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王羲之到王靜芝:帖學傳統中的典範書學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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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過庭的兼通思想與尚法本質+米芾抑唐崇晉的批評意識+趙孟頫的古法精神+董其昌求淡的尚意書學+王文治的帖學史觀+沈尹默對帖學文化的重構+王靜芝抑碑崇帖的審美取向
──無論尚法或尚意,他們都體現了以王羲之為典範的帖學傳統中,「意」的共性與「變」的特質──以王羲之書法美學為核心,建構自唐代到近現代的典範系譜!*以下節錄自本書第一章第三節〈「典範書學」的界定〉
「帖學傳統」中,有一個相當重要的審美指標,就是王羲之書風。然而歷史上以王羲之為書藝典範的書法家何其多?在論述上該如何取捨?筆者在理論上試圖提出一個書學體系,體系中的書法家無論在作品與觀點的陳述上,都具備鮮明的「時代性」與「典範性」。所謂的「時代性」,就是其創作與理論都足以成為當時代重要的審美風尚;所謂的「典範性」,就是其創作與理論都明顯尊崇王羲之,並對後世造成深遠的影響,成為「帖學傳統」崇王的穩定力量。本書中,筆者要探討八位書法家書學觀點的典範性,除了王羲之以外,分別是唐代孫過庭(約六三八-六八八)、宋代米芾(一○五一-一一○七)、元代趙孟頫(一二五四-一三二二)、明代董其昌(一五五五-一六三六)、清代王文治(一七三○-一八○二)、現代的沈尹默(一八八三-一九七一)與王靜芝(一九一六-二○○二)。這些書法家有幾個共通點:第一,他們都有造詣非凡的書法墨跡傳世,是歷史上各時期深具代表性的書法家;第二,他們都有重要的書法理論傳世,並有許多獨到的論點,影響後世的審美思維;第三,他們所提出的論點,都是為了矯正當時已僵化、不合宜或他們所不認同的書學觀念。綜上所言,筆者將這幾位書法家的書學論述視為「帖學傳統」中具有鮮明典範性的著作,並將他們視為同一體系。
至於「書學」一詞,在古代已大量引用,根據陳志平《書學史料學》的歸納,共有七種涵義:第一,是指讀書學文,包括書寫;第二,是指《尚書》之學;第三,是指官方設置的機構;第四,是指學書有成,精通八法,略同於書法;第五,是指六書之學、字學、刻符摹印;第六,是指對書家和書法作品及相關問題的理論研究;第七,對書寫實踐及相關理論的總概括。基本上,現代所謂的「書學」,大概就是最後兩種涵義,可以包含創作實踐、理論研究與書法相關論題,範圍廣泛。本書所論述的八位書家,他們在書法上的成就包括了「書藝」與「書論」,因此筆者以「書學」指稱,才不致有所偏頗。只是本書的重點並非在書法作品線條的分析,因此不會聚焦於書家們的書法藝術上,但會針對後世對他們在書法造詣上的評論來加以闡述。換言之,本書所探究的文獻,除了書家自己的「書論」之外,還有他人對其「書藝」所作的評論,因此筆者認為以「書學」來指涉最為恰當,也才有所謂「典範書學」的名稱與範疇。然而,這並不代表其他書學家的論點不重要,像是唐代張懷瓘(生卒不詳,約開元年間七一三-七四一人)、宋代朱長文(一○三九-一○九八)、姜夔(約一一六三-一二○三)、明代豐坊(一四九二-一五六三)、項穆(約一五五○-一六○○)、清代劉熙載(一八一三-一八八一)……等,都是非常出色的書論家,然而他們在書法藝術上的造詣與影響力卻遠不如理論著作,因此不符合本書所謂的「典範書學」。
除了對「典範書學」的界定之外,筆者要特別說明的是:在「典範書學」各家的論述中,往往充斥著「法」與「意」的辯證與互涉。明代董其昌曾說:「晉人書取韻,唐人書取法,宋人書取意。」後來清人梁巘(一七一○-一七八八)在《評書帖》中也依此論,提出:「晉尚韻、唐尚法、宋尚意、元明尚態。」基本上,一個時代的書風走向是難以用單一面向來蓋括的,更何況是一個字?但是董其昌的論調,確實以最簡明的觀念,試圖去勾勒書法史的輪廓,這也讓後世(包括現代)不少書論家用後設的視角去探討何為「韻」、「法」、「意」,甚至是「態」?根據朱惠良的研究,真正環繞在書法史上的辯證,其實是「法」與「意」:「歷來臨古必以『神』與『形』或『意』與『法』為討論重心,『神』與『意』是書跡抽象之內在,難以掌握,且超越言語文字所能描述之範疇;『形』與『法』是書跡具象之外在,易於模仿,可用言語文字敘述其形象結構並歸納成種種法則。」「法」指得是外在客體的規範、形質,「意」指得是內在主體的精神、情性。董其昌和梁巘所提出的是一個相當概略的輪廓,但事實上,每個書法家在書學觀念上,對「法」與「意」的取向或內容是明顯不同的。在筆者所指涉的「典範書學」中,從王羲之開始,一直到王靜芝,他們的書學思想往往涵蓋了「法」、「意」的辯證,筆者也都將提出來討論。
首先,筆者論述王羲之的典範性。歷史上有許多題名王羲之所撰的書論文章,例如〈自論書〉、〈筆陣圖〉、〈題筆陣圖後〉、〈筆勢論〉、〈書論〉、〈用筆賦〉、〈記白雲先生書訣〉等,〈自論書〉收入《全晉文》,其中部分文字被南朝宋虞龢〈論書表〉和唐代孫過庭〈書譜〉所引用,只是文字略有不同,唐代張彥遠《法書要錄》與清代《佩文齋書畫譜》卷五均有收入。此篇是相傳王羲之書論中見於《全晉文》的,因此較為可信。另外在《全晉文》中,亦收有若干條王羲之書法相關言論,雖然片面瑣碎,卻有助於理解王羲之書學的基本思維。此外,關於這些舊題王羲之撰的書論,是觀察六朝到唐初書學觀點的重要文獻,對於後世書論有不少啟發,對王羲之典範地位的確立也有一定影響力。本章從王羲之相關書論中的「意」談起,輔以「韻」和「神」的闡述,接著說明「意」在不同語境下求「變」的共性,無論是「字字意別」、「意在筆前」,或是「點畫之間皆有意」,都是為了體現一種「變」的創作模式或態度。最後,筆者說明王羲之書法作為書學傳統中的主要脈絡,其「變」與「不變」的範式與經典性。
第二位要探討的是孫過庭,他留下了一篇文書並茂的〈書譜〉,通篇以精湛的草書撰寫,唐人呂總(生卒年不詳)〈續書評〉列唐人草書十二家,將孫氏列於其中,並稱其「丹崖絕壑,筆勢堅勁」,道出孫氏草書的線條風格與力度;而宋代米芾更說:「孫過庭草書書譜,甚有右軍法,作字落腳差近前而直,此乃過庭法。凡世稱右軍書有此等字皆孫筆也。凡唐草得二王法,無出其右。」這段話將〈書譜〉的藝術成就提升至直承二王的地位。這三千多言所承載的內容不僅總結、拓寬了漢魏到唐初諸多書學觀點,其所論述的發展論、書體論、風格論……等,亦皆為後世書論家不斷探討與吸收。
第三位要探討的是米芾,他將自己的書齋取名為「寶晉齋」,並認為「草書若不入晉人格轍,徒成下品」,可見晉人書風成為米芾後來最主要的審美指標,表現出與前期學唐人書時,所不曾感知的美學經驗。因此,米芾在書法史上的地位與評價,往往體現於其對晉人書風的傳承,《宣和書譜》說他「書學羲之」;元代趙孟頫說他「力欲追晉人絕軌」;董其昌則說他「直奪晉人之神」,看來歷代書評多將其書視為二王、晉人之傳。米芾書學相關見聞與評述多收錄於《寶章待訪錄》、《海嶽名言》、《書史》。《寶章待訪錄》約八十則札記,記述其所見當時士大夫所藏之晉、唐墨跡;《海嶽名言》共二十六則札記,該書篇幅不長,卻有許多驚人之語,讓後世書學家充滿反思。至於《書史》,其內容十分豐富,該書所記墨跡大致涵括了《寶章待訪錄》所載,並且解說較為全面,充分體現出米芾在書法方面的鑑賞、收藏、考證、理論等種種知識。雖然米芾的書法理論並不是系統性著作,然其書學論點與臨摹、創作等觀念,往往成為後世論書的評價準則與典範。
第四位要探討的是趙孟頫,他的書學淵源十分廣博,但終究是以二王書風為主流,或者嚴格說來,是以王羲之書法為最終極的理想。趙孟頫身處「尚意」書風末流的時代,在復古思潮逐漸普及的過程中,他力振王羲之書學,清代王澍云:「書至蘇、米四家,晉、唐遺法抉破盡矣。趙王孫子昂始為振其墜緒,而於蘭亭得之尤深。」又說:「書法由唐入宋,魏晉風流漸就澌薄,至趙子昂始力振之。」馬宗霍也說:「元之有趙吳興,亦猶晉之右軍,唐之魯公,皆所謂主盟壇坫者。」透過對王羲之典範性的重構,成功扭轉普世書風的方向,這正是他的特殊性所在。趙孟頫的書學觀點,可以從〈閣帖跋〉、〈臨右軍樂毅論帖跋〉、〈定武蘭亭跋〉、〈劉孟質文集序〉、〈論書〉、〈題東坡書醉翁亭記〉……等題跋、雜文歸納出來。
第五位要探討的是董其昌,他的書風常被史家認為是碑學興起之前,帖學傳統中的最後一位集大成者,其書學歷程早期不離傳統二王,中期博覽諸家,以懷素、顏真卿、楊凝式、米芾為依歸,個人風格逐漸形成,晚年融諸家為一體,質任自然、生秀雅淡。其書學理念卻又充斥著許多別於傳統的論述,無論是創作、筆法、史觀各方面都有嶄新觀點,這些創新思維被後世書家不斷討論著。董其昌的書學論點往往會有一個「負面」的對照樣本―趙孟頫,無論是闡述創作觀念、臨摹方法,乃至於對書法史觀演嬗的思維,董其昌都將趙孟頫作為失敗的例子(而自己則是成功的例子)。董其昌在「淡」的指導原則下,以「離形」來要求自己,而「離形」卻非「無形」,就是希望能在形的「離」、「合」之間尋求自我之「神」。其書論見於《容臺集》,該書為董氏長孫董庭所編,前有陳繼儒作序,分為《容臺詩集》、《容臺文集》與《容臺別集》,董其昌的書法觀點,多數集中於《別集》裡。
第六位要探討的是王文治,他在清代碑學逐漸興起與普及時,仍然堅持對帖學書風的創作路數,其書法論述集中於《快雨堂題跋》。王文治以晉人為宗,晉人之中又以王羲之為尊,他將王羲之以下分為兩派,一派為王獻之,一派為智永。王獻之一派包括歐陽詢、褚遂良、李邕、顏真卿、蘇軾、米芾等;而智永一派則包括虞世南、蔡襄等,而這兩派以董其昌為集大成者,理由在於董其昌體現了一種「變」的特質。此外,他以「如來禪」、「菩薩禪」、「祖師禪」來比喻晉人(或王羲之)、唐人、宋人的三種書法境界,觀念特殊。最後,王文治的論述中常常提到「品韻」,「品」與「韻」可以分開解釋,代表等級與格調的兩種範疇,體現王文治獨到的品鑑思維。
第七位要探討的是沈尹默,他在一片崇尚碑學的風氣中,致力於帖學書風的推動,與馬公愚、潘伯鷹、白蕉等書家,相繼聚集上海,他們一致推崇二王書風(尤其是王羲之)為書法創作的美感指標,形成一股帖學復興的風潮。到了二十一世紀初,書學家陳振濂發表了《新帖學論綱》,論綱中肯定了沈尹默在當時提倡帖學有「撥亂反正」的功業,但也在闡述歷代刻帖籠罩下的諸多問題與誤解時,對沈尹默提出了許多批判。筆者透過沈尹默書論的比對與分析,一方面回應陳振濂在《新帖學論綱》中對沈氏的批判,還原沈尹默的論點,另一方面也藉此闡發沈氏書論對當代書學的啟示。沈尹默的書學著作後來集結為《論書叢稿》,內容包含四大部分,第一是「專論」,有〈書法論〉、〈歷代名家書學經驗談輯要釋義〉、〈二王法書管窺〉三篇書法論述;第二是「雜說」,有〈談書法〉、〈書法漫談〉、〈學書叢話〉……等十八篇漫談式的論書散文;第三是「序跋」,共有二十八篇對歷代碑帖的序跋文;第四是「論書詩詞」,收錄了作者多首五古、七古、五律、七律、七絕、長短句等論書詩詞。此外,《論書叢稿》中部分篇章,亦散見於《書法論叢》、《學書有法:沈尹默講書法》、《書法論》……等著作。
第八位要探討的是王靜芝,他不僅是知名書法家,也是藝文界、學術界少有的通才,詩畫、戲劇、國學……造詣精深,不但著作豐富,也多次獲得國家級藝文獎項。書法方面,王靜芝宗法王羲之,曾以啟功(一九一二―二○○五)為師,向他學習書法、繪畫;抗戰時期到了重慶,又拜識沈尹默(一八八三-一九七一),書風與書學觀念受其影響更多。王靜芝的書學著作以《書法漫談》為主,此作內容共分十五章,都是王靜芝闡述書法學習與審美的觀念。自清代以來,書家們不斷對「碑派」和「帖派」書風之間進行討論與辯證,立場也不斷在對立與融合間尋找不同於傳統的創作路線。甚至到後來加入了更多視覺效果走出了所謂「現代書法」、「前衛書法」等創作方式,相較之下,恪守帖學的創作路子,往往被視為傳統派、守舊派。但王靜芝卻仍然致力於「帖派書風」的創作理念,包括其崇尚帖學的觀念、對晉人書風的實踐、對行草書的審美、臨帖的取材以及對帖學傳統的繼承等,都與他的書風全面契合。
綜上所言,筆者提出的「典範書學」體系,打破了古代書家與現代書家的界線,因為「帖學傳統」的延續並沒有因時間的斷代而中止,反而在清末碑學普及後,更引起了書學家的反思,在一片求新求創變的創作氛圍下,成為矯正末流的指標。沈尹默、王靜芝正是在如此意識下提倡「帖學傳統」,沈尹默所面對的是碑學思潮下帖學的沉寂;而王靜芝所面對的是現代書法求新求變的氛圍下,傳統書風所面臨的挑戰。兩人都為帖學傳統盡了最大的努力,無論是書法藝術或書法理論,都是今日古典帖學的重要指標。自唐宋到清代前期的書法史,幾乎是以學習王羲之為主的帖學史,進而形成難以動搖的傳統,此即本書所謂的「帖學傳統」,承襲王羲之系統的代表性書家,也就自有其書史上難以動搖的典範意義。本書深入探析孫過庭、米芾、趙孟頫、董其昌、王文治、沈尹默與王靜芝等人的書學觀,據此建構出一套以特定觀念為主軸的書學體系,試圖提出一個有別於無所不包的書學史論著。
──無論尚法或尚意,他們都體現了以王羲之為典範的帖學傳統中,「意」的共性與「變」的特質──以王羲之書法美學為核心,建構自唐代到近現代的典範系譜!*以下節錄自本書第一章第三節〈「典範書學」的界定〉
「帖學傳統」中,有一個相當重要的審美指標,就是王羲之書風。然而歷史上以王羲之為書藝典範的書法家何其多?在論述上該如何取捨?筆者在理論上試圖提出一個書學體系,體系中的書法家無論在作品與觀點的陳述上,都具備鮮明的「時代性」與「典範性」。所謂的「時代性」,就是其創作與理論都足以成為當時代重要的審美風尚;所謂的「典範性」,就是其創作與理論都明顯尊崇王羲之,並對後世造成深遠的影響,成為「帖學傳統」崇王的穩定力量。本書中,筆者要探討八位書法家書學觀點的典範性,除了王羲之以外,分別是唐代孫過庭(約六三八-六八八)、宋代米芾(一○五一-一一○七)、元代趙孟頫(一二五四-一三二二)、明代董其昌(一五五五-一六三六)、清代王文治(一七三○-一八○二)、現代的沈尹默(一八八三-一九七一)與王靜芝(一九一六-二○○二)。這些書法家有幾個共通點:第一,他們都有造詣非凡的書法墨跡傳世,是歷史上各時期深具代表性的書法家;第二,他們都有重要的書法理論傳世,並有許多獨到的論點,影響後世的審美思維;第三,他們所提出的論點,都是為了矯正當時已僵化、不合宜或他們所不認同的書學觀念。綜上所言,筆者將這幾位書法家的書學論述視為「帖學傳統」中具有鮮明典範性的著作,並將他們視為同一體系。
至於「書學」一詞,在古代已大量引用,根據陳志平《書學史料學》的歸納,共有七種涵義:第一,是指讀書學文,包括書寫;第二,是指《尚書》之學;第三,是指官方設置的機構;第四,是指學書有成,精通八法,略同於書法;第五,是指六書之學、字學、刻符摹印;第六,是指對書家和書法作品及相關問題的理論研究;第七,對書寫實踐及相關理論的總概括。基本上,現代所謂的「書學」,大概就是最後兩種涵義,可以包含創作實踐、理論研究與書法相關論題,範圍廣泛。本書所論述的八位書家,他們在書法上的成就包括了「書藝」與「書論」,因此筆者以「書學」指稱,才不致有所偏頗。只是本書的重點並非在書法作品線條的分析,因此不會聚焦於書家們的書法藝術上,但會針對後世對他們在書法造詣上的評論來加以闡述。換言之,本書所探究的文獻,除了書家自己的「書論」之外,還有他人對其「書藝」所作的評論,因此筆者認為以「書學」來指涉最為恰當,也才有所謂「典範書學」的名稱與範疇。然而,這並不代表其他書學家的論點不重要,像是唐代張懷瓘(生卒不詳,約開元年間七一三-七四一人)、宋代朱長文(一○三九-一○九八)、姜夔(約一一六三-一二○三)、明代豐坊(一四九二-一五六三)、項穆(約一五五○-一六○○)、清代劉熙載(一八一三-一八八一)……等,都是非常出色的書論家,然而他們在書法藝術上的造詣與影響力卻遠不如理論著作,因此不符合本書所謂的「典範書學」。
除了對「典範書學」的界定之外,筆者要特別說明的是:在「典範書學」各家的論述中,往往充斥著「法」與「意」的辯證與互涉。明代董其昌曾說:「晉人書取韻,唐人書取法,宋人書取意。」後來清人梁巘(一七一○-一七八八)在《評書帖》中也依此論,提出:「晉尚韻、唐尚法、宋尚意、元明尚態。」基本上,一個時代的書風走向是難以用單一面向來蓋括的,更何況是一個字?但是董其昌的論調,確實以最簡明的觀念,試圖去勾勒書法史的輪廓,這也讓後世(包括現代)不少書論家用後設的視角去探討何為「韻」、「法」、「意」,甚至是「態」?根據朱惠良的研究,真正環繞在書法史上的辯證,其實是「法」與「意」:「歷來臨古必以『神』與『形』或『意』與『法』為討論重心,『神』與『意』是書跡抽象之內在,難以掌握,且超越言語文字所能描述之範疇;『形』與『法』是書跡具象之外在,易於模仿,可用言語文字敘述其形象結構並歸納成種種法則。」「法」指得是外在客體的規範、形質,「意」指得是內在主體的精神、情性。董其昌和梁巘所提出的是一個相當概略的輪廓,但事實上,每個書法家在書學觀念上,對「法」與「意」的取向或內容是明顯不同的。在筆者所指涉的「典範書學」中,從王羲之開始,一直到王靜芝,他們的書學思想往往涵蓋了「法」、「意」的辯證,筆者也都將提出來討論。
首先,筆者論述王羲之的典範性。歷史上有許多題名王羲之所撰的書論文章,例如〈自論書〉、〈筆陣圖〉、〈題筆陣圖後〉、〈筆勢論〉、〈書論〉、〈用筆賦〉、〈記白雲先生書訣〉等,〈自論書〉收入《全晉文》,其中部分文字被南朝宋虞龢〈論書表〉和唐代孫過庭〈書譜〉所引用,只是文字略有不同,唐代張彥遠《法書要錄》與清代《佩文齋書畫譜》卷五均有收入。此篇是相傳王羲之書論中見於《全晉文》的,因此較為可信。另外在《全晉文》中,亦收有若干條王羲之書法相關言論,雖然片面瑣碎,卻有助於理解王羲之書學的基本思維。此外,關於這些舊題王羲之撰的書論,是觀察六朝到唐初書學觀點的重要文獻,對於後世書論有不少啟發,對王羲之典範地位的確立也有一定影響力。本章從王羲之相關書論中的「意」談起,輔以「韻」和「神」的闡述,接著說明「意」在不同語境下求「變」的共性,無論是「字字意別」、「意在筆前」,或是「點畫之間皆有意」,都是為了體現一種「變」的創作模式或態度。最後,筆者說明王羲之書法作為書學傳統中的主要脈絡,其「變」與「不變」的範式與經典性。
第二位要探討的是孫過庭,他留下了一篇文書並茂的〈書譜〉,通篇以精湛的草書撰寫,唐人呂總(生卒年不詳)〈續書評〉列唐人草書十二家,將孫氏列於其中,並稱其「丹崖絕壑,筆勢堅勁」,道出孫氏草書的線條風格與力度;而宋代米芾更說:「孫過庭草書書譜,甚有右軍法,作字落腳差近前而直,此乃過庭法。凡世稱右軍書有此等字皆孫筆也。凡唐草得二王法,無出其右。」這段話將〈書譜〉的藝術成就提升至直承二王的地位。這三千多言所承載的內容不僅總結、拓寬了漢魏到唐初諸多書學觀點,其所論述的發展論、書體論、風格論……等,亦皆為後世書論家不斷探討與吸收。
第三位要探討的是米芾,他將自己的書齋取名為「寶晉齋」,並認為「草書若不入晉人格轍,徒成下品」,可見晉人書風成為米芾後來最主要的審美指標,表現出與前期學唐人書時,所不曾感知的美學經驗。因此,米芾在書法史上的地位與評價,往往體現於其對晉人書風的傳承,《宣和書譜》說他「書學羲之」;元代趙孟頫說他「力欲追晉人絕軌」;董其昌則說他「直奪晉人之神」,看來歷代書評多將其書視為二王、晉人之傳。米芾書學相關見聞與評述多收錄於《寶章待訪錄》、《海嶽名言》、《書史》。《寶章待訪錄》約八十則札記,記述其所見當時士大夫所藏之晉、唐墨跡;《海嶽名言》共二十六則札記,該書篇幅不長,卻有許多驚人之語,讓後世書學家充滿反思。至於《書史》,其內容十分豐富,該書所記墨跡大致涵括了《寶章待訪錄》所載,並且解說較為全面,充分體現出米芾在書法方面的鑑賞、收藏、考證、理論等種種知識。雖然米芾的書法理論並不是系統性著作,然其書學論點與臨摹、創作等觀念,往往成為後世論書的評價準則與典範。
第四位要探討的是趙孟頫,他的書學淵源十分廣博,但終究是以二王書風為主流,或者嚴格說來,是以王羲之書法為最終極的理想。趙孟頫身處「尚意」書風末流的時代,在復古思潮逐漸普及的過程中,他力振王羲之書學,清代王澍云:「書至蘇、米四家,晉、唐遺法抉破盡矣。趙王孫子昂始為振其墜緒,而於蘭亭得之尤深。」又說:「書法由唐入宋,魏晉風流漸就澌薄,至趙子昂始力振之。」馬宗霍也說:「元之有趙吳興,亦猶晉之右軍,唐之魯公,皆所謂主盟壇坫者。」透過對王羲之典範性的重構,成功扭轉普世書風的方向,這正是他的特殊性所在。趙孟頫的書學觀點,可以從〈閣帖跋〉、〈臨右軍樂毅論帖跋〉、〈定武蘭亭跋〉、〈劉孟質文集序〉、〈論書〉、〈題東坡書醉翁亭記〉……等題跋、雜文歸納出來。
第五位要探討的是董其昌,他的書風常被史家認為是碑學興起之前,帖學傳統中的最後一位集大成者,其書學歷程早期不離傳統二王,中期博覽諸家,以懷素、顏真卿、楊凝式、米芾為依歸,個人風格逐漸形成,晚年融諸家為一體,質任自然、生秀雅淡。其書學理念卻又充斥著許多別於傳統的論述,無論是創作、筆法、史觀各方面都有嶄新觀點,這些創新思維被後世書家不斷討論著。董其昌的書學論點往往會有一個「負面」的對照樣本―趙孟頫,無論是闡述創作觀念、臨摹方法,乃至於對書法史觀演嬗的思維,董其昌都將趙孟頫作為失敗的例子(而自己則是成功的例子)。董其昌在「淡」的指導原則下,以「離形」來要求自己,而「離形」卻非「無形」,就是希望能在形的「離」、「合」之間尋求自我之「神」。其書論見於《容臺集》,該書為董氏長孫董庭所編,前有陳繼儒作序,分為《容臺詩集》、《容臺文集》與《容臺別集》,董其昌的書法觀點,多數集中於《別集》裡。
第六位要探討的是王文治,他在清代碑學逐漸興起與普及時,仍然堅持對帖學書風的創作路數,其書法論述集中於《快雨堂題跋》。王文治以晉人為宗,晉人之中又以王羲之為尊,他將王羲之以下分為兩派,一派為王獻之,一派為智永。王獻之一派包括歐陽詢、褚遂良、李邕、顏真卿、蘇軾、米芾等;而智永一派則包括虞世南、蔡襄等,而這兩派以董其昌為集大成者,理由在於董其昌體現了一種「變」的特質。此外,他以「如來禪」、「菩薩禪」、「祖師禪」來比喻晉人(或王羲之)、唐人、宋人的三種書法境界,觀念特殊。最後,王文治的論述中常常提到「品韻」,「品」與「韻」可以分開解釋,代表等級與格調的兩種範疇,體現王文治獨到的品鑑思維。
第七位要探討的是沈尹默,他在一片崇尚碑學的風氣中,致力於帖學書風的推動,與馬公愚、潘伯鷹、白蕉等書家,相繼聚集上海,他們一致推崇二王書風(尤其是王羲之)為書法創作的美感指標,形成一股帖學復興的風潮。到了二十一世紀初,書學家陳振濂發表了《新帖學論綱》,論綱中肯定了沈尹默在當時提倡帖學有「撥亂反正」的功業,但也在闡述歷代刻帖籠罩下的諸多問題與誤解時,對沈尹默提出了許多批判。筆者透過沈尹默書論的比對與分析,一方面回應陳振濂在《新帖學論綱》中對沈氏的批判,還原沈尹默的論點,另一方面也藉此闡發沈氏書論對當代書學的啟示。沈尹默的書學著作後來集結為《論書叢稿》,內容包含四大部分,第一是「專論」,有〈書法論〉、〈歷代名家書學經驗談輯要釋義〉、〈二王法書管窺〉三篇書法論述;第二是「雜說」,有〈談書法〉、〈書法漫談〉、〈學書叢話〉……等十八篇漫談式的論書散文;第三是「序跋」,共有二十八篇對歷代碑帖的序跋文;第四是「論書詩詞」,收錄了作者多首五古、七古、五律、七律、七絕、長短句等論書詩詞。此外,《論書叢稿》中部分篇章,亦散見於《書法論叢》、《學書有法:沈尹默講書法》、《書法論》……等著作。
第八位要探討的是王靜芝,他不僅是知名書法家,也是藝文界、學術界少有的通才,詩畫、戲劇、國學……造詣精深,不但著作豐富,也多次獲得國家級藝文獎項。書法方面,王靜芝宗法王羲之,曾以啟功(一九一二―二○○五)為師,向他學習書法、繪畫;抗戰時期到了重慶,又拜識沈尹默(一八八三-一九七一),書風與書學觀念受其影響更多。王靜芝的書學著作以《書法漫談》為主,此作內容共分十五章,都是王靜芝闡述書法學習與審美的觀念。自清代以來,書家們不斷對「碑派」和「帖派」書風之間進行討論與辯證,立場也不斷在對立與融合間尋找不同於傳統的創作路線。甚至到後來加入了更多視覺效果走出了所謂「現代書法」、「前衛書法」等創作方式,相較之下,恪守帖學的創作路子,往往被視為傳統派、守舊派。但王靜芝卻仍然致力於「帖派書風」的創作理念,包括其崇尚帖學的觀念、對晉人書風的實踐、對行草書的審美、臨帖的取材以及對帖學傳統的繼承等,都與他的書風全面契合。
綜上所言,筆者提出的「典範書學」體系,打破了古代書家與現代書家的界線,因為「帖學傳統」的延續並沒有因時間的斷代而中止,反而在清末碑學普及後,更引起了書學家的反思,在一片求新求創變的創作氛圍下,成為矯正末流的指標。沈尹默、王靜芝正是在如此意識下提倡「帖學傳統」,沈尹默所面對的是碑學思潮下帖學的沉寂;而王靜芝所面對的是現代書法求新求變的氛圍下,傳統書風所面臨的挑戰。兩人都為帖學傳統盡了最大的努力,無論是書法藝術或書法理論,都是今日古典帖學的重要指標。自唐宋到清代前期的書法史,幾乎是以學習王羲之為主的帖學史,進而形成難以動搖的傳統,此即本書所謂的「帖學傳統」,承襲王羲之系統的代表性書家,也就自有其書史上難以動搖的典範意義。本書深入探析孫過庭、米芾、趙孟頫、董其昌、王文治、沈尹默與王靜芝等人的書學觀,據此建構出一套以特定觀念為主軸的書學體系,試圖提出一個有別於無所不包的書學史論著。
作者簡介
郭晉銓
1980年出生於臺灣基隆。國立中央大學文學博士,專長書法理論與書法教學,現任教於臺北市立大學中國語文學系。著有《沉鬱頓挫──臺靜農書藝境界》、《刀斧歲月──吳榮賜》等專書。
1980年出生於臺灣基隆。國立中央大學文學博士,專長書法理論與書法教學,現任教於臺北市立大學中國語文學系。著有《沉鬱頓挫──臺靜農書藝境界》、《刀斧歲月──吳榮賜》等專書。
目次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緣起
第二節 「帖學傳統」的範圍與意義
第三節 「典範書學」的界定
第四節 研究回顧
第二章 王羲之書學的典範性──「意」的審美特質與開展
第一節 問題意識的提出
第二節 「意」的審美內涵
第三節 「意」在不同語境下的共性:求「變」
第四節 王羲之書學傳統中的「變」與「不變」
第五節 結語
第三章 兼通思想的繼承──孫過庭〈書譜〉的尚法本質
第一節 問題意識的提出
第二節 以王羲之為「兼通」典範
第三節 真、草「兼通」的必要性
第四節 「通會之際」的具體內容
第五節 「尚法」為本、「中和」為體、「兼通」為用
第六節 結語
第四章 批評意識的範型──米芾抑唐崇晉的審美思維
第一節 問題意識的提出
第二節 「醜怪惡札」?──米芾對唐楷的批評
第三節 平淡、自然、古雅──米芾所標舉的晉人書風
第四節 沉著痛快──米芾對「二王」書風的自我詮釋
第五節 結語
第五章 古法精神的再現──趙孟頫書學的規範力量
第一節 問題意識的提出
第二節 以王羲之為理想的書學實踐
第三節 古法精神的重構
第四節 趙孟頫書學的典範性
第五節 結語
第六章 由「形」到「神」的創作觀──董其昌求「淡」的尚意書學
第一節 問題意識的提出
第二節 董其昌書論中以趙孟頫為反思的書學觀點
第三節 董其昌書論的核心思想:求「淡」──由「形」到「神」
第四節 董其昌書學的時代意義:重現「意」的深度
第五節 結語
第七章 以晉為宗的品鑑論──王文治的書風分派與「品韻」格調
第一節 問題意識的提出
第二節 以王羲之為宗的書史觀
第三節 「品韻」的審美觀
第四節 結語
第八章 晉人筆法的再詮釋──沈尹默所重構的帖學文化和《新帖學論綱》的反思
第一節 問題意識的提出
第二節 關於沈尹默對帖學傳統的認知
第三節 關於沈尹默對晉人筆法的解讀
第四節 「尚法」精神所重構的帖學文化
第五節 結語
第九章 帖學傳統的時代意義──王靜芝抑碑崇帖的審美取向
第一節 問題意識的提出
第二節 王靜芝對「碑學」的批判
第三節 王靜芝對墨跡本的提倡
第四節 王靜芝對王羲之書風的崇慕
第五節 結語
第十章 結論
第一節 清代以來對帖學傳統的質疑與衝擊
第二節 帖學傳統的典範意義及其啟示
第三節 結語
參考書目
第一節 研究緣起
第二節 「帖學傳統」的範圍與意義
第三節 「典範書學」的界定
第四節 研究回顧
第二章 王羲之書學的典範性──「意」的審美特質與開展
第一節 問題意識的提出
第二節 「意」的審美內涵
第三節 「意」在不同語境下的共性:求「變」
第四節 王羲之書學傳統中的「變」與「不變」
第五節 結語
第三章 兼通思想的繼承──孫過庭〈書譜〉的尚法本質
第一節 問題意識的提出
第二節 以王羲之為「兼通」典範
第三節 真、草「兼通」的必要性
第四節 「通會之際」的具體內容
第五節 「尚法」為本、「中和」為體、「兼通」為用
第六節 結語
第四章 批評意識的範型──米芾抑唐崇晉的審美思維
第一節 問題意識的提出
第二節 「醜怪惡札」?──米芾對唐楷的批評
第三節 平淡、自然、古雅──米芾所標舉的晉人書風
第四節 沉著痛快──米芾對「二王」書風的自我詮釋
第五節 結語
第五章 古法精神的再現──趙孟頫書學的規範力量
第一節 問題意識的提出
第二節 以王羲之為理想的書學實踐
第三節 古法精神的重構
第四節 趙孟頫書學的典範性
第五節 結語
第六章 由「形」到「神」的創作觀──董其昌求「淡」的尚意書學
第一節 問題意識的提出
第二節 董其昌書論中以趙孟頫為反思的書學觀點
第三節 董其昌書論的核心思想:求「淡」──由「形」到「神」
第四節 董其昌書學的時代意義:重現「意」的深度
第五節 結語
第七章 以晉為宗的品鑑論──王文治的書風分派與「品韻」格調
第一節 問題意識的提出
第二節 以王羲之為宗的書史觀
第三節 「品韻」的審美觀
第四節 結語
第八章 晉人筆法的再詮釋──沈尹默所重構的帖學文化和《新帖學論綱》的反思
第一節 問題意識的提出
第二節 關於沈尹默對帖學傳統的認知
第三節 關於沈尹默對晉人筆法的解讀
第四節 「尚法」精神所重構的帖學文化
第五節 結語
第九章 帖學傳統的時代意義──王靜芝抑碑崇帖的審美取向
第一節 問題意識的提出
第二節 王靜芝對「碑學」的批判
第三節 王靜芝對墨跡本的提倡
第四節 王靜芝對王羲之書風的崇慕
第五節 結語
第十章 結論
第一節 清代以來對帖學傳統的質疑與衝擊
第二節 帖學傳統的典範意義及其啟示
第三節 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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