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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序
目次
書摘/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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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本書詳考唐、宋、明、清歷朝禮經方家關於家禮喪葬之精論,
去其繁,取其要,箋釋清代喪葬自「初終」至「祥禫」諸儀節,
並於「五服」與「昭穆」之制多有發明。
中國傳統喪禮哀戚肅穆,極盡人道。全由其合乎國人情性,凝聚為民族之道德支撐。該書集古代中國喪禮精華,考證有據,詮釋精詳;上下貫通,圖文並茂。學人可據此參究典籍,讀者可依此排比演繹。
——徐兆仁(中國人民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
本書特色
1.市面上少見的以「喪禮」為題的民俗專書,作者考證有據,詮釋精詳。
2.全書圖文並茂,不但易於引發讀者興趣,更增添參考、瀏覽之價值。
去其繁,取其要,箋釋清代喪葬自「初終」至「祥禫」諸儀節,
並於「五服」與「昭穆」之制多有發明。
中國傳統喪禮哀戚肅穆,極盡人道。全由其合乎國人情性,凝聚為民族之道德支撐。該書集古代中國喪禮精華,考證有據,詮釋精詳;上下貫通,圖文並茂。學人可據此參究典籍,讀者可依此排比演繹。
——徐兆仁(中國人民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
本書特色
1.市面上少見的以「喪禮」為題的民俗專書,作者考證有據,詮釋精詳。
2.全書圖文並茂,不但易於引發讀者興趣,更增添參考、瀏覽之價值。
作者簡介
彭天相(1893-1943)
字戒頑,生於清光緒十九年,湖南湘鄉府(今雙峰縣)人,清國子監生,誥授湖南奉政大夫(正五品銜),民國初年任湖南長沙工會主席。
彭衛民(1987-)箋釋
湖南雙峰人,西南政法大學政治學研究所研究人員,國立高雄大學研修生。先後參與或承擔國家社科基金項目、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西南政法大學重點項目等課題十餘項,在《史學彙刊》(臺灣)、《學術界》、《社會科學論壇》、《中國社會科學報》、《社會科學報》等CSSCI、THCI學術刊物與報紙發表論文二十餘篇,學術成果三次獲得西南政法大學成果特等獎與重慶市學術年成果二等獎,部分文章為《人大複印資料》、《儒學中心》(臺灣)等全文轉載,先後獲得「第七屆中國青少年科技創新獎」、「重慶市十佳讀書人」、「重慶市學術標兵」、「重慶市學術創新先進個人」等獎項。
字戒頑,生於清光緒十九年,湖南湘鄉府(今雙峰縣)人,清國子監生,誥授湖南奉政大夫(正五品銜),民國初年任湖南長沙工會主席。
彭衛民(1987-)箋釋
湖南雙峰人,西南政法大學政治學研究所研究人員,國立高雄大學研修生。先後參與或承擔國家社科基金項目、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西南政法大學重點項目等課題十餘項,在《史學彙刊》(臺灣)、《學術界》、《社會科學論壇》、《中國社會科學報》、《社會科學報》等CSSCI、THCI學術刊物與報紙發表論文二十餘篇,學術成果三次獲得西南政法大學成果特等獎與重慶市學術年成果二等獎,部分文章為《人大複印資料》、《儒學中心》(臺灣)等全文轉載,先後獲得「第七屆中國青少年科技創新獎」、「重慶市十佳讀書人」、「重慶市學術標兵」、「重慶市學術創新先進個人」等獎項。
序
宋序
孝之大端,生:敬、養,死:葬、祭。而能傳承衣缽,弘揚精神者,則更堪稱大孝。賢弟子彭衛民求學之餘,窮經習禮,不畏繁縟,箋釋其先尊曾祖彭公天相之遺著喪禮撮要,頗得真意,令人欣慰。台灣大學曾教授建元先生首肯其功,並玉成其在秀威出版社刊印發行,更可喜可賀。對建元先生及秀威編輯嚴謹問學,不分出身,只重學術,獎掖後學之舉,本人衷心感謝並由然而生敬意。
衛民同學孜孜以求,考覆勘校,承其先尊遺作而成喪禮撮要箋釋,使之問世於浮燥之當下,於公於私,均堪稱功德。亞聖曰:「唯送死以當大事」。古往今來,「棺槨衣衾」於人子乃大事,自天子以至庶人,概莫能外。禮學因之成為一門普世性學問。然而,一方面,縱使販夫走卒、引車賣漿者亦能高談喪葬之道,另一方面,作?顯學的禮學,經官學「反覆考索」,反而變得愈益高深莫測,與現世漸行漸遠。大學問家阮元一言以蔽之:「禮經一書,韓文公尚苦其難度,人多束閣不觀,不知冠昏喪祭以及飲射朝聘之儀法度數,士大夫日用不可闕者,悉其於是」。
此即所謂「大傳統」與「小傳統」之區隔。面對困境,又有一部份學者不再死守家法與門戶之見,而用另一種心態去解讀禮經,即衛民在該書中所闡述的核心觀點——「於心有安」。明清以降,冠昏喪祭之禮雖然齊備,但「俗方規規然,終其身弗由」。此乃禮經在官學愈益深奧繁複,而庶民百姓愈難「領悟」採用之故。畢竟,「禮以時為大」,如何在不失古經本義之前提而去繁就簡,讓鄉土社會更多之民眾接受並習以?常,便是當時諸多學者須直面的課題。明清兩代因之釋禮成風。
如明人宋纁之四禮初稿、呂維祺之四禮約言,清人王心敬之四禮寧儉等,便是例證。當然,他們並不全然丟棄對經典的檢溯,而是用一種更簡約、更適用的方法來演繹禮經的本貌。彭公天相亦因之撰寫了他的喪禮撮要。
該著雖應時而作,然亦有獨特之處。彭公以朱熹之家禮、司馬光之書儀為藍本,參唐宋明歷朝家禮喪葬之精論,去繁取要,考究清代喪葬自「初終」至「祥禫」等諸儀節,並涉「五服」與「昭穆」之制。其行文體例兩分?儀式、書文,每一儀節後並附書文,以殊異於歷代禮學家執意考據、只循己說,而突顯「禮以時為貴」,務以合「人心為安」為要。對於喪葬之禮,彭公崇尚誠敬,倡議簡約,直斥清代喪葬儀節日竟奢華為「昧於禮之故」;「唱孝敬、演孝戲、醉舞喪場,賭博喪次」更是「忘親之甚者」。由是勸諭世人凡喪葬應循儒家禮學本義,「毋得誤入釋道迷途」,此議甚合孔聖願意。
衛民同學在本科一年級時所撰長文家奠吊祭儀制發微通過了臺灣中華人文社會學報學術審查,編輯依出版流程詢問其身分職稱,他甚是猶豫:擔心如實相告會有退稿風險,隱瞞身分又於心不安。左右為難之際,我告訴他:英雄不問出處,真正的學術生產從來不會顧及生產者之身分,你儘管將自己的身分如實相告。非常有趣的是,該刊主編曾建元教授不僅沒有退他的稿,反而更加賞識他,經過頻繁郵件往來,競成了衛民同學的良師益友。因衛民之故,我亦與曾教授有資訊交流,並從他身上感受到了臺灣學人正直、嚴謹的學術品格。
讀書與做人並無二致,「經師易得,人師難得」。學問造詣的深淺,在於對人生的感悟,聰明或在其次。有些人積極奔走、縱橫捭闔、左右逢源,而有些人處事低調、只在心安、不求聞達。然而,八面玲瓏者未必有真知,默默無聞者未必腹中空。做學問之人,或熱衷於「貨與帝王家」,或甘心於「板凳願坐十年冷」,誰又敢說前者比後者活得更有價值?學問的真?、價值只能經由時間來檢驗。興許「求放心而已矣」的學問會被歷史銘記,而「只?稻粱謀」的學問終被歷史淡忘。
衛民雖年輕歷淺,然其志已立,甘願做個真讀書人。當今之世,不為功利誘惑所動者,實難能可貴。故樂為之序。
西南政法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 宋玉波
辛卯年元宵夜於陽光水城寓所
孝之大端,生:敬、養,死:葬、祭。而能傳承衣缽,弘揚精神者,則更堪稱大孝。賢弟子彭衛民求學之餘,窮經習禮,不畏繁縟,箋釋其先尊曾祖彭公天相之遺著喪禮撮要,頗得真意,令人欣慰。台灣大學曾教授建元先生首肯其功,並玉成其在秀威出版社刊印發行,更可喜可賀。對建元先生及秀威編輯嚴謹問學,不分出身,只重學術,獎掖後學之舉,本人衷心感謝並由然而生敬意。
衛民同學孜孜以求,考覆勘校,承其先尊遺作而成喪禮撮要箋釋,使之問世於浮燥之當下,於公於私,均堪稱功德。亞聖曰:「唯送死以當大事」。古往今來,「棺槨衣衾」於人子乃大事,自天子以至庶人,概莫能外。禮學因之成為一門普世性學問。然而,一方面,縱使販夫走卒、引車賣漿者亦能高談喪葬之道,另一方面,作?顯學的禮學,經官學「反覆考索」,反而變得愈益高深莫測,與現世漸行漸遠。大學問家阮元一言以蔽之:「禮經一書,韓文公尚苦其難度,人多束閣不觀,不知冠昏喪祭以及飲射朝聘之儀法度數,士大夫日用不可闕者,悉其於是」。
此即所謂「大傳統」與「小傳統」之區隔。面對困境,又有一部份學者不再死守家法與門戶之見,而用另一種心態去解讀禮經,即衛民在該書中所闡述的核心觀點——「於心有安」。明清以降,冠昏喪祭之禮雖然齊備,但「俗方規規然,終其身弗由」。此乃禮經在官學愈益深奧繁複,而庶民百姓愈難「領悟」採用之故。畢竟,「禮以時為大」,如何在不失古經本義之前提而去繁就簡,讓鄉土社會更多之民眾接受並習以?常,便是當時諸多學者須直面的課題。明清兩代因之釋禮成風。
如明人宋纁之四禮初稿、呂維祺之四禮約言,清人王心敬之四禮寧儉等,便是例證。當然,他們並不全然丟棄對經典的檢溯,而是用一種更簡約、更適用的方法來演繹禮經的本貌。彭公天相亦因之撰寫了他的喪禮撮要。
該著雖應時而作,然亦有獨特之處。彭公以朱熹之家禮、司馬光之書儀為藍本,參唐宋明歷朝家禮喪葬之精論,去繁取要,考究清代喪葬自「初終」至「祥禫」等諸儀節,並涉「五服」與「昭穆」之制。其行文體例兩分?儀式、書文,每一儀節後並附書文,以殊異於歷代禮學家執意考據、只循己說,而突顯「禮以時為貴」,務以合「人心為安」為要。對於喪葬之禮,彭公崇尚誠敬,倡議簡約,直斥清代喪葬儀節日竟奢華為「昧於禮之故」;「唱孝敬、演孝戲、醉舞喪場,賭博喪次」更是「忘親之甚者」。由是勸諭世人凡喪葬應循儒家禮學本義,「毋得誤入釋道迷途」,此議甚合孔聖願意。
衛民同學在本科一年級時所撰長文家奠吊祭儀制發微通過了臺灣中華人文社會學報學術審查,編輯依出版流程詢問其身分職稱,他甚是猶豫:擔心如實相告會有退稿風險,隱瞞身分又於心不安。左右為難之際,我告訴他:英雄不問出處,真正的學術生產從來不會顧及生產者之身分,你儘管將自己的身分如實相告。非常有趣的是,該刊主編曾建元教授不僅沒有退他的稿,反而更加賞識他,經過頻繁郵件往來,競成了衛民同學的良師益友。因衛民之故,我亦與曾教授有資訊交流,並從他身上感受到了臺灣學人正直、嚴謹的學術品格。
讀書與做人並無二致,「經師易得,人師難得」。學問造詣的深淺,在於對人生的感悟,聰明或在其次。有些人積極奔走、縱橫捭闔、左右逢源,而有些人處事低調、只在心安、不求聞達。然而,八面玲瓏者未必有真知,默默無聞者未必腹中空。做學問之人,或熱衷於「貨與帝王家」,或甘心於「板凳願坐十年冷」,誰又敢說前者比後者活得更有價值?學問的真?、價值只能經由時間來檢驗。興許「求放心而已矣」的學問會被歷史銘記,而「只?稻粱謀」的學問終被歷史淡忘。
衛民雖年輕歷淺,然其志已立,甘願做個真讀書人。當今之世,不為功利誘惑所動者,實難能可貴。故樂為之序。
西南政法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 宋玉波
辛卯年元宵夜於陽光水城寓所
目次
宋序
曾序
徐序
箋釋凡例
[初終]。
[書遺言]。
[三復]。
[訃告於親族]。
[聞喪奔喪]。
[設屍?]。
[沐浴]。
[小斂法]。
[襲奠]。
[飯含]。
[治棺]。
[立喪主]。
[家祭所需職事]。
[大斂法]。
[告闔棺]。
[結魂帛]。
[招魂]。
[置靈座]。
[置銘旌]。
[諡法]。
[制杖]。
[成服]。
[五服制度]。
[朝夕奠]。
[停葬]。
[新喪生日]。
[補儀節內稽顙二字辨]。
[告啟期]。
[作神主]。
[置功布]。
[置雲翣]。
[開塋域祀土神]。
[遷柩中堂]。
賑孤科條
[祭廟王土地儀節]。
[祭大舉儀節]。
[祭路文]。
[祭司命文]。
[祭門戶文]。
[朝祖]。
[遣奠]。
[發引]。
[遷柩就舉儀節]。
[告柩文]。
[題主儀節]。
[告主]。
[起棺文]。
[祭古廟橋梁道路江神文]。
[路奠文]。
[下棺]。
[皇清墓誌銘式]。
[反哭]。
[虞祭]。
[卒哭]。
[小祥]。
[大祥]。
[告祔文]。
[昭穆制度]。
[宗廟祠堂之制]。
[告遷]。
[新主入祠祔祭合祀]。
[除靈安主致祭]。
[禫祭]。
[春秋二季祝文]。
[撮要論]。
[附 祭祖父文]。
箋釋參考文獻
跋
曾序
徐序
箋釋凡例
[初終]。
[書遺言]。
[三復]。
[訃告於親族]。
[聞喪奔喪]。
[設屍?]。
[沐浴]。
[小斂法]。
[襲奠]。
[飯含]。
[治棺]。
[立喪主]。
[家祭所需職事]。
[大斂法]。
[告闔棺]。
[結魂帛]。
[招魂]。
[置靈座]。
[置銘旌]。
[諡法]。
[制杖]。
[成服]。
[五服制度]。
[朝夕奠]。
[停葬]。
[新喪生日]。
[補儀節內稽顙二字辨]。
[告啟期]。
[作神主]。
[置功布]。
[置雲翣]。
[開塋域祀土神]。
[遷柩中堂]。
賑孤科條
[祭廟王土地儀節]。
[祭大舉儀節]。
[祭路文]。
[祭司命文]。
[祭門戶文]。
[朝祖]。
[遣奠]。
[發引]。
[遷柩就舉儀節]。
[告柩文]。
[題主儀節]。
[告主]。
[起棺文]。
[祭古廟橋梁道路江神文]。
[路奠文]。
[下棺]。
[皇清墓誌銘式]。
[反哭]。
[虞祭]。
[卒哭]。
[小祥]。
[大祥]。
[告祔文]。
[昭穆制度]。
[宗廟祠堂之制]。
[告遷]。
[新主入祠祔祭合祀]。
[除靈安主致祭]。
[禫祭]。
[春秋二季祝文]。
[撮要論]。
[附 祭祖父文]。
箋釋參考文獻
跋
書摘/試閱
[初終]。
唐制,凡有疾,丈夫婦人各齊於正寢北牖東首,養者男子、婦人皆朝服齊親,飲藥子先嘗之。疾困,去故衣,加新。徹藥,清掃內外,分禱所祀。侍者四人坐持親體。有遺言則書之。屬纊,以俟氣絕。氣絕,廢?寢地。主人啼,餘皆哭。
喪主於床東,服三年之男子於其下。男子易以白布衣,被髮徒跣。婦人青縑衣,被髮,不徒跣。女子子亦然。期功以下之同姓,各以服次坐於其後,皆西向南上;尊行以長幼坐於床東北壁下,南向西上;主婦、眾婦女坐於床西;同姓婦女以服為次,坐於其後,皆東向南上;尊行以長幼坐於床西北壁下,南向東上;妾、婢立於婦女之後,別設幃以障內外。
齊衰以下丈夫素冠,婦人去首飾。內外皆素服。主人坐於?東,啼踴無數,眾主人在主人之後,兄弟之子以下又在其後,俱西面南上哭。妻坐於?西,妾及女子子妻之後,哭踴無數,兄弟之女又在其後,俱東面南上。藉?坐哭,內外之際,隔以行帷,祖父以下於帷東,北壁下南面西上。祖母以下於帷西,北壁下南面東上。皆舒席坐哭。異姓之親,丈夫坐於帷外之東,北面西上;婦人坐於幃外之西,北面東上,以服為行。無服者在後。
若內喪,則同姓丈夫尊卑坐於帷外之東,北面西上。異姓丈夫坐於帷外之西,北面東上。外姻丈夫於戶外之東,北面西上;婦人於主婦西南,北面東上皆舒席坐哭。諸內喪則尊行丈夫及外親丈夫席位於前堂。若戶外之左右俱南面,宗親戶東,西上;外親戶西,東上。斬衰三日不食,齊衰二日不食,大功一日不食,小功、緦麻再不食。
以上俱開元禮。唐制,品官初終之制,自遷正寢至不食。後代此制有簡略。清至今,亦有不若是者,王氏復禮家禮辨定言杭俗曰:「人之既死,有初終敲磐,浴水令孝子先飲少許」,吾鄉[湘鄉]之人喪,亦有所謂﹁請水﹂之俗,初終,執事者執銅鑼一面,楮錢若干,於河湖井窪處,擊鑼焚楮,諸子、婦、女、孫等皆隨拜,三喚魂兮歸來。台灣近俗亦有此制,謂「乞水」,作為擦拭屍體用。
唐制,凡有疾,丈夫婦人各齊於正寢北牖東首,養者男子、婦人皆朝服齊親,飲藥子先嘗之。疾困,去故衣,加新。徹藥,清掃內外,分禱所祀。侍者四人坐持親體。有遺言則書之。屬纊,以俟氣絕。氣絕,廢?寢地。主人啼,餘皆哭。
喪主於床東,服三年之男子於其下。男子易以白布衣,被髮徒跣。婦人青縑衣,被髮,不徒跣。女子子亦然。期功以下之同姓,各以服次坐於其後,皆西向南上;尊行以長幼坐於床東北壁下,南向西上;主婦、眾婦女坐於床西;同姓婦女以服為次,坐於其後,皆東向南上;尊行以長幼坐於床西北壁下,南向東上;妾、婢立於婦女之後,別設幃以障內外。
齊衰以下丈夫素冠,婦人去首飾。內外皆素服。主人坐於?東,啼踴無數,眾主人在主人之後,兄弟之子以下又在其後,俱西面南上哭。妻坐於?西,妾及女子子妻之後,哭踴無數,兄弟之女又在其後,俱東面南上。藉?坐哭,內外之際,隔以行帷,祖父以下於帷東,北壁下南面西上。祖母以下於帷西,北壁下南面東上。皆舒席坐哭。異姓之親,丈夫坐於帷外之東,北面西上;婦人坐於幃外之西,北面東上,以服為行。無服者在後。
若內喪,則同姓丈夫尊卑坐於帷外之東,北面西上。異姓丈夫坐於帷外之西,北面東上。外姻丈夫於戶外之東,北面西上;婦人於主婦西南,北面東上皆舒席坐哭。諸內喪則尊行丈夫及外親丈夫席位於前堂。若戶外之左右俱南面,宗親戶東,西上;外親戶西,東上。斬衰三日不食,齊衰二日不食,大功一日不食,小功、緦麻再不食。
以上俱開元禮。唐制,品官初終之制,自遷正寢至不食。後代此制有簡略。清至今,亦有不若是者,王氏復禮家禮辨定言杭俗曰:「人之既死,有初終敲磐,浴水令孝子先飲少許」,吾鄉[湘鄉]之人喪,亦有所謂﹁請水﹂之俗,初終,執事者執銅鑼一面,楮錢若干,於河湖井窪處,擊鑼焚楮,諸子、婦、女、孫等皆隨拜,三喚魂兮歸來。台灣近俗亦有此制,謂「乞水」,作為擦拭屍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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