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遺誤的台灣:荷鄭台江決戰始末記
商品資訊
系列名:台灣經典寶庫系列
ISBN13:9789578016774
出版社:前衛
作者:C. E. S.(荷蘭末代台灣長官揆一)
譯者:甘為霖牧師 英譯;林野文 漢譯
出版日:2011/12/09
裝訂/頁數:平裝/263頁
規格:23cm*17cm (高/寬)
重量:485克
商品簡介
本書就是這位末任長官親筆寫下的台灣淪陷實錄,說明巴達維亞高官們如何忽視、遺誤掉寶貴的台灣。卷一敘述國姓爺征台前夕的整體情勢:國姓爺儘管虛與委蛇不斷,依舊掩飾不住侵犯台灣的意圖與準備,但巴達維亞總部對於揆一所發的警告卻置諸不理,反而責備、干涉揆一所做的必要防禦工作,從而導致台灣處於難以防備的狀態。卷二敘述荷鄭交戰的實際經過:國姓爺一來襲,旋即奪下防禦薄弱的普羅民遮城(今赤崁樓),開始圍攻頑抗的熱蘭遮城,經九月圍城,荷蘭人終於出降。行文之間,揆一引述多達36份的重要文件,絕大部分出自決議錄、議事錄、日誌、官方信函,用以佐證書中所言絕非虛誑,而是有充分堅實的證據。
透過本書,我們對350年前在台灣島上所爆發那場震驚東西的歷史大戰有了第一手的認識,當時的情景彷彿重現眼前:荷蘭殖民當局費心籌謀,試圖保住他們視作金雞母的台灣,但遠方的巴達維亞總部卻錯估形勢,打錯算盤,最終喪失台灣;國姓爺在情勢所迫下,不得不攻佔台灣,面對不可小覷的荷蘭守軍,以孤臣孽子自居的國姓爺,也展現出兵不厭詐的政治手腕及殺雞儆猴的凶殘面目;兵荒馬亂下,富裕、有名望的漢人移民各自選邊站,有人向荷蘭長官密告,有人對國姓爺通風報信,沒錢沒勢的漢人移民則隨風飄蕩,或是逃回中國,或是留下來拚命保全畢生心血;原住民則在威脅利誘下,淪為島上強權的馬前卒,時而幫荷蘭人鎮壓漢人起義,時而替漢人攻打落難的荷蘭人,台灣最初主人的地位與尊嚴蕩然無存。
做為第一手文獻中唯一以這場戰役為主題的專著,本書不僅有著極高的史料價值,記錄下台灣脫離西方商業殖民勢力掌握,被捲入中國內戰漩渦的歷史轉捩點,更對後世台灣人揭示了深刻的歷史教訓:外來侵略者總會以甜言蜜語來掩飾其備戰行動,「捕鳥人在誘捕小鳥時,會吹出溫柔的簫聲」!
作者簡介
揆一在1643年以上席商務員身份來到東印度,1645年在巴達維亞(今雅加達)升為高級商務,同年,揆一與荷蘭世家出身的蘇珊娜(Susanna Boudaen)結婚,和第八任台灣長官卡隆(Francois Caron, 任期1644-1646年)成為連襟,似乎也因這層關係而被任命為台灣評議會議員。1647-48年及1652-53年,揆一兩度出任日本出島商館館長。1648-1652年,揆一來到台灣,任上席商務員兼副長官,期間與第十任台灣長官富爾堡(Nicolas Verburch, 任期1649-1653年)產生衝突。1654年,揆一被任命為本島地方官,1656年成為第十二任台灣長官。
揆一在台灣長官任內,鄭成功攻台風聲不斷,為加強台灣防備,遂求助於巴達維亞總部,但遭時任東印度評議員的富爾堡不斷掣肘,讓他難以施展手腳。1661-62年間,大員的熱蘭遮城遭鄭成功圍攻,揆一在孤立無援下,苦守九個月後被迫投降。揆一回到巴達維亞後,立即遭起訴,被判處死刑、財產充公,但處死時刻遲遲未能決定,最後改判終身監禁在今印尼班達附近的一個叫Ay的小島,在島上度過八年。後來由於親友極力奔走,揆一才在荷蘭親王威廉三世特赦下,於1674年搭船返回荷蘭。
1675年,揆一以匿名形式在阿姆斯特丹出版《被遺誤的台灣》,不僅替自己及大員評議會所背負的喪失台灣之罪名,提出最鏗鏘有力的答辯書,也為這場決定台灣命運的關鍵戰役,留下不朽的歷史見證。
序
導讀
許雪姬(中研院台史所研究員)
“Neglected Formosa”一書,由C.E.S所著,主要在說明荷蘭最後一任台灣長官Frederick Coyett(揆一)如何面對與因應鄭成功進攻台灣的種種消息;而當鄭成功登陸鹿耳門,又如何在幾無援軍的情況下,奮力抵抗,最後和談,投降退出台灣的經過。全書無疑地是在為Coyett辯護,說明其並未失職,之所以會失去台灣,是因為不論Zeelandia城、Utrech堡、Provintia城的防禦工事早有先天不足的問題,面對鄭成功的襲擊,即使要加強防禦工事,也已經是緩不濟急。其次,本書指出Batavia的領導階層,在Nicolas Verburg(富爾堡)的唆弄下,不僅不能體會Coyett所面臨的困境,還一味指責Coyett,對台灣的救援,也是緩其所急,急其所緩,即使前後派出Jan van der laan(范德蘭)、Jacob Caeuw(卡烏)也無濟於事。第三,以Coyett手下的兵力,實無法抵抗國姓爺所率領的25,000名兵力,何況這批軍隊,並不像傳聞的中國兵般衰弱,個個都是身經百戰的勇士。第四,鄭成功對待荷蘭人種種暴行,以及一個投誠的逃兵Radis,將荷蘭守軍的虛實透露給鄭軍,皆使荷人喪失了繼續作戰的信心。雖然鄭成功方面也曾面臨糧食短缺、人船逃亡等問題,但Coyett最後只能認清現實投降,方能保障荷蘭人身家財產,這是不得不的做法。
本書(被遺誤的台灣),可說是當事人說明鄭成功和Coyett(鄭方與荷方)自1646年起交手的經過,有關1646-1662年間這段歷史,雖有清代官員的奏摺文書,也有楊英的《從征實錄》記載,更有Batavia、Zeelandia留下的種種檔案,但都無損於本書由Coyett觀點來現身說法的價值。尤其為了徵信於後世,並為揆一辯誣,引用35件議事錄,如:長崎商館議事錄(第1號);Batavia評議會致大員長官的決議錄(如第2號);大員長官致Batavia評議會的信函(如第4號);大員長官的決議錄(如第5號);或Zeelandia城決議錄(如第7號);摘自大員日誌(如第11號)的資料;還有漢人寫的信件(如第12、13號)……等等。第36號則是公證人的Solicitor’s Act和兩萬五千荷盾的保證金。由這些引證的文件,讓讀者適時地瞭解大員長官(即台灣長官)面對的問題,以及其決策,對了解鄭、荷間的對峙有極高的史料價值。
《被遺誤的台灣》一書,最早在1675年,於荷蘭之阿姆斯特丹(Amsterdam)出版,作者C.E.S據稱是揆一及其同僚,因距1662年荷蘭人退出台灣才十多年光景,故史料價值極高。幾個與此段史實有關的國家,莫不迻譯,以下筆者舉出截至目前為止的日、英、中譯本,加以介紹。日治時期有兩個日本譯本及一個英文譯本,亦即日治期間,台灣總督府聘請荷人Pierre Martin Lambach(朗白漢)所譯的英文版,但未出版。1930年谷河梅人以上述英譯本譯成《閒却された台湾》,由台灣日日新報社出版,但非全譯,而是摘譯本;第二個日譯本是由平山勳所譯,採用William Campbell(甘為霖)的英譯本直譯,收入《台灣社會經濟史全集》中。戰後,1988年有生田滋教授根據荷蘭文原本加以譯注的《閑却されたるフォルモサ》,收在岩波書店的大航海時代叢書第II期,但刪掉許多附錄的證據資料。
英譯本除前述朗白漢之外,還有Inez de Beauclair所譯之“Neglected Formosa: a translation from the Dutch of Frederic Coyett’s ‘t Verwaerloosde Formosa”,由San Francisco的Chinese Materials Center於1975年出版;另一個版本則是William Campbell(甘為霖)所編譯的“Formosa Under the Dutch”一書的第三部分,他將之改稱為Chinese conquest of Formosa(中國人征服台灣),且並非全本,而將C.E.S原著中的第一卷有關台灣的略記,以及附錄:鄭成功的部下對荷蘭牧師所做的暴行刪除。
至於中譯本,最早是以谷河梅人日譯本為底本的魏潤庵譯本,分載於《台灣通志館館刊》(創刊、2、3 號)。其次是李辛陽、李振華聯手譯成,書名是《鄭成功復台外記》,此本是以甘為霖譯本為主,但將甘為霖刪除的第一卷,以朗白漢的英文譯本重譯補足,全書由中華出版事業委員會在1955年出版,這個版本也非僅僅在第一卷用朗本,而是甘本與朗本「所敘事實間有出入者,即於行間詳加夾註,甘本或有細微刪節之處,亦會依朗本予以補充。」。另一中譯本由周學普所譯,譯名為《被遺誤的台灣》,本書以朗本為英譯底本,收入台灣銀行經濟研究室所編,台灣文獻叢刊第34種《台灣經濟史三集》中,於1956年出版,比前書僅晚了一年。中國方面,在1962年出版(1981年再版)以甘為霖英譯本為底本的廈門大學鄭成功歷史調查研究組譯本,收錄在《鄭成功收復台灣史料選編》之中,此譯本為節譯本。
林野文2011年的譯本,是台灣在前述中文譯本後的56年,才又出現的新譯本,因此彌足珍貴。他以甘為霖英譯本為翻譯底本,以甘本原有的Chinese conquest of Formosa,分成三部分,1. Preliminary Events(P.383起),2. Arrival and victory of Koxinga(P.412起),3. Authentic Proofs(P.459起),加上甘本也一併刪除C.E.S原本的卷末,有關鄭軍暴行的史料記敘。這部分,Inez de Beauclair譯的“Neglected Formosa”一書中,則有收錄,篇名為“Addition of some considerable facts touching the true cause of the Chinese cruelties and tyranny committed upon the pastors, Schoolmasters, and the Netherlanders there”,因此,林本與C.E.S原版相較,僅少了甘本未譯的,有關台灣風土民情的卷一部分。林本的內容包括,卷一敘述中國人入侵福爾摩沙的意圖與準備,以及荷蘭當局在防禦作為上的疏忽與無能;卷二中國人攻擊福爾摩沙,圍攻熱蘭遮城,以及圍城期間雙方的攻守過程;第三部分是若干重要事項的補述:中國人對於福爾摩沙上的荷蘭牧師、教師以及其他人員所為的暴行紀實。
迻譯者面對史書(亦可稱史料),最大的困難在於書中的人名、官名、專有名詞的翻譯,如何精確地符合史實。其次是書中原譯敘述錯誤,如何忠於原書翻譯,又在註中加以糾正,這一點譯者也盡量做到了,如第1號摘自1646年11月11日長崎商館議事錄,其中談到明朝皇帝和一官(鄭芝龍)已被逐出福州,譯者加註為「明朝皇帝被一官逐出福州」;又如介於第2號、第3號中的一段,談到國姓爺對中國情勢尚未絕望,計畫未到可執行的情況下,島上漢人的行動是太過倉促,並且對國姓爺計畫認知有誤。譯者即加註,此指郭懷一事件,以此來提供更清楚的資訊給讀者。第三,譯者發現語意不正確,在確認甘本所譯有誤之下,也參考了Beauclair的英譯本,予以修改,如頁30註22、註23。
不過譯者雖然盡力了,但仍有一些缺憾,就個人認為,如果要再譯C.E.S的原書,應自荷文迻譯較佳,目前已出版的《熱蘭遮城日記》就是如此,而非如今日中文本的《巴達維亞城日記》是轉譯自日文版。然而,國內有能力自古荷文譯成中文的學者,不會超過十人,而這少數的學者並無法有充份的時間來迻譯,更可歎的是,我國一向不注重翻譯事業,翻譯成果並不併入「研究成果」中,試問有人願意從事這種吃力不討好的工作嗎?
導讀者一向不是研究荷治時期的歷史者,原本應該婉拒這項差事,但林文欽社長拿著本書的稿件到台史所來拜託,我乃不好意思拒絕。原本想請翁佳音副研究員協助,也因他說看了胃痛,乃不得不硬著頭皮讀下去,並將譯者認為有問題,用紅筆畫出幾十處地方,請我的助理蔡函縈、胡芷嫣、徐淑賢合作,一一做調整,我要特別謝謝他們。我認為這本書對一般讀者了解鄭、荷雙方攻防戰的歷史會有助益,但做為研究者,要研讀C.E.S的書,最好看荷文本,否則直接看英譯本,我還是期望,有朝一日,學界能有人發願由荷文直譯為中文。
2011/09/04
書摘/試閱
1. 國姓爺的處境
凡是聽說過近來中國大動亂歷史的人,一定知道韃靼人(Tartars, 即滿清) 如何以少數民族之輩,在短時間內征服龐大的明帝國,對它施以永久屈辱性的占領。
當然,明朝臣民並非全都投降新政權,仍有或多或少的抵抗行動。在反清行列中,有一個出身卑微、名叫一官 ( I-quan, 即鄭芝龍)的英雄人物,成為以明帝皇親為號召的反抗組織的都督。他的能力和特質,讓他從沒沒無聞中脫穎而出。最初,他領著少數志同道合的追隨者搭乘小船,入海為盜,然後勢力逐漸壯大,很快就擁有一艘大船,並成為大批水手的首領。接著,他攻擊其他船隻,在短短
幾年間,成為一股足以威脅明帝國的勢力。明朝軍隊數度想征剿他,卻都被他巧妙英勇地擊退。當時明朝皇帝還須應付許多棘手難題,只好寬赦他的海盜行為,並封他為防海游擊 (Admiral) 。他有了這個官職後,便順勢成功地發展,後來更晉升為驅逐韃虜的總兵(General) 。戰爭進行多年,甚至在明朝皇帝駕崩後,一官仍繼續抵抗入侵者,但他最終發現自己的資源逐漸耗竭,不得不和韃靼人議
和。可是,韃靼人並不信任他,在1630 年將他送到北京的大清朝廷,處以終身監禁。
一官的兒子國姓爺 (Koxinga, 即鄭成功),追隨父親的腳步,走上了反清之路。極度痛恨韃靼人的國姓爺,收編四散各地的明朝遺民和軍隊,自任為首領,形成一股強大的武力,在海陸兩路給予韃靼人迎面痛擊。他一方面冷不防地攻擊堅強的韃靼兵馬,讓他們遭受可恥的失敗,另一方面攻掠許多城鎮和村莊,完成顯赫不凡的功績,讓征服了數百萬中國人民的韃靼人警覺,他們必須用更大的工夫才能摧毀這號人物。
頑抗的國姓爺,形同韃靼人征服全中國的唯一阻礙,因此韃靼人集中全力來攻擊他,讓他孤立一隅。無力回天的國姓爺,被迫轉向海洋發展。他在陸上的勢力逐漸被削弱,但海上的勢力卻日益強大:因為韃靼人不諳航海,無心海上貿易,而且他們現已占領物產豐富的中國,不太需要外在世界的供應。上述的情勢發展,產生了兩大影響:其一,國姓爺由於擁有異常強大的海上力量,已足以和韃靼人抗衡多年;其二,鄰近的國家開始害怕國姓爺會攻上門來,此即諺語所說:「當鄰家牆壁失火時,你就會開始擔心。」( tune tua res agitur paries cum proximus
ardet.) 他們恐懼國姓爺一旦被逐出中國,為了生存,他可能會帶著黨羽攻襲過來,用韃靼人對付他的方法來對付他們,就像大魚吃小魚,小魚就吞食更小的魚,所謂「弱肉強食」的現象。
2. 東印度公司在福爾摩沙
荷蘭東印度公司 (The Netherlands East India Company, 以下簡稱「公司」) 擔心這個惡運會降臨在他們所統治的福爾摩沙之上,因為這個島嶼鄰近中國海岸,且土地遼闊、肥沃,很可能引起國姓爺的覬覦。
公司在占有福爾摩沙之前,先在澎湖 (Pekon, 或稱澎湖群島Pescadores) 築一堡壘,謀求和中國通商。澎湖比福爾摩沙更接近中國大陸約12 哩,因這個緣故,中國人覺得荷蘭人在澎湖設立通商據點很礙眼。於是中國官員勸誘荷蘭人撤離澎湖,移居福爾摩沙,條件是:允許公司可以無限制地與中國貿易,中國人也會攜帶各式中國貨物和產品前往福爾摩沙。荷蘭人非常渴望能插足中國貿易,
遂同意這個要求,並承諾不會干擾福爾摩沙上既有的漢人移民,讓他們的一切作息照舊,也准許新的中國移民前來定居、經商。結果,很多中國人迫於戰亂,渡海移居福爾摩沙,形成一處除婦孺外,約有兩萬五千名壯丁的殖民社區。這些壯丁大部分從事商業和農耕。就農耕來說,他們所生產的稻子和蔗糖,不僅足以供應全島所需,每年還能用船隻運到其他印度地區出售,我們荷蘭人就從中獲得不少利益。
公司選定福爾摩沙西岸外一塊貧瘠、名叫大員 (Tayouan, 即今之安平) 4的小沙洲為根據地,其面積約一平方哩,四面環海,和福爾摩沙本島之間隔了一道海峽,海峽最寬處約兩倍大砲的射程。
公司在大員沙洲上建築了一座石造堡壘或城堡,取名為熱蘭遮(Zeelandia) 。熱蘭遮城建在高起的沙堤上,是一座以磚塊砌成的方形堡壘,構造精細。城牆若干處厚達六呎,城翼厚四呎。城堡四周還圍繞一道三呎高、十八吋厚的防禦牆。所有角落都以沙土填實。
熱蘭遮城的大砲架設得過高,砲管只要稍微朝下,砲彈幾乎就會垂直射進地面。更糟糕的是,熱蘭遮城的所在位置很差,再加上外圍沒有護城壕溝 (不管是乾的還是有水的) 、外牆、防禦柵或其他外部壁壘保護,因此它就跟鄉村的普通農家一樣,很容易接近。後來,城堡增建了幾座稜堡,並圍起一道城牆,上頭還設有柵欄,但整體的防禦功能卻毫無增強,因為熱蘭遮城的大砲無法掩護這些增設的稜堡,它們本身也無法自衛。除此之外,由於居民大量增加,公司還得維持更多的守軍。
城堡內鑿掘了一兩口水井,但井水是鹹的,又不衛生,所以飲用水通常要用船從鄰近的福爾摩沙本島運來。
早期在福爾摩沙,荷蘭人只需對少數赤身裸體的原住民和一些沒有武裝的漢人農民稍加警戒,所以當時的建堡者顯然只考慮船隻裝卸貨物是否便利,很少考
慮地理位置的優劣。如上所述,目前這個位置完全不適合設防築城。福爾摩沙的面積夠大,更佳的建堡地點多得是,他們應該可以做得更好才對。當時的工作人
員想必缺乏築堡方面的知識,因為熱蘭遮城不僅所在方位極差,且建築上有很多瑕疵,又缺乏防禦功能。我實在無法想像,他們為何要選用如此不適宜的地點,
因為有很多更優越的地點可以選擇;我也無法想像,他們為何不把這個城堡建得更具防禦功能,因為這些都是不需增加支出便可辦到的事。
不過,我們只能遷就布料來裁製衣服,也就是說,這裡經常缺乏優秀的工程師,地方官員也時常昏庸無能,所以他們有時會盲目地執行各項工程,帶給上級龐大且不必要的浪費,造成無可補救的損失。對此,荷蘭母國的董事們 (Directors) 難辭其咎,因為他們在用人擇才時,並不重視應徵者的才能,反而看重應徵者與公司官員的人事關係。足以顯示官吏之無能及蠢動妄進的例子,不勝枚舉,但現在只需舉例前述的外部工事即可。這一工事其實還有另一缺陷,那就是在一個手槍射程之外,有一座較高的沙丘,能夠直接威脅到它。他們為了彌補這個缺失,又在那座小丘上建了第三座昂貴的石造要塞,稱作烏特勒支碉堡 (Rondunit Utrecht) ,並在裡面安置了一門大砲和許多士兵。事實上,根本不需要建造這座要塞,或乾脆把整座沙丘剷平也可以,因為一旦烏特勒支碉堡淪陷,周圍的城牆和整個熱蘭遮城都要隨之失守,我們稍後就會看到這種情況發生。烏特勒支碉堡四周有幾座相同高度或更高的沙丘,他們為什麼沒有如法炮製,在上頭修築更多的防禦工事呢?看來他們只是沒有想到罷了,因為他們似乎認為公司很富有,能輕易負擔這些支出。
失策一個接著一個出現,讓公司董事們在派遣員工時變得更加審慎明辨,當有誠實能幹的人前來應徵時,他們不再輕率地加以排斥,甚至設法增加這類員工的人數。
城堡廣場之東,逐漸有些漢人移民集結定居,形成一個四周沒有圍牆的市區 (Quartier) ,或稱熱蘭遮市鎮 (City of Zeelandia) 。熱蘭遮市鎮的其他三面,被福爾摩沙本島和大員之間的內海所圍繞,小船容易進出靠泊。
3. 國姓爺覬覦福爾摩沙的各種徵兆
國姓爺在中國遭逢不利,便開始窺伺福爾摩沙。他無法長期隱藏這個意圖,因為外界在數年前就已察覺到此事。1646 年,公司首次從日本方面獲悉這個消息,此事記載於同年11 月日本長崎(Nangasaky) 商館所起草的決議。 (請閱「可靠證據」第1 號)
荷蘭董事們擔心中國人會攻打福爾摩沙,因此在1650 年的十七人董事會 (Committee of Seventeen) 6上決議:即使在和平時期,熱蘭遮城的守軍也不得少於一千兩百名。1652 年,某位搭乘我方艦隊要從中國返回荷蘭的耶穌會 (Jesuit) 神父,當他中途抵達巴達維亞 (Batavia, 即今雅加達) 時,私下警告公司說:國姓爺在中國戰況失利的情況下,已將眼光投向福爾摩沙,甚至開始煽動當地的漢人移民反抗荷蘭人。 (請閱「可靠證據」第2 號)
摘自1646年11月11日長崎商館議事錄
昨天有一艘發自福州 (Hokchiu) 的中國帆船抵達此地,上頭有數名僕役和一批已半數毀壞的砂糖。我們透過通譯得知,韃靼人在中國境內和明朝軍隊作戰,連戰皆捷,占盡優勢;明朝皇帝和一官已被逐出福州7,前者逃到了泉州 (Chinchew) ,後來這兩座城市都被燒毀,引起其他地區極大的恐慌和悲慟。我們也得知,有人指引這些不願屈服的中國逃亡者留意大員要塞,因為他們或許能在那裡建立堅強的據點。雖然對中國逃亡者來說,福爾摩沙是理想的退守和安身之地,但吾人盼望並相信全能的上帝會阻止這種情況產生,否則大員將陷入糧食、家畜和農產品遭掠奪殆盡的險境。因此,有必要考慮一下,是否要為大員開發新的市場,或是放任事態自行發展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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