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時代資訊素養
商品資訊
系列名:新聞傳播叢書
ISBN13:9789866035081
替代書名:Information Literacy in Digital Genesis
出版社:威仕曼文化
作者:黃葳威
出版日:2012/03/01
裝訂/頁數:平裝/320頁
規格:23cm*17cm (高/寬)
版次:1
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序
目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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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數位時代資訊素養,是維護數位文化的品味行動。
「無所不在(ubiquitous)」,傳達了數位時代閱聽人可隨時隨地接收資訊。這些資訊以文字、圖片、聲音、影像、影音、多媒介等型態呈現,且可提供互動點選。
資訊素養以人為主體,涵養「閱聽人」自我學習與健康成長為核心。
《數位時代資訊素養》一書,將資訊素養結合親職教育、生命教育及性別教育,落實於公民養成,不僅貼近e世代公民社會化歷程,也整合資訊科技與全人發展關懷。
「無所不在(ubiquitous)」,傳達了數位時代閱聽人可隨時隨地接收資訊。這些資訊以文字、圖片、聲音、影像、影音、多媒介等型態呈現,且可提供互動點選。
資訊素養以人為主體,涵養「閱聽人」自我學習與健康成長為核心。
《數位時代資訊素養》一書,將資訊素養結合親職教育、生命教育及性別教育,落實於公民養成,不僅貼近e世代公民社會化歷程,也整合資訊科技與全人發展關懷。
作者簡介
黃葳威 博士
國立政治大學傳播學院教授
行政院跨部會WIN網路單e窗口辦公室執行長
中華白絲帶關懷協會執行長
國立政治大學數位文化行動研究室召集人
原住民文化事業基金會董事
得藝國際多媒體公司公股董事
遠東廣播公司台北辦事處董事
美國德州奧斯汀校區廣播電視電影所博士暨博士後研究
國立政治大學廣播電視學系主任暨研究所所長
國立政治大學傳播學院實習電台政大之聲台長
國立政治大學台灣研究中心研究員
輔仁大學大眾傳播研究所副教授
行政院衛星有線電視頻道審議委員會委員
國家通訊傳委員會廣播電視節目暨廣告審議委員會委員
教育部媒體素養委員會委員兼社區傳播組召集人
光點影業公司公股董事
新聞局廣播電視節目暨廣告審議委員會委員
聯合報系民生報編輯部記者
中華電視台視聽中心副管理師
公共電視原住民新聞組顧問
民視電視台民視評論撰稿兼主持人
國立政治大學傳播學院教授
行政院跨部會WIN網路單e窗口辦公室執行長
中華白絲帶關懷協會執行長
國立政治大學數位文化行動研究室召集人
原住民文化事業基金會董事
得藝國際多媒體公司公股董事
遠東廣播公司台北辦事處董事
美國德州奧斯汀校區廣播電視電影所博士暨博士後研究
國立政治大學廣播電視學系主任暨研究所所長
國立政治大學傳播學院實習電台政大之聲台長
國立政治大學台灣研究中心研究員
輔仁大學大眾傳播研究所副教授
行政院衛星有線電視頻道審議委員會委員
國家通訊傳委員會廣播電視節目暨廣告審議委員會委員
教育部媒體素養委員會委員兼社區傳播組召集人
光點影業公司公股董事
新聞局廣播電視節目暨廣告審議委員會委員
聯合報系民生報編輯部記者
中華電視台視聽中心副管理師
公共電視原住民新聞組顧問
民視電視台民視評論撰稿兼主持人
序
數位文化品味行動(代序)
數位時代資訊素養,是維護數位文化的品味行動。
「素養」一詞,不限於聽、讀、寫、說,還包括對自我認知瞭解、對群我價值的分析與團體的貢獻,在日常生活中能具強烈的學習動機,獲取外在資訊及知識的能力,能明解事理、具有道德感及美感。素養,不只是一種工具上的認知,也具道德、認知、美感、社會等價值。
早在1959年11月20日,第十四屆聯合國大會便通過「兒童人權宣言」。聯合國在宣言中強調,由於兒童的身心未臻成熟階段,因此無論在出生之前或出生之後,均應受到包括法律的各種適當的特別保護。
這項對於兒童人權尊重與保護的宣告,可追溯自1924年的日內瓦兒童權利宣言,聯合國大會為使兒童能夠有幸福的生活,重視個人與社會的福利,以及兒童能夠享受宣言所列舉的權利與自由。務期各國承認這些權利,以漸進的立法程序以及其他措施,努力使兒童的權利獲得保障。
台灣的兒童少年福利法自2003年5月28日發布,2008年8月6日再度修訂,分別依照身分、福利、與保護等面向,宣示兒童為國家未來主人翁的價值和法律保障。其中關心的包括兒童基本人權、社會人權、健康權與教育權。
立法院2011年11月11日三讀修正通過「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規定報紙不得過度描述自殺、血腥和色情的細節,違反者可處3萬到15萬元罰鍰。
近十年以來,兒童的媒體接近使用權可以被視為社會人權的一部分,也因此,近日立法委員關切線上遊戲廣告代言的方式與效應,質疑政府的放任與卸責。
國立政治大學數位文化行動研究室自2004年起,在全台各縣市102所高國小,展開為期十五年的數位世代長期觀察研究,長期觀察發現:台灣青少兒學生每週上網二十四小時,運動卻不到十小時,青少兒不僅是家中的網路高手,其對數位科技的黏著度可見一斑。
媒介選擇,相當於閱聽人決定選擇性的暴露與否。「選擇接觸」和「暴露」,意味著一個人的行為至少是經過習慣的指揮而意識到(或否)媒介內容。
媒介選擇包含趨近媒介或是遠離媒介,未必僅是有意接觸媒介般明顯的選擇,相當程度也取決於環境,形成對媒介選擇的習慣,甚至是對媒介選擇的成癮;其實,閱聽使用者他∕她自己如果能夠投入足夠的意志力,便能主導自己對於媒介的選擇。
隨著網路層出不窮的現象,資訊社會的青少兒與成年人是否具備選擇、或善用網路豐富資源的知能?
行政院跨部會受理不當資訊通報的白絲帶WIN網路單e窗口,自99年8月2日上線服務社區民眾,迄今每月申訴量達800件以上。2010年8月WIN網路單e窗口開始運作,第一階段參考國外四大類語彙分類;2011年8月起,白絲帶關懷協會根據台灣在地民眾通報案例,歸類為七大類。
白絲帶WIN網路單e窗口指出,民眾最為在意及最氾濫的問題仍為網路上大量的色情內容,包含張貼性與裸露之圖片、影音、文字,以及販賣色情光碟、提供色情網站連結、色情視訊聊天室及性交易招攬等內容。
不僅是網路,時下最夯的智慧型手機,手機上網下載的遊戲應用程式夾帶色情,可能形成青少兒上網安全的新死角!
隨著智慧型手機的發展,網路色情有了新管道,透過程式,使用者可以任意下載色情的軟體,如色情遊戲、限制級手機桌布、限制級圖標、限制級圖集、色情影音等。當青少兒使用智慧型手機普遍的同時,不加限制的免費色情內容極容易使青少兒接觸,甚至成為了常使用的應用程式之一。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正研擬電信法修法內容,期許未來通信服務的使用人利用電信網路,提供違反法律強制規定或有妨害公序良俗的不當內容,電信業者可依契約停止其使用網路、移除不當內容,以避免不當內容造成負面影響。
即便發現一些對青少兒身心發展有影響的網路內容,不論家長或青少兒也可發揮網路清道夫的角色,至WIN網路單e窗口(http://www.win.org.tw)通報檢舉,以行動關懷網路環保。
讓e世代不單是網路高手,更成為慎選、善用資訊的網路贏家!
近年台灣青少兒家長的網路硬體設備接近性提高,進一步的使用觀念與行動尚須身體力行。否則會引起家長誤以為:安裝了電腦網路防堵軟體,便是具備網路安全、網路禮儀、網路法律的能力。
泰國曾進行一項由兩大網路業者一起提的「NECTEC-TA」計畫,目的為提供家長適宜的知識,瞭解網路建設性使用,並教育他們怎麼和小孩一同瀏覽網站。
任何形式的教育,皆以人為主體;資訊素養尤以養成「閱聽人」的自我學習與健康成長為核心。
如何將資訊素養知能結合親職教育、生命教育及性別教育,落實於社區公民養成,不僅貼近e世代公民社會化歷程,也是整合資訊科技與全人教育關懷的重點。
《數位時代資訊素養》一書從數位閱聽人社會化的歷程,結合生命教育、親職教育、性別教育、品格教育、及媒介教育的內涵。
本書共分為「人我關係篇」、「社會文化篇」兩部分。「人我關係篇」涵蓋自我意像、情緒管理、同儕關係、性別態度及數位代溝。「媒介文化篇」則包含:全人發展、價值觀、網路語彙、媒介自律規範。合計十章。
萬事互相效力,感謝吳校長、紀慧副校長的寬容與鼓勵,育敏執行長、白崇亮董事長、何主任、淑祥秘書長、依玫主委、小河院長、錦華老師及鍾院長的推薦。謝謝家人長期對我投入白絲帶的支持相伴,威仕曼編輯群、校對丘其崇小姐的協助,暑假期間趁時差在華盛頓友人家敲鍵盤,本書始得完稿,在此一併致謝。
黃葳威於 2012
數位時代資訊素養,是維護數位文化的品味行動。
「素養」一詞,不限於聽、讀、寫、說,還包括對自我認知瞭解、對群我價值的分析與團體的貢獻,在日常生活中能具強烈的學習動機,獲取外在資訊及知識的能力,能明解事理、具有道德感及美感。素養,不只是一種工具上的認知,也具道德、認知、美感、社會等價值。
早在1959年11月20日,第十四屆聯合國大會便通過「兒童人權宣言」。聯合國在宣言中強調,由於兒童的身心未臻成熟階段,因此無論在出生之前或出生之後,均應受到包括法律的各種適當的特別保護。
這項對於兒童人權尊重與保護的宣告,可追溯自1924年的日內瓦兒童權利宣言,聯合國大會為使兒童能夠有幸福的生活,重視個人與社會的福利,以及兒童能夠享受宣言所列舉的權利與自由。務期各國承認這些權利,以漸進的立法程序以及其他措施,努力使兒童的權利獲得保障。
台灣的兒童少年福利法自2003年5月28日發布,2008年8月6日再度修訂,分別依照身分、福利、與保護等面向,宣示兒童為國家未來主人翁的價值和法律保障。其中關心的包括兒童基本人權、社會人權、健康權與教育權。
立法院2011年11月11日三讀修正通過「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規定報紙不得過度描述自殺、血腥和色情的細節,違反者可處3萬到15萬元罰鍰。
近十年以來,兒童的媒體接近使用權可以被視為社會人權的一部分,也因此,近日立法委員關切線上遊戲廣告代言的方式與效應,質疑政府的放任與卸責。
國立政治大學數位文化行動研究室自2004年起,在全台各縣市102所高國小,展開為期十五年的數位世代長期觀察研究,長期觀察發現:台灣青少兒學生每週上網二十四小時,運動卻不到十小時,青少兒不僅是家中的網路高手,其對數位科技的黏著度可見一斑。
媒介選擇,相當於閱聽人決定選擇性的暴露與否。「選擇接觸」和「暴露」,意味著一個人的行為至少是經過習慣的指揮而意識到(或否)媒介內容。
媒介選擇包含趨近媒介或是遠離媒介,未必僅是有意接觸媒介般明顯的選擇,相當程度也取決於環境,形成對媒介選擇的習慣,甚至是對媒介選擇的成癮;其實,閱聽使用者他∕她自己如果能夠投入足夠的意志力,便能主導自己對於媒介的選擇。
隨著網路層出不窮的現象,資訊社會的青少兒與成年人是否具備選擇、或善用網路豐富資源的知能?
行政院跨部會受理不當資訊通報的白絲帶WIN網路單e窗口,自99年8月2日上線服務社區民眾,迄今每月申訴量達800件以上。2010年8月WIN網路單e窗口開始運作,第一階段參考國外四大類語彙分類;2011年8月起,白絲帶關懷協會根據台灣在地民眾通報案例,歸類為七大類。
白絲帶WIN網路單e窗口指出,民眾最為在意及最氾濫的問題仍為網路上大量的色情內容,包含張貼性與裸露之圖片、影音、文字,以及販賣色情光碟、提供色情網站連結、色情視訊聊天室及性交易招攬等內容。
不僅是網路,時下最夯的智慧型手機,手機上網下載的遊戲應用程式夾帶色情,可能形成青少兒上網安全的新死角!
隨著智慧型手機的發展,網路色情有了新管道,透過程式,使用者可以任意下載色情的軟體,如色情遊戲、限制級手機桌布、限制級圖標、限制級圖集、色情影音等。當青少兒使用智慧型手機普遍的同時,不加限制的免費色情內容極容易使青少兒接觸,甚至成為了常使用的應用程式之一。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正研擬電信法修法內容,期許未來通信服務的使用人利用電信網路,提供違反法律強制規定或有妨害公序良俗的不當內容,電信業者可依契約停止其使用網路、移除不當內容,以避免不當內容造成負面影響。
即便發現一些對青少兒身心發展有影響的網路內容,不論家長或青少兒也可發揮網路清道夫的角色,至WIN網路單e窗口(http://www.win.org.tw)通報檢舉,以行動關懷網路環保。
讓e世代不單是網路高手,更成為慎選、善用資訊的網路贏家!
近年台灣青少兒家長的網路硬體設備接近性提高,進一步的使用觀念與行動尚須身體力行。否則會引起家長誤以為:安裝了電腦網路防堵軟體,便是具備網路安全、網路禮儀、網路法律的能力。
泰國曾進行一項由兩大網路業者一起提的「NECTEC-TA」計畫,目的為提供家長適宜的知識,瞭解網路建設性使用,並教育他們怎麼和小孩一同瀏覽網站。
任何形式的教育,皆以人為主體;資訊素養尤以養成「閱聽人」的自我學習與健康成長為核心。
如何將資訊素養知能結合親職教育、生命教育及性別教育,落實於社區公民養成,不僅貼近e世代公民社會化歷程,也是整合資訊科技與全人教育關懷的重點。
《數位時代資訊素養》一書從數位閱聽人社會化的歷程,結合生命教育、親職教育、性別教育、品格教育、及媒介教育的內涵。
本書共分為「人我關係篇」、「社會文化篇」兩部分。「人我關係篇」涵蓋自我意像、情緒管理、同儕關係、性別態度及數位代溝。「媒介文化篇」則包含:全人發展、價值觀、網路語彙、媒介自律規範。合計十章。
萬事互相效力,感謝吳校長、紀慧副校長的寬容與鼓勵,育敏執行長、白崇亮董事長、何主任、淑祥秘書長、依玫主委、小河院長、錦華老師及鍾院長的推薦。謝謝家人長期對我投入白絲帶的支持相伴,威仕曼編輯群、校對丘其崇小姐的協助,暑假期間趁時差在華盛頓友人家敲鍵盤,本書始得完稿,在此一併致謝。
黃葳威於 2012
目次
吳 序 i
林 序 iii
數位文化品味行動(代序) v
第一章 數位時代資訊素養 1
無所不在的選擇 2
媒介選擇 3
資訊素養 7
網路安全 14
本書結構 17
第二章 數位時代自我概念 21
前言 22
自我概念發展 23
榮格分析心理學 33
自我概念的演變及審視 37
數位時代自我意像 38
結語 42
第三章 數位時代情緒管理 45
前言 46
線上遊戲 48
情緒與個人傳播 52
疑慮消除策略 55
情緒調整內涵 58
社會文化與情緒調整 61
案例分析討論 64
第四章 數位時代同儕互動 73
前言 74
網路與社群 75
網路社群 78
青少兒網路社群參與 85
結論與討論 89
第五章 數位時代性別態度 95
前言 96
性別刻板印象 98
網路色情 111
色情訊息使用 114
刻板印象形成 121
結論與討論 125
第六章 數位時代親子代溝 131
前言 132
資料、資訊、知識與智慧 134
知溝與數位落差 137
數位代溝 143
結論與建議 150
第七章 數位時代全人發展 157
前言 158
全人發展內涵與價值 159
個案分析 167
案例分析 175
結論與討論 179
第八章 數位時代價值觀 185
前言 186
價值觀形成 188
青少兒價值觀 193
結論與討論 205
第九章 數位時代限制級語彙變遷 207
前言 208
限制級語彙 210
2005至2010年限制級語彙分析 213
WIN網路單e窗口通報類別 218
結論與討論 223
第十章 數位時代媒介自律規範 227
前言 228
公共利益與語言文化 230
國外媒體性別議題規範 234
國內媒體性別議題規範 251
結論與討論 258
參考書目 263
林 序 iii
數位文化品味行動(代序) v
第一章 數位時代資訊素養 1
無所不在的選擇 2
媒介選擇 3
資訊素養 7
網路安全 14
本書結構 17
第二章 數位時代自我概念 21
前言 22
自我概念發展 23
榮格分析心理學 33
自我概念的演變及審視 37
數位時代自我意像 38
結語 42
第三章 數位時代情緒管理 45
前言 46
線上遊戲 48
情緒與個人傳播 52
疑慮消除策略 55
情緒調整內涵 58
社會文化與情緒調整 61
案例分析討論 64
第四章 數位時代同儕互動 73
前言 74
網路與社群 75
網路社群 78
青少兒網路社群參與 85
結論與討論 89
第五章 數位時代性別態度 95
前言 96
性別刻板印象 98
網路色情 111
色情訊息使用 114
刻板印象形成 121
結論與討論 125
第六章 數位時代親子代溝 131
前言 132
資料、資訊、知識與智慧 134
知溝與數位落差 137
數位代溝 143
結論與建議 150
第七章 數位時代全人發展 157
前言 158
全人發展內涵與價值 159
個案分析 167
案例分析 175
結論與討論 179
第八章 數位時代價值觀 185
前言 186
價值觀形成 188
青少兒價值觀 193
結論與討論 205
第九章 數位時代限制級語彙變遷 207
前言 208
限制級語彙 210
2005至2010年限制級語彙分析 213
WIN網路單e窗口通報類別 218
結論與討論 223
第十章 數位時代媒介自律規範 227
前言 228
公共利益與語言文化 230
國外媒體性別議題規範 234
國內媒體性別議題規範 251
結論與討論 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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