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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工程考 II:三十一條以工程師命名的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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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工程考 II:三十一條以工程師命名的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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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名人/編輯推薦
目次
書摘/試閱

商品簡介

漆咸道、謝斐道、分域街、屈地街、賈炳達道…… 這些香港人耳熟能詳的街道,背後卻蘊含了一個共通點 ── 它們的名字全是以香港開埠以來近百年的工程師命名。經作者的仔細考證,香港以工程師命名的街道竟有三十一條之多,當中還未包括部分橫街小巷。被賜予命名的工程師,包括航海測量師、皇家工程師、造船工程師、煤氣工程師、鐵路工程師、水務工程師、道路工程師,以及土木工程師。

城市發展與工程項目關係密不可分,從規劃方面的平整陡坡、興築道路、天文台及燈塔的創建、交通網絡的開拓、避風塘的設置、船塢的發展;以至與民生息息相關的水塘、街市、屠房、醫院、監獄、墳場等的興建,莫不是工程項目,及後的新建築材料及技術的開發及應用,更是香港工程發展的里程碑。

此書為作者所撰有關香港工程的第二部專著,內容並非介紹工程師個人生平事蹟,亦非講述街道的演變歷史,而是重點闡述這批獲賜名街道的工程師們在香港所留下來的各個工程故事。書中故事是作者根據歷史檔案、書信、報刊等資料分析整理而成,資料翔實,夾敍夾議,趣味盎然。

本書附送《以工程師命名的街道分布圖》(2014年)。

作者簡介

馬冠堯,廣東台山人,香港出生,香港工程歷史愛好者。現為香港大學房地產及建設系客席副教授,著有《香港工程考:十一個建築工程故事 1841-1953》 (2011)。

名人/編輯推薦

「在這方面(指工程的細節),馬冠堯是得天獨厚的,他是土木工程師出身,對工程具有豐富經驗,本人又醉心歷史,多年來一直沉浸在檔案及舊報紙裡…… 這次再接再厲,以歷任工務最高領導者為序,系統地縷述香港工務之發展,夾敍夾議,趣味盎然。」──丁新豹(摘自〈丁序〉)

丁序

 

習慣上,我們往往會從政治、經濟、社會等角度研究一個城市的發展,卻反而忽略了最基本的一環──工程。城市的規劃和建設,從平整陡坡、興築道路、公園、政府大樓、警署、監獄、屠房、水塘、避風塘、學校、醫院、教堂、房屋,以至鐵路、機場,都是工程的一種,與社會經濟民生息息相關。完成了某項大型工程,比方水塘,便可舒緩市民食水之需;興築了某個避風塘,可讓漁民在颱風來臨時有一避風之處;公共屋邨更可藉廣廈千萬間以大庇天下寒士;鐵道之鋪設、海港碇泊設施之改善及機場之興建更促進了港人與各地人士之往來。由此可見,每一項工程的動工與完竣都是城市發展的里程碑。

 

毋庸諱言,我們對於這方面認識不足,已出版的香港史著作,如安德葛的《香港史》,在詳細論述每一任總督任內政治、經濟建樹之餘,還會提到他任內完成了那些重大工程,但只是語焉不詳,輕輕帶過。近年來,政府不同部門紛委託大學裡的歷史學者就該部門的工程作專門研究,成果陸續出版,大大填補了此一方面的空白,這是可喜的現象。

 

但此類由政府委託著述的書籍也有不盡理想之處,其論述傾向平鋪直敘,不慍不火,但有關某項工程推出前的醞釀過程及工程進行中遇到的困難較少提及,筆者不是工程師出身,對工程有關細節不好掌握,畢竟隔行如隔山。這是不容易跨越的難關。

 

在這方面,馬冠堯是得天獨厚的,他是土木工程師出身,對工程具有豐富經驗,本人又醉心歷史,多年來一直沉浸在檔案及舊報紙裡,兩年前已出版了《香港工程考:十一個建築工程故事1841-1953》一書,廣受好評,這次再接再厲,以歷任工務最高領導者為序,系統地縷述香港工務之發展,夾敘夾議,趣味盎然。香港幾個著名的工程,如三代的中環街市、銅鑼灣避風塘、前中央郵政局、中環填海、德機場等之興建的來龍去脈,均有詳盡論述。尤其令人驚訝的,是香港原來有逾30 條街道以工程師命名,包括政府的皇家工程師、量地官和工務司,也有大型私人機構,如黃埔船塢、太古船塢、九廣鐵路的總工程師等,委實羨煞其他行業。

 

原來從1897 至1952 年街道的命名是由工務局負責的,不無私相授受之嫌。書中提到的在1918 年馬場大火後,當局就草搭看台的安全問題作廣泛諮詢,又如太古船塢1947 年的罷工、德機場的興建、汽車渡海輪服務的開始等,都是以往較少提到的,在本書中皆有詳盡的交代。

 

剛步入新的一年,新年看好書,向廣大讀者誠摯的推薦這本書。

丁新豹

 

 

自序

 

街名是地方座標,是一般人確立位置的最佳提示,但很少人關注他們所熟悉街道的名字,名稱因而成為符號,欠缺了背後的意義。街道的名稱由來源自殖民地政府政策,例如早期的街道大多以殖民地官員和商人命名。殖民地官員從最早登上香港島的皇家海軍(Royal Navy)軍官和皇家工程師(Royal Engineer)發展到殖民地大臣、港督和高官,不論對香港有否貢獻,大都獲命名,甚少落空;反觀商人的命名則有篩選。此慣例延至戰後,才漸漸消失。故此,若把香港以街道命名的人物列出,再寫下他們在香港的事蹟,這無疑是一部香港發展的簡史。若根據這些人留港的先後次序,再列出街道的位置,香港早期城市發展的一些輪廓亦不期然地浮現出來。

 

與芸芸建築物比較,街道的轉變可說是最少,從泥、石、混凝土到柏油路是物料的變化;從步行、轎、驢、馬、木車、馬車、汽車、電車到火車是運輸工具的變遷;道路重建亦只有伸延和擴闊,街名則極少改動,所以在香港甚少聽到要求保育街道的聲音。當新建築快要取代舊物時,人們總是要緬懷一番,而一些已存在的舊物,卻甚少有人問津。

 

本書事緣一位朋友問及以工程師命名的香港街道究竟有多少,因而引起筆者追尋答案的興趣。何謂工程師?在不同年代有不同看法,例如皇家工程師和皇家海軍官,他們同樣是以工程為專業,但名稱就有所不同。又如建造船隻的工程師,可以是船匠(Carpenter), 又可稱作造船者(Shipbuilder),或稱造船建築師(Navy Architect)、海洋或機械工程師(Marine or Mechanical Engineer)等。那麽未曾在香港居留過的工程師又算不算?曾經當過工程師但後來轉至政務官的又應否計算在內?筆者大膽作出以下決定,把未有在香港停留過的工程師 (如馬可利) 和曾經當過工程師但後來轉至政務官 (如彌敦)的剔除。

 

本書內容非介紹工程師個人,亦非講述街道的演變,而是側重講述這批工程師在香港所留下的工程故事。在選擇工程故事時,亦以消失和未能興建的工程為主,這做法雖未能勾起大部分人的回憶,但希望可以帶給讀者新鮮感,這些「消失工程」的新一代,不少仍然活著和服務市民,藉此亦希望能引起讀者探索幾代工程的轉變和思考其原因的興趣。

 

已拆卸或只有藍圖的工程往往容易被人遺忘,好像是死了一般,這是不可迴避的現實。不存在的實物,只能從文字、圖則或相片中想像,就算有實物在前,其背後的歷史仍然大部分隱藏在檔案或書籍內,要用「心」去認識和理解。敘述故事應該以輕鬆的筆法去闡述,無奈學淺,未能糾正笨筆的陋習,在此懇請讀者多多包容和忍耐。筆者祈望能夠喚起不同領域的有心人,將他們行業的歷史故事重現於世,公諸同好。

 

本書故事資料全來自公開文件,筆者深知現存的舊資料仍有不少藏於私人領域,故必有舛漏之處,幸祈高人指點和讀者諒察。最後,為了在推動中國歷史方面盡一點綿力,本書所得版稅,扣除開支,將捐贈香港大學中國歷史研究碩士同學會。

 

馬冠堯

 

註:講述工程故事需用大量單位,如長度、重量和貨幣等。本書忠於原材料,採用英制,但在附錄設對換表,有貨幣兌換和量度衡,分設附錄二和五;戰前人口統計在附錄一;量地處和工務局開支在附錄三;量地官和工務司的年薪在附錄四;不同年代的政府部門和職級中文譯法就在附錄六。

目次

4 丁序

6 自序

 

12 緒論 香港的街道命名

 

第一篇

27♦45 卑路乍與歌連臣兄弟

──海軍和陸軍測量師

 

第二篇

47♦53 愛秩序

──香港城市規劃之父

 

第三篇

55♦91 急庇利與屈地

──香港工程的開山者與首位煤氣工程師

 

第四篇

93♦119 衛信與睦誠

──滄桑的量地官

 

第五篇

121♦151 裴樂士

──在英國上班的量地官

 

第六篇

153♦179 布朗

──唯一在位去世及爭取工程師地位的量地官

 

第七篇

181♦203 谷柏

──志不在港的首位工務司

 

第八篇

205♦213 安庶庇

──新界規劃之父

 

第九篇

215♦245 漆咸

──在位最長的工務司

 

第十篇

247♦261 白建時

──全面的土木工程師

 

第十一篇

263♦292 祈禮士

──增設電機工程和踏上管理之路的工務司

 

第十二篇

295♦322 軒德蓀

──水務工程專家

 

第十三篇

325♦327 包華士和布思

──升級最快和在位最短的工務司

 

第十四篇

329♦353 賈炳達、謝斐和高士美

──功績彪炳的政府工程師

 

第十五篇

355♦378 機利士、曲嘉和戴亞

──黄埔船塢的起與落

 

第十六篇

381♦402 山市、分域和庇利

──不同年代傑出的中型船塢工程師

 

第十七篇

405♦425 基利和芬尼

──太古船塢的興起

 

第十八篇

427♦437 必嘉和獲嘉

──兩位戰前九廣鐵路總工程師

 

438 結語

448 參考資料

452 附錄

462 鳴謝

書摘/試閱

緒論

香港的街道命名

Naming of Hong Kong streets

 

1841至1896年

香港未有街名,已有地名。英國在香港的首張地勢和水道地圖是1841年由海軍上校卑路乍1(Captain Edward Belcher, 1799-1877)所做,當中的地名來自郭士立(Karl Friedrich August Gutzlaff, also Charles Gutzlaff, 1803-1851)的翻譯,如Shekpywan(石排灣)、Heong Kong(香港,今壽臣山) 和Cheagchu (赤柱) 等,再加一些與海軍有關的名稱,如Naval Bay(海軍灣)、Possession Point(水坑口) 和Jardine Point(東角)等。

 

1843年初,軍部在繪製地圖時曾諮詢港督砵甸乍(Henry Pottinger,1789-1856)如何命名地名,但到年中,愛秩序(Major Edward Aldrich, 1802-1858)和歌頓 (Alexander T. Gordon)分別提交城市規劃報告書。同時,海軍上校奇力 (Captain Henry Kellet, 1806-1875)和歌連臣(Captain Richard Collinson, 1811-1883)亦提交興建海軍船塢藍圖。在未能決定去向時,砵甸乍回覆軍部暫緩命名地名一事。直至1845年3月13日,港督戴維斯(John Francis Davis, 1795-1890)在行政局通過將石排灣改名為Aberdeen(鴨巴甸),而赤柱改為Stanley,開了以英國地方或人物命名之先河。在譚馬士歌連臣2(Thomas Bernard Collinson, 1821-1902) 於1845年繪製的地圖上,見到數位海軍上校,如卑路乍、蒲福、歌連臣3 和奇力的名字,亦有皇家指揮及監督工程師愛秩序。至於街名命名的做法,則未能找到有關的資料。

 

1897至1952年

工務局負責命名街道

1896年12月23日,工務司寫了備忘錄給輔政司,題目是〈海旁街道命名〉。文中提及,繼審核了舊有和新填海的道路為「德輔道」及「干諾道」後,再向輔政司申請將海旁一段約1,500呎的新路命名為「遮打道」,理據是遮打(Catchick Paul Chater, 1846-1926)是海旁填海的主要發起人。當時的港督羅便(William Robinson, 1836-1912)於聖誕前夕用紅筆在文件上批准,輔政司於12月30日下發地政部、驛務司(今郵政署長)和總巡捕(今警務處長)執行命名程序。

 

當時的命名程序由工務司負責,經輔政司呈上港督批核,獲准後再交地政部、驛務司和總巡捕執行落實工作。但這只是用人名命名主要街道的程序,其他一般的命名工作,則未見有此程序,相信是由工務局內的官員負責。

 

1/見頁29

2/見頁35

3/見頁32

 

1908年7月24日,工務司同樣寫了備忘錄給輔政司,建議將九龍魚雷基地旁一橫街改名「魚雷街」。輔政司初表同意,但被工務局追問是否需要有中文譯名和刊憲時,輔政司最後認為小街是軍部使用居多,不需要中文譯名和刊憲。其間亦發現九龍不少街道的名稱與香港島相同,容易引起混亂,於是成立小組,為混淆的街道再次命名。結果於1909年5月分兩次刊登憲報,完成改名程序。

 

香港島街名的修改較少,只改了4條街名,原本的車打街(Chater Street)改為吉席街(Cathick Street),以別於中環的車打道(Chater Road),但仍然保存遮打爵士的名字;愛賓利街(Albany Street)改為太原街(Tai Yuan Street),以別愛賓利里(Albany Lane)和中環的愛賓利道(Albany Road);東街的英文名East Road 改為Tung Street;西街的英文名West Road改為Sai Street。九龍的車打街改名為北京道;德輔道改為漆咸道;花園道改為漢口道;羅便臣道改為彌敦道;麥當勞道改為廣東道等。油麻地的堅尼地街改為吳松街;差館街改為上海街;旺角的水渠里改為山東街。這次改動取消了相同或近似的街名,英文亦改以中文譯音,取消原來的意譯,目的都是防止混亂。九龍多中國人聚居,所以街道都冠以中國大城市的稱號,使聚居的群眾更有親切感。

 

1918年10月,有定例局議員建議在街燈上加上街道名牌。6年後,議員重提舊事,輔政司以是否可以模仿加拿大的做法,把街道名刻於地上作回覆。翌年,工務司在匯報製造街道名牌的進度時說由於大罷工,只做了89塊名牌,而在經濟蕭條下,已停止生產名牌。1923年10月定例局訂立了《更改街道條例》,但條例與命名街道沒有直接關係。條例生效後,刊登憲報的格式已見有規律,格式一直維持至1941年10月也未有變動,兩個月後,二次大戰爆發。

 

1953至1971年

由市政局主席和新界民政專員負責

戰後,由工務局草擬,諮詢華民政務司、地政部、郵政署長和警務處長後再提交輔政司批核的命名街道做法仍然沿用。其實工務局在草擬和諮詢命名街道的過程中,早已常規化,並有一特定的公函格式;如無意見,負責官員便在公函上簽字作實,官員只提出影響其部門的技術意見,甚少提出街道名稱的意見,可見街道命名是一流水作業工作。

 

1952年工務司草擬《建築物條例》,建議立法由工務局負責命名街道。但遭律政司反對,認為因街道命名而產生法律爭議的機會很低,毋須勞師動眾,如有法律問題可轉給他處理。同年,市政局首次產生民選議員,而命名街道的工作就順理成章轉到市政局,經過諮詢各有關部門後,輔政司於1953 年12 月8 日拍板,指令市政局主席和新界民政專員分別負責命名市區和新界街道。兩部門主要工作是諮詢地區市民或團體,再跟以往一樣作內部諮詢。但在呈請輔政司審核和刊憲時須附中文譯名的解釋。

 

華民政務司、市政局主席和新界民政專員在收到指令後,皆認為有必要訂立《街道命名法》,所謂名不正則言不順,但不獲輔政司支持。市政局就此成立「遴選街名委員會」(Street Name Select Committee)負責街道命名工作。「遴選街名委員會」實際上是取替了原本工務局的統籌角色,而華民政務司就守首關,收集地方或政府的提議,經各部門同意後交予「遴選街名委員會」決定,再呈請輔政司。在程序上,多了「遴選街名委員會」把關;但實際上,華民政務司才是審核街名是否合適的負責人,往往交到「遴選街名委員會」時已是一籃子街名,從未見過有爭議的記錄。反觀討論街名的記錄多在各部門的檔案上。「遴選街名委員會」後併入「市政優閒設施委員會」(Urban Amenities Select Committee),1966年改名為「公園、文娛和優閒設施委員會」(Parks, Recreation and Amenities Select Committee)。在新界民政專員方面,他就與總部的地方專員一同負責,並未有成立委員會。

 

制定命名街道指引

1955年9月15日,華民政務司署發表了一報告,指出當時的街、道、里、台、圍和場等都沒有劃一標準,任意命名,建議只用街、道、里、台和圍五款。與此同時,他們亦發現1956年街道指南(Street Index) 內的一些街名與1922和1935 年的指南不脗合,因此做了一表列出異同。為人熟悉的有炮台道與炮台徑(Battery Path)、荷里活道與荷李活道(Hollywood Road)、撲扶林道與薄扶林道(Pokfulam

Road)等。馬路部(今路政署)的總工程師更指出多條街道未有刊憲,而路牌亦與刊憲的街名不符,其中一條是本書有談及的歌連臣角道(Cape Collinson Road)。整理後於1957年2月26日提交「遴選街名委員會」修正。這次修正定下了五款街道的定義,使街道名稱更符合實際情況。

 

同一時間,新界民政專員提議將新界主要道路都冠以港督名字,但遭附屬總部的地方專員反對,而新界民政專員就建議採用數目字,亦遭工務司反對及提議用回名稱。1960年11月,「遴選街名委員會」通過命名個人原則,凡在生者不可命名,避免日後發生尷尬和讓公眾比較人物貢獻的情況。這些都成為命名街道的內部準則。1959年當草擬《路政條例》(Highway Ordinance)時,市政局主席在各部門支持下,促請輔政司制定命名街道法不獲批准後,再藉《公共衛生和市政事務法例》立法向輔政司重提命名街道法。輔政司認為過去行之有效的內部做法並未被法律挑戰,毋須打擾律政司,並建議加強內部管理,增加行政效益。1963年5月,市政局「遴選街名委員會」累積多年經驗,制定了一部指引。其內容是歸納以上的經驗,重點如下:

 

1 街道命名並沒有法律規範,由市政局「遴選街名委員會」決定,交政府刊憲;

2 改名:除非有充分理據,一般政策是不能改變已有多年歷史和有公眾認受的街名,因為更改會帶來居民、交通、公眾和各有關部門的不便,還會產生一些未能預計的法律問題,如官地租約和土地契約等;

3 中文名:名稱以中文為主,輔以英文譯名,中文須簡單和淺白。選用中文或英文名:1954年9月的共識是位於外國人聚居的地方以英文名為主,位於華人地區則以中文名為主,但在特殊情況下則可豁免;

4 中英文譯名:1955年9月通過了以下標準譯名:

道 roads, avenues, crescents, circuits, rows

街 streets, quadrants, squares, strands, bazaars

里 lanes, paths, links, rides

台 terraces

圍 yards, courts, closes

場 places, squares

5 人名:1960年11月通過在生的人名不能用於街道名稱。如蘭芳道、啟超道、歌和老街等,以避免有比較和日後未能預計的尷尬情況。

6 使用街和道:1954年9月通過「街」用於市區樓宇前面的路;「道」用於市區大路或新界大路。

 

這份內部指引,看來像法律條文,並且列明出處,可惜指引只供有關官員使用,從未獲見天日。

 

「市政局公園、文娛和優閒設施委員會」取代「遴選街名委員會」後,委員會於1966年11月22日修定指引。除了正名「公園、文娛和優閒設施委員會」外,內容基本沒有改變。新界民政專員一直沿用「遴選街名委員會」和及後的「公園、文娛和優閒設施委員會」的指引。到1974 年新界民政司(Secretary for the New

Territories) 取代新界民政專員,將命名街道的權力賦予首席土地助理 (Principal Land Assistant)。新界民政司亦另編指引,以「公園、文娛和優閒設施委員會」的指引為基礎,加上一些鄉村條文。

 

公眾參與命名

1968至1970年,政府被報章批評命名街道做法封閉,街名的來由不明,意義不清。市政局回應在命名街道前有諮詢地區,有些街名更是地區團體提議,甚至建議更改,他們歡迎市民或團體提出建議,以完善街道名稱。事實上,在1961年命名渣甸山近谷柏道一段新路時,政府建議為Lookout Road,以符合渣甸山英文名 Jardine's Lookout。但遭公務員合作社(New Haven Co-operative Building Society Ltd.)反對,當時在港口工程處任工程師的方鎮男代表合作社致函市政局反對命名 "Lookout",原因是英文譯音是中文粗口。他鑒於渣甸山有很多道路都以前工務司命名,故此提議"Wilson Road" 以紀念1865年的量地官 Wilberforce Wilson 4又或以1948年的工務司Victor Kenniff 取代。

 

4/見頁94

 

方鎮男是工程師,建議命名工程師是人之常情,但把關的市政局秘書TSD Whitley在10天後(即1961年12月11日) 就接納提議改名Wilson Road,亦得到華民政務司署的何蔭璇(Stephen Y. S. Ho)贊成,並建議譯成衛信道,他解釋「衛」有保衛或維持之意,而「信」有忠心、忠誠和忠實的意思。他們從來沒有考慮到指引第五點,紀念人物要避免有比較。

 

在1968年考慮命名睦誠(Lewis Henry Moorsom)5 的時候,亦犯上同一錯誤,睦誠代表和睦坦誠,很有意思。但亦忘卻了指引第五點,還在眾多前工務司的名字處於鄰近時,這做法更容易引起公眾比較他們的得失。政府在諮詢和譯名的工作上,算是稱職,但官員沒有跟命名個人的指引作深入了解,即沒有明白過往的歷史,應該被批評。

 

5/見頁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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