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簡介
因應政府積極推展智慧型運輸系統基礎建設計畫之際,考量智慧型運輸系統之先進技術與系統建置並未有統一之設計規範,行政院國家資訊通信發展推動小組(NICI)於民國92年6月27日召開之第九次委員會議中決議,要求交通部「修訂相關法規,推動智慧型運輸系統設施納入道路設計規範」,期望藉由智慧型運輸系統設計規範之制訂,能將智慧型運輸系統基礎設施納入道路設計規範中,亦可同時訂定統一之智慧型運輸系統設計標準,供各縣市政府與道路主管機關參考,並可使智慧型運輸系統建設與基礎運輸系統進行妥善之整合,減少資源重複投入之情形。交通部爰於民國93年委由財團法人中華顧問工程司進行規範草案之研究,於民國94年完成本規範草案;再於民國97年委由智慧型運輸系統中華民國運輸學會辦理本規範草案之複審作業,邀集國內工程、智慧型運輸系統等相關產、官、學專家擔任審查委員,並於民國97年11月完成本規範之複審作業。
本規範編訂原則如下: 1.本規範適用於公路之智慧型運輸系統設計,至於其他市區道 路亦得參考本規範辦理。 2.本規範係以交通部完成之「臺灣地區智慧型運輸系統綱要計 畫(2004年版)、「臺灣地區發展智慧型運輸系統(ITS)系統 架構之研究」等為依歸,並依國內外長期累積之經驗,將符 合公路智慧型運輸系統之基本功能需求加以編訂而成,以供 設計者或工程師依循使用。 3.本規範係提供原則性之設計規定,以保留適當彈性,避免約 束設計者或工程師專業判斷空間,惟各項細部設計作業,仍 應視個案需要路段條件訂定。 4.規範內涉及標誌、標線、號誌等有關之規定,應依「道路交 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辦理。
目次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交通管理與控制
第三章 旅運交通資訊
第四章 資料蒐集
第五章 通訊傳輸
第六章 交通控制站與交通管理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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