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人家說的那種HERO:11篇檢察官法庭陪伴與法律實踐的故事(電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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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名人/編輯推薦
序
目次
書摘/試閱
相關商品
商品簡介
一本好讀又自帶洋蔥的法普之書!
11篇真實故事,非典型檢察官姚崇略
揭開檢察官每日工作的爆肝與不甘!
不要說什麼捍衛正義
他只是和弱勢的當事人
站在一起!
—閱卷、開庭、訊問、審核搜索票……
—犯罪現場勘查、執行搜索扣押、驗屍……檢察官到底在做什麼?
—什麼是「偵查檢察官」和「公訴檢察官」?
—「偵」或「他」字,案號怎麼分?
—職權不起訴是什麼?緩起訴處分又是什麼?
在法庭上,執搥的法官是正義的化身,雄辯的律師有戲劇的張力,
那檢察官是誰?他在做哪些事情?
無論是需要抽絲剝繭的殺人事件、難解的婚外情感情糾紛、
年年遽增幾乎癱瘓司法的詐欺案件,或是需要社福介入的竊盜案……
檢察官都在場!
有時要執起公平的天秤,有時要擔任心理輔導師傾聽他人的苦衷,
有時則需適時打開社會安全網,而非一味送入冰冷的監牢……
但不變的是,
檢察官是在法庭上和當事人站在一起,為他人發聲!
《我不是人家說的那種HERO》中,
現職檢察官的姚崇略現身說法,
以11篇真實經手過的案件,改編而成故事,講述檢察官的工作實況;
用大白話,解釋深奧難懂的法律概念與制度。
「很多人覺得檢察官應該就是要辦『大』案,
但是我總覺得,用小人物的故事,
應該可以讓民眾更知道檢察官在做什麼!」
期盼以本書讓一般大眾更理解「檢察官」一職,
透過深入淺出的故事,讓司法工作、檢察官的職人生活,
可以更貼近你我的日常!
用白話文去解釋法律制度跟法律的規定,
讓案件當事人不管是起訴或被不起訴,
都可以知道檢察官寫的東西是什麼意思,
讓人民覺得司法其實可以親近一點,
這是我這幾年一直努力的方向,
也是我寫這本書的初衷。
——姚崇略
/一百元是她所需要的溫柔:
母親過世後,再沒人帶她去精神科回診,平日撿拾回收物維生的婦人,禁不起饑餓,拿了輪椅小販的一百元……但刑罰是改善她生活唯一的方法嗎?
►►這則故事談地檢署的分案跟職權不起訴
/深夜無人知曉的連續殺人:
一起看似性侵的兇殺案,竟牽起另外三起殺人案件;檢察官家中半夜響起的門鈴聲,是不是被害人冥冥之中指引的方向?
►►這則故事談死刑案件與相驗
/老公,他的那個沒有進去:
日久生情的同事,相約去賓館幽會,警察破門,衣衫不整兩人稱是蓋棉被純聊天,被戴綠帽的丈夫憤而提告,但有時司法無力解決情感,檢察官化身心理輔導師,傾聽一場失敗的愛情。
►►這則故事談再議制度與通姦罪除罪化
/你的哭爸,不是他的哭爸:
兩個發生行車擦撞的運將司機,下車起了口角,一個罵哭枵哭爸,一個委屈哭哭。但在法庭上,罵人都會成立公然侮辱嗎?怎麼罵人不帶髒字?檢察官有一套藝術……
►►這則故事談公然侮辱罪/告訴乃論
/歡迎光臨!寶島詐騙天堂:
詐騙集團像地鼠打不完!承辦眾多詐騙案的檢察官也接到詐騙電話,他如何智取犯罪?又如何親眼看一個小家庭誤入「偏門工作」,淪為犯罪集團的洗錢車手……
►►這則故事談年年遽增的詐欺案
/法庭上終於理解的外國語:
面對妻子死亡後、接踵而至的盤查與筆錄,外籍丈夫冷漠的外表底下,是在異鄉說不出口的恐慌,如何在語言不通的情況下理解龐大的司法運作?
►►這則故事談司法通譯制度
………更多故事,盡在《我不是人家說的那種HERO》………
【本書特色】
1. 以真實案件改編,還原生活中可能遇到檢察官的情境。
2. 以淺顯易懂的文字,「講人話」解釋深奧難懂的法條。
3. 每篇章附條列式「法律小知識」,歸納整理重點概要。
11篇真實故事,非典型檢察官姚崇略
揭開檢察官每日工作的爆肝與不甘!
不要說什麼捍衛正義
他只是和弱勢的當事人
站在一起!
—閱卷、開庭、訊問、審核搜索票……
—犯罪現場勘查、執行搜索扣押、驗屍……檢察官到底在做什麼?
—什麼是「偵查檢察官」和「公訴檢察官」?
—「偵」或「他」字,案號怎麼分?
—職權不起訴是什麼?緩起訴處分又是什麼?
在法庭上,執搥的法官是正義的化身,雄辯的律師有戲劇的張力,
那檢察官是誰?他在做哪些事情?
無論是需要抽絲剝繭的殺人事件、難解的婚外情感情糾紛、
年年遽增幾乎癱瘓司法的詐欺案件,或是需要社福介入的竊盜案……
檢察官都在場!
有時要執起公平的天秤,有時要擔任心理輔導師傾聽他人的苦衷,
有時則需適時打開社會安全網,而非一味送入冰冷的監牢……
但不變的是,
檢察官是在法庭上和當事人站在一起,為他人發聲!
《我不是人家說的那種HERO》中,
現職檢察官的姚崇略現身說法,
以11篇真實經手過的案件,改編而成故事,講述檢察官的工作實況;
用大白話,解釋深奧難懂的法律概念與制度。
「很多人覺得檢察官應該就是要辦『大』案,
但是我總覺得,用小人物的故事,
應該可以讓民眾更知道檢察官在做什麼!」
期盼以本書讓一般大眾更理解「檢察官」一職,
透過深入淺出的故事,讓司法工作、檢察官的職人生活,
可以更貼近你我的日常!
用白話文去解釋法律制度跟法律的規定,
讓案件當事人不管是起訴或被不起訴,
都可以知道檢察官寫的東西是什麼意思,
讓人民覺得司法其實可以親近一點,
這是我這幾年一直努力的方向,
也是我寫這本書的初衷。
——姚崇略
/一百元是她所需要的溫柔:
母親過世後,再沒人帶她去精神科回診,平日撿拾回收物維生的婦人,禁不起饑餓,拿了輪椅小販的一百元……但刑罰是改善她生活唯一的方法嗎?
►►這則故事談地檢署的分案跟職權不起訴
/深夜無人知曉的連續殺人:
一起看似性侵的兇殺案,竟牽起另外三起殺人案件;檢察官家中半夜響起的門鈴聲,是不是被害人冥冥之中指引的方向?
►►這則故事談死刑案件與相驗
/老公,他的那個沒有進去:
日久生情的同事,相約去賓館幽會,警察破門,衣衫不整兩人稱是蓋棉被純聊天,被戴綠帽的丈夫憤而提告,但有時司法無力解決情感,檢察官化身心理輔導師,傾聽一場失敗的愛情。
►►這則故事談再議制度與通姦罪除罪化
/你的哭爸,不是他的哭爸:
兩個發生行車擦撞的運將司機,下車起了口角,一個罵哭枵哭爸,一個委屈哭哭。但在法庭上,罵人都會成立公然侮辱嗎?怎麼罵人不帶髒字?檢察官有一套藝術……
►►這則故事談公然侮辱罪/告訴乃論
/歡迎光臨!寶島詐騙天堂:
詐騙集團像地鼠打不完!承辦眾多詐騙案的檢察官也接到詐騙電話,他如何智取犯罪?又如何親眼看一個小家庭誤入「偏門工作」,淪為犯罪集團的洗錢車手……
►►這則故事談年年遽增的詐欺案
/法庭上終於理解的外國語:
面對妻子死亡後、接踵而至的盤查與筆錄,外籍丈夫冷漠的外表底下,是在異鄉說不出口的恐慌,如何在語言不通的情況下理解龐大的司法運作?
►►這則故事談司法通譯制度
………更多故事,盡在《我不是人家說的那種HERO》………
【本書特色】
1. 以真實案件改編,還原生活中可能遇到檢察官的情境。
2. 以淺顯易懂的文字,「講人話」解釋深奧難懂的法條。
3. 每篇章附條列式「法律小知識」,歸納整理重點概要。
作者簡介
姚崇略
南部囡仔。北漂到台北,政大法律系畢業後,到台大法律研究所拿碩士學位。在念研究所的時候,就同時通過司法官與律師考試。本來想在學校教書,所以拿教育部留學公費去德國漢堡大學念博士班,念了幾年之後,覺得學術這條路不好走,所以又漂回南部當檢察官。
寫過兩本碩士論文,努力完成博士論文中。曾經在法學期刊跟司法改革雜誌發表過幾篇文章,也在報紙的社論上寫過幾篇關於司法制度的評論與建議。可能因為這樣,所以在蔡英文總統主政時期被邀請成為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的委員。
覺得法條文字不好懂,法律的文書更難懂,所以努力把自己寫的法律文書弄得白話文一點,也想用大白話來講清楚檢察官的工作,希望可以普及法律知識,也讓大家覺得司法是稍微可以親近一點的。最大的願望是希望可以穿T恤跟牛仔褲在法庭好好聽當事人說話。
南部囡仔。北漂到台北,政大法律系畢業後,到台大法律研究所拿碩士學位。在念研究所的時候,就同時通過司法官與律師考試。本來想在學校教書,所以拿教育部留學公費去德國漢堡大學念博士班,念了幾年之後,覺得學術這條路不好走,所以又漂回南部當檢察官。
寫過兩本碩士論文,努力完成博士論文中。曾經在法學期刊跟司法改革雜誌發表過幾篇文章,也在報紙的社論上寫過幾篇關於司法制度的評論與建議。可能因為這樣,所以在蔡英文總統主政時期被邀請成為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的委員。
覺得法條文字不好懂,法律的文書更難懂,所以努力把自己寫的法律文書弄得白話文一點,也想用大白話來講清楚檢察官的工作,希望可以普及法律知識,也讓大家覺得司法是稍微可以親近一點的。最大的願望是希望可以穿T恤跟牛仔褲在法庭好好聽當事人說話。
名人/編輯推薦
【名家推薦】
張鈞甯|演員
盧建彰|詩人導演
——專文推薦(按姓名筆劃排序)
P律師|臉書粉絲專頁「P律師:漫畫法律人生」經營者、執業律師
王韻茹|國立中正大學法律系教授兼中央選舉委員會委員
邢泰釗|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
林志潔|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特聘教授
林明昕|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
法律白話文運動
章魚法官(張瑜鳳)|法官
陳菁徽|立法委員
黃致豪|律師
羅秉成|行政院政務委員
——帥氣推薦(按姓名筆劃排序)
推薦語
●王韻茹|國立中正大學法律系教授兼中央選舉委員會委員
法律並非萬能,法律人並不是超級英雄,而只是盡其所能之人。
●邢泰釗|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
檢察官能為人民做什麼?做到什麼程度?本書除法普外,也提供讀者一個多元性的視野與省思。
●林志潔|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特聘教授
相較於在法庭上判斷「人到底是不是眼前的被告所殺」的法官,檢察官的工作範圍很廣,複雜度很高,光是要從茫茫人海中特定出一個犯罪嫌疑人,把他帶到法庭,說服法官和國民法官,並提出證明此人的犯罪到「無合理懷疑的程度」,對我來說,基本上就是神級的工作。
檢察官要應對各種群體,環境犯罪、金融犯罪、國安犯罪、生命身體健康的犯罪,犯罪態樣千差萬別,要同時應對行為人和被害人,同時應對警察、行政機關、企業、人民團體,每一個案件都考驗檢察官的專業、也考驗檢察官溝通協調的能力。
我尊敬檢察官,因為他們做著困難又需要有人去承擔的責任。也願意用我的專業給檢察官們支持。姚檢察官的這本書,用生動的案例和易懂的文字,告訴大家這個「人在做神的工作」究竟是怎樣的運作、有哪些挑戰。對推廣法律普及、讓社會大眾了解檢察官和司法的樣貌,貢獻很大。謝謝姚檢察官的努力,謝謝每一位在崗位上默默奉獻的檢察官。
●林明昕|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
檢察官、法官⋯⋯等司法官,到底在做些什麼?一般人霧裡看花,其實不是很清楚。姚檢以非常通俗的語言,現身說法,娓娓道出自己工作上的經歷,有笑也有淚,讓我們可以很輕鬆地去認識檢察官的職業及其日常;相當值得推薦。
●陳菁徽|立法委員
看了〈歡迎來到詐騙天堂〉一篇章,實在是心有戚戚焉。
「台灣的詐騙,已經是指數型的成長,二○二三年一整年,民眾被詐騙的金額高達八十八億,而且報案的件數呢,幾乎直逼四萬件,非常的誇張。」這是我甫在總質詢對陳建仁院長質詢的第一題。姚檢用自己生活中的小故事,以及承辦的詐騙案件,告訴大家,其實詐騙已經無所不在,不只受害者到處都是,甚至只是希望「打零工」的民眾也會不小心成為詐騙的共犯。
其實,上述的詐騙統計數字,在立法院已經是不分黨派的委員日日追問的議題。那日,我們最終是要告訴行政單位,內政部的「打詐」影片宣導,成效極其不佳,甚至廣發的雲端資料夾內,被人誤放柯文哲市長選總統的競選錄音都沒人發現,代表過了這麼久,根本沒人注意。
數字是冷的,但每一個因為詐騙案件而破碎的人生或是家庭都是悲傷哀痛的。
詐欺案件的飛漲,不只受害者家破人亡,更已經對基層檢警的工作負荷造成嚴重衝擊。即便追查成功,人頭帳戶與車手占絕大部分,真正的法外惡徒還藏在幕後,詐騙首腦仍不斷繼續吸收人手詐騙。
做為民意代表,我們會一再、一再、一再地去提醒、告誡行政單位,不管是不是嚴刑峻罰,詐騙的問題必須要被面對、被解決。只希望為官者能以蒼生為念,好好地來保護民眾,也能拯救被詐騙案件淹沒的地檢署。
司法官可以說是中華民國最優秀的公務員之一,工作內容卻也最複雜專業,感謝姚檢願意用這麼通俗、淺白且生動的方式,來讓人一窺檢察業務。我要說,好書!值得一讀!
●黃致豪|律師
融合法普與閱讀人情之樂於一作,照見檢察與秋霜烈日之艱於一書;法律人應讀,非法律人必讀。樂以薦之。
張鈞甯|演員
盧建彰|詩人導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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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志潔|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特聘教授
林明昕|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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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魚法官(張瑜鳳)|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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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韻茹|國立中正大學法律系教授兼中央選舉委員會委員
法律並非萬能,法律人並不是超級英雄,而只是盡其所能之人。
●邢泰釗|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
檢察官能為人民做什麼?做到什麼程度?本書除法普外,也提供讀者一個多元性的視野與省思。
●林志潔|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特聘教授
相較於在法庭上判斷「人到底是不是眼前的被告所殺」的法官,檢察官的工作範圍很廣,複雜度很高,光是要從茫茫人海中特定出一個犯罪嫌疑人,把他帶到法庭,說服法官和國民法官,並提出證明此人的犯罪到「無合理懷疑的程度」,對我來說,基本上就是神級的工作。
檢察官要應對各種群體,環境犯罪、金融犯罪、國安犯罪、生命身體健康的犯罪,犯罪態樣千差萬別,要同時應對行為人和被害人,同時應對警察、行政機關、企業、人民團體,每一個案件都考驗檢察官的專業、也考驗檢察官溝通協調的能力。
我尊敬檢察官,因為他們做著困難又需要有人去承擔的責任。也願意用我的專業給檢察官們支持。姚檢察官的這本書,用生動的案例和易懂的文字,告訴大家這個「人在做神的工作」究竟是怎樣的運作、有哪些挑戰。對推廣法律普及、讓社會大眾了解檢察官和司法的樣貌,貢獻很大。謝謝姚檢察官的努力,謝謝每一位在崗位上默默奉獻的檢察官。
●林明昕|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
檢察官、法官⋯⋯等司法官,到底在做些什麼?一般人霧裡看花,其實不是很清楚。姚檢以非常通俗的語言,現身說法,娓娓道出自己工作上的經歷,有笑也有淚,讓我們可以很輕鬆地去認識檢察官的職業及其日常;相當值得推薦。
●陳菁徽|立法委員
看了〈歡迎來到詐騙天堂〉一篇章,實在是心有戚戚焉。
「台灣的詐騙,已經是指數型的成長,二○二三年一整年,民眾被詐騙的金額高達八十八億,而且報案的件數呢,幾乎直逼四萬件,非常的誇張。」這是我甫在總質詢對陳建仁院長質詢的第一題。姚檢用自己生活中的小故事,以及承辦的詐騙案件,告訴大家,其實詐騙已經無所不在,不只受害者到處都是,甚至只是希望「打零工」的民眾也會不小心成為詐騙的共犯。
其實,上述的詐騙統計數字,在立法院已經是不分黨派的委員日日追問的議題。那日,我們最終是要告訴行政單位,內政部的「打詐」影片宣導,成效極其不佳,甚至廣發的雲端資料夾內,被人誤放柯文哲市長選總統的競選錄音都沒人發現,代表過了這麼久,根本沒人注意。
數字是冷的,但每一個因為詐騙案件而破碎的人生或是家庭都是悲傷哀痛的。
詐欺案件的飛漲,不只受害者家破人亡,更已經對基層檢警的工作負荷造成嚴重衝擊。即便追查成功,人頭帳戶與車手占絕大部分,真正的法外惡徒還藏在幕後,詐騙首腦仍不斷繼續吸收人手詐騙。
做為民意代表,我們會一再、一再、一再地去提醒、告誡行政單位,不管是不是嚴刑峻罰,詐騙的問題必須要被面對、被解決。只希望為官者能以蒼生為念,好好地來保護民眾,也能拯救被詐騙案件淹沒的地檢署。
司法官可以說是中華民國最優秀的公務員之一,工作內容卻也最複雜專業,感謝姚檢願意用這麼通俗、淺白且生動的方式,來讓人一窺檢察業務。我要說,好書!值得一讀!
●黃致豪|律師
融合法普與閱讀人情之樂於一作,照見檢察與秋霜烈日之艱於一書;法律人應讀,非法律人必讀。樂以薦之。
序
【推薦序一】
在幽默與感動的故事中,接住檢察官的溫柔
文/張鈞甯(演員)
崇略學長是我的德文課同學,那是一個非常快樂的德文班。裡面有同學會做好吃的東西帶來跟我們分享;有特別關心大家,到現在還會定期舉辦聚會的班長;有搞康樂氣氛的股長……等各個年齡層不同的同學。當時,學長在其中並不特別多話,只知道這位不多話的學長,未來會去德國繼續進修法律。其實,當時的學長對法律學養已很精專,對於同是法律人的我來說,這樣的法律前輩,總教我尊敬,又覺得有些距離。然而即便如此,我還是在上課的過程中,感受到了學長時不時的幽默感……。
我的直覺果真是對的,沒想到多年之後,他用了淺白的話語出了一本關於檢察官的書。與其說是認識檢察官的工作的書,不如說他是用幽默有趣的方式,藉由介紹一些經常發生在我們身邊的故事,從中帶出一些法律知識,給對於法律總感到艱深害怕的每一個你。而且,除了幽默,我更藉由閱讀本書,發現學長的更多面向:比如,在〈她需要的幫助不是刑罰〉一文中,看見他用善良溫柔改變當事者對司法的信任態度。在〈破碎的感情,刑法怎麼救?〉一文中,他敏感細心感受到當事人情緒,以及事件背後的核心情感,說服當事人不起訴。藉由這個案例,他帶著讀者關注制度之下的人性,理解我們常說的情理法究竟為何。學長也有調皮的一面,在〈罵人難道也有藝術?〉一文中,學長竟然還教人罵人,罵人不帶髒字真是個藝術,但也得有學長靈活的腦袋才有用啊!除此,我也在〈檢察官,我聽不懂〉一文中,看到學長的理想抱負,藉由本文,學長呼籲政府司法通譯需要受到重視,也盼政府能在此議題上有所改革。
另外,這本書還提醒大家不要被詐騙以及成為詐騙集團的一分子。過程中學長跟對方鬥智的過程,也是看得我哈哈大笑,讓我想起多年前差點被騙的經驗,有機會一定跟學長分享。未來學長書賣太暢銷出第二集時,搞不好可以成為他文中的案例!本書還有像推理小說的環節,在〈你說謊,檢察官會知道〉一文中突然感覺學長似乎變成柯南,抽絲剝繭還原真相,讓作偽證的證人百口莫辯。沒想到除了演員之外,檢察官更需要敏銳的觀察力。想到此,就迫不及待學長能有更多的案例分享,搞不好人性的部分可以讓我未來用在戲劇角色上!除此之外,〈旁聽席上獨自哭泣的媽媽〉竟然還把我看哭了,看到學長那份因著理解的心,而做出的種種貼心行為,真的很讓人感動。一個好的法律人,果然是在對於生命的理解與尊重之下,在情理之後,才使用法條去規範人的行為,一點都不冰冷啊!
總而言之,這是一本很好看的書,好閱讀、好笑、好感動的書。看著一篇篇有趣的故事外,還能增長對於法律所不熟知的知識。文中,竟看到自己的名字被共同朋友調侃而噗呲一笑,不會是因為這樣,才找我寫推薦序文吧?!好吧!既然都寫到我的名字了,更要好好推薦一番!相信一旦翻開本書,你就會和我一樣,一口氣在飛機上讀完,欲罷不能!
【推薦序二】
好好看,請大家要好好看看
文/盧建彰(詩人導演)
這書我讀得很快,因為都是故事,精采的故事、讓人一掬同情之淚的故事、讓人捧腹大笑的故事,還有讓人感到憂傷低迴闔上書頁喟嘆的故事。以小說家平路對好故事的定義:手指沾了書頁就停不下來。這本書,做到了。
噢,那些都是人生啊。
這本書可以感受到作者的誠心,用極度口語的方式,娓娓道來,帶著耐心和愛心,好好地說明,好好地把那些人們不小心犯下的過錯,或者現實世界裡可能的縫隙。以一種平靜但溫暖的口吻,好好地跟我們分享,我覺得非常棒。
最重要的是有教育意義。
我爸爸曾經跟我說,世上有兩件攸關生死但在台灣的人們卻普遍缺乏的知識,一樣是急救知識,另一樣是法律知識。
這兩樣都會在你人生重大的關頭派上用場,而且,都會創造巨大的人生轉折,輕則讓你幾日憂愁,重則讓你終生後悔。但不知道為什麼,在我的學校教育歷程裡,我似乎嚴重地匱乏與不足。
我自己看到法律相關的書籍,都會有興趣去翻看。可是,問題來了,過去多數法律相關書籍是給專業人士看的,裡頭多是專有名詞,不,我甚至必須說不是專有名詞的問題,是書寫方式的問題。或許因為不是面對一般大眾,因此並不追求易懂,往往艱澀難讀,冰冷不口語,導致對大眾溝通的可能降低。
做為寫過幾本小說的我,總是心裡想著,明明有許多精采的故事啊。我們也看到很多國外的小說家,原本本業是律師,因此可以寫出很有魅力的小說,故事是承載訊息最好的載體啊,更是教育的最好機會。
人們害怕教科書,但很願意聽故事呢。
總算,有一本好看又能增加法律科普的故事書了。
老實說,你在那些關鍵時刻,過去那些學校考試會考的東西,可能都瞬間失去意義。
尤其是在你面對生活裡不斷間雜出現的選擇要下判斷,在你的職場上面對一個看似無害的選擇時刻,你可能會行差踏錯,只因為缺乏了基本的法律認知。
〈歡迎來到詐騙天堂〉故事裡有對年輕夫妻,因為小孩快出生,先生又剛失業,因此在網路上看到有偏門工作,就去幫忙領錢,一次可以得到三千元,沒想到,就成了詐騙集團的車手。夫妻一起被判刑,而剛出生的孩子因為沒人可以照顧,就只好一起入獄了。原本想好好照顧孩子,結果反而影響了孩子,讓孩子只能在獄中生活。
你說,哎呀,這不會發生在我身上的。但,可能會發生在你孩子的同學父母身上,你在家把自己孩子顧好,但你的孩子還是得接觸社會,這社會不好,我們的孩子會活得好嗎?
這樣說好了,你的老闆交辦了一個工作,請你在文件上簽名,你意識到其中似乎有些違法的疑慮,但依舊為難地簽上了名字。光這就讓你暴露在極大的風險裡,讓你的家人和生命財產都在此刻面對了不可預期的未來,而你未必有足夠的敏感度感知到。
說真的,國語數學成績不好,風險都沒有那麼高呢。
還有,在這AI時代,每個人對於 AI都有各自的焦慮,我倒是覺得,現在是讀故事書的好時候。
因為有許多東西,比方說外顯知識,都會被機器人取代,可是,一些內化的知識,就變得珍貴無比了。
就算你知道什麼都可以問Chat GPT,但在人生重大抉擇時,你無法問它。因為你不知道該用怎樣的問題去問,因為它只能幫你收集資料,它目前很難幫你回答人性的幽微。
由於AI,我們不再需要大量的背誦能力,因此,同理心,也許已經成為人類最具競爭力的一種特質。你理解別人的故事多一點,你就有機會在工作上更有成就,你也會在自己關鍵的選擇裡多一點智慧。
如果你問我,當代什麼樣的能力最能讓人安心地活,我想,也是同理心。
當每個人都能盡量去同理另一個人時,我們社會整體會更祥和,在裡頭生存的個體也將更加愉快,你因為理解他人,而少了些怨懟,多了些體諒,你會睡得好一點。而同理心來自理解他人的故事。
現在,將會是故事最重要的時代。此刻閱讀的你,就是核心。
這本故事書,好好看,請大家好好看看。
【自序】
為什麼要寫這本書?
「檢察官都在做什麼啊?」
「檢察官? 啊是要『檢查』什麼?」
「你們念法律的人講話都很難懂耶! 寫那什麼東西,我每個字都認識,但是合起來我
就看不懂。」
「檢察官很兇耶,被告不承認的話就會被收押起來。」
「是不是長官叫你們辦什麼,你們就照指示去辦什麼?」
「現在檢察官還有『有錢判生、沒錢判死』嗎?」
以上是我身邊的人——不管是認識很久的朋友、同學,還是剛見面的人——知道我是檢察官之後,典型會有的幾種反應。
我常說,會變成檢察官,在公務體系內做事,不僅嚇到周遭熟識我的朋友,也嚇到自己。在我成長的過程中,我曾經想過要當職業籃球員、新聞主播、飛行員或是演藝人員,就是沒想過要當檢察官。在我大學畢業之後,當檢察官,也從來不是我的第一選項。
但是,就這樣誤打誤撞成為了檢察官。做了這麼多年,雖然因為這份工作而看了很多社會與人性的黑暗面,但是還是很有趣、很有意義;從這中間學習到很多新事物,也可能可以在某些案件中幫助到別人。
如果有人來問我,檢察官是在做什麼? 假設我的回答是按照教科書上寫:「檢察官是法治國家的法律守護者,在刑事訴訟程序中有重要的地位,不僅要對警察的犯罪偵查工作做合法性控制,也要對法官的判決做合法性的審查,而且要就有利或不利於被告的情事一併加以注意,可以說是全世界最客觀中立的官署。」聽我講完這些的人,一定會像黃捷對韓國瑜一樣,翻白眼翻到後腦杓去,然後心裡想:「哩洗咧供三小?」(你是咧講啥潲?Lí sī teh kóng siánnsiâu?)
有一次,在跟我的同學聊天,同學說:「其實,我也不太知道檢察官在做什麼,但是檢察官在我們社會似乎又很重要,你們好像應該讓一般民眾多多知道你們到底在幹麼。公務部門常常都不懂行銷,如果讓大家知道你們都在幹什麼,可能司法信賴度會高一點吧。」
我想想同學的話滿有道理的,但是要怎麼樣讓一般民眾知道檢察官都在幹麼呢? 於是我想到,如果把我曾經經辦過的案件,加上一點改編,用說故事的方式讓民眾知道檢察官在幹什麼,或是了解刑事訴訟中一些比較重要的制度,也許可以讓民眾在不知不覺中增加一點法律常識。畢竟,人都愛聽故事的嘛。所以有了寫這本書的念頭。不過,因為工作時間太長,加上有一點懶惰,要不是我的同學盧建彰先生高度熱情鼓勵,加上我的編輯施彥如小姐的大力督促,這本書可能會胎死腹中,所以要特別感謝他們兩位。這本書裡的故事,每一件都是我親手經辦過的案件,但是為了敘述一些法律制度的方便,每個故事都有經過幅度大小不一的改編,希望大家不用努力去查證故事裡的主角究竟是誰,或是將誰對號入座。我只是想透過講述他們的故事,讓大家對於司法的工作或制度有更多一點了解。
多年前,在蔡英文總統召開「司法改革國是會議」之前,有媒體來採訪我對於司法改革,以及司法要怎麼樣可以接近人民一點的看法。我跟記者聊了很多,在報導的最後,我說:「法律語言和一般語言的落差一定要解決。第一線的檢察官或法官,要讓當事人覺得司法有好好處理他們的事。我也希望政府多做基礎法治教育,讓更多人理解我們在做什麼。無論如何,檢察官還是很有意義的工作,到目前為止,我還是會想繼續做下去。也不是說什麼捍衛正義之類的,只是我覺得很多弱勢的犯罪被害人,沒有能力請律師,這時能幫助他們的,就只有檢察官了。」
用「白話文」去解釋法律制度跟法律的規定,讓案件當事人不管是起訴或被不起訴,都可以知道檢察官寫的東西是什麼意思;也就是讓人民覺得司法其實可以親近一點,這是我近幾年一直努力的方向,也是我寫這本書的初衷。
最後,謝謝你們翻閱這本書。希望你們有感覺到我用白話文講一些法律制度的努力。如果這本書有讓你們對於檢察官工作,或是刑事訴訟制度有更進一步的了解,甚至看了這本書之後有想當檢察官的念頭,那麼也算是對這個社會有一點點小小的貢獻吧!
在幽默與感動的故事中,接住檢察官的溫柔
文/張鈞甯(演員)
崇略學長是我的德文課同學,那是一個非常快樂的德文班。裡面有同學會做好吃的東西帶來跟我們分享;有特別關心大家,到現在還會定期舉辦聚會的班長;有搞康樂氣氛的股長……等各個年齡層不同的同學。當時,學長在其中並不特別多話,只知道這位不多話的學長,未來會去德國繼續進修法律。其實,當時的學長對法律學養已很精專,對於同是法律人的我來說,這樣的法律前輩,總教我尊敬,又覺得有些距離。然而即便如此,我還是在上課的過程中,感受到了學長時不時的幽默感……。
我的直覺果真是對的,沒想到多年之後,他用了淺白的話語出了一本關於檢察官的書。與其說是認識檢察官的工作的書,不如說他是用幽默有趣的方式,藉由介紹一些經常發生在我們身邊的故事,從中帶出一些法律知識,給對於法律總感到艱深害怕的每一個你。而且,除了幽默,我更藉由閱讀本書,發現學長的更多面向:比如,在〈她需要的幫助不是刑罰〉一文中,看見他用善良溫柔改變當事者對司法的信任態度。在〈破碎的感情,刑法怎麼救?〉一文中,他敏感細心感受到當事人情緒,以及事件背後的核心情感,說服當事人不起訴。藉由這個案例,他帶著讀者關注制度之下的人性,理解我們常說的情理法究竟為何。學長也有調皮的一面,在〈罵人難道也有藝術?〉一文中,學長竟然還教人罵人,罵人不帶髒字真是個藝術,但也得有學長靈活的腦袋才有用啊!除此,我也在〈檢察官,我聽不懂〉一文中,看到學長的理想抱負,藉由本文,學長呼籲政府司法通譯需要受到重視,也盼政府能在此議題上有所改革。
另外,這本書還提醒大家不要被詐騙以及成為詐騙集團的一分子。過程中學長跟對方鬥智的過程,也是看得我哈哈大笑,讓我想起多年前差點被騙的經驗,有機會一定跟學長分享。未來學長書賣太暢銷出第二集時,搞不好可以成為他文中的案例!本書還有像推理小說的環節,在〈你說謊,檢察官會知道〉一文中突然感覺學長似乎變成柯南,抽絲剝繭還原真相,讓作偽證的證人百口莫辯。沒想到除了演員之外,檢察官更需要敏銳的觀察力。想到此,就迫不及待學長能有更多的案例分享,搞不好人性的部分可以讓我未來用在戲劇角色上!除此之外,〈旁聽席上獨自哭泣的媽媽〉竟然還把我看哭了,看到學長那份因著理解的心,而做出的種種貼心行為,真的很讓人感動。一個好的法律人,果然是在對於生命的理解與尊重之下,在情理之後,才使用法條去規範人的行為,一點都不冰冷啊!
總而言之,這是一本很好看的書,好閱讀、好笑、好感動的書。看著一篇篇有趣的故事外,還能增長對於法律所不熟知的知識。文中,竟看到自己的名字被共同朋友調侃而噗呲一笑,不會是因為這樣,才找我寫推薦序文吧?!好吧!既然都寫到我的名字了,更要好好推薦一番!相信一旦翻開本書,你就會和我一樣,一口氣在飛機上讀完,欲罷不能!
【推薦序二】
好好看,請大家要好好看看
文/盧建彰(詩人導演)
這書我讀得很快,因為都是故事,精采的故事、讓人一掬同情之淚的故事、讓人捧腹大笑的故事,還有讓人感到憂傷低迴闔上書頁喟嘆的故事。以小說家平路對好故事的定義:手指沾了書頁就停不下來。這本書,做到了。
噢,那些都是人生啊。
這本書可以感受到作者的誠心,用極度口語的方式,娓娓道來,帶著耐心和愛心,好好地說明,好好地把那些人們不小心犯下的過錯,或者現實世界裡可能的縫隙。以一種平靜但溫暖的口吻,好好地跟我們分享,我覺得非常棒。
最重要的是有教育意義。
我爸爸曾經跟我說,世上有兩件攸關生死但在台灣的人們卻普遍缺乏的知識,一樣是急救知識,另一樣是法律知識。
這兩樣都會在你人生重大的關頭派上用場,而且,都會創造巨大的人生轉折,輕則讓你幾日憂愁,重則讓你終生後悔。但不知道為什麼,在我的學校教育歷程裡,我似乎嚴重地匱乏與不足。
我自己看到法律相關的書籍,都會有興趣去翻看。可是,問題來了,過去多數法律相關書籍是給專業人士看的,裡頭多是專有名詞,不,我甚至必須說不是專有名詞的問題,是書寫方式的問題。或許因為不是面對一般大眾,因此並不追求易懂,往往艱澀難讀,冰冷不口語,導致對大眾溝通的可能降低。
做為寫過幾本小說的我,總是心裡想著,明明有許多精采的故事啊。我們也看到很多國外的小說家,原本本業是律師,因此可以寫出很有魅力的小說,故事是承載訊息最好的載體啊,更是教育的最好機會。
人們害怕教科書,但很願意聽故事呢。
總算,有一本好看又能增加法律科普的故事書了。
老實說,你在那些關鍵時刻,過去那些學校考試會考的東西,可能都瞬間失去意義。
尤其是在你面對生活裡不斷間雜出現的選擇要下判斷,在你的職場上面對一個看似無害的選擇時刻,你可能會行差踏錯,只因為缺乏了基本的法律認知。
〈歡迎來到詐騙天堂〉故事裡有對年輕夫妻,因為小孩快出生,先生又剛失業,因此在網路上看到有偏門工作,就去幫忙領錢,一次可以得到三千元,沒想到,就成了詐騙集團的車手。夫妻一起被判刑,而剛出生的孩子因為沒人可以照顧,就只好一起入獄了。原本想好好照顧孩子,結果反而影響了孩子,讓孩子只能在獄中生活。
你說,哎呀,這不會發生在我身上的。但,可能會發生在你孩子的同學父母身上,你在家把自己孩子顧好,但你的孩子還是得接觸社會,這社會不好,我們的孩子會活得好嗎?
這樣說好了,你的老闆交辦了一個工作,請你在文件上簽名,你意識到其中似乎有些違法的疑慮,但依舊為難地簽上了名字。光這就讓你暴露在極大的風險裡,讓你的家人和生命財產都在此刻面對了不可預期的未來,而你未必有足夠的敏感度感知到。
說真的,國語數學成績不好,風險都沒有那麼高呢。
還有,在這AI時代,每個人對於 AI都有各自的焦慮,我倒是覺得,現在是讀故事書的好時候。
因為有許多東西,比方說外顯知識,都會被機器人取代,可是,一些內化的知識,就變得珍貴無比了。
就算你知道什麼都可以問Chat GPT,但在人生重大抉擇時,你無法問它。因為你不知道該用怎樣的問題去問,因為它只能幫你收集資料,它目前很難幫你回答人性的幽微。
由於AI,我們不再需要大量的背誦能力,因此,同理心,也許已經成為人類最具競爭力的一種特質。你理解別人的故事多一點,你就有機會在工作上更有成就,你也會在自己關鍵的選擇裡多一點智慧。
如果你問我,當代什麼樣的能力最能讓人安心地活,我想,也是同理心。
當每個人都能盡量去同理另一個人時,我們社會整體會更祥和,在裡頭生存的個體也將更加愉快,你因為理解他人,而少了些怨懟,多了些體諒,你會睡得好一點。而同理心來自理解他人的故事。
現在,將會是故事最重要的時代。此刻閱讀的你,就是核心。
這本故事書,好好看,請大家好好看看。
【自序】
為什麼要寫這本書?
「檢察官都在做什麼啊?」
「檢察官? 啊是要『檢查』什麼?」
「你們念法律的人講話都很難懂耶! 寫那什麼東西,我每個字都認識,但是合起來我
就看不懂。」
「檢察官很兇耶,被告不承認的話就會被收押起來。」
「是不是長官叫你們辦什麼,你們就照指示去辦什麼?」
「現在檢察官還有『有錢判生、沒錢判死』嗎?」
以上是我身邊的人——不管是認識很久的朋友、同學,還是剛見面的人——知道我是檢察官之後,典型會有的幾種反應。
我常說,會變成檢察官,在公務體系內做事,不僅嚇到周遭熟識我的朋友,也嚇到自己。在我成長的過程中,我曾經想過要當職業籃球員、新聞主播、飛行員或是演藝人員,就是沒想過要當檢察官。在我大學畢業之後,當檢察官,也從來不是我的第一選項。
但是,就這樣誤打誤撞成為了檢察官。做了這麼多年,雖然因為這份工作而看了很多社會與人性的黑暗面,但是還是很有趣、很有意義;從這中間學習到很多新事物,也可能可以在某些案件中幫助到別人。
如果有人來問我,檢察官是在做什麼? 假設我的回答是按照教科書上寫:「檢察官是法治國家的法律守護者,在刑事訴訟程序中有重要的地位,不僅要對警察的犯罪偵查工作做合法性控制,也要對法官的判決做合法性的審查,而且要就有利或不利於被告的情事一併加以注意,可以說是全世界最客觀中立的官署。」聽我講完這些的人,一定會像黃捷對韓國瑜一樣,翻白眼翻到後腦杓去,然後心裡想:「哩洗咧供三小?」(你是咧講啥潲?Lí sī teh kóng siánnsiâu?)
有一次,在跟我的同學聊天,同學說:「其實,我也不太知道檢察官在做什麼,但是檢察官在我們社會似乎又很重要,你們好像應該讓一般民眾多多知道你們到底在幹麼。公務部門常常都不懂行銷,如果讓大家知道你們都在幹什麼,可能司法信賴度會高一點吧。」
我想想同學的話滿有道理的,但是要怎麼樣讓一般民眾知道檢察官都在幹麼呢? 於是我想到,如果把我曾經經辦過的案件,加上一點改編,用說故事的方式讓民眾知道檢察官在幹什麼,或是了解刑事訴訟中一些比較重要的制度,也許可以讓民眾在不知不覺中增加一點法律常識。畢竟,人都愛聽故事的嘛。所以有了寫這本書的念頭。不過,因為工作時間太長,加上有一點懶惰,要不是我的同學盧建彰先生高度熱情鼓勵,加上我的編輯施彥如小姐的大力督促,這本書可能會胎死腹中,所以要特別感謝他們兩位。這本書裡的故事,每一件都是我親手經辦過的案件,但是為了敘述一些法律制度的方便,每個故事都有經過幅度大小不一的改編,希望大家不用努力去查證故事裡的主角究竟是誰,或是將誰對號入座。我只是想透過講述他們的故事,讓大家對於司法的工作或制度有更多一點了解。
多年前,在蔡英文總統召開「司法改革國是會議」之前,有媒體來採訪我對於司法改革,以及司法要怎麼樣可以接近人民一點的看法。我跟記者聊了很多,在報導的最後,我說:「法律語言和一般語言的落差一定要解決。第一線的檢察官或法官,要讓當事人覺得司法有好好處理他們的事。我也希望政府多做基礎法治教育,讓更多人理解我們在做什麼。無論如何,檢察官還是很有意義的工作,到目前為止,我還是會想繼續做下去。也不是說什麼捍衛正義之類的,只是我覺得很多弱勢的犯罪被害人,沒有能力請律師,這時能幫助他們的,就只有檢察官了。」
用「白話文」去解釋法律制度跟法律的規定,讓案件當事人不管是起訴或被不起訴,都可以知道檢察官寫的東西是什麼意思;也就是讓人民覺得司法其實可以親近一點,這是我近幾年一直努力的方向,也是我寫這本書的初衷。
最後,謝謝你們翻閱這本書。希望你們有感覺到我用白話文講一些法律制度的努力。如果這本書有讓你們對於檢察官工作,或是刑事訴訟制度有更進一步的了解,甚至看了這本書之後有想當檢察官的念頭,那麼也算是對這個社會有一點點小小的貢獻吧!
目次
【目錄】
【推薦序】在幽默與感動的故事中,接住檢察官的溫柔/張鈞甯(演員)
【推薦序】好好看,請大家要好好看看/盧建彰(詩人導演)
【推薦語】王韻茹・邢泰釗・林志潔・林明昕・陳菁徽・黃致豪
【自序】為什麼要寫這本書?
01關於檢察官工作的一些基本介紹|檢察官?檢查官?
02地檢署的分案跟職權不起訴|她需要的幫助不是刑罰
03公訴檢察官的任務|旁聽席上獨自哭泣的媽媽
04死刑案件與相驗|死刑,行不行?
05再議制度與通姦罪除罪化|破碎的感情,刑法怎麼救?
06從公然侮辱罪談談告訴乃論|罵人難道也有藝術?
07年年遽增幾乎癱瘓司法的詐欺案件|歡迎來到詐騙天堂
08到法院或地檢署作偽證的嚴重性|你說謊,檢察官會知道
09司法通譯制度再思考|檢察官,我聽不懂
10已經被凍結的軍事審判|我在軍事檢察署服兵役的日子
11檢察官是怎麼「煉」成的|襯衫與司法官形象
【推薦序】在幽默與感動的故事中,接住檢察官的溫柔/張鈞甯(演員)
【推薦序】好好看,請大家要好好看看/盧建彰(詩人導演)
【推薦語】王韻茹・邢泰釗・林志潔・林明昕・陳菁徽・黃致豪
【自序】為什麼要寫這本書?
01關於檢察官工作的一些基本介紹|檢察官?檢查官?
02地檢署的分案跟職權不起訴|她需要的幫助不是刑罰
03公訴檢察官的任務|旁聽席上獨自哭泣的媽媽
04死刑案件與相驗|死刑,行不行?
05再議制度與通姦罪除罪化|破碎的感情,刑法怎麼救?
06從公然侮辱罪談談告訴乃論|罵人難道也有藝術?
07年年遽增幾乎癱瘓司法的詐欺案件|歡迎來到詐騙天堂
08到法院或地檢署作偽證的嚴重性|你說謊,檢察官會知道
09司法通譯制度再思考|檢察官,我聽不懂
10已經被凍結的軍事審判|我在軍事檢察署服兵役的日子
11檢察官是怎麼「煉」成的|襯衫與司法官形象
書摘/試閱
旁聽席上獨自哭泣的媽媽(節錄)
下午要蒞庭的案件是一件殺人案件。
偵查檢察官起訴的事實大意是這樣:被告跟死者是各自跟一群朋友去KTV唱歌,在唱歌的時候,雙方有互相到彼此的包廂裡敬酒,被告因為覺得自己的朋友被灌酒,所以有點不高興,之後雙方有發生一點爭執,不歡而散。雙方的朋友要離開KTV的時候,又在樓梯間相遇,一言不合就打了起來,雙方一直打到KTV前的空地,因為被告從包廂離開之後,先去停車場開車,被告開車到空地的時候,看到朋友被打,就下車去幫忙。
後來對方人馬用球棒砸被告的車子,被告也從車上拿球棒繼續跟對方互毆。其中有幾個比較冷靜的朋友在中間勸架,有些人就停手陸續離開。
雖然吵架衝突已經被排解,但被告因為被毆打,身體有受傷,心裡還是憤恨不平,所以就衝上車,並且說:「我要開車撞死他們。」開車離開KTV後,剛好看到死者的朋友騎摩托車載著死者,被告就開車沿路追逐死者搭乘的摩托車,在一陣追逐過後,被告加速從後方追撞死者的摩托車,摩托車被撞,高速撞擊到路邊的電線桿跟停放在旁的小客車,死者受傷倒地,一動也不動。警察接獲民眾報案後前往現場處理,救護車將死者送去醫院急救,但最後還是因為中樞神經休克,不治死亡。
被告在開車衝撞死者搭乘的摩托車之後,就先把車子丟在路邊逃離現場,警察到場,才又回到事故現場。
被告在檢察官偵查的時候,就一直說他不是故意要撞死者坐的摩托車,他是因為那一天有喝酒,開車之前又跟對方發生衝突打架,當時他已經全身是傷,車子也被砸,如果繼續留在現場一定會被打死,所以趕快開車要逃命。但是他開車離開之後,發現對方還是不放過他,拿棍棒騎車在追他,要把他攔下來,他就一路一直閃躲。最後到事故發生地點的時候,因為死者朋友騎的摩托車對他逼車,他來不及閃避,所以才會不小心撞上去。
■默默流淚的死者媽媽
下午法院的準備程序,不知道從偵查中就被羈押在看守所、一直到起訴後還繼續羈押中的被告,有沒有什麼新的辯解? 或是想要認罪? 我心中的策略是,除了本來就計劃好要向法院聲請調查的證據之外,其他的等聽完被告在準備程序中的答辯,再來提出相關證據。
法院審理一件案件的程序,通常可以分成「準備程序」跟「審理程序」。前者其實就是為了後者的順暢進行,而預先做一些關於案件事實爭執點的整理,以及讓檢察官跟被告(加上律師)預先安排提出證據或調查證據的順序。到「審理程序」時,原則上就會按照「準備程序」已經排定的順序,進行案件審理。
在這起案件的準備程序過程中,被告的答辯還是一樣,說他不是故意要撞死死者,是因為要躲避對方的追擊,所以才會不小心撞到死者搭乘的摩托車。另外,被告還說到,他因為被對方追,所以其實是想要開車先去警察局尋求保護,報案之後就要回家。
死者的媽媽也有收到法院的傳票,沒有律師陪同,在法庭裡一個人獨自坐在幾乎要跟我比鄰而坐的告訴人席位上,從頭到尾都低著頭,法官問她有什麼意見時,也只是小聲地回答:「沒有。」我看著她,在聽到被告說是不小心撞到死者的摩托車時,她默默地流下眼淚,但還是一句話都沒說。我翻閱著死者媽媽的筆錄,看到她其實跟我同年紀,但兒子(也就是死者)已經二十歲了,資料上顯示已經離婚。我想,跟她相依為命的兒子就這樣離開人世,心裡一定有很多不捨跟不甘心吧。
準備程序結束之後,我叫住死者媽媽,跟她說我是公訴檢察官,在這件案子審理的期間,如果有任何法律上的問題,我都可以提供她法律意見,她點點頭。我想了解一下死者跟她的家庭狀況,所以坐在法院走廊上的長椅聊了一會兒。
她說,她跟死者爸爸在死者小時候就離婚了,一個人把小孩帶大。死者高職畢業以後,白天在螺絲工廠上班,晚上偶爾去送送外賣,生活還過得去。兒子大了,可以自己照顧自己,本來以為終於可以不用那麼累了,還因為這樣而感到開心。沒想到,兒子下班之後跟朋友去唱歌,最後等到的,竟是他的死訊。
死者媽媽說,她完全不相信兒子是因為不小心被撞到而死掉,她心裡有一堆疑問,但是,她真的不知道可以問誰或找誰說。我只能安慰她,如果被告真的有做了犯罪的事情,檢察官一定會幫受害人的家屬找出證據,來證明被告犯罪,受到應有的處罰。
■騎摩托車辦案的檢察官
在準備程序中,我聲請傳喚了幾名跟死者一起去唱KTV的朋友作證,試圖再更詳細地恢復當時事情發生的情形;當然,辯護人也傳喚了幾名跟被告一起去唱歌的朋友作證。除了這些以外,我一直在思考,要怎樣可以說服法官,被告是「故意」衝撞死者搭乘的機車,而不是「不小心」的。
偵查檢察官在偵查中,其實已經把相關的證據調查得非常清楚,除了訊問證人以外,也調閱了KTV現場的監視錄影畫面,可以知道,雙方人馬確實在KTV有發生衝突。
但是,被告一直抗辯說他開車的路線不是在追逐死者,而是想要尋求保護。既然這樣,我想,或許可以從被告所說的「路線」下手,去看看被告講的,到底是不是比較接近真實狀況?
距離審判程序還有一段時間,所以我就約了這件案子一開始偵辦的偵查佐,回到現場去看看當地的道路狀況。因為我比較喜歡騎摩托車,所以我跟偵查佐提議,我騎摩托車沿著那位搭載死者的朋友所講的、離開KTV的路線騎車,偵查佐則是開車沿被告講的路線開車,看看這樣兩台車最後會不會相遇,或是會在哪裡相遇?
為了避免我們沿路有什麼東西沒看到,或是白天夜晚的景象有不一樣,我跟偵查佐兩個人除了白天去看過,還約了晚上再去看一次。我想,偵查佐應該沒有遇過這麼瘋狂的檢察官吧。我猜想,當時偵查佐應該心裡有偷偷唸了幾句,但我還是很感謝他願意陪我一起到現場勘查。
在白天跟晚上分別看過KTV附近的道路狀況後,我請偵查佐利用電腦繪圖軟體,把我們看到的情形畫成平面圖,並且標示被告自己說的「逃亡」路線,跟騎乘機車搭載死者的友人所講的被被告「追逐」路線。結果我發現,如果被告跟死者那位騎乘機車的朋友,真的都依照自己講的行車路線去走,最後兩車其實不會在事發現場發生碰撞。甚至我還發現,被告就算依照他自己講的路線,最後也不會開車到附近最近的派出所去報案、尋求保護。
因為要調查的證據跟要詰問的證人人數比較多,所以審判程序總共進行了三次,也就是花了三天的時間,把證人一一交互詰問,並且調查相關的證據。在最後詢問被告時,我問被告是不是在當地生活很久,知不知道從KTV到最近的派出所開車要怎麼走? 被告說知道,我便請他說明應該怎麼走。被告說完之後,我問:「那就跟你之前講的『逃亡報警』路線不太一樣,你真的是要開車去報警嗎?」
被告陷入了沉默。
■遲來的道歉
在「論告程序」時,我向三位法官說明已現存的證據,怎麼樣可以證明被告有「故意」衝撞死者的殺人行為。另外,我也準備了投影片製作動畫,搭配Google 地圖,向法官說明被告的開車路線,根本不是像他自己講的是要「逃亡報警」的路線;如果是像被告講的那樣,兩台車根本碰不到一起。在辯護人說完辯護意見之後,審判長問死者媽媽對於量刑有沒有意見? 死者媽媽始終低下的頭終於抬了起來,茫然的眼神先看看我,再看著審判長,緩緩地說:「我不相信我兒子是不小心被撞死的,判刑我不懂,交給法官決定就好。」
死者媽媽講完之後,審判長問我對於量刑的意見。我除了把在本案中所有量刑應該考慮的情形跟法官一一說明之外,最後我說:
「請三位法官看看坐在這裡的死者媽媽,她每次開庭都來,沒有律師的協助,每次都只是靜靜地聽而已。她是單親媽媽,一個人養大兒子,好不容易兒子長大了,可以輕鬆一點過日子了,但是她等不到兒子回家,她的兒子回不了家了! 她其實沒有什麼要求,只是希望透過法院的判決知道一個真相,因為她不相信兒子是不小心被撞死。兒子走了,她沒有要求什麼賠償,因為再多的錢也換不回兒子活蹦亂跳出現在她面前,跟她說:『媽我回來了。』她只要一個真摯的道歉。
「但是三位法官應該可以注意到,我們開了這麼多次庭,被告就是坐在那裡,只是面無表情地不斷重複說他不是故意的,從、來、沒、有,向死者的媽媽說一聲道歉,他根本不知道他犯了嚴重的錯,甚至他可能根本不覺得他犯了錯。雖然他罪不至死,但是我認為無期徒刑才能讓他好好思考,他到底做了什麼樣的錯事。」
死者媽媽聽完我的話,一樣不說話,只是默默流下兩行淚。這時候,被告突然緩緩地站起來,面向死者媽媽說:「阿姨,對不起,我做錯事了,我不是故意要撞他的,希望你可以原諒我。」死者媽媽身體抖動地更厲害,眼淚不停流下來,卻還是一樣不說話。
開庭結束之後,我還在位置上整理卷宗跟隨身碟,死者媽媽走過來說:「檢察官,謝謝你。我不是不說話,是事情發生得太突然,很多事情我不知道怎麼說,也找不到人說。一直到今天,好像才有人幫我把想講的話講出來,雖然我想到兒子還是很難過,但是今天過後可能會好一點。真的謝謝你。」
「不要這樣說,這本來就是我當一個檢察官應該要做的事,我沒有辦法幫你帶回兒子,我只能讓做錯事的人受到應該有的處罰。」說完之後,我跟死者媽媽一起走出法庭,最後目送她離開法院。
離去之前,死者媽媽又轉頭向我點頭道謝。
■真誠的道謝就是最好的回報
有人覺得我理想性太高,因為我認為做檢察官這個工作,不需要升官加爵的加持,不需要額外的辦案獎金。檢察官是在每一件爭議的個案中,好好地幫助每個在案件中的當事人得到最適當的解決方式,每當案件的當事人(不管被告還是告訴人)真誠地跟我說
聲謝謝,對我來說就是最好的回報。那也是身為檢察官最大的成就感的來源。
雖然檢察官的工作真的很繁重,而且資源也相對不足,但是,只要能讓當事人相信,
在法律的框架下,檢察官是懲奸除惡、濟弱扶傾的代表,那麼辛苦也值得了。
【法律小知識】
●一般來說,地檢署有關於檢察官任務分配,通常都會分成「偵查檢察官」跟「公訴檢察官」。偵查檢察官就是負責調查證據,若認為證據充足就會向法院提起公訴;公訴檢察官就是延續偵查檢察官的偵查結果,到法院向法官提出證據,說服法官做成有罪判決。
●公訴檢察官在法院的審判過程中主要的工作包括:向法院聲請調查證據(詰問證人或調取文書資料)、向法官說明現存的證據怎麼樣可以證明被告犯罪(論告程序),最後是對於被告刑期要多久提出意見(量刑意見)。
●「國民法官法」開始實行之後,因為除了原本的三位「職業法官」以外,還多加了六位一般民眾的「國民法官」,所以公訴檢察官的工作更加重要。在適用國民法官法的案件中,法官不會再依照自己的職權調查證據,而是完全由公訴檢察官提出證據,來向職業法官及國民法官證明被告犯罪。
●國民法官制度於二○二三年開始實施,讓一般民眾與職業法官一起擔任法官,參與重大刑事案件的審判,共同討論並裁決案件。
下午要蒞庭的案件是一件殺人案件。
偵查檢察官起訴的事實大意是這樣:被告跟死者是各自跟一群朋友去KTV唱歌,在唱歌的時候,雙方有互相到彼此的包廂裡敬酒,被告因為覺得自己的朋友被灌酒,所以有點不高興,之後雙方有發生一點爭執,不歡而散。雙方的朋友要離開KTV的時候,又在樓梯間相遇,一言不合就打了起來,雙方一直打到KTV前的空地,因為被告從包廂離開之後,先去停車場開車,被告開車到空地的時候,看到朋友被打,就下車去幫忙。
後來對方人馬用球棒砸被告的車子,被告也從車上拿球棒繼續跟對方互毆。其中有幾個比較冷靜的朋友在中間勸架,有些人就停手陸續離開。
雖然吵架衝突已經被排解,但被告因為被毆打,身體有受傷,心裡還是憤恨不平,所以就衝上車,並且說:「我要開車撞死他們。」開車離開KTV後,剛好看到死者的朋友騎摩托車載著死者,被告就開車沿路追逐死者搭乘的摩托車,在一陣追逐過後,被告加速從後方追撞死者的摩托車,摩托車被撞,高速撞擊到路邊的電線桿跟停放在旁的小客車,死者受傷倒地,一動也不動。警察接獲民眾報案後前往現場處理,救護車將死者送去醫院急救,但最後還是因為中樞神經休克,不治死亡。
被告在開車衝撞死者搭乘的摩托車之後,就先把車子丟在路邊逃離現場,警察到場,才又回到事故現場。
被告在檢察官偵查的時候,就一直說他不是故意要撞死者坐的摩托車,他是因為那一天有喝酒,開車之前又跟對方發生衝突打架,當時他已經全身是傷,車子也被砸,如果繼續留在現場一定會被打死,所以趕快開車要逃命。但是他開車離開之後,發現對方還是不放過他,拿棍棒騎車在追他,要把他攔下來,他就一路一直閃躲。最後到事故發生地點的時候,因為死者朋友騎的摩托車對他逼車,他來不及閃避,所以才會不小心撞上去。
■默默流淚的死者媽媽
下午法院的準備程序,不知道從偵查中就被羈押在看守所、一直到起訴後還繼續羈押中的被告,有沒有什麼新的辯解? 或是想要認罪? 我心中的策略是,除了本來就計劃好要向法院聲請調查的證據之外,其他的等聽完被告在準備程序中的答辯,再來提出相關證據。
法院審理一件案件的程序,通常可以分成「準備程序」跟「審理程序」。前者其實就是為了後者的順暢進行,而預先做一些關於案件事實爭執點的整理,以及讓檢察官跟被告(加上律師)預先安排提出證據或調查證據的順序。到「審理程序」時,原則上就會按照「準備程序」已經排定的順序,進行案件審理。
在這起案件的準備程序過程中,被告的答辯還是一樣,說他不是故意要撞死死者,是因為要躲避對方的追擊,所以才會不小心撞到死者搭乘的摩托車。另外,被告還說到,他因為被對方追,所以其實是想要開車先去警察局尋求保護,報案之後就要回家。
死者的媽媽也有收到法院的傳票,沒有律師陪同,在法庭裡一個人獨自坐在幾乎要跟我比鄰而坐的告訴人席位上,從頭到尾都低著頭,法官問她有什麼意見時,也只是小聲地回答:「沒有。」我看著她,在聽到被告說是不小心撞到死者的摩托車時,她默默地流下眼淚,但還是一句話都沒說。我翻閱著死者媽媽的筆錄,看到她其實跟我同年紀,但兒子(也就是死者)已經二十歲了,資料上顯示已經離婚。我想,跟她相依為命的兒子就這樣離開人世,心裡一定有很多不捨跟不甘心吧。
準備程序結束之後,我叫住死者媽媽,跟她說我是公訴檢察官,在這件案子審理的期間,如果有任何法律上的問題,我都可以提供她法律意見,她點點頭。我想了解一下死者跟她的家庭狀況,所以坐在法院走廊上的長椅聊了一會兒。
她說,她跟死者爸爸在死者小時候就離婚了,一個人把小孩帶大。死者高職畢業以後,白天在螺絲工廠上班,晚上偶爾去送送外賣,生活還過得去。兒子大了,可以自己照顧自己,本來以為終於可以不用那麼累了,還因為這樣而感到開心。沒想到,兒子下班之後跟朋友去唱歌,最後等到的,竟是他的死訊。
死者媽媽說,她完全不相信兒子是因為不小心被撞到而死掉,她心裡有一堆疑問,但是,她真的不知道可以問誰或找誰說。我只能安慰她,如果被告真的有做了犯罪的事情,檢察官一定會幫受害人的家屬找出證據,來證明被告犯罪,受到應有的處罰。
■騎摩托車辦案的檢察官
在準備程序中,我聲請傳喚了幾名跟死者一起去唱KTV的朋友作證,試圖再更詳細地恢復當時事情發生的情形;當然,辯護人也傳喚了幾名跟被告一起去唱歌的朋友作證。除了這些以外,我一直在思考,要怎樣可以說服法官,被告是「故意」衝撞死者搭乘的機車,而不是「不小心」的。
偵查檢察官在偵查中,其實已經把相關的證據調查得非常清楚,除了訊問證人以外,也調閱了KTV現場的監視錄影畫面,可以知道,雙方人馬確實在KTV有發生衝突。
但是,被告一直抗辯說他開車的路線不是在追逐死者,而是想要尋求保護。既然這樣,我想,或許可以從被告所說的「路線」下手,去看看被告講的,到底是不是比較接近真實狀況?
距離審判程序還有一段時間,所以我就約了這件案子一開始偵辦的偵查佐,回到現場去看看當地的道路狀況。因為我比較喜歡騎摩托車,所以我跟偵查佐提議,我騎摩托車沿著那位搭載死者的朋友所講的、離開KTV的路線騎車,偵查佐則是開車沿被告講的路線開車,看看這樣兩台車最後會不會相遇,或是會在哪裡相遇?
為了避免我們沿路有什麼東西沒看到,或是白天夜晚的景象有不一樣,我跟偵查佐兩個人除了白天去看過,還約了晚上再去看一次。我想,偵查佐應該沒有遇過這麼瘋狂的檢察官吧。我猜想,當時偵查佐應該心裡有偷偷唸了幾句,但我還是很感謝他願意陪我一起到現場勘查。
在白天跟晚上分別看過KTV附近的道路狀況後,我請偵查佐利用電腦繪圖軟體,把我們看到的情形畫成平面圖,並且標示被告自己說的「逃亡」路線,跟騎乘機車搭載死者的友人所講的被被告「追逐」路線。結果我發現,如果被告跟死者那位騎乘機車的朋友,真的都依照自己講的行車路線去走,最後兩車其實不會在事發現場發生碰撞。甚至我還發現,被告就算依照他自己講的路線,最後也不會開車到附近最近的派出所去報案、尋求保護。
因為要調查的證據跟要詰問的證人人數比較多,所以審判程序總共進行了三次,也就是花了三天的時間,把證人一一交互詰問,並且調查相關的證據。在最後詢問被告時,我問被告是不是在當地生活很久,知不知道從KTV到最近的派出所開車要怎麼走? 被告說知道,我便請他說明應該怎麼走。被告說完之後,我問:「那就跟你之前講的『逃亡報警』路線不太一樣,你真的是要開車去報警嗎?」
被告陷入了沉默。
■遲來的道歉
在「論告程序」時,我向三位法官說明已現存的證據,怎麼樣可以證明被告有「故意」衝撞死者的殺人行為。另外,我也準備了投影片製作動畫,搭配Google 地圖,向法官說明被告的開車路線,根本不是像他自己講的是要「逃亡報警」的路線;如果是像被告講的那樣,兩台車根本碰不到一起。在辯護人說完辯護意見之後,審判長問死者媽媽對於量刑有沒有意見? 死者媽媽始終低下的頭終於抬了起來,茫然的眼神先看看我,再看著審判長,緩緩地說:「我不相信我兒子是不小心被撞死的,判刑我不懂,交給法官決定就好。」
死者媽媽講完之後,審判長問我對於量刑的意見。我除了把在本案中所有量刑應該考慮的情形跟法官一一說明之外,最後我說:
「請三位法官看看坐在這裡的死者媽媽,她每次開庭都來,沒有律師的協助,每次都只是靜靜地聽而已。她是單親媽媽,一個人養大兒子,好不容易兒子長大了,可以輕鬆一點過日子了,但是她等不到兒子回家,她的兒子回不了家了! 她其實沒有什麼要求,只是希望透過法院的判決知道一個真相,因為她不相信兒子是不小心被撞死。兒子走了,她沒有要求什麼賠償,因為再多的錢也換不回兒子活蹦亂跳出現在她面前,跟她說:『媽我回來了。』她只要一個真摯的道歉。
「但是三位法官應該可以注意到,我們開了這麼多次庭,被告就是坐在那裡,只是面無表情地不斷重複說他不是故意的,從、來、沒、有,向死者的媽媽說一聲道歉,他根本不知道他犯了嚴重的錯,甚至他可能根本不覺得他犯了錯。雖然他罪不至死,但是我認為無期徒刑才能讓他好好思考,他到底做了什麼樣的錯事。」
死者媽媽聽完我的話,一樣不說話,只是默默流下兩行淚。這時候,被告突然緩緩地站起來,面向死者媽媽說:「阿姨,對不起,我做錯事了,我不是故意要撞他的,希望你可以原諒我。」死者媽媽身體抖動地更厲害,眼淚不停流下來,卻還是一樣不說話。
開庭結束之後,我還在位置上整理卷宗跟隨身碟,死者媽媽走過來說:「檢察官,謝謝你。我不是不說話,是事情發生得太突然,很多事情我不知道怎麼說,也找不到人說。一直到今天,好像才有人幫我把想講的話講出來,雖然我想到兒子還是很難過,但是今天過後可能會好一點。真的謝謝你。」
「不要這樣說,這本來就是我當一個檢察官應該要做的事,我沒有辦法幫你帶回兒子,我只能讓做錯事的人受到應該有的處罰。」說完之後,我跟死者媽媽一起走出法庭,最後目送她離開法院。
離去之前,死者媽媽又轉頭向我點頭道謝。
■真誠的道謝就是最好的回報
有人覺得我理想性太高,因為我認為做檢察官這個工作,不需要升官加爵的加持,不需要額外的辦案獎金。檢察官是在每一件爭議的個案中,好好地幫助每個在案件中的當事人得到最適當的解決方式,每當案件的當事人(不管被告還是告訴人)真誠地跟我說
聲謝謝,對我來說就是最好的回報。那也是身為檢察官最大的成就感的來源。
雖然檢察官的工作真的很繁重,而且資源也相對不足,但是,只要能讓當事人相信,
在法律的框架下,檢察官是懲奸除惡、濟弱扶傾的代表,那麼辛苦也值得了。
【法律小知識】
●一般來說,地檢署有關於檢察官任務分配,通常都會分成「偵查檢察官」跟「公訴檢察官」。偵查檢察官就是負責調查證據,若認為證據充足就會向法院提起公訴;公訴檢察官就是延續偵查檢察官的偵查結果,到法院向法官提出證據,說服法官做成有罪判決。
●公訴檢察官在法院的審判過程中主要的工作包括:向法院聲請調查證據(詰問證人或調取文書資料)、向法官說明現存的證據怎麼樣可以證明被告犯罪(論告程序),最後是對於被告刑期要多久提出意見(量刑意見)。
●「國民法官法」開始實行之後,因為除了原本的三位「職業法官」以外,還多加了六位一般民眾的「國民法官」,所以公訴檢察官的工作更加重要。在適用國民法官法的案件中,法官不會再依照自己的職權調查證據,而是完全由公訴檢察官提出證據,來向職業法官及國民法官證明被告犯罪。
●國民法官制度於二○二三年開始實施,讓一般民眾與職業法官一起擔任法官,參與重大刑事案件的審判,共同討論並裁決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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