由痛心到失望,從失望到心灰,但我還是把他們當作我的弟兄姐妹,從來沒有放棄與他們對話交流辯論的機會。但恐怕我這一輩子是等不到他們會視我如弟兄或以愛待我……。
我們自稱是基督徒,我們說我們認識上帝,但我們當中有許多人的言語行為完全不見愛心,只會死守宗教傳統教條,只會用宗教經典壓人,還說這是為了別人好這是愛;愛會站在別人的角度為別人思考,愛不會自私自利自我中心,愛是願意聆聽,愛會尋求了解,愛不怕認錯,愛不會造謠,愛更不會不講理不求證就定罪!
什麼時候開始,基督教的代名詞不再是愛,而是迷信與野蠻!什麼時候開始,基督教變得人見人怕,人見人罵!
今日有多少基督徒還有愛的能力?!許多基督徒對社會不公不義的事不聞不問,但偏偏對性事情有獨鍾,我們甚至因為迷信宗教,喪失獨立思考的能力,而淪為宗教的奴隸!基督徒成了迷「性」的教奴,叫人情何以堪!
台灣立法院在2019年5月17日通過同婚專法草案,首開亞洲先河,全球矚目。但婚姻平權在台灣還未完全落實,5月17日立法院通過草案,只是階段性地改善同性戀者在台灣社會的地位,雖然是一個極具突破性的進步,的確可賀可喜,但仍然並未完全符合兩年前大法案釋憲案的精神。因為根據專法,雖然同志可以結婚組織家庭,但同志不能領養非親生子女,換言之必須要有血緣關係,無血緣關係則不能收養,這無疑與異性婚姻不一樣。這專法其實不只沒有平等對同性婚姻與異性婚姻,同性婚姻在此專法之下甚至比單身者更不如,因為單身者都可以領養無血緣關係的小孩,但由同性組織的家庭卻不能,這不是歧視嗎?而且,台灣法律規定跨國婚姻需要遵守各當事人的本國法,意味台灣的同志只能在台灣和二十幾個承認同性婚姻之國家和地區的愛人結婚;換言之,不是每個台灣同志都能如異性戀者一樣與愛人結婚!
法律是國家意志的具體表現,這一點反同婚的和保守與迷信/性的基督徒比誰都更了解,所以他們才可能如此不惜一切代價,耗費數以億計的新台幣反同,甚至以卑鄙無恥的造謠污蔑手段力阻同性婚姻;因為承認同性婚姻即等於一個國家承認同性戀者正常,而這正是他們反對的原因,他們無論如何都不願看見社會視同性戀者正常!雖然在人權意識抬頭,平權為大勢之所趨的時代,他們不得不假惺惺有時學舌說幾句「我們要維護同性戀者權益」,只是這句話從來都有但書,而且其但書充滿偏見。如今台灣同志可以結婚了,而且是以他們提倡的專法,但他們依然要反對到底,因為關鍵根本不是民法或專法,而是他們早就鐵了心認定同性戀罪惡變態,雖然完全說不出一個道理來,純粹是以他們以為的宗教理由反同!
這本書可以說是我之前的作品《你的弟兄姐妹在哪裡?──論華人基督教會和同性戀》和《同志亦基督徒》的簡縮版,文字淺白文章簡短,我希望自己可以做到一針見血,我希望自己能徹底擊潰反同言論;但我也知道這恐怕只是我熱情的希望,不過我的確是盡了最大的努力把自己最真實的想法和感受寫出來。一針見血是最高境界,那應該是「無痛」的剎那經驗,不會令被批評者感受不必要的痛苦或有被嘲弄的感覺,這一點我恐怕還做不到,因為修為不足,文字駕馭能力有限……,我因此祈求原諒。
目次
《不做迷「性」教奴!批判反同基督徒的荒謬與愚昧》
【推薦序一】往一個真正「受到神眷顧的國度」走/李濠仲
【推薦序二】讓教會成為能「教」導「會」成長的所在/陳文珊
【推薦序三】不要人云亦云/黃國堯
【推薦序四】不做教奴!/Marcus Peck
【推薦序五】對話的可能與盲點/陳煒仁
【自序】我們還有愛嗎?/歐陽文風
迷性的教奴!
基督徒與聖經
無知、保守與落後
基督徒的反智文化
文明宗教與不文明信徒
無關宗教,而是迷信!
這種基督教到底有多文明?
迷信使聰明人變蠢!
歧視與「弱智」
無知與無知於無知
無理的基督徒
可恥還是可悲
走出來,挑戰歧視!
拜託!這只是性取向!
你明白歧視原來是歧視嗎?
以真理自居,墮落之始!
同性婚姻,同志愛情
為什麼反對?
讓愛勝利
不要再用宗教合理化歧視!
不顧一切,反對到底?
基督徒,我們什麼時候才悔改?
為何雙重標準?
迷信與無理!
道德塔利班
誰愛迷信的信徒?
不只遺憾,簡直折磨!
必須與愚蠢切斷!
難怪有歪理謬論!
到底反對什麼?
這不是霸權是什麼?!
同性婚姻── 反同基督徒應有的立場
讀聖經與動腦筋
霸權與無理
這是迷信的問題!
不是所有基督徒都反同!
再談宗教迷信
這樣也可以?!
迷信與瘋狂
愚蠢與偏見
思考吧!如果有腦
論反同基督徒的荒謬
偽善的反同基督徒!
再批偽善!
基督與基督徒
令人恐懼的反同基督徒!
無理是信仰原則?
這還不簡單?
荒謬無理的分類
這是瘋狂,當然也叫愚蠢!
要命的雙重標準!
2018亞洲各國牧師台北遊行,力挺同婚!
這不只反同,根本反智!
教奴把基督教變得像邪教!
一個人需要多無知或無恥,才會如此反同?
基督徒,你還要愚蠢或冷漠到幾時?
同運其實就是出櫃運動!── 記美國一場反同公投運動
他們最大的問題不是反同,而是父權!
這是我的立場,我別無選擇!
作者簡介
書摘/試閱
〈迷性的教奴!〉
首先我必須說,保守的反同基督徒不只迷信,成了教奴,而且還特別迷「性」!
這些基督徒對「性」情有獨鍾,總愛在性事上大做文章,反這反那,一談性就特別有精神,活力十足,特別起勁。這些保守基督徒過去反手淫,後來反婚前性行為,現在反同性戀反同婚,反性別平等教育,反得不亦樂乎,但我們很少看見他們如此起勁地反不公義的政府與政策,或反貪污濫權,或反貧窮與救濟窮人。如此迷「性」,不能不說十分詭譎。
不要以為基督徒這種迷「性」現象是台灣獨有的現象,美國的傳統與保守基督徒有過之無不及,這是因為美國基督徒占總人口至少百分之六十五,台灣的基督徒大概是百分之六點五吧?人太少,不敢太兇,但也夠誇張的了!現在他們在性事上反得最兇的已不再是婚前性行為,而是同性戀!
台灣保守基督徒反同性戀的策略,基本上是抄襲美國,沒有太大新意,對美國反同基督徒有所了解,你就不難了解被美國保守基督徒調養出來的台灣保守基督徒!
美國保守基督徒多,結果自然輕易形成一種社會運動力量,俗稱宗教右派。美國的宗教右派不只是一種保守的宗教思潮,它也是由一批宗教保守人士所推動的社會政治運動。在過去二十年,反對同性戀運動是美國宗教右派的主要焦點,特別是當麻省在2003年通過合法化同性婚姻之後,反同性戀的宗教右派幾乎將其資源集中於反對同性戀之上。
這些基督徒反對同性戀的最重要「理據」,就是他們認為聖經反對同性戀,他們以為聖經中所謂的所多瑪和俄摩拉兩座城市是因為同性戀而被上帝毀滅,所以如果同性戀當道,美國必被毀滅。宗教右派的主要領導之一的法威爾(Jerry Farewell)在911事件發生後,就曾公開表示911的恐怖侵襲是天譴,因為美國太寬容同性戀。因此同性戀與那些支持同性戀的自由派才真正是911恐怖事件的禍首罪魁!這種話說出來後,雖然引來批評,但他還是穩坐領導人位置,宗教右派依然視他為重要發言人。這種沒有什麼邏輯的話都可能說得出口,說出來後還是一樣備受「尊敬」,我們從此不難想像宗教右派支持者的思維是多麼地有問題。
這一類迷信/性的基督徒視同性戀為一種選擇,他們根本不願接受科學,特別是心理學與社會學同性戀的研究。他們以為同性戀是一種做與不做的事,是一種墮落與罪惡的生活方式(lifestyle),因為必須盡一切所能消滅這種罪惡。
他們反對所有反對歧視同性戀的法令。美國社會不少州政府立法反對歧視同性戀,即我們不能因為一個人的性取向而剝削其權利,包括開除他的工作或拒絕出租房子給同性戀。宗教右派反對這些立法,換言之,他們認為同性戀不應受法律保護,同性戀是罪惡,因此對付罪惡不算是「歧視」。
美國的宗教右派用盡一切方法反對同性戀,軟硬兼施。硬的方面,包括示威遊行,咒詛同性戀不得好死或下地獄。軟的方面則是宣傳同性戀可以也應該改變,他們有所謂「前同性戀」的運動(ex-gay movement),以幫助同性戀改變成異性戀。這些運動的領導人自稱是已受改變的「前同性戀」,他們自稱靠信仰的力量已經「變成」異性戀。1998年,他們不惜耗巨資在全國性的報章打廣告,但不幸的是(其實對許多同性戀者來說是預料中事),其中一名重量級的前同志後來被人發現在同志酒吧與人調情,最後不得不道歉下台。其實,這種事不是第一次發生了,許多所謂的前同性戀後來一一走出來承認之前的改變見證其實自欺欺人,他們並未真正改變,至多只是壓抑。可對這一切醜聞,宗教右派完全拒絕汲取教訓,依然起勁鼓吹同性戀可以與應該改變論。
美國宗教右派對同性戀「趕盡殺絕」,包括要求立法不能讓同性戀在軍隊服務,不能在公立學校教書,如果發現公立學校的老師是同性戀,應馬上開除其教職。至於同性戀婚姻,同性伴侶領養小孩,他們更是以為邪惡不可思議,近乎歇斯底里地反對了。
美國社會常發生毆打同性戀的暴力事件(gay bashing),同性戀的生命在美國不少地方極不安全。有不少學者指出這種現象與宗教右派對同性戀的仇恨言論有關。宗教右派對同性戀的仇視是社會懼同(homophobia)文化的滋生溫床,令許多人對同性戀產生許多偏見,因此激發仇恨情緒,最後導致他們以為可以替天行道,隨意毆打或殺害同性戀。
美國宗教右派為達致鼓吹社會反同性戀的目的,不惜造謠說謊,比如指同性戀變態,褻玩兒童,或指同性戀鼓吹亂倫等等,不一而足。其最終目的就是要製造一種恐懼情緒,使社會不敢支持同性戀。美國地域廣大,天災不少,有些宗教右派可以口不擇言到一個地步,把這些天災如颱風或龍捲風現象視為社會接納或寬容同性戀的天譴!
當歐洲先進國一個一個承認同性戀伴侶關係或同性戀婚姻時,甚至連拉丁美洲也走向開明,自詡全球最先進國家的美國社會依然還為同性戀議題爭鬧不休,仇恨同性戀言論依然不斷,一直等到2015年,全球至少二十個國家承認同性婚姻了,美國才承認同性婚姻,這不啻是對文明與先進的嘲諷。美國宗教右派的勢力,果然不容輕視。可悲的是,中文世界的基督徒,包括相對進步的台灣,也是如此,好學不學,偏偏就學這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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