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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伯特歌曲中的浪漫主義:純真情懷(附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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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伯特歌曲中的浪漫主義:純真情懷(附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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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目次
書摘/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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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讀者首次接觸我這本書,看到目錄時,可能會覺得有點兒困惑。理性主義、浪漫主義、康德哲學、舒伯特歌曲、「Simple Physic for Singing」(SPS)發聲理論、歌唱技巧,還有一張隨書附送的「舒伯特歌曲」CD,全都包括在書內。到底這是一本有關思想史、哲學、音樂欣賞,還是聲樂技巧的書?什麼都是,什麼都不是。我不想把書歸類,讀者們亦可各取所需。我只想說此書是我這個人,同時經歷了專業唱歌生涯、從事理性思維工作數十年及近十年修讀哲學的一個心路歷程。

我從來就認為作為一個專業唱者,首要當然是做好自己本行。然後,她亦有責任推動及教育別人這門藝術。如果可以,更應找方法在技巧層面去提升自己所熱愛的這門藝術。「Simple Physics for Singing」這套發聲理論、歌唱技巧,就是我在這方面多年來的抱負。但我總不可以只為興趣而唱,唱歌總不可以只是一件「藝術品」,供人欣賞、供唱者自娛、供有能者提升其技巧。作為一個人,如果理性是我思維的方式,藝術便是我表達情感的渠道。我知我特別喜歡舒伯特的歌曲,但我更想知我為什麼喜歡。於是就掀起我追尋舒伯特這個人,他寫作時的心境,他身處在怎樣的思想大時代下,浪漫主義本身及其源頭理性主義。物理及哲學都是在訓練人的理性思維,如果前者幫助我展開SPS這套系統,後者便是幫助我尋找自己、明白自己更應做些什麼與別人分享我的一些想法和感受。」

隨書附送:
女高音 畢永琴
重唱舒伯特名曲專輯

以創新的「古典歌曲流行唱法」演繹舒伯特《小夜曲》、《聖母頌》、《鱒魚》等十三首名曲。

作者簡介

畢永琴,在香港土生土長,中學畢業於庇理羅士女子中學。在加拿大麥基爾 (McGill) 大學同時修讀物理學士及音樂 (聲樂) 學士。畢業後在卡加里 (Calgary) 大學取得物理學碩士。1986年回港定居,先後全職從事資訊科技界23年。與此同時,畢氏從未停頓過其聲樂專職生涯,除經常演出外,亦任職香港演藝學院、香港中文大學及香港浸會大學教修聲樂。畢氏經常舉辦聲樂講座,曾為「信報財經月刊」個人專欄「聲樂之旅」撰寫專題文章,並出任香港電台聲樂樂評多年。畢氏2007年自香港中文大學取得哲學碩士 (MA) 學位後,現是該校哲學系博士候選人,研究現象學及宗教哲學。

目次

自序 004

前言 006

 

緒論 012

1 Simple Physics for Singing (SPS) 背後的理念 012

2 本書背後的理念 015

3 本書綜述 022

 

PART A 對舒伯特歌曲的反思 024

CHAPTER I 導言 026

1 淺談浪漫主義 028

2 紙有理性的框架下才有真浪漫 032

 

CHAPTER II 理性主義 (Rationalism) 034

1 從服從權威到宗教改革 035

1.1 黑暗時期 035

1.2 士林學派的興起 038

1.3 文藝復興 042

1.4 從人文主義到宗教改革 043

2 從懷疑主義到啟蒙時期 046

2.1 哲學與神學的分家 046

2.2 懷疑主義始於笛卡兒 049

3 康德:理性主義的巔峰期 052

3.1 哲學與形而上學 052

3.1.1 何為哲學

3.1.2 哲學中的認知問題

3.1.3 由哲學到形而上學

3.2 康德與理 055

3.3 康德學說是形而上學 057

3.4 觀感世界、感性世界及理性世界 060

3.5 知性純粹概念 063

3.6 人類認知的極限 064

3.7 神是不可被認知的 065

3.8 理性時代 067

3.9 理、理性及真理 068

3.10 判斷能力、推論能力、認知能力 074

3.11 「理」與形式主義 076

3.12 「真理」與最高善 078

3.13 在康德筆下人要守的理 082

3.14 可以放諸四海的道德之律 083

3.15 康德如何處理情理之爭 085

4 理性主義的真諦

 4.1 要相信「理」的重要性 086

 4.2 要做一個合理的人:要守理 087

 4.3 立理的過程要嚴去私慾 087

 4.4 理變成有規範性的律 089

 4.5 人類理性的枷鎖 090

 4.6 道德的抉擇也是一個理性的決定 094

5 對理性主義的反迴響 097

 5.1 反啟蒙運動 097

 5.2 反康德的去慾之理 098

5.2.1 浪漫之風席捲文化界

5.2.2 存在主義 (existentialism)

5.2.3 哲學界興起現象學 (phenomenology)

 

CHAPTER III 浪漫主義 (Romanticism) 104

1 浪漫主義的理論基礎 105

 1.1 浪漫情懷源自康德美學中昇華 (sublime) 的感覺 105

1.1.1 人的理性世界

1.1.2 人的想像力

1.1.3 想像力與美感 (the “beautiful”)

1.1.4 Purposiveness——為何人會不期然地想認知眼前物

1.1.5 眼前物「有理但無形」:昇華的感覺

 1.2 「康得式」的浪漫主義 112

 1.3 浪漫溫馨之情及浪漫痛苦之情 114

 1.4 席勒轉化後把痛苦昇華的浪漫情懷 118

 1.5 從「康徳式」到昇華後的浪漫情懷 122

2 浪漫主義——人類文化進程中的一大轉向 124

3 音樂中的浪漫主義 126

 3.1 由「絕對音樂」到曲詞並茂的德國藝術歌曲 127

 3.2 音樂中「康徳式」的浪漫主義 131

 3.3 音樂中的浪漫溫馨之情 132

 3.4 音樂中把痛苦昇華後的浪漫之情 133

4 德國藝術歌曲 (Lied) 中的浪漫情懷 133

 4.1 德國藝術歌曲的誕生 133

 4.2 黃金時期 135

 4.3 興旺的原因 136

 4.4 鋼琴與唱者的關係 138

 4.5 德國藝術歌曲中多種的浪漫情懷 138

4.5.1 「康徳式」的浪漫情懷

4.5.2 浪漫溫馨之情

4.5.3 浪漫痛苦之情

5 舒伯特歌曲中的浪漫情懷——純真之情 141

 5.1 舒伯特本性純真 141

 5.2 舒伯特的浪漫情懷 144

 5.3 少年與小溪——浪漫中的浪漫 147

 5.4 舒伯特歌曲中的音樂 150

 5.5 舒伯特與他的詩人 151

 5.6 本書附屬CD中的舒伯特歌曲 155

 

PART B 歌唱技巧 164

CHAPTER I 錄音項目背後的想法 166

1 緣起 168

2 「古典歌曲流行唱法」背後的信念和使命 170

3 灌錄「古典歌曲流行唱法」CD時的歌唱技巧 173

 

CHAPTER II Simple Physics for Singing (SPS) 178

1 Simple Physics for Singing簡介:一個「發聲理論、唱歌技巧」的綜合系統 180

2 有關歌唱的名詞及概念的基本定義 182

 2.1 音樂、基本音準、泛音及音色 183

 2.2 音量 183

 2.3 音能量 183

 2.4 音量變化及高低音 184

 2.5 音色變化 184

 2.6 共鳴區與共鳴空間 185

2.6.1 共鳴區

2.6.2 共鳴空間

2.6.3 唱歌時如何啟動共鳴

 2.7 運用氣量擊打口蓋以產生共鳴 201

2.7.1 橫膈膜式的呼吸

2.7.2 突然收腹去唱高音

2.7.3 擊打 (Attack)

2.7.4 共鳴聲 (Resonating Sound)

 2.8 在動的氣的動能 210

 2.9 氣擊打口蓋的力度 210

 2.10 聚焦 (Focusing) 211

2.10.1 聚焦下唱出的聲音能量不變

2.10.2 聚焦技巧物理理論基礎

2.10.3 聚焦的發生

2.10.4 聚焦:唱者追求聲音的美時的自然反映

2.10.5 聚焦的極限

2.10.6 美聲唱法 (bel canto singing) 最高境界技巧

 2.11 兩種靠增加氣速去唱高音或大聲的技巧 220

 2.12 力度控制 (Support) 222

2.12.1 為何「力度控制」

2.12.2 古點唱法需要做 Support

2.12.3 連音唱功 (Legato Singing)

2.12.4 震動通道完全平衡

2.12.5 唱者如何啟動及維繫 Support

2.12.6 用Support時發出共鳴聲

2.12.7 Delta唱功

 2.13 Support、震動通道平衡、共鳴聲、連音唱功、Delta Singing:五者之間的關係 238

2.14 一些有關歌唱技巧的總結語 239

3 聲樂技巧:先做後論理 243

4 Simple Physics for Singing不會處理的問題 244

 4.1 「真聲」與「假聲」 245

 4.2 靠氣打口蓋的力度及位置間接控制聲帶震動的部位 245

5 人聲這件樂器的獨特之處 248

 5.1 唱者無法操控聲帶震動的波幅 249

 5.2 搖動人聲這件樂器唱出花巧技巧 251

 5.3 人聲這件樂器只是件被擊打之物 251

6 流行歌手唱古典歌 252

7 一個真正的古典唱者 252

 

結語 254

感謝辭 260

後記 262

參考書目 264

對談:畢永琴╳于逸堯 266

書摘/試閱

緒論 (節錄)

 

1 SIMPLE PHYSICS FOR SINGING (SPS) 背後的理念

我自小唱歌,小學一年級時,已在合唱圑中奉老師之命示範唱歌,第一次公開獨唱表演是小學三年級。中學時,在校際音樂節、歌唱比賽中獲獎無數,多次獲評判公開點名讚好,一唱便唱了數十年。不過,所有學習聲樂過程中遇到的問題我都不能倖免。由最初被老師認定我是戲劇性女高音(dramatic soprano),後轉型唱次女高音(mezzo soprano),再到後來不經意發覺自已在唱韓德爾(Handel, 1685-1759)女高音花巧的片段時,在對這技巧一無所知、亦無籌算,可說是在「不經大腦」的情況下,一音不漏地唱了出来。這些一般女高音都無從處理的曲目,卻一點也難不到我。節奏愈快愈複雜、音符愈多、花巧難度愈高,就愈唱得得心應手。我知道是心中極強的節奏戚驅使我不停地發出聲音,但這些聲音是如何發出來的?一向喜愛尋根問底的我開始思考當中的原因,思考人聲這件樂器到底是如何發聲的。

這時候,物理學對我的訓練,一種要求回到問題基本因(root cause)的思考方法便起了決定性的作用。不是說在我的發聲理論、歌唱技巧中,需要用很多物理方程式,而是我只需要在發聲系統中,其實是任何系統中,找到其最基本原理(fundamental principles),可以建成該系統的最基本元素(basic building blocks),便足夠解釋整個系統是如何運作的。這便是我Simple Physics for Singing (簡稱SPS)發聲理論、歌唱技巧系統背後的理念。在SPS系統的建構中,我不需要參考任何的歌唱技巧理論。因為只要可以準確拿捏到發聲最基本的物理原理,把它運用在人聲這個發聲樂器上,再分析物理上(事物的道理上)何為唱歌,例如它只不過是人聲這件樂器隨著時間用不同的頻率在顫動(vibrates at different frequencies over time)這樣,我們便可知道唱歌時人聲作為一件樂器需要如何運作,而且在最佳(optimal)狀態下,它必然是如此運作的。你可以問,人豈是物?人的意志、思想不是物,但只要人聲發出來的是音頻,不論他為何發出此音頻、聲音悦耳與否,發出此聲的一定是物,是物就必然要跟隨物理定律。

SPS是我過去十多年不斷思考、反覆驗證及親身經驗累積下來的成果,多年來我一直想把它整理成書,但總是因為事務繁忙,計劃才被我擱置。一直以來都有對唱歌烕與趣的朋友問我何時成書,我只可以說我從來沒有、將來亦不會放棄此計劃。SPS是屬於技術性的箸作,在此系統成書之前,多年來我教學生時,只會用這套理論,並且在所有聲樂講座中,深入講解當中的理論。

亳無疑問,當中最大的得益者一定是我自已。首先,明白人聲這樂器是如何運作後,不但回答了我很多歌唱技巧上的問題,還讓我清楚知道自己這個人聲樂器的極限(任何樂器物理上都有其構造上的極限)。不過最大的得益不在技巧上,而是它讓我擺脫技巧的束縛,隨心隨情地演繹歌曲。先用心唱出曲中情,用聲音表達此情,情表達到位,人聲這件樂器已經完成其要做的動作。之後,才分析我到底做了些甚麼動作去發出這種聲音——是把咽喉空間加大了?還是發聲打口蓋(palate)時打了硬口蓋(hard palate)?知道自己做了甚麽動作,這種做法便是要發出這種聲音時所需的技巧,即所謂的聲樂技巧。聲樂技巧不是憑空想出來的,唱者一定先要想發出某種聲音,才可做到某種技巧。但想發出某種聲音前,唱者心中一定先要想表達某些情威。巴赫(Johann Sebastian Bach, 1685-1750)的受難曲音樂複雜、信息莊嚴,充滿宗教熱誠,要表達此心此意,唱者一定要唱得字字均勻,音色要圓,聲音要有力而不大聲;音準(pitch)準確性要求極高,因為巴赫音樂中的調性(tonality)複雜,這也是他的音樂吸引人之處。唱者不可只是在唱旋律,而是要處理(address)每個音。當你做到這些聲音上的要求時,其所需的技巧,例如如何唱得有力而不大聲,已經在運作中。但你想唱得有力而不大聲,不是因為老師告訴你要這様做,而是因為你已被巴赫音樂中的宗教熱誠所威染,聲音有力是你想把自己深信的用最有效的語氣去說服別人,不大聲是美威上的要求,要不然你所說的便會成為對人的當頭棒喝,只會變成嘈吵的聲音。但事情不應到此為止,如果你可以再進一步,分析在物理原則上唱得有力而不大聲是甚麽意思、人聲樂器又是做了甚麼動作才可達到此效果,這種技巧便真正成為你的囊中物,以後演唱時,情到技即到。你更可以再從這技巧推理出其他相關技巧,例如聲音的穿透性說的就是聲音中與力度有關的音能量,這正是演唱華格納(Wagner, 1813-1883)歌劇的要訣。此處多說一句,要做到音準高度準確,是受制於唱者天生的調性感(sense of tonality)的。

情到技即到,技巧只是為了配合及表達唱者的情烕。那唱者的情烕是從何而來,這種事別人是幫不了的。老師可以告訴你這裡大聲、那裡小聲,但不可以令你有音樂烕,更不可以令你著緊舒伯特歌曲中鱒魚的遭遇,為它抱不平,或令你有歌德(Goethe, 1749-1832)詩歌Liebhaber in allen Gestalten(《但願我是一尾魚》)中少年的傻氣——想做一條魚,目的只是為了上他至愛的釣!

 

 

PART A 對舒伯特歌曲的反思 (節錄)

 

CHAPTER I 導言

上文提到,本書選擇用思想史的角度去思考書中的問题,這是因為我相信是思想在主導人的信念及文化活動。故此,如果要明白甚麽是純真情懷,就要先明白甚麽是浪漫主義;要明白甚麼是浪漫主義,就要明白是怎樣的思想大潮流在影響作曲家思考的模式,以至他會寫出那麼多的浪漫歌曲;要用思想史或思想大潮流的角度切入問題,就免不了會用較哲學性的角度去帶出及分析問題。

不過,本書始終不是哲學書,也不是哲學史的書,因此我只會提及和引用與探討的主題有決定性關係的哲學家及哲學概念,而且只會引用該哲學家的第一手資料。對於這些重要概念,我亦只會指出其中與本書主題有直接關係的要點,並提供出處,供讀者參考。所有引用的第一手資料都是英文翻譯版,全是出自現代在學術界中較有公信力的譯者。我在翻譯這些資料或一些較難明白的哲學概念如康德(Immanuel Kant, 1724-1804)的「purposiveness」一詞時,並沒有參考任何現有的中文翻譯,這是因為我認為用一般人較易明白的用語解釋當中的意思,比忙於尋找這些哲學概念最合適的中文翻譯更重要。

有些常用詞例如理、理性等,在書中有特定的意思,我會在這些詞後加入其大寫的英文翻譯,例如理(Reason)、理性(Rationality)。經過解釋後,此詞在文中不論是以中文或英文的形式出現,意思都是一樣。例如理或Reson—字,一經解釋後,在本文的意思都是指「一個用來量度事情或事物的準則」。

一些在哲學中有指定意思的名詞,例如「empathy」,此詞英文翻譯為「同感」。但「empathy」在現象學是一個很獨特的「other minds」的問題。在現象學的討論中,empathy此詞當然不會用大寫,因為人人都知道討論的是「other minds」這個現象學難題。但本書不是哲學書,更不是現象學的書,故文中的討論若涉及「other minds」這個問題,我會用大寫寫出「Empathy」一詞,以識別出我說的不是我們一般認識的「同感」這個議題。所有用大寫的哲學特定名詞,其中文翻譯都會放在引號內。例如Empathy的中文翻譯是「心同別人所感」,雖然嚴格來說,此處「心」及「感」指的都是人的意識(Consciousness),一個「仍在現象層次的意識」。再舉另一個例子,「現象」(Phenomenon)是現象學中人與外物原初地(primordially)相遇(encounter)時,人及外物兩者的狀態。不過,這些詞及概念的詳情,均不宜在本書內解釋。

按一般做法,本書中引述的中文書名、篇名及歌名,會放在《 》中。但如果是外文書名、篇名及歌名,不論是英文、德文或拉丁文,都會直接用斜體字寫成。如果它們是德文或拉丁文,為了方便讀者明白當中的意思,這些名字之後,會加入放進( )中的英文翻譯或「 」中的中文翻譯。另外,書中提及的一些音樂專用名詞、哲學摘句(quotation)等,為了方便讀者査究,在這些名詞或摘句之後,我會在括號中加入用斜體字寫成的原文,例如Die Forelle (The Trout)「鱒魚」是舒伯特寫的一首德國藝術歌曲(Lied)。所有摘句都放在引號之中:中文摘句放在「 」中,外文摘句放在為” ”中。

 

1 淺談浪漫主義

浪漫是一種感覺,引起此感覺的,正正是一個人面對情理相違背,但必須二選其一的兩難局面的時候。情愈是迫切,與理愈是相違背,此時,人愈是不想背理,因而選擇棄情從理,他就愈覺得痛苦;他愈覺得痛苦,此情愈揮之不去,浪漫之情,更加不可言喻。不過,由他選擇從情棄理那刻開始,浪漫之情便不再。你可能會問,事情怎會是這樣的?我請你試想一想,你覺得白雪公主與王子的故事浪漫嗎?還是梁山伯與祝英台的遭遇更能令我們覺得此恨綿綿?是此愛綿綿浪漫,還是此恨綿綿更浪漫?你可能會再問,這些都只是假設性的問題,如果真的遇上情理不相容時,只要我們可以重新詮釋何為理,或說服自己不容於我情的理不是我的理,事情便好辦得多!這些說法,邏輯上說得通,不過事情是否如是,就要看看何為理。理是絕對性的,還是有分你的理或我的理?人又是甚麽時候變成如此講理的?


CHAPTER II 理性主義

理性(rationality)本來就是人的本質,此處理性一詞取其一般意思,故此詞的英文翻譯我沒有用大寫。人有理性,有能力運用理性,最少也應該運用理性為自已作主。這些看似理所當然的事,原來都不是必然會發生的,不為甚麽,只是因為無此需要,因為一切要信、要做的,別人已為自己定下,想反對不單需要勇氣,而且亦不可能,這正正就是西方歷史中千多年政教合一時期的情形,直到歐洲十七世紀末「啟蒙運動」的興起。如果中古神學要求人要先相信後明白,「啟蒙運動」就是喚醒人要明白後才相信,用理性決定自己要信、要做的事,理的運用頓成潮流。不過,甚麼是理?用的是甚麼理?用在哪些事情上?理又是如何運用的?這些問題都是「理性主義」隨後要面對的問題。先有笛卡兒首次藉箸心物二分法證明神存在,隨後「理性主義」派的哲學家迭出,當中康德可算是「理性主義」高峰時期眾多哲學家中最具影響力的一位。康德自己亦是個絕對理性主義者,其所有學說都是在某種理的框架下討論事情。理不因康德而起,但是他指出人天生就活在自己理性的枷鎖下。康德哲學中,理性的運用到了盡頭(rationality at its extremity)就要排除所有「情戚」,問題亦因此而出現。

 

1從服從權威到宗教改革

1.1黑暗時期

古希臘無論在文學、藝術、哲學等方面都成就非凡,歷史學家稱此歷時十多個世紀的重要文化時期為古風時代,或稱古典古代(Classical Antiquity)。公元前四、五世紀的蘇格拉底(Socrates)、柏拉圖(Plato)及亞里士多德(Aristotle)為西方哲學奠基的哲學家,就是來自這個時期中的古典希臘時期(Classical Greece)。古風時代的起源可追溯到公元前七、八世紀古希臘詩人荷馬(Homer)的時期,及後經過基督宗教(Christianity)的誕生,再經過了幾個世紀由古希臘及古羅馬文化融合的希羅文化(Greco-Roman Culture),直到公元五世紀羅馬帝國(Roman Empire)的衰落才結束。

黑暗時期(The Dark Ages)指的就是這個文化大放光彩、人類知識大躍進的古風時代隨後的五百年,直至公元大約一千年。雖然在歷史學的年曆來說,五世紀羅馬帝國衰落後,歐洲已進入史稱中世紀(The Middle Ages)的時期,直到十四世紀初,但中世紀首五百年——歷史稱為中世紀的早期(Early Middle Age),卻被歷史學家視為人類知識的黑暗期,與之前的古風時代相比,簡直是天淵之別。這五百年間遺留的文獻不多,更不可能得知期間出了甚麼重要的思想家或學說。可以說在這五百年間,人類在知識及思想的進步是停滯不前的。其中的原因何在?

公元前的數個世紀,古希臘各家各派的哲學學說大放光彩。公元後基督宗教興起,雖然首兩個世紀基督徒一直都受到打壓,但亦有不少護教之士。先是一些在一、二世紀出現在使徒之後的教父(the Apostolic Fathers),他們把與耶穌有直接接觸的使徒們的訓話記錄下來,例如一世紀末至二世紀初出現的《十二使徒遺訓》。同時,他們更迫切地想確立聖經為神的話語之權威,鞏固使徒們留下的各種教會傳統如浸禮等。他們整理及發佈基督宗教的教義,積極發展信經(Early Creeds)如「信仰準則」(Rule of Faith)及「真理準繩」(Canon of Truth)等,並經常與當時其他有影響力的宗教作公開辯論,這些都可算是最早期的神學(theology)活動。

在思想史的角度來看,公元首二、三個世紀是一個有重大意義的時期——神學與哲學交接的時期。當時社會中不乏各類的知識活動(intellectual activities),而且這些取態極端的眾多學說及理論,都是時勢迫切所需的。在希羅文化中孕育歷世紀的哲學思維方法,一個只為追求真理而永遠沒有、亦不奢望有答案的知識活動,一下子,基督宗教要給予此真理一個確定而唯一的定案——耶穌基督就是此道,唯一的真理!有識之士當然會有強烈的迴響。信奉基督的冒著被殺之險仍忙於護教,有只用神學的角度講神學,例如上文提到的使徒後的教父及早期的神學家如愛任紐(Irenaeus, d.c.202)及俄利根(Origin of Alexandria, 184/185-253/254)等。有絕對拒哲學於門外的,如特士良(Tertullian, d.c.225)他的名言是:「神的兒子竟然被處死……正是因為此事荒誕所以我信。祂死後被埋藏後竟然復活,正是因為此是不可能的事所以它是肯定發生過的。」(“Prorsus credibile est, quia ineptum est … certum est, quia impossible.”) (“in fact, it is credible, because it is silly … It is certain because it is impossible.”) (de Carne Christi, 5) 信仰是絕對不需要基於其合理性的。亦有試圖用神學去包容哲學,例如殉道者尤斯丁(Justin Martyr, d. c.165),他相信神是一種道、一種真理,而理是每個人心中都有的「道種」所以信者與不信者同樣可以明白此道,例如非基督徒會敬仰先哲賢人,基督徒亦會這樣做。就算像蘇格拉底等受人敬仰的哲學家,亦可算是基督徒,只不過他是比耶穌基督先來到世上。對尤斯丁來說,哲學與神學追求的都是真理,世界的一個道(Logos),神自己便是此聖道(the Divine Logos)。而且神早就把此道的種子種在人的心裡,人不論信奉基督與否,都有能力辨是非、好壞、善惡、對錯。

另一邊廂,純哲學的發展雖然闖出多個學派如犬儒學派(Cynicism)、懷疑學派(Skepticism)、伊比鳩魯學派(Epicureanism)、斯多亞學派(Stoicism)及新柏拉圖主義(Neo- Platonism)等,但當中並沒有任何具主導地位的學派。

不過,這種百家爭鳴、各說各法的時代,在羅馬帝國皇帝(Roman Emperor)君士坦丁大帝(Constantine the Great)信奉了基督宗教,313年頒佈了《米蘭紹書》(Edict of Milan),容許宗教自由並且大力支持基督宗教,事情很快便塵埃落定,開始了哲學就是神學的歷史大時代。信奉基督宗教後,君士坦丁大帝首要的工作便是明確訂定基督宗教的教義,清楚界定甚麼是異端邪說(heresies),開展基督宗教信經,先後在325年訂立《尼西亞信經》(The Creed of Nicea)及在381年訂立《尼西亞——君士坦丁堡信經》(The Niceno – Constantinopolitan Creed)。把人類自古以來一直尋找的「真理」一下子訂明得一清二楚——神是唯一得神,祂是三位一體,耶穌是基督,同時具有人性及神性,並且是道路、真理、人只有藉著祂才可得救,死後得永生。君士坦丁大帝除了是人民的政治領袖,他亦自命肩負培植人民精神生活的使命。他這樣做當然亦有政治的因素,統一的宗教精神肯定有助他統治各個文化差異極大的民族。基督宗教在395年被狄奧多西一世(Theodosius 1)訂為羅馬帝國的國教後,便正式開始了整個中世紀政教合一的時代。

既然真理是甚麼已經被權威性地決定下來,那就毋須再問為甚麼這理是唯一的真理。隨後數百年獨佔人類思想、學術研究及知識領域的活動,這些本是哲學範疇所思考的活動,變成了研究基督宗教教條,解釋及詳細補充其內容的學術活動。哲學就是神學,這個時代的神學家同時也是哲學家。偉大的哲學家及神學家聖奧古斯丁(St,Augustine, 354-430)就曾說:「要信,因此你可以明白。」(“Crede ut intelligas.”)(“Believe! So tha you may understand.”)這不就清楚指出信仰與理性的關係嗎?在基督宗教內,我們是先相信再作理解。一個缺乏批判性、不鼓勵自我反省的思維方式,何來新思維?如何產生重要的哲學家、文學家、思想家?羅馬帝國衰落後,政治權力更落到羅馬天主教教廷身上,絕大部分的有識之士都是教會中人,所有重要教會文獻都是用拉丁文寫的,一般平民的教育水平並不高。無怪歐洲從此陷入一個歷時五百年的文化黑暗時期,直到大約公元1000年士林學派(Scholasticism)的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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