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嘉猷 主編 學歷:Indiana University 社會學博士、Kansas State University 社會學碩士、臺灣大學社會學學士。經歷:中央研究院歐美研究所研究員兼所長、中央研究院歐美研究所研究員兼社經組主任、國立臺灣大學社會學系教授。專業研究:藝術社會學、文化研究、社會階層化與社會流動。
黃瑞祺 編輯委員 中央研究院歐美研究所研究員,劍橋大學國王學院博士,主要從事歐美社會政治理論、全球化、生態等研究。著有《批判社會學》、《社會理論與社會世界》、《馬克思主義與社會科學方法論集》、Recent Interpretations of Karl Marx’s Social Theory等;主編《當代社會學》、《溝通、批判和實踐──哈伯馬斯八十論集》、《再見福柯︰福柯晚期思想研究》等。
一、前言 在目前種種「集體認同」(如族群認同、國家認同、地域認同)的研究中,「集體記憶」(collective memory)可說是一個不陌生的詞彙。 的確,個人若沒有「記憶」,就連「自我」也將無法建構(Squire & Kandel,1999:ix)。不過,「記憶」一詞,卻是令人捉摸不定的字眼。或許因為這是個沿用已久,已深入日常生活的詞彙,每個人都有一種約定俗成的印象,含意廣泛,甚至到了無意義的地步,連傳統心理學對於「記憶」的研究,也和實際生活中的記憶運作沒什麼關聯(Goldberg,2001:72)。 那麼,社會學方面對「集體記憶」一詞的定義又如何?什麼樣的記憶,可以稱為「集體的」?「集體記憶」的概念有沒有學術上的嚴謹性?從目前一些論文的使用方式,可見得模糊不清的狀態並沒有解決。例如在一篇名為〈集體記憶理論的檢討〉的文章中,作者聲稱交替使用「記憶」、「歷史」、「傳統」等詞,不加區分,因為「它們都指涉人們所記憶的過去」(蕭阿勤,1997:251)。又如一本名為《霧社事件:臺灣人的集體記憶》(許世楷、施正鋒,2001)的研討會論文集,書中的記憶呈現是請事件的目擊者來「回憶」當時的情景。霧社事件固然可說存在於每個人的記憶中,但諸多細節,有多少屬於共同的記憶?由此可見,「集體記憶」的含意相當空泛, 使得冠上「集體記憶」的研究有時變得焦點模糊。到底社會學中的集體記憶研究宗旨為何?集體記憶研究的本體論基礎又是什麼? 這些疑問,就是本文的出發點──追溯「集體記憶」這個概念最原初的理論思想。而這個研究動機,使我們連上了最早研究「集體記憶」的法國社會學家Maurice Halbwachs (1877-1945)。Halbwachs目前歸類於涂爾幹學派的學者,不過在他接觸社會學之前,曾經一度想以哲學為業(Coser,1992:3)。而深深影響Halbwachs的哲學啟蒙老師,就是在20世紀初期西方哲學的領航人之一,曾獲得諾貝爾文學獎的柏格森(Henri Bergson,1859-1941)。雖然這一段淵源並非鮮為人知,但在提到Halbwachs的集體記憶研究時,卻少有人提到柏格森哲學與他的關聯。 本文則對這對師徒的學術關係深感興趣,因為人們對於Halbwachs的「集體記憶」向來缺少哲學基礎的研究,使得今天對於該如何看待這個概念產生了相互對立的傾向。本文希望從柏格森哲學的角度,試圖解釋這組對立的觀點其實源自於柏格森哲學的不同面向,而且或許這是因為柏格森強調的「直觀」(intuition)與科學方法不能相容之故。 但是從這個哲學脈絡來看,對立的觀點卻都沒有違反柏格森哲學的原則,反而或多或少是一種誤解。 基於上述,本研究的目的因此是:第一、說明柏格森與Halbwachs二人在哲學思想上的傳承關係;第二、說明兩種研究取向對立的原因並提出建議。為了這兩個目的,本文分為三大部分:第一、闡釋柏格森最重要的「綿延」與「記憶」觀念;其次、剖析Halbwachs的重要著作:《記憶的社會框架》(The Social Frameworks of Memory)與《福音書中聖地的傳奇地形學》(The Legendary Topography of the Gospels in the Holy Land,二者都收錄於Halbwachs,1992),找出分析的架構;第三、解釋兩種對立的「集體記憶」觀點,解釋對立因何產生,柏格森如何處理(或避開)這個問題;最後並做一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