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簡介
是誰把餐桌搬到了草地上?
───顛覆人類飲食文明最潮的一餐───
野餐墊上到底發生過哪些大小事?
什麼料理又是各國食客野餐籃裡的秘密天菜?
-野餐可能原本並不野,因為一開始大家都在……室內的地上野餐!?
-沒人比古羅馬人更狂!在墳墓旁野餐,吃的是現殺的麋鹿和熊?
-浪漫的法式野餐竟然像跑馬拉松,總共要歷時超過……四小時!?
-美國人野餐必吃三明治,罵你是「少了三明治的野餐」其實就是在說你笨死了!!!
-就算零下50度還是要野餐!西伯利亞人用報紙當野餐墊,吃的是煙燻馬肉配伏特加!?
-大文豪海明威和費茲傑羅也愛野餐,什麼都可以不吃,酒一定要喝!
-米老鼠最愛的就是開車去野餐!《小熊維尼》、《愛麗絲夢遊仙境》、《大力水手卜派》的野餐又都在吃些什麼?
讓本書帶領我們追尋野餐不為人知的各種樣貌、歷史淵源及文化內涵,還有那絕對不可或缺的美食花樣。野餐是讓我們得以遠離工作和住家的休閒犒賞,一起挖掘野餐深受大眾喜愛的秘密!
→→→→想要擺脫這個平庸世界,就去野餐吧!→→→→
台灣白色野餐發起人|璐露野
野外露營玩耍達人|葉慶元律師
──來自野餐墊上的齊聲推薦
作者簡介
作者簡介
沃爾特‧李維紐約佩斯大學(Pace University)英國文學榮譽教授。在只有一個紅綠燈的紐約小鎮上書寫野餐和食物,對野餐進行了廣泛的研究。
譯者簡介
陳品秀
台北市人,台大哲學系畢業,先後在美國新墨西哥州州立大學和亞歷桑納大學藝術研究所取得碩士學位。主要關注領域為視覺藝術和大眾文化。現為英文教師,並從事翻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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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野餐墊上的故事:是誰把餐桌搬到了草地上?
還沒有人,我想,會以為「野餐」,就像「野獸」或「野蠻」那樣,只是一個難聽的字眼。
──英國作家奧斯伯特‧西特韋爾(Osbert Sitwell),〈野餐與涼亭〉(Picnics and Pavilions ),《高唱!低吟!》(Sing High! Sing Low!)
野餐不同於其他用餐,它是一種戶外餐,需要有空閒的時間走出家門行之。它和既定的社會慣例與運作背道而行,若想要擺脫這個平庸世界盡情吃喝玩樂的話,那就去野餐吧。
一想到野餐,腦中馬上會浮現出充斥著吃喝的社交活動畫面。野餐不像早餐、午餐或晚餐那樣,具有固定的時間性,它不僅沒有時間長短的限制,而且日夜皆能享用。早餐、午餐和晚餐是人們必吃的例行餐,野餐則是讓你得以擺脫工作和住家的休閒犒賞。相對於在室內或餐廳食用的三餐,野餐的進食往往在住家之外,通常是在自然環境中進行的。野餐是休閒性的餐點,無論是否有人作東或為「百樂餐」(potluck,赴宴者每人帶一道菜餚、飲料或甜點參加的聚會),野餐總供應著豐沛的食物和飲料。管它是老饕或大食客,絕不會讓任何野餐者餓著或渴著離開。
野餐的快樂守則之一就是它必須簡單、詩情畫意且完全放鬆。而這個守則又衍生出詞彙新解,以泰半反諷的用法,意指一件簡單的工作或任務──而最常見的矛盾用詞即為「生活不是在野餐」(Life is not a picnic.)以及「戰爭不是在野餐」(War is not a picnic.)。J‧K‧羅琳(J.K. Rowling)於小說《哈利波特:死神的聖物》(Harry Potter and the Deathly Hallows)的終極篇章中在榮恩‧衛斯理(Ron Weasley)與佛地魔(Lord Voldemort)對戰結束後,借榮恩的口,簡短回答納威‧隆巴頓(Neville Longbottom):「真不是在野餐,兄弟。」美國首位私家偵探平克頓(Allan Pinkerton)在鄉間看見荒林中的營火,便懷疑有了麻煩,「那個時候沒有人在野餐,」平克頓繼續寫道:「人們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而且不需要多敏銳的腦袋就能夠想到,只有不老實的人才會據地為王。」野餐充滿著歡樂、社交性並散發出善意。唯有像羅伯生‧戴維斯(Robertson Davies)這麼討厭野餐的作家才會抱怨野餐好過頭了,「就我個人而言,」他寫道,「我一向喜歡宴會派對而討厭野餐。可能是因為在性格上我是一位古典主義者,覺得正式和制式在愛情和娛樂裡已佔去了一半的樂趣。」至於潮流文青人士則不能免俗地,對野餐二字採用了新的偏解,拿來侮辱某人是「少兩片三明治的野餐」(腦袋少根筋)。
事實上,我們所認知的野餐可以追遡到五百年前。雖然人們在室外用餐由來已久,但在野餐被特定化且具有一個相對的歷史起始點以前,它並沒有適當的名稱。顯然在十六、七世紀,它僅是一場無名稱的室外餐宴。室外用餐──西班牙人稱之為「美連達」(merienda),而義大利人則叫做「瑪琳達」(merenda),但這兩個名稱並沒有在歐州其他地區流行開來。西元一六九四年,法國人稱室內餐為「皮克─尼克」(pique-nique),但並未將其與露天用餐作連結。他們反對這麼做,並普遍影響了其他的歐洲人。英國人也知曉「皮克─尼克」這個習慣用法,但在西元一八○二年以前都沒有處理過這個用詞,他們只是在這一年將它的拼音英文化為「皮克尼克」(picnic)。四年後,「皮克尼克」餐的用法有了顛覆性的轉變,由室內變成了室外。法國人無視這樣的語言轉換,但它卻深受英國人的歡迎,而美國人也隨後跟進,於是到了十九世紀中葉,「皮克尼克」成為專指戶外行之的野餐──就連不情願的法國人最後也同意了。
野餐史跟隨著現代史的腳步:田園生活轉變成城市生活、村庄沒落而現代城市崛起、工作條件的改變等在在都是科技進步、工業化及旅行模式轉變所形成的結果。重點是人們泰半在城市中從事室內工作,於是便產生了需要休閒的新興心態。他們生出一股想要逃離平庸無奇,並藉著遠離住家和城市,前往鄉間,甚至類似鄉間的一片草地或一方樹叢,來改變一下生活形態的想望。
由於工作很重要不能離開過久,所以野餐時間都不會太長,通常野餐最好能夠一天來回。一旦有了偷閒機會,野餐者會及時行樂,用籃子裝盛食物,打包餐具、毯子,或許再多帶把傘,加緊腳步前往一個沒有工作的地方──公園、鄉下、海邊或森林。
眼見著加遽的都市化和工業化致使人們滯留於城鎮不易下鄉,野餐的渴望便愈強大。這也是街頭畫家班克斯(Banksy)的畫作《野餐》(Picnic)之所以吸引目光的原因了:他在畫作中描繪出一群狩獵的非洲土著盯視著一個現代中產階級的白人都會家庭悠哉野餐的海邊場景。畫中顯示,野餐者在嘻笑歡宴的同時,狩獵土著露出一副深感困惑或難以置信的神情。野餐者放鬆地吃喝,狩獵土著卻如雕像般站立著。野餐者的孩童帶著玩具,而狩獵土著卻拿著狩獵工具。這個家族遠離住家,狩獵土著則不。狩獵土著的日常行程都是固定不變的,他們也無法理解野餐之於我們的意義。
我們之所以能體認到班克斯的玩笑是因為我們自己對於野餐有最直接的認知和永恆不變的記憶。
隨便找個理由野餐去。
──食譜作家詹姆斯•比爾德(James Beard),《宴客菜單》(Menus for Entertaining)
目次
推薦序|讓我們野餐去!
前言|野餐墊上的故事:是誰把餐桌搬到了草地上?
【第一章】大家的野餐籃裡都裝些什麼食物?
世界各地的野餐人都在吃些什麼?
講究的野餐與方便的野餐
最好的野餐食物是……三明治!?
【第二章】要在哪裡野餐?室內還是戶外?
野餐原來一點都不「野」:源起於室內的野餐
只要一塊能鋪毯子的草地:人們為什麼開始在戶外野餐?
【第三章】帶上一本好書去野餐:藝術家眼中的皮克尼克
少不了書本的野餐
畫家筆下的野餐盛宴
享受一場野餐假期
上路吧!開車去野餐
狩獵中的暫息
孩子們的野餐故事
野餐中的愛欲
不快樂的野餐?
【第四章】為什麼「野餐」叫做「皮克尼克」
皮克尼克的遠親:「瑪琳達」和「美連答」
一場歷史上美麗的誤會
到底誰先開始用「皮克尼克」?
時髦的巴黎「皮克尼克」
專屬英國貴族的「皮克尼克」
野餐的別名:狩獵餐、流浪餐,還是鄉村餐?
高貴野蠻人的室外餐宴
後記|想擺脫這個平庸的世界,就去野餐吧!
書摘/試閱
▍第一章|大家的野餐籃裡都裝些什麼食物?
你可以從簡也可以豐盛,一切隨你的意。
──美食作家勞里‧科爾文(Laurie Colwin) 〈野餐〉(Picnics)
|世界各地的野餐人們都在吃些什麼
除了一副好興致以外,人們都帶些什麼去野餐?說起來簡單,只要能裝滿任何可帶著走的食物,不管什麼柳條籃、便當盒或紙袋都可以。普天下的野餐者都具備相同的社會特性,他們注重裝什麼和吃什麼,在意食物的份量多於它的內容,並且全部一次全擺出來。美食作家勞里‧科爾文認為野餐可以隨你的意從簡或豐盛,端看自己的胃口、風格和方式。不管怎樣,大部分的野餐都傾向豐富化,大部分的籃子都裝得快要滿出來,而大部分的野餐者也都扮演大胃王的角色,就連節食者也不例外。令人意外的是,野餐和食物準備得陽春一點都搭不上邊──說到野餐食物,無論臨時起意或是精心規劃,通常只會多不會少。
美國人的野餐似乎少不了熱狗和蘋果派,因為它們唾手可得。但根據野餐食物史並不這麼認為,其中有一個很值得注意的例外:西元一九三九年,喬治六世國王(King George VI)和伊莉莎白皇后(Queen Elizabeth)受羅斯福總統伉儷(President Franklin and Eleanor Roosevelt)之邀,到他們位於紐約海德公園的家作客,當發現菜單中有熱狗時,每個人都愣住了。儘管這對皇家夫婦也驚訝不已,但是他們不動聲色,因為外交才是正事,野餐只是個幌子。羅斯福總統想藉此機會向國王保證,他一定會在與納粹不可避免的戰爭中大力支持大不列顛。露天烤肉餐宴裡,除了一位遠在一哩之遙,待在羅斯福先生的沃克爾別莊(Val-Kill)負責掌廚和烤肉的廚師外,沒有人流汗。據說就是羅斯福與英國皇家的野餐「使得」熱狗在美國大受歡迎,但美食作家布鲁斯‧逵格(Bruce Kraig)在《熱狗》(Hot Dog)一書中糾正了這種說法。事實上餐宴的菜單並不只有熱狗,這個自助午宴還供應了維吉尼亞火腿、煙燻火雞、蔓越莓果凍、生菜沙拉、小圓麵包、草莓酥餅、熱咖啡和茶、本地生啤酒、柳橙汁及萊姆汽水等美國代表性食物(獨缺蘋果派)。報紙頭條把握機會爭相報導,即便未經證實,一位記者宣稱國王特別喜愛熱狗,《紐約時報》(New York Times)的頭條寫道,「國王嘗了嘗熱狗說還要,並搭配著啤酒享用。」因為沒有相片做為佐證,所以你盡可隨意想像國王夫婦懷抱著和約翰‧斯隆(John Sloan)的油畫《南濱沐浴者》(South Beach Bathers)裡人物相同的愉悅心情,吃著熱狗。
熱狗還算不上是典型的野餐餐點,連美國美食和食譜作家們也懶得評論它。通常,一份野餐菜單可能包括有冷炸雞、魔鬼蛋、三明治、蛋糕、甜點、冰汽水和熱咖啡。美食作者詹姆斯‧比爾德在《戶外烹飪》(Cook It Outdoors)一書就明白指出,「用餐環境和自家飯廳有多麼不同,食物就該和平日的菜單有多麼不一樣。」因為「野餐的胃口通常是大得嚇人,」他堅稱,需要的是「食物海」。美國名廚及作家愛麗絲‧沃特斯(Alice Waters)同意這種看法,她在《帕尼斯小舍食譜》(Chez Panisse Menu Cookbook)一書中建議了烤紅椒配鯷魚、馬鈴薯塊菌沙拉、深煮鵪鶉蛋、醃漬乳酪配橄欖和整粒蒜頭、烤乳鴿和紫葡萄、酸麵團麵包配荷蘭芹奶油、琳賽杏仁塔和油桃等菜餚。英國美食作家伊莎貝拉‧比頓(Isabella Beeton)的「四十人份野餐菜單」設計出一場需要廚房人員花費數天時間規劃、準備和打包的盛宴。比頓的野餐菜單出現在她不朽的《比頓夫人的家居管理手册》(Mrs. Beeton’s Book of Household Management)裡,堪稱是野餐餐點的典範,食物包括有:四隻烤雞、兩隻烤鴨、一隻火腿、一支牛舌、兩盤小牛肉和火腿做成的派餅、兩盤乳鴿派、六隻中型龍蝦、一份甘藍小牛頭、十八棵萵苣、六籃沙拉、六條黃瓜、糖熬水果、三或四打普通油酥餅乾、兩打水果餡餅、四打乳酪蛋糕、兩個冷乾果布丁、兩份果味牛奶凍、一些果醬泡芙、一大盤梅子布丁、一些新鮮水果籃、三打普通餅乾、一塊乳酪、六磅奶油、四分之一條家常麵包、兩個磅蛋糕、兩個海綿蛋糕、一桶綜合餅乾、半磅茶葉、一片辣根、一瓶薄荷調味醬、沙拉醬、醋、芥末醬、胡椒粉、鹽、上好的油、碎糖、三打夸脱裝麥芽啤酒(裝於提籃),薑汁啤酒、蘇打水、檸檬汽水瓶裝各兩打、六瓶雪利酒、六瓶波爾多紅葡萄酒、香檳酌量,如有其他淡酒更好,再外加兩瓶白蘭地。「水,」比頓夫人特別提醒,「通常容易取得,所以不用帶。」這樣肯定能減輕不少負重。
普天下的野餐菜單都顯示出餐點越多越好。印度裔飲食作家瑪德赫‧傑佛瑞(Madhur Jaffrey)在回憶錄《攀爬芒果樹》(Climbing the Mango Trees: A Memoir)中描述了西元一九四○年代在印度德里(Delhi)的野餐,一行包括僕人在內,為數約三十人的整個家族魚貫上車前往對外開放的公園或皇宮,例如那座建於十三世紀的古德卜高塔(Qutb Minar)野餐。野餐從一早就開始,食物是在家中預先準備好的:蕃茄薑汁馬鈴薯、印度薄餅(pooris)、手拍肉丸子、酸黃瓜和水果,全部裝進籃子裡;器皿也要打包:木炭火爐或黃銅爐(ungeethis)、炊事用具、茶壺整理好待用──這些可都是傑佛瑞宣稱的「野餐餐點電池」(batterie de cuisine pique-nique)。一旦選定野餐地點,僕人們便預先鋪好白布後,其上再加鋪一條藍白條紋的厚棉布毯。野餐者盤腿坐著,並從食物托盤中用手抓取他們要吃的食物。傑佛瑞說他們甚少使用食盤和刀叉,經常以印度薄餅當作食盤。茶則是倒在用完即丟的紅土茶杯(mutkainas)裡。傑佛瑞喜歡的野外午餐餐點有配著薄餅食用的肉丸咖哩、柯夫塔丸子(koftas,用肉、魚或乳酪加香料壓碎調製成的丸子);羊肉配菠菜;油炸綠豆餡餅和普卡(phulka,全麥麵粉做的炸餅)──所有食物在她的兩本食譜《印度烹飪之約》(An Invitation to Indian Cooking)和《印度風味》(A Taste of India)中均有詳細的描述。
相對地,某個孟加拉家庭在昌迪普爾杜(Chandipur)奧里薩邦(Orissa)海邊的野餐(choruibhati)雖很傳統,但似乎顯得就沒那麼正式了。據食物歷史學家克里新度‧雷(Krishnendu Ray)所言,這樣的野餐將印度教節慶推上最高潮,而食物都當場在一個名為「爐啦」(chullah)的開放式爐上製作。雷回憶說,所有的東西都是打包好(生的食材、炊事用具等)帶到現場烹煮──這是一項大工程。很罕見地,由男人負責掌廚、而女人做餐前的準備工作。以馬鈴薯、南瓜、花椰菜、薑黄根粉、生薑、葛縷子籽(kalonji / caraway)、葫蘆巴(fenugreek)、茴香、蒔蘿籽、胡荽燉成的蔬菜湯是極受歡迎的菜餚之一。此外還有米飯、達兒(dal,去莢並剝開的乾豆)、燉蔬菜,以及加有椰棗、葡萄乾、粗糖的蕃茄恰特泥(chutney,由芒果、糖、檸檬汁或醋做成的調味料)。
日本人喜歡的野餐時節為春、秋兩季,野餐者可以藉此欣賞到盛開的櫻花或楓紅。這兩個季節一到,日本人就用便當盒(一種分成數個隔層且層層相疊的飯盒)裝帶大量的食物。一個傳統的便當裡會裝滿賞花丸子(hanami dango,一種三色麻薯丸串)、飯糰(onigiri,一種捏成三角或橢圓形,外層常包有海苔的飯糰)、紫菜壽司卷(korimako)、雞肉或蝦子天婦羅、撒上芝麻的炸雞塊、魚板(kamaboko),和生的、冷的或醃的蔬菜。分開打包的飲料則有水、酒和日本清酒(nihonshu)。
遠離海邊的圖博人喜歡在飾有金、藍和紅色等華麗色彩的帳篷裡野餐。在芭芭拉‧本克(Barbara Bank)的研究報告(〈圖博的野餐〉(A Tibetan Picnic)一文)中寫道,他們登上海拔約一萬六千尺的高原,在被太陽曬得暖暖的草地上用餐。將切片羊肉乾沾碎紅辣椒,以及名為「糌粑」的大麥麵糰放在開放式的爐火上烹煮,並配上加有什恰(sö cha,犛牛奶油)的紅茶便是他們的午餐。沒有刀叉和餐巾,也不使用盤子。進餐者用手指頭進食,他們需要帶的只有用來喝茶的杯子。
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義大利當地的一名農夫替脫逃的戰犯艾瑞克‧紐比(Eric Newby)準備了一頓包括有蔬菜義大利麵濃湯、玉米糊、義大利硬麵包(白麵包)和薄切非煙燻古拉泰勒火腿(culatello)在內的典型義式「美連達」,並提供了蘭布魯思科(Lambrusco)氣泡葡萄酒連瓶喝。後來紐比成了一名旅行作家,並逐漸有了更具國際觀的品嘗能力,但在西元一九四三年的他還不太懂得義大利食物。
南非小說家納丁‧戈迪默(Nadine Gordimer)憶起在南非為週日野餐所準備的一次簡便午餐,並稱它是「一場備有舌頭凍、雞肉片和冰淇淋的宴會」,那時她和友人衝進當地的猶太熟食店,不確定自己要買些什麼,算是一場心血來潮的即興野餐。
至於為英國作家彼特‧梅耶(Peter Mayle)生日所舉辦的法式野餐則是一場歷時四小時的盛宴,菜餚以蜜桃香檳開場,接著是哈密瓜、鵪鶉蛋、奶油烙鱈魚(brandade,以鱈魚和蕃茄泥烹煮,一種地方菜餚)、塞有蕃茄和醃漬蘑菇的野味肉醬(pâte)、生日蛋糕和法式糕點(gâteau)。這次的野餐比一般的草地餐會來得正式,它是在一張擺放於陰涼處,鋪有白色桌布,外加餐巾、冰桶、數盆鮮花、碟子、餐具及椅子等一應俱全的十人桌上進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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