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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目次

商品簡介

《吳越春秋》是以春秋時期吳國和越國的歷史為題材而寫成的,一部介於史傳文學與歷史小說之間的古典名著。書中有系統地記述了吳越興亡的始末,尤其濃筆重彩地描繪了春秋末年吳越爭霸過程中的一些傳奇故事和人物,如伍子胥的剛烈忠誠、吳王夫差的昏庸暴虐、越王句踐的忍辱負重、范蠡的深謀遠慮等,在中國文化史上產生了深遠的影響。本書以元大德十年丙午刊本為底本,以明清諸刻本參校,在前賢時彥的整理研究成果上,深入注譯解析,尤其「導讀」對於其書流傳始末以及在思想和文學上的價值,有詳盡而精采的評述,能幫助讀者做全面且深度的閱讀。

作者簡介

注譯者:
黃仁生(1956.11-)筆名武舟。男,湖南省桃源縣人。漢族。1981年12月畢業於湖南師範大學中文系,獲文學學士學位。翌年留校任助教。1983年9月在本校師從馬積高教授攻讀中國古代文學專業碩士學位研究生。1986年7月畢業,獲文學碩士學位。1987年12月晉升為講師。1993年7月晉升為副教授。自1982年開始從事中國文化和古典文學的研究,已出版專著有《中國妓女生活史》、《新譯吳越春秋》;曾先後參加過《知識份子與中國歷史的發展》、《古代文學教程》、《中國古代文學史》、《中國古代戲曲評傳》等著作或教材的寫作。

導讀(節錄)
《吳越春秋》主要從政治、軍事和外交等層面來描敘吳越兩國興亡的歷史,同時還以較開闊的視野反映了其他國家尤其是楚國的歷史形勢,加之生活在東漢初期的趙曄必然會把當代意識與個人觀念熔鑄到字裡行間,從而使該著所涉及的內容相當廣泛,它的思想內涵也頗為豐富。下文擬就三個主要的方面加以評述:
(一)申明復仇報恩之義
南宋無名氏〈越絕書跋〉認為吳入郢、吳敗越、越入吳,於「春秋之末,復仇之事莫大於斯三者」,《吳越春秋》在依據這段歷史事實的基礎上進行了大膽剪裁和虛構,有意以伍子胥和句踐的復仇活動為主線,輔之以一系列相關的大小復仇故事,展開歷史的縱橫面,不僅生動描寫了這些復仇事件的起因、過程和結局,而且通過這種描寫,表現了有仇必復、有恩必報的俠義精神。
復仇精神與人的原始生命意識緊密相聯,因而它的最早、最普遍的表現形式是血族復仇,隨著社會的發展和人的理性力量的作用,這種個體深在的血族復仇情結向外輻射,又以俠義復仇和部族(國家)復仇的形式表現出來,從而在古代中國導演出一系列驚心動魄的復仇故事,並相繼形成了對於復仇行為的價值評判。《吳越春秋》中所表現的復仇精神也是由不同的層面和不同的形式構成,包含著深厚的思想內質。伍子胥、白喜、申公巫臣、太子建、白公勝、公子光、夫差、鄖公懷、句踐等人復仇行為的原始動機,或是為了本人的利益,或是為了兄弟父祖等血親的冤死,一句話說到底都屬於血族復仇;專諸刺王僚、要離刺慶忌,則是因受到恩遇和委命而代闔閭殺仇,當屬於俠義復仇;江上漁父和瀨水浣女為了救助伍子胥而自沈以滅口,也可以視為俠義復仇的一種特殊形式;至於吳國將士討伐乃至攻破楚國,以及吳越之間從君臣到士兵百姓的互相報復,則屬於部族(國家)復仇 。
不過趙曄對上述三個層面各種形式的復仇,並非等量齊觀,他所著力表現並予以充分肯定的,主要是部族復仇以及血親復仇與部族復仇的統一。例如吳國對楚國的復仇,起因有四:一是自壽夢二年(西元前五八四年)吳楚兩個政權之間就結下了宿仇(卷二),以後世世代代互有征伐不斷;二是吳楚邊界的人民常有衝突(卷三),積怨很深;三是闔閭政變之前,曾多次奉命率軍伐楚,即位後又欲「興霸成王,從近制遠」,因而南破強楚,正是他的本意與使命;四是伍子胥、白喜等吳國重臣與楚國君臣之間,有殺兄弟父祖之仇。在伍子胥看來,不能復仇是他的最大恥辱,即使先後聽到了楚平王已死、費無忌被誅的消息,也不能消解心頭之恨,甚至以失去親自殺死昏君讒臣的機會而「坐泣於室」。伍子胥曾經說過:
吾聞父母之讎,不與戴天履地;兄弟之讎,不與同域接壤;朋友之讎,不與鄰鄉共里。今吾將復楚辜,以雪父兄之恥。
復仇精神實際成為了他生命的支柱和行為的動力。但闔閭並不允許伍子胥等利用吳軍「自復私仇」(參見卷二、卷四),而要等到他們自覺把「私仇」、「國仇」統一起來,才正式發布伐楚破郢的命令。正因為「吳入郢」是一種部族復仇,從君臣到將士民眾,無不同仇敵愾,所以正處在內外交困之中的楚國政權一摧即垮:
吳王入郢,止留。伍胥以不得昭王,乃掘平王之墓,出其屍,鞭之三百,左足踐(其)腹,右手抉其目。誚之曰:「誰使汝用讒諛之口,殺我父兄,豈不冤哉?」即令闔閭妻昭王夫人,伍胥、孫武、白喜亦妻子常、司馬成之妻,以辱楚之君臣也。
這既是伍子胥和白喜雪了私仇時的一種發洩,也是吳國君臣報了國仇時的一種慶祝。
又如吳越兩國之間的先後傾覆,本是震動天下的兩起特大部族復仇事件,但該著作有意做了如下處理:(1)越國原是吳國的屬國,雙方訂有貢賜盟約,闔閭五年(西元前五一○年),吳國以越不從伐楚,而毀盟伐越,從此結仇。(2)句踐元年(西元前四九六年),吳王闔閭乘越王元常之喪而興師伐越,剛即位的越王句踐率軍迎擊於檇李(今浙江嘉興縣西南),將闔閭刺成重傷致死。吳王夫差即位後,立志為父復仇,終於在句踐三年大敗越軍於夫椒(今浙江紹興縣北),最後句踐僅存五千甲兵,退守於會稽山,不得已遣使卑詞求和。夫差不聽伍子胥滅越之諫,終於許和罷兵。如果依據這段史事加以虛構,本可以寫出一至二卷篇幅的生動故事,但今本《吳越春秋》卻略去了這段重要史事,而直接從西元前四九二年五月句踐入臣於吳寫起。我以為這絕非作者的疏忽所致,只有兩種可能:一是趙曄原著本有,今本已被皇甫遵刪去;二是作者有意不對檇李之戰和夫椒之戰作直接描寫,而僅在事後通過人物對話給以簡略補述,從而盡可能淡化夫差復君父之仇的正義精神。筆者姑且依據第二種可能立論。(3)句踐及其使臣向吳王請罪時,僅說內不自量,抵罪邊境,而諱言傷闔閭致死,但後來越滅吳殺夫差時,卻通過文種之書曰:「昔越親戕吳之前王,罪莫大焉,而幸伐之,不從天命而棄其讎,後為大患。」(卷五)這就是說,正由於夫差缺少復仇精神,才導致了吳國的滅亡。(4)正是復仇精神的原始生命動力使句踐能夠面對生死大限,超越尊卑榮辱。(5)越王的私仇與部族之仇高度統一。句踐說:「昔者,吳王分其民之眾以殘吾國,殺敗吾民,鄙吾百姓,夷吾宗廟,國為墟棘,身為魚鱉。孤之怨吳,深於骨髓。」(卷五)范蠡說:「與君復讎者,臣之事也。」(卷七)父老兄弟曰:「臣請復戰,以除君王之宿讎。」(卷一○)國人詞曰:「雪我王宿恥兮,威振八都。」(卷一○)這些描寫說明,復仇精神在越國已經內化為全民的意志與行動,因而曾稱霸一時的吳國,最終在一個弱小部族的復仇烈火中毀滅了。
至於純粹為了個人利益的血族復仇和俠義復仇,作者雖然也給予了或詳或略的描寫,甚至對於勇士不惜犧牲自己生命的俠義精神也給予了讚揚,但在價值評判上卻以其復仇性質的不同而有所區別或保留,例如要離刺殺慶忌後又自殺的事件,就清楚地說明了這一點(詳後文)。
與復仇精神相反相成的是報恩情結,它同樣與人的原始生命意識有著深在聯繫。在古代漢語中,「報」與「復」的語義完全一致(如《廣雅‧釋言》曰:「報,復也。」),而「恩」與「仇」的語義則絕然相反,但由於人的心理機制相同,「恩」與「仇」在一定的條件下也可以綿延轉換,如上述俠義復仇,往往就是因義士受人之恩而代人復仇,這一原則的擴展,便使得恩主或君主也可以通過施恩而達到報家仇、復國仇的目的。那麼,這種個體深在的報恩情結向外輻射,除了可培植出人的善性美德以外,也能以復仇的形式表現出來,因而古人既以不能復仇為恥辱,也因不能報恩而不安。忘恩忘仇,都為人所不齒;知恩報恩,知仇報仇,方具大丈夫氣概。《吳越春秋》對於復仇與報恩的這種有機聯繫及其複雜內涵也作了多方面的描寫和闡述。如專諸本是王僚的士民,卻為了報答公子光的禮遇之恩,而參與了刺殺王僚的宮廷政變,究其實質,他不過是公子光以恩遇的方式而收買的一名「職業殺手」罷了,那麼,他以奉獻生命而實施的報恩,還停留在一個較淺的層次上,因而作者只稱他是「勇士」而非義士。而伍子胥的報恩意識,卻是構建其完善人格的重要基因:在他的深層意識中,復仇居其首,報恩居其次,所以在破楚鞭屍、徹底復仇之後,他的感情得以昇華,報恩意識便成為了新的精神支點。從驚聞漁父之子的歌聲而釋鄭,到途經瀨水長聲嘆息而投金,伍子胥作為一個義士的深情厚意和善性良知才逐步得以展示;從多次冒死進諫而不隱夫差之過,到最終伏劍自殺而不離吳國之境,伍子胥作為一個忠臣的精神境界和完整人格才逐步得以昇華。至於申包胥、范蠡、文種等人的報恩則純粹是一種效忠行為,他們沒有特殊的「私仇」,因而其復仇與報恩,完全是二位一體的行動,即他們在為君國復仇的同時,也就是在向君國報恩。此外,該著作還描述了恩仇相報的一些特殊形式,例如伍子胥對夫差和白喜,分別有「定國之恩」與「引薦之恩」,但他們卻寡恩負恩,伍子胥認為「仇讎之人不可親」,力主誅仇滅越,而夫差卻企圖以施小恩而化大仇,從而使句踐得以借報小恩為名,而行復大仇之實。

目次

導 讀

卷第一 吳太伯傳 一

卷第二 吳王壽夢傳 一五

卷第三 王僚使公子光傳 二七

卷第四 闔閭內傳 六五

卷第五 夫差內傳 一二七

卷第六 越王無余外傳 一九三

卷第七 句踐入臣外傳 二一九

卷第八 句踐歸國外傳 二六三

卷第九 句踐陰謀外傳 二八九

卷第十 句踐伐吳外傳 三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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