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者有其屋
商品資訊
商品簡介
但現今卻成為年青人的一場夢靨,難道沒有任何一種政策可以解決它嗎?
且看房產弱勢的徹底解決之道,不只讓年青人租得起房、更買得起房
凝聚全民共識,實踐「居住正義」與「分配正義」
讓人民安居樂業,是政府的天職,弱勢居住問題長期困擾著政府,既有的租金補貼、購屋或自建房屋貸款利息補貼、合宜住宅等,都只具象徵意義而不能根本解決問題。
近年因民間薪資倒退致房價所得比偏高,在人民購屋困難的現況下,出租型社會住宅成了最夯的議題,地方政府無視財政困窘與基地難覓的事實,合力誇口要在八年內蓋出十萬戶社會住宅。
台灣自有住宅比例高達85%,當政者若不體察國情、民性不同,只想模仿外國大蓋社會住宅,那將把台灣從象徵富裕、紮實的高比例自有住宅之社會,帶向象徵無產、貧窮的低比例自有住宅之社會,當自有住宅比例起了結構性改變而大幅降低時,其道德責任在未來必遭嚴厲批判,何況我們的各級行政首長、各級民意代表,幾乎各個都擁有多筆房產或高總價房產,政治菁英們都重視保值且鍾愛房產,那麼在制定住宅政策時,理應推己及人,設法使更多人民增加財富、擁有屬於自己的房屋,而非一味在讓人民租得起房的小框架內打轉!
「住者有其屋」,是作者改革與重分配的理念及規劃,政府得以相對較少的預算,在獎勵民間釋出空屋、餘屋,及補貼弱勢購屋合併運用下,藉大幅提高自有住宅比例的方式而根本解決弱勢居住問題,也一併達成重分配及增加弱勢國民的財富之目的,對比耗用大筆預算興建社會住宅出租而卻無法根本解決問題,何者才是我們該選擇的方向,睿智人民自會判斷!
作者簡介
偏好腦力激盪,曾擁有國內外多項專利,亦曾在國內、國外之發明展中獲獎,針對難解的公共議題,具有獨到的創新解決能力與智慧,更能前瞻洞悉未來或潛藏的問題及提出具體對策。
台灣的房價所得比偏高,人民購屋困難,住房問題相當嚴峻,未具解決良方下,模仿外國廣建社會住宅成了地方政廣的思維方向,作者憂心台灣因此質變,逐漸滑向低自有住宅比例的社會而喪失原本之優勢,故力倡雙軌並進的弱勢居住政策,幫助弱勢租屋及未來築巢購屋,不僅徹底解決居住問題,又達到增加其財富的重分配之目標,落實居住正義與分配正義,自認增加自有住宅比例的具體規劃,可受公評比較及真正解決問題,希望獲得共鳴。
序
台灣不能走錯方向
由於高房價成了民怨之首,因應買房困難及協助弱勢,政府打算推廣租金較低的出租型社會住宅,2014年縣市長選舉後,台北市政府動作最快、最積極,使無房的弱勢及青年有了憧憬。
出租型社會住宅雖然在目前深受期待,但租期屆滿後該何去何從?該政策不但無法根本解決居住問題,卻有未來租期、續租條件、續租次數、申請入住條件等不斷放寬,形成政府巨大包袱的風險,及逐漸改變民性並導致無產、貧窮的國民比例日漸增加之風險。
大力推廣出租型社會住宅,眼前雖無立即的危機,但假以時日,終將使整個社會質變,並流失因應困難變局之韌性,那風險輕則政府陷入不斷提供社會住宅的壓力,也陷入相關財政負擔的無底深淵,重則爆發無法收拾的動盪、革命,最終就是社會一次付出錯誤的慘痛代價。
上述論點是否正確?是否危言聳聽?答案當然是正確,也絕非危言聳聽。
常見的現象是讚頌社會住宅時,就舉外國高比例的社會住宅來襯托台灣社會住宅太少,並灌輸「外國青年不必費力買房,租住社會住宅倒過得輕鬆幸福」的觀念,這就是從短期、階段性幫助弱勢無房者而提供其租住社會住宅,蛻變成住房問題應由政府負責,早已出現應仿效外國大量提供長期出租的社會住宅的輿論形塑與質變之現象。
台灣長期以來都是人們努力工作、存錢,再去買房,也就是由人民自負住房責任,只有那些有實際困難、買不起房又租屋困難的真正弱勢,才由政府給予幫助,但在民粹當道下,醞釀中的氛圍及趨勢,變成了政府應負住房責任,應廣建社會住宅以照顧無房者。
問題在於,人民努力存錢、想辦法取得自有住宅的積極性,將不復見於社會住宅的承租戶,因現有的辦法,並無協助、激勵承租戶在未來買房以根本解決其居住問題之機制,更因要掌政就得遷就、考量選票,承租社會住宅的人數增加後,自然會運用集體的力量去討價、施壓、爭取更好的福利或優惠,沒人願意得罪選民或背負罵名,未來與社會住宅相關的租期、租金調漲幅度、續租條件、續租次數、申請入住條件等,政府勢將節節敗退並喪失主導權,相對的,人民的依賴惰性會愈來愈大,政府提供社會住宅的壓力也會日漸增加。
但就算讓弱勢無房者長期租住社會住宅,終究還是無產,仍缺乏那份擁有屬於自己的溫馨小窩之幸福感,相較於有房產者,總覺得矮人一截,無恆產者較乏穩定性與安全感,遇困難時因不平、對社會不滿而走極端的機率也較大,當無恆產者愈多時,社會潛藏的不安因素也愈大,這就是全民承擔的風險及隱憂。
中外皆然,貧窮無產就是動盪、革命的溫床,大陸在無產階級革命取得政權後,除了困難初期強制住房分配外,如今早已廣開商品房的大門,讓有錢、有辦法的人民自由置產買房,雖仍延續社會公共宅政策,但商品房的比例及總量卻是愈來愈大,藉無產階級革命起家的共產黨,都會在政策上讓人民有錢、有產,都知道要藏富於民以厚植國力及增進社會穩定,台灣難道要反其道而行!?若沒有搭配一套增加有房產人民的比例之辦法,只是一味大力推行社會住宅,那將使台灣自高比例自有住宅滑向低比例自有住宅,自象徵富裕的普遍有房產之社會,滑向象徵貧窮的普遍無房產之社會,對比大陸國強民富的政策及大方向,台灣在這關鍵的住房政策上更不能走錯方向!
目次
引言 發行人/范世華
序言 台灣不能走錯方向
台灣應保持自己的優點,
不必抄襲未經時間驗證的外國住宅政策
1、台灣欲抄襲外國而滑向社會住宅福利國
2、外國社會住宅比例較高的原因
3、住宅政策制定,應保留積極進取、自我負責的
優良民性
4、可用相對較少的錢解決大問題
5、解決問題之鑰-「築巢型社會合宜宅」
6、終極目標-「住者有其屋」
社會住宅
7、社會住宅的現況
8、能否達陣的疑慮
9、扶助弱勢時,仍應考慮合理性及公平性
台北市公共住宅招租公告(摘錄)
10、不切實際的租賃━
可將捷運聯開宅做更有效的運用
住宅政策應考量國情民性,並具前瞻性
11、人民的共通願望━希望擁有屬於自己的窩
12、出租型社會住宅無法根本解決問題
13、出租型社會住宅的政策,將使政府永陷泥淖
14、大力推行出租型社會住宅,將使社會
穩定因素逐漸流逝而付出慘痛代價
「青年生活住宅」是合宜住宅的重新包裝上架,
但仍無法解決問題
15、「青年生活住宅」不具價格優勢及吸引力
16、「青年生活住宅」的規劃不切實際
17、政府推出地上權房屋是投機、不負責
壓低房價是幫不了弱勢的蠢事
打房並無法解決居住問題
18、全面用力打房,既荒繆
又無助於弱勢居住問題的解決
19、打房不僅打趴經濟,又輸了民心
20、景氣低迷,應調整打房策略並扶持內需產業
提高人民所得,從提升基本工資著手
對弱勢無房者的協助方式之選擇─
雙軌並進的弱勢居住政策
導入變通觀念,創造住者有其屋的舉世傳奇
住者有其屋
※ 給予出租人的獎勵
※ 不同屋齡、不同租金之獎勵金明細表
※ 給予承租人的補貼
※ 承租人可得到的當下租金補貼
及最大的未來購屋補貼明細表
21、助益築巢購屋的機制
22、共通約定事項
23、你希望接受哪一種方式的幫助?
24、費用及效益之比較
※ 獎勵金的最可能之區間
※ 補貼金的最可能之區間
25、推行「住者有其屋」的衍生效果
築巢型社會合宜宅與其他住宅之比較
「住者有其屋條例」(作者建議)
舉例說明
26、「雙軌並進的弱勢居住政策」
成功實踐之模擬案例
27、善用餘屋,政府、建商、租屋族
善用補貼金購屋者多贏
後記
附錄 法規條例
住宅法
臺北市社會住宅出租辦法
身心障礙者房屋租金及購屋貸款利息補貼辦法(摘錄)
自建自購住宅貸款利息及租金補貼辦法(摘錄)
國民住宅條例(摘錄)
住宅補貼作業規定(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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