庫存:3
下單可得紅利積點:14 點
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目次
相關商品
商品簡介
本書係有關非訟事件法之教科書,具有完整之體系。全書共分四編:第一編緒論,探討非訟事件之基本概念,包括非訟事件之意義、類型、程序法理及民事事件之非訟化,並就程序法理交錯適用論,加以深入探討;第二編總論,為非訟程序之總則,探討非訟管轄、非訟程序主體、客體、一般程序事項、非訟裁判及救濟程序等;第三編各論,係探討各個非訟事件之處理程序,包括民事非訟、登記、家事非訟、商事等事件,併第四編之提存事件。本書理論與實務兼具,並參考日本法例,除用於教學外,亦有助於實務之參考。
作者簡介
鄭雲鵬
現職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所屬民間公證人
東海大學法律學院兼任助理教授
學歷
東海大學法律學博士
經歷
公務人員高考法院公證人、法制科及格
專技人員高考律師及格
臺灣高雄、臺中地方法院公證人
臺灣民間之公證人懲戒委員會、懲戒覆審委員會委員
現職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所屬民間公證人
東海大學法律學院兼任助理教授
學歷
東海大學法律學博士
經歷
公務人員高考法院公證人、法制科及格
專技人員高考律師及格
臺灣高雄、臺中地方法院公證人
臺灣民間之公證人懲戒委員會、懲戒覆審委員會委員
目次
自 序
‧第一編 緒 論
第一章 非訟事件之基本概念及類型
一、非訟事件之意義/2
二、非訟事件之類型/4
第二章 民事訴訟與非訟事件之區別
一、學 說/5
二、區別之實益/7
三、非訟事件之特質/10
四、其他民事程序(訴訟事件?非訟事件?)/12
第三章 審理非訟事件之基本原理(非訟法理)
一、簡要之比較/15
二、詳細之探討/16
第四章 民事事件之非訟化
一、基本概念/24
二、非訟化之原因及界限/25
三、民事事件非訟化所面臨之問題:是否違反憲法第16條之問題/26
四、案件類型審理論之分類/27
五、程序法理之交錯適用/30
第五章 非訟事件法/37
‧第二編 總 論
第一章 非訟管轄
一、審級管轄/40
二、事務管轄/41
三、土地管轄/41
四、選擇管轄/42
五、指定管轄/44
六、非訟管轄之性質──專屬管轄?任意管轄?/44
七、管轄之移送/46
八、管轄恆定原則/49
九、違背管轄規定之效力/49
十、非訟事件之國際管轄/49
第二章 非訟主體論
一、裁判或處理之機關/52
二、關係人/58
第三章 非訟事件標的(客體論)
一、民事訴訟之訴訟標的理論及其功能/76
二、非訟事件是否有程序標的之概念/77
第四章 非訟程序
一、程序之開始/79
二、送 達/81
三、期日、期間/85
四、程序之停止及承受/87
五、審理(處理)/90
六、保全程序與假處分/98
七、程序之終結/100
第五章 非訟裁判
一、概 說/104
二、裁判之形式及作成/104
三、裁定之效力/105
第六章 抗 告
一、抗告之意義/118
二、抗告權能/118
三、抗告利益/119
四、抗告之要件/120
五、抗告提出之效果/121
六、法院之處理/122
七、附帶抗告/123
第七章 再抗告
一、再抗告之意義/124
二、再抗告之法院/124
三、再抗告之限制/124
四、提起再抗告之程式/126
五、再抗告法院之裁判/126
第八章 再 審
一、概 說/128
二、再審之原因/128
三、再審之期限/130
四、再審之法院/130
五、再審之限制/130
六、再審之程式/130
七、再審之審理/131
第九章 費用及罰鍰
一、費用之徵收/133
二、費用之預繳/135
三、費用之負擔/135
四、關於費用之裁定及其效力/136
五、罰 鍰/136
‧第三編 各 論
第一章 民事非訟事件
第一節 法人之監督及維護事件/139
第二節 意思表示之公示送達事件/142
第三節 出版、拍賣及證書保存事件/144
第四節 信託事件/159
第二章 登記事件
第一節 法人之登記/164
第二節 夫妻財產制契約登記/175
第三章 家事非訟事件
第一節 概 說/180
第二節 通 則/180
第三節 婚姻非訟事件/206
第四節 親子非訟事件/212
第五節 收養事件/229
第六節 未成年人監護事件/237
第七節 親屬間扶養事件/243
第八節 繼承事件/245
第九節 失蹤人財產管理事件/258
第十節 宣告死亡事件/260
第十一節 監護宣告事件/263
第十二節 輔助宣告事件/278
第十三節 親屬會議事件/280
第四章 商事非訟事件
第一節 公司事件/286
第二節 海商事件/321
第三節 票據事件/322
‧第四編 附論──提存事件
第一章 提存之意義/332
第二章 提存之管轄
一、清償提存/333
二、擔保提存/334
第三章 提存之原因
一、清償提存/335
二、擔保提存/336
第四章 提存之效力
一、清償提存/338
二、擔保提存/340
第五章 提存標的物/341
第六章 提存物保管機關/342
第七章 提存物之拍賣/344
第八章 提存之聲請與審查
一、聲 請/345
二、審 查/345
第九章 提存物領取及取回
一、提存物領取之原因/347
二、提存物取回(返還)之原因/347
三、特別領取或取回之原因/351
四、領取及取回之程序/351
第十章 提存物之時效/354
第十一章 提存所處分之救濟/357
第十二章 費 用
一、清償提存費/358
二、擔保提存費/358
三、保管費/358
‧第一編 緒 論
第一章 非訟事件之基本概念及類型
一、非訟事件之意義/2
二、非訟事件之類型/4
第二章 民事訴訟與非訟事件之區別
一、學 說/5
二、區別之實益/7
三、非訟事件之特質/10
四、其他民事程序(訴訟事件?非訟事件?)/12
第三章 審理非訟事件之基本原理(非訟法理)
一、簡要之比較/15
二、詳細之探討/16
第四章 民事事件之非訟化
一、基本概念/24
二、非訟化之原因及界限/25
三、民事事件非訟化所面臨之問題:是否違反憲法第16條之問題/26
四、案件類型審理論之分類/27
五、程序法理之交錯適用/30
第五章 非訟事件法/37
‧第二編 總 論
第一章 非訟管轄
一、審級管轄/40
二、事務管轄/41
三、土地管轄/41
四、選擇管轄/42
五、指定管轄/44
六、非訟管轄之性質──專屬管轄?任意管轄?/44
七、管轄之移送/46
八、管轄恆定原則/49
九、違背管轄規定之效力/49
十、非訟事件之國際管轄/49
第二章 非訟主體論
一、裁判或處理之機關/52
二、關係人/58
第三章 非訟事件標的(客體論)
一、民事訴訟之訴訟標的理論及其功能/76
二、非訟事件是否有程序標的之概念/77
第四章 非訟程序
一、程序之開始/79
二、送 達/81
三、期日、期間/85
四、程序之停止及承受/87
五、審理(處理)/90
六、保全程序與假處分/98
七、程序之終結/100
第五章 非訟裁判
一、概 說/104
二、裁判之形式及作成/104
三、裁定之效力/105
第六章 抗 告
一、抗告之意義/118
二、抗告權能/118
三、抗告利益/119
四、抗告之要件/120
五、抗告提出之效果/121
六、法院之處理/122
七、附帶抗告/123
第七章 再抗告
一、再抗告之意義/124
二、再抗告之法院/124
三、再抗告之限制/124
四、提起再抗告之程式/126
五、再抗告法院之裁判/126
第八章 再 審
一、概 說/128
二、再審之原因/128
三、再審之期限/130
四、再審之法院/130
五、再審之限制/130
六、再審之程式/130
七、再審之審理/131
第九章 費用及罰鍰
一、費用之徵收/133
二、費用之預繳/135
三、費用之負擔/135
四、關於費用之裁定及其效力/136
五、罰 鍰/136
‧第三編 各 論
第一章 民事非訟事件
第一節 法人之監督及維護事件/139
第二節 意思表示之公示送達事件/142
第三節 出版、拍賣及證書保存事件/144
第四節 信託事件/159
第二章 登記事件
第一節 法人之登記/164
第二節 夫妻財產制契約登記/175
第三章 家事非訟事件
第一節 概 說/180
第二節 通 則/180
第三節 婚姻非訟事件/206
第四節 親子非訟事件/212
第五節 收養事件/229
第六節 未成年人監護事件/237
第七節 親屬間扶養事件/243
第八節 繼承事件/245
第九節 失蹤人財產管理事件/258
第十節 宣告死亡事件/260
第十一節 監護宣告事件/263
第十二節 輔助宣告事件/278
第十三節 親屬會議事件/280
第四章 商事非訟事件
第一節 公司事件/286
第二節 海商事件/321
第三節 票據事件/322
‧第四編 附論──提存事件
第一章 提存之意義/332
第二章 提存之管轄
一、清償提存/333
二、擔保提存/334
第三章 提存之原因
一、清償提存/335
二、擔保提存/336
第四章 提存之效力
一、清償提存/338
二、擔保提存/340
第五章 提存標的物/341
第六章 提存物保管機關/342
第七章 提存物之拍賣/344
第八章 提存之聲請與審查
一、聲 請/345
二、審 查/345
第九章 提存物領取及取回
一、提存物領取之原因/347
二、提存物取回(返還)之原因/347
三、特別領取或取回之原因/351
四、領取及取回之程序/351
第十章 提存物之時效/354
第十一章 提存所處分之救濟/357
第十二章 費 用
一、清償提存費/358
二、擔保提存費/358
三、保管費/358
主題書展
更多
主題書展
更多書展今日66折
您曾經瀏覽過的商品
購物須知
為了保護您的權益,「三民網路書店」提供會員七日商品鑑賞期(收到商品為起始日)。
若要辦理退貨,請在商品鑑賞期內寄回,且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與完整包裝(商品、附件、發票、隨貨贈品等)否則恕不接受退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