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道群生性命微——中國古代詩文中的愛護動物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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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道群生性命微,一般骨肉一般皮;
勸君莫打枝頭鳥,子在巢中望母歸。
──唐‧白居易

中國人不談動物保護?關懷動物與傳統中華文化格格不入?
本書中的七十篇古代愛物詩文和故事美談,可能會顛覆你的想像!原來……

• 孔子也是愛狗之人
• 列子可能是最早提出物種平等主義的哲學家
• 莊子認為「伯樂治馬」其實是「害馬」
• 「仁及鳥獸」是古代成為賢君的必要條件
• 不少古代官員和文人竟曾為猛虎和毒蛇辯護
• 世稱「藥王」的唐代名醫孫思邈極力反對以動物入藥
• 放生活動對動物的傷害早於周代已遭批評
• 相傳為東坡肉創始人的蘇軾是動保人士,晚年更改吃素
• 古人亦支持人道屠宰,反對徒增動物痛苦的做法
• 動保家庭教育早已存在於部分知識分子家中

讓沉睡已久的史料記載與文學創作,為大家揭開古代中國的人類動物關係中鮮為人知的一面!

作者簡介

曾琬淋

香港大學語言學碩士。從事教育研究和教授粵語多年,為愛成為了動物保護倡議寫作人、譯者、業餘生態攝影師。致力以圖像呈現動物,以文字為動物發聲。於香港土生土長,2021年底移居浙江,後曾旅居北京,直視過不少受苦動物的眼睛,親身感受到提高大眾善待動物意識之迫切性。著有《何以愛物——動物倫理二十講》、《香港粵語基本句尾詞》,譯著有《為動物而戰:19世紀英國動物保護中的傳統挪用》,另曾翻譯多篇動保相關學術論文,主要見於《台灣動物之聲論壇》。

名人/編輯推薦

「護生文叢」主編莽萍教授、休斯頓大學李堅強(Peter J. Li)教授、台南成功大學李鑑慧教授為本書賜序

目次

序一 莽萍
序二 Peter Li
序三 李鑑慧
作者序 從塵封故事,覓失落之仁

第一章 聖王之仁
一、商湯王仁心統天下——《史記.殷本紀》
二、仿其冠不如效其德——《孔子家語.好生》
三、搗蛋齊王放鳥歸巢——《晏子春秋.內篇.雜篇.雜上》〈景公探雀鷇鷇弱反之晏子稱長幼以賀〉
四、心不忍君子遠庖廚——《孟子.梁惠王上》
五、宋仁宗思羊寧忍餓——《東軒筆錄.卷三》
六、姜子牙論聖王之治——《新書.卷六.禮》
>伸延閱讀:王夫之辨明動植物——《讀四書大全說.卷十》

第二章 愛養之道
一、孔師徒妙評御馬術——《韓詩外傳.卷二》/《孔子家語.顏回》
二、役耕牛自當愛耕牛——《齊侯大夫甯戚相牛經》
三、貧孔子盡心葬愛犬——《禮記.檀弓下》
>伸延閱讀:孔夫子笑認喪家犬——《史記.世家.孔子世家》
四、憐萬物程頤救小魚——《二程文集.卷九》〈養魚記〉及〈書養魚記後〉
五、愛物詩賞——
1. 〈鄰家孔雀〉劉克莊
2. 〈烏喙(並序)〉蘇軾

第三章 不擾不奪
一、順天時童子護鳥獸—— 《後漢書.列傳.卷二十五.卓魯魏劉列傳》
二、愛鳥家贏得百鳥朝——《東坡雜記》〈程氏愛鳥〉
三、宋皇禁血腥鹿胎冠——《宋朝事實.卷三.詔書》
四、先捕後放不如不取——《列子.說符》/《古今談概:明代葉昆池刻本.顏甲部第十八》
五、愛物詩賞——
1. 〈鳴雁行〉李白
2. 〈觀游魚〉白居易
3. 〈頭陀僧〉陸龜蒙
4. 〈從張丞相遊紀南城獵戲贈裴廸張參軍〉孟浩然/〈觀獵〉范仲淹

第四章 仁及蛇虎
一、行新策新官除虎患——《後漢書.列傳.卷四十一.宋均》/《後漢書.列傳.卷三十八.法雄》
二、柳宗元論理放蝮蛇——《柳河東集.卷十八.騷》〈宥蝮蛇文〉之序
三、晏丞相智言破凶兆——《晏子春秋.內篇.諫篇.諫下》〈景公獵逢蛇虎以為不祥晏子諫〉
四、醜怪何罪天生有理——《板橋家書》〈濰縣署中與舍弟墨第二書〉(節錄)
五、愛物詩賞——〈放二蛇〉張耒

第五章 尊重物性
一、本逍遙伯樂添枷鎖——《莊子.外篇.馬蹄》
二、失自由悲鳥斷食亡——《莊子.外篇.至樂》
三、悔當初支公放雙鶴——《世說新語.言語》
四、順物性養物天地間——《板橋家書》〈濰縣署中與舍弟墨第二書〉(節錄)及〈濰縣署中與舍弟墨第二書.書後又一紙〉
五、愛物詩賞——
1. 〈述園鹿〉韋應物
2. 〈和李校書新題樂府十二首.馴犀〉(節錄)元稹
3. 〈錦雞〉周權

第六章 節殺積福
一、皆戀命彼肉難下咽——《了凡四訓》〈第二篇改過之法〉及〈第三篇積善之方〉(節錄)
二、七場合勸勿積殺業——《雲棲法彙.卷十一》〈戒殺放生文.戒殺文〉(節錄)
三、藥王治病忌傷物命——《備急千金要方.大醫精誠》
四、養生訣不外戒血腥——《遵生八箋.延年卻病箋.下卷》〈飲食當知所忌論〉(節錄)
五、蘇軾素食心路歷程——《東坡全集.補遺》〈書南史盧度傳〉
六、愛物詩賞——
1. 〈白小〉杜甫
2. 〈放鷓鴣詞〉柳宗元
3. 〈放魚〉王安石
4. 〈戒貪饕〉蘇軾
5. 〈岐亭五首(之二)〉蘇軾
6. 〈和東坡岐亭戒殺詩〉袁宗道
7. 〈若慕牛力〉狄葆賢

第七章 妄殺之報
一、先犯者終須償命債——《搜神記.卷二十》
二、彼之暴行還施彼身——《稽神錄.第八卷補遺.合肥富人》/《右台仙館筆記.卷五》
三、亂祭牛反病入膏肓——《東坡全集.卷九十三》〈書柳子厚牛賦後〉

第八章 可與同群
一、報恩燕墓前殉恩情——《奉化縣志》/《松江府志》
二、孝侄兒情切護棄犬——《周書.卷四十六.孝義列傳》
三、愛物詩賞——
1. 〈門外鸕鶿〉杜甫
2. 〈野步〉許棠
3. 〈傷鄰家鸚鵡詞〉王建

第九章 禽獸有心
一、聞悲聲帝悔拆鴛鴦——《魏書.卷一百一十四.釋老志》
二、勇羊羔藏刀救其母——《玉堂閒話.卷四.安甲》
三、獵金猴造孽毀天倫——《玉堂閒話.卷四.狨》
四、論心智人畜亦類似——《列子.黃帝》
五、愛物詩賞——
1. 〈鳥〉白居易/〈戒殺詩〉黃庭堅
2. 〈戒殺歌〉慧道人

第十章 類無貴賤
一、物我本非互為從屬——《列子.說符》
二、愛或憎無關善與惡——《明儒學案.卷二十七.南中王門學案三》〈西堂日記〉(節錄)
三、天地大萬物皆有理——《莊子.內篇.齊物論》

跋:思及群生 取物有節
鳴謝
作者序 從塵封故事,覓失落之仁
2023年8月17日,浙江紹興一名男子涉嫌「空中拋物罪」被公安扣留——他從十五樓高空拋下的「物」,是一隻活生生的哥基犬。此前約三個月,另一內地飲食網紅亦因「盜取他人財物」而被行政拘留——他所偷的「財物」,據聞是某人所養的貓,貓被他拐至林間暗處,施虐超過一小時,虐貓過程被拍下分享至名為「愛貓分享群3.0」的社交媒體群組中。從某種角度看,這兩隻慘死的貓狗,或許已算幸運,至少牠們的施虐者都受到了某種程度的懲罰(即使程度過輕且罪名荒誕)。時至今天,中國內地仍然未有針對懲治虐待動物行為的《動物保護法》,要為受虐動物討回一點公道,只能如上述事例般「旁敲側擊」。但更多時候,施虐人則完全逍遙法外。

每每有動虐事件曝光,網民幾乎都一致譴責施暴者。不論喜愛動物與否,沒有正常人會樂見血淋淋的場面,或支持無意義的暴力。但縱使社會已對虐待動物的人憤怒多時,但此怒氣並未為動物帶來實質保護。為什麼為動物保護立法如此困難重重?放眼中外,為動保立法的其中一大阻力,總是由於社會普遍對動物保護的層層誤解。每當有動虐罪案發生,人們的確義憤填膺,但在受害動物沒被看見的大多數日子裏,大家卻會懷疑以正式法律途徑去保障動物,會否有點兒太過。「保護動物」被誤解成「優待動物」,隨之而來就是那耳熟能詳的論點:人的生活都沒過好,怎可先保護動物?中國社會中更有一種論調將動物保護與「崇洋」掛勾,認為這些是西方泊來的奢侈品,既不適合中國文化背景,中國人亦無閒情逸致去討論動物。

對動保倡議的曲解、漠視與敵視,不僅僅使實際防止虐待的政策極難出台,就連現行從資源利用角度給予(某些)動物(某程度)保障的法例,也未必能得妥善執行。我國內地現有《野生動物保護法》,此法雖將動物明確視為保護對象,但其保護傘只覆蓋稀有或瀕臨滅絕,以及具經濟或科學價值的野生動物物種。而即使他日有了更全面的動物保護法,若民眾仍普遍欠缺善待動物的意識,不理解何以要善待動物,恐怕還是不會真心盡力遵守相關規條。再者,許多動物相關法例的存在意義,主要還是為了保障使用動物資源的人,或者為應對其他國家地區就動物福利設立的貿易壁壘——動物本身卻是缺席的。若僅有的動物法規,亦僅將動物視為可用資源,足見牠們處境堪虞。

究竟在中華民族的文化基因中,愛護動物的道德情感是否真的不存在?對動物的道德關懷是否真的難以在此地生根?數年前我撰寫拙著《何以愛物——動物倫理二十講》,為其中一章搜集資料時發現,原來歷代的中國人一直有深入地思考人類動物關係,亦早已萌生善待動物的意識。相關討論和詩文之多,甚至可以獨立成書!(沒錯,後來就成為了這本書。)那為什麼今天的中國人不以「慈心於物」、「仁及鳥獸」聞名於世,反而不少外國人對我們的刻板印象是,吃貓狗、吃野味、偷獵珍禽異獸、隨意虐畜?可悲也!難道是文化傳統導致我們今天反以不愛物而揚名海外?當陋習和不良做法遭受批評時,文化、習慣、傳統云云,常被信手拈來作遮醜布與擋箭牌,但這一次,中華文化或者無法為我們背這黑鍋。正如研究東亞政治以及中國動物福利的李堅強教授(Prof. Peter J. Li)在其著作Animal Welfare in China: Culture, Politics and Crisis(中國的動物福利問題:文化與政治的博弈)中所言,動物虐待並非文化背景使然,往往是由人性貪婪和暴利所驅動,因此動虐問題可以出現在任何一個人類社會中。

我相信原因不在於文化傳統「教壞」我們,反而在於我們沒有從自身文化傳統中學好。許多人抗拒對西方的動保思想照單全收,這亦無可厚非,可是與此同時,我們卻又可悲地對自身的愛物傳統一無所知,結果我們便毫無文化和思想根基去談愛護動物。所以問題不是我們缺乏仁愛動物的傳統,而是這傳統被丟失,被遺忘。絕大多數人確實對中華愛物文化一無所知,這並非只是我的假設。十多年前,我仍是一名大學三年級生,當時選修了一科「中國思想概論」課程。為論文選題時,我有意選取與古代動物倫理有關的題目,亦在圖書館和網上發掘到一些資料,東拼西湊寫成了一個簡陋的大綱。然而,課程的導修課導師(當時的中文學院研究生)並不如我那般興致勃勃。他飛快地看過了大綱後,便表示這個主題「做不了」,內容不足以寫成一篇論文。若連專攻中國文化的研究生都能出此言,誰又能怪責或驚訝於普羅大眾對此主題一無所知?(最後,我的論文題目改成了「《莊子》對於『有用』與『無用』的看法與其現代意義」。)

若中國人能重新認識自身的愛物傳統,改變便會發生嗎?就着中國人對傳統教訓的態度,民國才女兼動物保護先驅呂碧城女士(1883-1943)曾在其1904年文章〈敬告中國女同胞〉中寫道:「蓋中國以好古遵聖為癖,以因循守舊為法,於所謂聖賢之書,古人之語,一字不敢疑,一言不敢議。雖明知其理之不合於公,其言之不適於用,亦必守之,護之,遵之,行之。這一切教育、法律、風俗,明知其弊有損於世,明知其腐無補於今,亦不肯改革,曰古法也,曰舊章也。」所以,如果我國大眾能認識到自身的護生愛物傳統,想必大家也會立即守之,護之,遵之,行之!開玩笑的——改變人心自然比這更複雜。但撇開戲言,我編寫此書的目的,其實是否真是想讀者乖乖聽從聖賢教誨,效法前人態度?非也。任何歷史悠久的文化傳統都是複雜多面的,甚至包涵了互相衝突的元素。中華文化傳統中無疑含有提倡愛護動物的思想,但另一方面也不是全然沒有狹隘、排他、不利於培養對他者同情心的思想,而即使是愛物思想,當中也並非沒有已過時的。

呂碧城女士屬於首批將現代動保思想帶入中國的人,她更於1933年艱辛推動了國內首個動保協會「中國動物保護會」之成立。呂碧城自小熟讀儒釋道經典,亦曾於西方多國遊歷,然而她的動保理念既非拾西人牙慧,亦不是盲從古書教訓而來。對於不合乎公理人情的古聖大賢之說,呂碧城不諱言地表示我們應「擇其善者而從之,不善則改之耳。如此然後可與言進化,可與言變通,可與言改革」。我們可以且應該主動去審視,自身傳統中何者值得讚揚和傳承,何者應當摒棄或革新。文化思維和傳統觀念很容易被看成不容質疑的宗教教條。或許如文化人類學家歐內斯特.貝克爾(Ernest Becker,1924-1974)所言,作為唯一一種始終意識到自己終將一死的動物,人類總要抓緊一些宗教式的信念,靠此感到可腐朽的自己亦能屬於不朽永恆之一部分,才能夠不「瘋掉」。對此理論,讀者可自行判斷。不過,即使文化和傳統真有此等「生死攸關」的重要作用,這亦不代表我們不可質疑和改變它。今天仍保留下來的傳統本身,不也是經過千百年來被前人質疑和修正的結果?

傳統文化可以被活化、改造、去蕪存菁,但有關愛護動物的歷史傳統,中國人最大的問題,可能還未到如何去開創革新之類——大多數人根本還不知道傳統愛物文化的存在!沒有基礎,何以興建?這大概就是本書意義所在。誠然,我並非中國文化或古籍方面的專家,無法深入透澈分析中華民族歷史悠久的愛物護生傳統。不過,我希望能至少踏出第一步,指出、挑出這些中華傳統愛物美談,透過此書將它們重新介紹給中國人及至全世界。本書所收錄的,盡是「陳年舊事」,可能不及大家玩手機時看到的圖文那般具新聞和娛樂價值。但這些歷代文字白紙黑字地證明了,現代中國社會缺乏對動物和自然的關注,不能全然歸咎於傳統文化。曾與我們生活在同一片土地上的古代中國人,傳統上對動物仁慈且富同情心,動物的內在生命價值和天性需要也得到充分承認。他們留下的宣揚愛護動物的記載和文學作品,有部分內容或許頗為神怪虛幻,例如小羊藏刀救母、燕子殉命報恩、虐殺動物者死於相同方式等等。莫說今人,其實可能當時的古人也並不完全信以為真。不過,這些不可思議的情節仍能為人津津樂道,表示其背後思想和道德觀也是受到時人的認同。

在編寫本書的過程中,我發現中國古代的動物友善傳統遠比從前想像的更要廣泛和豐富。有關人類動物關係的故事和記載,此書可能還未捕捉其中十分之一。作為業餘作家和研究者,我必須承認自己在專業知識和資源上均極為有限。我的目標不在於編寫一本嚴肅的學術出版物,而是盼望能藉此書激起大眾讀者的興趣,甚至引發學術界對此主題的進一步研究。(且讓有意探討中國古代動物倫理思想的學子知道,這絕對是可行的研究主題!)文本從來沒有歷時不變的權威解讀,各篇「賞析」中提供的見解,亦只是我作為一名來自某特定時空背景的文本讀者,經過史料搜集和研究後,給出的其中一種合理、真誠的解讀,為求輔助本書讀者初步了解這些文本和文學創作。大家當然可再基於事實資料,對文本產生自己的一番解讀和體會。

這七十篇愛物美談的作者,無疑全已辭世多年,但只要一日仍有人讀其文字,感其心意,受其啟發,他們便雖死猶生。讓我們一同透過文字,與心懷萬物的一眾古代文人哲士,進行一場超越時空的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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