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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厭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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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厭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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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目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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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法國現象級圖書,《紐約時報》、《泰晤士報》、《獨立報》、《Elle》、《每日郵報》……各國媒體強力推薦!

★內容簡介
【法國現象級圖書】
不委屈、不隱忍,憤怒有理──
重建秩序的時候到了!

「厭男」不是厭惡男性,
而是鄙視,且受夠男人野蠻地
躺在特權中坐享其成。

★厭男不是性別歧視,而是對「厭女」的回應。
★法國現象級圖書,《紐約時報》、《泰晤士報》、《獨立報》、《Elle》、《每日郵報》……各國媒體強力推薦!
★一本被全球男性群起撻伐的振聾發聵之作,已授權超過20國外語版本。
★沒有艱澀理論,有的是不再甘於「低男一等」的態度與自信。
★在法國首印量只有450本的小冊子,卻因書名引發「性平委員會」男性官員強力反彈、各國媒體爭相報導,讓作者成為千夫所指的箭靶。

他們說教,或者索性對我們極力要說的充耳不聞。
他們開著自以為無傷大雅的性玩笑,
絲毫感覺不到自己造成了傷害。
當他們偶然福至心靈去接一次小孩、打掃一次家裡,
便被捧為完美人夫。
當他們被指責為厭女時,便急於辯駁:
「我?性別歧視?!我家裡可是有一個老婆、兩個女兒、兩隻母貓的呀。」……

▍獨家爆炸新聞來啦:人類世界裡不是只有男人!
「所有女性都應該停止自我貶低。每當陷入自我懷疑時,一定,一定要問問自己:如果換成一個普通男人,他會怎麼做?」
從媽寶男、男性說教、#MeToo運動,到異性戀框架、家務分配、女性間的團體情誼,作者以犀利、金句百出的觀點,佐以廣大女性都曾切身體會的日常經驗,闡明自己「厭男」的原因,以及自古以來,因父權導致的性別歧視與不平等現象。
藉著本書,她要為深植人心到近乎洗腦的父權社會除魅,也向女性喊話:不要再為自己無法成為聖母或是「神力女超人」而自責了,我們應該允許自己像個正常人類一樣,擁有瑕疵和缺陷。

//
「人們常常混淆憤怒和暴力,其實這兩者並不總是相關。
遭到歧視後爆發的憤怒,
與男人羞辱、強姦和殺害我們時的暴力程度根本沒有可比性。
擺脫溫柔平和、甚至近乎被動的女性角色束縛,
積極要求男性改善自我,這對我們才是最有利的。
為此,我不再急於向任何人澄清:
不,我不是真的厭男,我只是在幽默地開玩笑。

我不想再浪費時間和精力去裝出一副溫柔熱情的模樣了。
我或許根本就不是那種性格的女人……
而且說到底,不溫柔又有什麼大不了的。」

──寶琳.阿芒熱

//

★國內外作家、媒體強力推薦──

諶淑婷(文字工作者)專文作序
李欣倫(作家)、盧郁佳(作家)聯手推薦

◎禁止女孩學習表達憤怒和使用暴力,就是在充斥男性暴力的世界裡剝奪了她們正當防衛的機會。──盧郁佳(作家)

◎我相信本書能給「厭男」者極大安慰,沒錯,我們不用假意掩飾,我們正是因為努力實踐女性主義,所以難以無視男人的平庸與自大。──諶淑婷(文字工作者)

◎一本女性主義的離經叛道之作……證明了厭男如何為姐妹情誼開闢了空間。──Monstrograph出版社

◎《我,厭男》觸動了社會的神經。面對性別歧視和性別暴力,作者提出了一種更為直白的應對方式。──《紐約時報》

◎熾熱激情與冷靜克制並存的傑作。──《泰晤士報》

◎打響了反對性別歧視的又一槍。──《泰晤士報》

◎大快人心……是對女性和女性力量的堅信不疑,是對自由解放的真誠呼喚。──《獨立報》

◎詳細地闡釋了占全球人口51.9%的男性為何惹人生厭。──《每日電訊報》

◎一本令人振奮的小書,一口氣讀完。──《解放報》

◎交織而團結的女性情誼綻放出愉悅人心的力量。──《Elle》雜誌

◎《我,厭男》中的論述一針見血,並不過激也不粗暴,當代女性主義的熱議話題,如父權制、精神負累、#MeToo運動和女性的連結等都有論及,延續了蕾蓓嘉.索尼特等女性主義作家的一脈。──《新觀察家》

◎其引發的爭論不僅聚焦於性別問題……波西米亞式風格,言詞直率,承繼了波伏瓦、柯萊特等女性主義者的思想……激烈譴責了男性暴力、特權及其對女性的壓迫。──《每日郵報》

◎討論性別議題,但不僅限於此。──國際線上雜誌《PopMatters》

◎《我,厭男》提醒我們,如果僅靠禮貌的請求,女性主義先驅們無法做成任何一件事。──《i》小報

作者簡介

★作者簡介:
寶琳.阿芒熱(Pauline Harmange)
1994年生,法國女性主義者、作家。在一家救助女性性暴力、性侵受害者的機構擔任志工。她的作品包括《我,厭男》、《身處支離破碎之所》(Aux endroits brisés)及《流產:關於自願墮胎的私密故事》(Avortée, une histoire intime de l'IVG, Éditions Daronnes)等。

【推薦文】我們為何厭男?也許該先問問:「男人為何厭女?」◎諶淑婷

我從來不諱言自己是「厭男」主義者,多數男性我都無法與其共事,在任何場合我都害怕聽到男性大發議論,搭乘大眾運輸工具我不坐在腳岔開超過九十度的男人身旁……
我很清楚自己會招來哪些批評,既然我近十年來以推動性別平等教育為己任,怎麼能夠「歧視」男性呢?幸好,從今以後,我能推薦那些人讀《我,厭男》,如同本書作者寶琳.阿芒熱所言,「厭男」不是性別歧視,我歧視的不是特別性別,我厭惡的是這個父權社會和以男性為尊的文化系統,我感到頭痛的是為什麼那麼多男性堅持自己肩負著對眾人「說教」的責任?為什麼他們永遠不在意雙腳岔開幅度已超越座椅寬度?為什麼當一名男人把性騷擾當玩笑話時,其他男性能無視甚至跟著起鬨?為什麼這個社會讓他們如此有自信又寬容地對待自己?
若上述任何一點也曾讓你困擾,那麼《我,厭男》絕對能讓你拍手叫好。而且寶琳.阿芒熱在這本小書裡,花了極大篇幅提醒,女性不需要因為「厭男」,就認為自己和「厭女」者同一等級,默默譴責自己。拜託!差遠了!厭女者厭惡的是女性本身,女性對他們來說就只是做愛與生育的生物,從智商、邏輯判斷、體能、品味格調都低於男性的生物,所以不能質疑男性權力/能力,也一定要受到男性吸引,不然就是「有問題的女性」。這些「厭女」者自稱飽受「女權」壓迫,但毫無根據,連行政院每年製作的「性別圖像」也沒看過。就算至今財產拋棄繼承、性暴力受害者、職場性別歧視申訴人絕大多數都是女性,「厭女」者也無動於衷,他們只要坐穩父權制度既得利益者的位置就好。
相較之下,「厭男」者善良多了。就算我時常批評男人,但我不曾說過「ㄐㄐ十公分以下要上家政課 」(請見二○二三年台大經濟學系學生會正副會長選舉政見);沒有無差別殺害哪個女性(二○一六年韓國江南隨機殺人案);我也不是#MeToo加害者;我可以保證,當我必須在電梯裡和男性共處二十秒,或和男性一起工作時,我絕對言行得當,不抱怨「不知道還能說些什麼」才不會被舉報性騷擾。就算「厭男」,我依舊能正常與男人相處。
我相信本書能給「厭男」者極大安慰,沒錯,我們不用假意掩飾,我們正是因為努力實踐女性主義,所以難以無視男人的平庸與自大。雖然我有相處愉快的男性配偶,但我知道我們兩人經歷了多大的努力,去摧毀家庭中不對等的性平角色,無論他這一路是否被我推著跑或拖著走,至少,他已經能走在我的不遠處,他不是「怕太太」,而是尊重自己的配偶如同尊重其他男性。但我也可以肯定,未來某天我若重回單身,很難再和某個男人開啟一段新的關係,因為我沒有過去能輕鬆說服自己忍耐、在各種以男性為主的聚會裡放空的無知身心了。
有些人會說,「厭男」只會把男性推遠,讓男性沒有辦法站出來爭取女性權益。這句話不但不合理,也做了奇異的假設──好像這些男人一直為了性別平等奮力付出。事實上,我認識的多數男性根本做不到,這些男性認為自己只要不家暴不騷擾不酗酒賭博,有給家用,偶爾「幫忙」看著孩子或做點不成比例的家務,就算是走在時代尖端的好男人了,他們給自己的標準就是這麼低,人生比較值永遠是自己的父親與爺爺,或那些造成許多傷害的犯罪加害人。
我必須要說,真正懂得如何支持女性主義、而非把女性主義套在身上當光環的男人,也會一樣「厭男」!因為「厭男」是一種防禦機制,不分性別,只要是在父權社會下受過傷或體悟到性別歧視真實存在,就很難安靜聆聽任何男人的教訓(鬼話)。這個世界上,受到男性壓迫的不只是女性,所以「厭男」也不是女性的專利。
當我知道這本輕薄小書在其他國家引發許多男性憤怒,覺得十分可笑,但我能預見,一定也有女性感到不以為然,批評徒增性別對立。但任何人只要願意開始思考,就一定能找到一大堆「厭男」的理由,就算是最傳統的男人也會私下抱怨為何自己要承擔經濟重擔。即便討人厭的男性是團體中的少數,這些「少數」能毫無忌憚地影響整體女性感受,而不受「多數」男性提醒或責備,因為「多數」只忙著澄清自己不是那種人,女性不該以偏概全。我必須再次強調,「厭男」不是針對男性,而是一種回應,一種對整個男性群體不由自主產生的負面情緒。
如果這個議題在台灣也無法被討論,那麼也許是因為上一題「男人為何厭女」,我們還沒有做好回應。千百年來一直坐享優勢地位的男人,到底在嫌惡女人什麼呢?拒絕答題的男人無法被真正地尊重。我不介意他們平庸又無能,畢竟男人也是人,但就僅止於此了,此時此刻,我們都很難再「把男人當回事」了。


後記(節錄)

誰能預料到這本書的命運呢?反正我在書寫的過程中是肯定沒有想到的。
它最初只是一份發行量極少的隨筆(essay),如今卻成為你們手中的書,而且已經被翻譯成二十種語言。一本首印量只有四百五十本的小冊子,是如何在不到一年的時間裡變身為國際暢銷書的?
《我,厭男》在Monstrograph出版社首發時,一位法國性別平等高等委員會(真是諷刺)的官員看到書名和言簡意賅的廣告語後怒不可遏,於是試圖利用職權,勒令出版社下架這本書。各大媒體紛紛以「審查」及「禁止」等詞描述此事,但需要澄清的是,事情的真相並非完全如此。
在法國,禁止一件文化商品是需要經過特殊流程的。我們曠日持久地為表達自由奔走呼告,也應當懂得區分違法的界限到底在哪。當女性運動分子占領電影院以阻止波蘭斯基的新電影上映,或是發起請願,讓人們警戒某本含種族歧視刻板印象內容的書籍,這並不屬於審查,這是一種政治行動。一個男人利用自己在政府部門工作的職務之便,發郵件威脅要對一家小機構提起司法訴訟,這也不是審查──這是恐嚇。
這番操作激起巨大的「史翠珊效應」:我的書不但沒有被「取消」,反而被徹底放到了聚光燈下。短短幾天內,全球數十家媒體爭相報導此事。
外國記者們驚掉下巴。難以置信!在法國,居然有人僅僅因為書名就企圖禁止一本書的出版發行?這個啟蒙運動的發源之國,難道要將照亮理性的燈泡燒毀嗎?這種事居然發生在自己身上,這讓我錯愕不已(因為我並非公眾人物,而且時至今日還在納悶,到底這本書是怎樣引起一名國家行政部門的官員注意的),但諸如此類的權力濫用行為卻是屢見不鮮。
這個事件正好佐證女性主義運動家們多年來強調的問題──法國社會仍然不能忍受關於男性及男權的批評言論。更糟糕的是,他們甚至不能接受女性的公開政治表達。

取消文化vs沉默文化
隨著這本《我,厭男》的相關新聞在全世界發酵,我開始了自己漫長的迷途之旅。長達數月的網路暴力讓我從一個自得其樂的無名小卒,變成了千夫所指的箭靶,勢頭之凶猛,有時甚至動搖了我對人性的基本信仰。每當書被翻譯成一種新的語言,我便會收到全新的辱罵性詞彙。我從沒上過義大利文、匈牙利文或是西班牙文的課程,卻已然學會太多令人難以承受的他國髒話。
在這幾個月的暴力攻擊下,我總想要縮到自己的保護殼裡。我拒絕媒體曝光和各類邀約,關閉自己的線上社群帳號,回到了自己本就不願離開的陰影之中。我常常想到那些最終不再發聲的女性,無論她們是否曾出現在媒體上。成為一名敢於發聲的女性,在當今世界依舊是有風險、甚至危機四伏的。我只是個微不足道的小人物,寫了一本毫不起眼的書,就已經見識到:

‧一名男性試圖利用職權,讓我的聲音不再被人聽到;
‧部分媒體濫用我和我親朋好友的照片,想要將我拉入泥沼;
‧數百名憤怒的男性將他們的仇恨和暴力發洩到我的郵箱、私訊、推特和Instagram留言區裡,暴力、強姦、死亡威脅,性別羞辱及/或反同性戀辱罵,應有盡有;
‧這些男人為了製作網路暴力影片,無所不用其極:他們將我的頭像P成希特勒的樣子;從谷歌圖片庫裡扒下我的照片,對我的相貌極盡羞辱之能事……

時至今日,我依然每天都會收到汙言穢語。而我心知肚明的是,自己遭遇的這些,和其他女性、其他少數群體所遭遇的更暴力的攻擊相比,簡直不值一提,根本不算什麼。但即便如此,我已經無法承受,想要從這個地球上消失了。
我們必須重新考慮所謂「取消文化」的背景,因為無數女性和少數群體難以在線上暢所欲言,唯恐遭到像我那樣的暴力懲罰(這樣的恐懼無可厚非,而且三不五時就會出現)。相對於「取消文化」,女作家羅珊.蓋伊(Roxane Gay)提出了「後果文化」(Consequence Culture):是時候讓強勢一方為他們的權力濫用承擔實際後果了。而對於那些從未擁有過發言權的人,我們什麼時候才能讓他們的聲音被聽見?我們之中那些占盡優勢的人,何時才能不再阻止弱勢群體發聲,讓他們打破沉默,分享其親身經歷與想法創意?

適逢其時的表達
這或許是我們所有女性都將滑向的斷層,那是一道父權制開始土崩瓦解的縫隙。只要我們堅持不懈地發動進攻,他們失敗的一天終將到來。
在接受採訪時,我常被問到一個問題:如何看待#MeToo運動之後,這個女性的怒火似乎並未消減的時代。最終我找到了自己的答案。(我花了很長的時間思考這個問題,很明顯,我寫得比說得要好。)
我認為,我們正處在一個前所未有的關鍵時期。
面對日復一日的威脅,我們抗爭得身心俱疲,隨時可能繳械投降(尤其是我們之中那些條件優越的女性),滿足於現有的一切。如果那一天真的到來,我們就徹底輸了。因此,我真正希望的,是女權運動家貝爾.胡克斯(bell hooks)口中的女性情誼與政治團結,是讓老學究們心神不寧的女性意識轉變,是我們彼此間(終於?再度?)培養起來的同理心,這些都是我們堅強的後盾。每當我們之中有人感到疲憊時,應當有數十隻手伸出來把她扶起,撫慰她,讓她重新振作。
他們在顫抖。
請你們記住:是我們讓他們顫抖起來。
他們正在坍塌,而我們很快就可以在舊世界的廢墟上跳舞了。

目次

目錄

國內外強力推薦
推薦文


前言
厭男,陰性名詞
與男人結合
歇斯底里的厭男怨婦們
討厭女人的男人們
女性憤怒的吶喊
像男人一樣普通
異性戀的陷阱
姐妹
讚美「特百惠聚會」、「睡衣派對」與「女孩俱樂部」

後記
致謝
延伸閱讀

書摘/試閱

討厭女人的男人們(節錄)

根本無須宣稱厭男,你對男性群體的批評方式只要稍有不盡如人意的地方,便會遭到數不清的譴責。你只要概括性地談論他們,只要說的是「男人」,而不是「某些男人」,即使你覺得自己說的就是個普遍性的問題,也無法被接受──恭喜你,你就是個厭男的女人了!而一旦被貼上「厭男」的標籤,你就不可能比厭女的那些人好多少。
在大眾的理解中,厭男和厭女就是一枚硬幣的兩面,兩者都是性別歧視。我想這大概是詞源學造成的誤解:這兩個詞擁有同樣的詞根,當然就代表完全相同的理論啦,難道不是嗎?當然不是,因為生活就是這麼愛捉弄人呢。
厭男的特點是討厭男人,厭女的特點是討厭女人。但我們必須承認,事實上這兩個概念並不相同,二者無論在對人造成的危險程度還是在表現方式上,都大相徑庭。(大家別忘了,厭女的行為範疇廣泛到可以覆蓋從線上騷擾到謀殺的各種程度,比如1989年極端仇女主義者在蒙特婁工程學院大開殺戒的那起慘案,時至今日沒有任何厭男行為可以與之相提並論。)
我們不能將厭男和厭女相提並論,很簡單,因為前者正是對後者的回應。
除非對周圍的一切視若無睹,或者心中絲毫不存善念,否則我們根本無法否認,女性遭受的種種暴力在絕大多數情況下都是男性所為。這不是主觀臆斷,這是事實。這個社會之所以父權當道,正是因為有一部分男人濫用自己的男性特權,侵害這世上另一半人口的利益。有一些暴力是隱性的,如同女性日常生活中的背景雜音,儘管有毒,但似乎生來如此,讓人感覺是男女關係的常態。還有一些暴力是顯性的,有時甚至會演變為報紙頭條。
事實上,無論基於性別的暴力還是性暴力,無論其受害者是男是女、是老是幼,我們必須反覆強調的是,在施暴者中男性始終占絕大多數。
如今一個顯而易見的現象是,鮮少有男性主動開口承認自己厭女或者性別歧視。他們甚至還會為自己辯解一番,常用難得一見的口才振振有詞地矢口否認:「我?性別歧視?我家裡可是有一個老婆、兩個女兒、兩隻母貓和二十隻母雞的呀。我在家裡面對的全是女性。」眾所周知,只要經常和女性相處,就可以自動洗脫一切性別歧視指控……男人要是宣稱自己厭惡女人(或是要求她們文靜順從),一定會遭到白眼。
因此,我們並不容易辨識周圍的厭女者,畢竟他們都不會張揚。但我們可以斷定的是,一個騷擾、毆打、侵犯,甚至殺害女人的男人,一定對女性缺乏尊重。同時也可以確認,一個認為騷擾、毆打、侵犯、甚至殺害女人這種行為不算什麼大事的男人,同樣是厭女的。最後,如果一個男人認為父權制並非現實,而僅只是女性主義者的臆想,那他就是性別歧視系統中的一員。
有時候,看似對某種現象一概而論的描述,其實只是在呈現簡單的事實而已。這種情況下,我們就應該大膽地以自我為中心。當我們不願再隱瞞對男人的厭惡時,不要畏首畏尾地只是回擊一句「並不是所有男人都是強姦犯!」。並不是所有男人都是強姦犯,但強姦犯幾乎都是男人,而幾乎所有女人曾經遭遇或即將遭遇的暴力都來自男性。問題就出在這裡。我們的一切厭惡、不安和質疑都源自此處。
問題還在於,有些男性雖未實施過強暴,但依然堅持我行我素,依然對癥結視而不見。
他們仍未承擔起屬於自己的那份精神壓力。到了21世紀的今天,我們女人依然獨自承擔家務、育兒,以及維繫所有關係的情緒勞動。他們獨霸公共空間,將它當成客廳的延伸,不給我們留什麼餘地,然後心滿意足地看著我們被無足輕重地略過。他們拒絕與我們對話,不停地打斷我們,把他們的觀點強加給我們,扭曲我們,只為符合他們自己的需要,或者索性對我們極力要說的東西充耳不聞。
他們開著充滿性別歧視的玩笑,前仰後合,只因自己絲毫感覺不到傷害。他們會說我們是自找的,說他們猜不透女人,說有時候女人的「不」其實意思是「是」。
只要稍加思索,我們就能找到一大堆厭男的理由,這些理由無不擁有大量事實作為支撐。但男人為什麼厭女呢?千百年來,他們一直坐享優勢地位,我們女人又做了什麼,要一次又一次地遭受他們的暴力?
厭男症有具體的目標,但它並不像厭女症那樣,幾乎每天都在產生數不清的新的受害者。我們沒有殺害或是打傷過任何男人,我們沒有阻止任何一位男士擁有自己的工作和愛好,我們向來允許他們隨心所欲地穿衣打扮、深夜逛街、侃侃而談。
如果真的有人甚至認為自己有權將上述那些枷鎖強加到其他男人身上,這個人肯定也是個男人,這同樣屬於異性戀父權制的體現。
我們這些厭男者並沒有越界。我們厭惡男人,不過就是繼續以冷漠的態度容忍他們,畢竟他們無處不在,我們只能適應(或許難以置信,但這就是事實:原來我們可以憎恨某人,卻又不至於產生無法抑制的將其殺害的想法)。最糟糕的情況也只是,拒絕讓他們進入我們的生活,或是提前嚴格審慎地甄選一番後,才會接受某個男人。
我們的厭男情緒讓男人十分恐懼,因為這就意味著他們從此也需要透過努力才能贏得我們的尊重。跟男人建立連結絕不是我們單方面的責任和義務。就像所有的平等關係一樣,所有參與方都必須有所付出,彼此尊重。
只要還有厭女的男人,只要男人在兩性關係中依然袖手旁觀,只要社會還在接受和鼓勵這樣的男人,就會有心灰意冷的女性不斷湧現,她們將異口同聲地拒絕在令人筋疲力盡,有時甚至危險重重的兩性關係中被當作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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