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生殖:科技如何改變生育?科學、甚至是市場如何插手「上帝的領域」?被篩選的,除了寶寶外,還有父母?
商品資訊
系列名:View
ISBN13:9786267216743
出版社:好優文化
作者:羅伯特‧L‧克里茲曼醫師
譯者:沈聿德
出版日:2023/12/31
裝訂/頁數:平裝/512頁
規格:21cm*14.8cm*2.4cm (高/寬/厚)
版次:1
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目次
書摘/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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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未來,在台灣,代理孕母會合法化。
因為各種原因無法生育的伴侶,
將可以擁有「自己」的孩子──
同志、跨性別,單親也可以。
未來的台灣,
代理孕母將可能是一種職業選擇?
◎問題將不再只是在生孩子──而是在「生孩子的人」
二○二四年,「人工生殖法」將涵蓋代理孕母合法化,以及開放傳統夫妻外的同志、跨性別與不婚者透過代理孕母生育下一代。在討論誰生孩子以前,我們可能面對的更大問題是:誰來生孩子?
成年女性就可以擔任代理孕母嗎?如果成年是唯一的門檻,那麼以後的台灣,除了年輕的肝值錢,更值錢的,會不會是年輕的子宮?除了合法的代理孕母外,有沒有地下代理孕母的可能?
而在這樣的發展態勢下,「代理孕母」變成一個職業或許已經難以避免;又會對政策、政治、人權,甚至是倫理與醫學上,造成什麼樣的巨大衝擊?
◎在未來,連子宮都有價差
在未來,篩選出一個完美小孩,將只是基本低消。
最有錢的人,可以尋求年輕健康、且具備高學歷的女性提供子宮服務;不那麼有錢的人,就找不那麼年輕傑出、但健康的女性提供服務。收入不夠的人,只能接受不那麼完美的小孩──或是沒有小孩。雖然這不是法律的本意,但在未來,連子宮、小孩都有價差。
「有錢人,連生孩子都比較會。」將成為必然。但當孩子怎麼生都能靠錢控制,這個世界,會不會更不公平?
◎補助--可以解決問題嗎?
克里茲曼醫師要提醒我們的是:人工生育很貴。而當你有額外要求的時候,更貴。
所以,該不該補助無法生育的夫妻透過人工生殖技術生孩子?如果不,那麼就注定只有有錢人能付得起這張帳單;或者,沒那麼有錢的人去便宜的國家生。
但是生育只能是有錢人的專利嗎?
健康保險為什麼不能保障生育權?
如果保障了生育權──那麼,窮人就只能接受「有缺陷」的孩子嗎?
克里茲曼醫師在本書中提到,關於預算的考量,其實是一開始就浮出檯面的問題。所以能夠負擔得起的民眾在美國進行試管嬰兒,負擔不起的民眾就去墨西哥,甚至去其他第三世界國家「買子宮」。
這樣的市場機制真的合理嗎?或者我們該問的是:我們真的要讓市場機制主宰生不生得出孩子,與怎麼生孩子嗎?
因為各種原因無法生育的伴侶,
將可以擁有「自己」的孩子──
同志、跨性別,單親也可以。
未來的台灣,
代理孕母將可能是一種職業選擇?
◎問題將不再只是在生孩子──而是在「生孩子的人」
二○二四年,「人工生殖法」將涵蓋代理孕母合法化,以及開放傳統夫妻外的同志、跨性別與不婚者透過代理孕母生育下一代。在討論誰生孩子以前,我們可能面對的更大問題是:誰來生孩子?
成年女性就可以擔任代理孕母嗎?如果成年是唯一的門檻,那麼以後的台灣,除了年輕的肝值錢,更值錢的,會不會是年輕的子宮?除了合法的代理孕母外,有沒有地下代理孕母的可能?
而在這樣的發展態勢下,「代理孕母」變成一個職業或許已經難以避免;又會對政策、政治、人權,甚至是倫理與醫學上,造成什麼樣的巨大衝擊?
◎在未來,連子宮都有價差
在未來,篩選出一個完美小孩,將只是基本低消。
最有錢的人,可以尋求年輕健康、且具備高學歷的女性提供子宮服務;不那麼有錢的人,就找不那麼年輕傑出、但健康的女性提供服務。收入不夠的人,只能接受不那麼完美的小孩──或是沒有小孩。雖然這不是法律的本意,但在未來,連子宮、小孩都有價差。
「有錢人,連生孩子都比較會。」將成為必然。但當孩子怎麼生都能靠錢控制,這個世界,會不會更不公平?
◎補助--可以解決問題嗎?
克里茲曼醫師要提醒我們的是:人工生育很貴。而當你有額外要求的時候,更貴。
所以,該不該補助無法生育的夫妻透過人工生殖技術生孩子?如果不,那麼就注定只有有錢人能付得起這張帳單;或者,沒那麼有錢的人去便宜的國家生。
但是生育只能是有錢人的專利嗎?
健康保險為什麼不能保障生育權?
如果保障了生育權──那麼,窮人就只能接受「有缺陷」的孩子嗎?
克里茲曼醫師在本書中提到,關於預算的考量,其實是一開始就浮出檯面的問題。所以能夠負擔得起的民眾在美國進行試管嬰兒,負擔不起的民眾就去墨西哥,甚至去其他第三世界國家「買子宮」。
這樣的市場機制真的合理嗎?或者我們該問的是:我們真的要讓市場機制主宰生不生得出孩子,與怎麼生孩子嗎?
作者簡介
羅伯特‧L‧克里茲曼醫師(Robert L‧Klitzman, MD)
哥倫比亞大學(Colombia University)醫學院(College of Physicians and Surgeons)以及梅爾曼公共衛生學院(Mailman School of Public Health)的精神病學教授(Professor of Psychiatry),同時也是生醫倫理碩士班的主任(Director of the Masters of Bioethics Program)。除了本書之外,克里茲曼醫師先前還著有《我的基因就是我?--直面基因檢測時代的命運與家族秘密》(Am I My Genes?:Confronting Fate and Family Secrets in the Age of Genetic Testing)、《倫理警察?--安全人類研究的難題》(The Ethics Police?: The Struggle to Make Human Research Safe)、《醫生變成了病人會怎麼樣》(When Doctors Become Patients)、《度夜如年:實習醫生的故事》(A Year-Long Night: Tales of A Medical Internship)。他的研究屢屢獲獎,包含了約翰‧賽門‧古根漢紀念基金會(John Simon Guggenheim Memorial Foundation)與羅素‧賽吉基金會(Russell Sage Foundation)的獎助,同時,他還是由紐約州州長任命的紐約州幹細胞委員會(Empire State Stem Cell Board)成員,並且是美國精神醫學學會(American Psychiatric Association)的特聘研究員(Distinguished Fellow)。
哥倫比亞大學(Colombia University)醫學院(College of Physicians and Surgeons)以及梅爾曼公共衛生學院(Mailman School of Public Health)的精神病學教授(Professor of Psychiatry),同時也是生醫倫理碩士班的主任(Director of the Masters of Bioethics Program)。除了本書之外,克里茲曼醫師先前還著有《我的基因就是我?--直面基因檢測時代的命運與家族秘密》(Am I My Genes?:Confronting Fate and Family Secrets in the Age of Genetic Testing)、《倫理警察?--安全人類研究的難題》(The Ethics Police?: The Struggle to Make Human Research Safe)、《醫生變成了病人會怎麼樣》(When Doctors Become Patients)、《度夜如年:實習醫生的故事》(A Year-Long Night: Tales of A Medical Internship)。他的研究屢屢獲獎,包含了約翰‧賽門‧古根漢紀念基金會(John Simon Guggenheim Memorial Foundation)與羅素‧賽吉基金會(Russell Sage Foundation)的獎助,同時,他還是由紐約州州長任命的紐約州幹細胞委員會(Empire State Stem Cell Board)成員,並且是美國精神醫學學會(American Psychiatric Association)的特聘研究員(Distinguished Fellow)。
目次
第一章 「外帶一個寶寶回家」
──生兒育女的夢想與旅程
第二章 「無法加入爸媽俱樂部」
──沒辦法懷上一個健康的孩子
第三章 當你是一位不孕症的病人
──挑選治療方式
第四章 選個卵子吧
──要個什麼樣的媽媽?
第五章 選擇精子
──選捐精者有風險
第六章 訂做個健康寶寶吧?
──所有的疾病都刪掉
第七章 「我家的女兒太多了」
──選擇性別與其他特徵
第八章 「買一孩送一孩?」
──生對雙胞胎怎麼樣?
第九章 挑選子宮
──當預算不很充裕
第十章 挑選孩子
──要選擇領養嗎?
第十一章 挑選醫師
──不只是錢的問題
第十二章 「他們會是夠格的爸媽嗎?」
──不只是付錢的問題
第十三章 「一個孩子值多少錢?」
──預算很重要
第十四章 高低起伏的情緒雲霄飛車
──生不生以外的問題
第十五章 有人支持你嗎?
──不是每個人都堅強
第十六章 「命該如此?」
──挑選靈性與宗教
第十七章 選擇自己的人生
──教育能幫上什麼忙?
第十八章 政治能幫上什麼忙?
──『八胞胎的媽』
第十九章 未來的世界
──生孩子這個難題
──生兒育女的夢想與旅程
第二章 「無法加入爸媽俱樂部」
──沒辦法懷上一個健康的孩子
第三章 當你是一位不孕症的病人
──挑選治療方式
第四章 選個卵子吧
──要個什麼樣的媽媽?
第五章 選擇精子
──選捐精者有風險
第六章 訂做個健康寶寶吧?
──所有的疾病都刪掉
第七章 「我家的女兒太多了」
──選擇性別與其他特徵
第八章 「買一孩送一孩?」
──生對雙胞胎怎麼樣?
第九章 挑選子宮
──當預算不很充裕
第十章 挑選孩子
──要選擇領養嗎?
第十一章 挑選醫師
──不只是錢的問題
第十二章 「他們會是夠格的爸媽嗎?」
──不只是付錢的問題
第十三章 「一個孩子值多少錢?」
──預算很重要
第十四章 高低起伏的情緒雲霄飛車
──生不生以外的問題
第十五章 有人支持你嗎?
──不是每個人都堅強
第十六章 「命該如此?」
──挑選靈性與宗教
第十七章 選擇自己的人生
──教育能幫上什麼忙?
第十八章 政治能幫上什麼忙?
──『八胞胎的媽』
第十九章 未來的世界
──生孩子這個難題
書摘/試閱
第九章:挑選子宮──當預算不很充裕
安德魯(Andrew)和查爾斯(Charles)這一對男同志伴侶想要一個孩子,不過,他們在非營利單位工作,資金有限。他們居住的中西部州,不承認代孕契約(surrogacy contracts)。他們可以雇用一個住在加州(California)『代理孕母』(gestational surrogate),那裡承認這類契約;可是,這麼做的話,要花十萬美金以上。他們研究了自己有何選項,最後決定要用所謂的傳統代孕--他們要採集自己的精子,放在乾冰上寄給一個願意自行受精而且懷他們孩子的女性。這樣的費用少很多,大概三萬五千美金。他們在網路上找到了妮可(Nicole),只要安德魯和查爾斯願意直接付她現金,她就同意提供這個服務。然而,不管什麼時候,如果她改變心意,決定要留下孩子,那麼,孩子就是她的。
這是場大賭注。不過,安德魯和查爾斯覺得,假如他們想要一個血緣上和自己有關係的孩子,也別無選擇了。他們去和妮可以及她的家人見了面。她雖然同意了,不過,就在要受精之前的那一刻,她緊張了起來,決定退出。安德魯和查爾斯又再次上網尋找,幾個月後,找到了另一個同意這麼做的女性艾芙琳(Evelyn)。他們開車去和她見面。她答應,懷孕期間,不碰酒精和娛樂性用藥,只吃健康的食物。他們還見了她的老公與三個孩子--以後和新出世得孩子,會是同母異父的手足。透過血緣的關係,他們的家庭,會永遠緊緊相繫。
安德魯和查爾斯用聯邦快遞寄出了他們的精子給她。她懷孕了。
然後,他們全都等著結果。這對男同志想著,萬一懷孕出了問題要怎麼辦。她雖然有自己的健康保險,不過可能會增生其他的費用。要是她後來使用娛樂性用藥或喝酒怎麼辦?他們每隔六或七周,就會去探望她。懷孕就這麼繼續下去。
九個月後,她準備好要生產了。安德魯和查爾斯開車去找她,待在她的床邊。她生下了一個女娃娃。
孩子出世後第二天,艾芙琳如果要的話,可以合法保有完整的小孩監護權,但她放棄自己的權利。安德魯和查爾斯得到了他們的寶寶。
然而,有的代理孕母,在最後一刻,會食言反悔。也因此,無數個想當爸媽的人會覺得,這種方式風險太大,他們寧可選擇更多法律保障,即便那樣要花的錢多很多。
許多想當爸媽的人,不只挑選卵子、精子、還有胚胎時要面臨兩難,連挑子宮也是--是否要「租」一個子宮,雇用一個懷他們孩子的女性,還有,如果這麼做的話,由誰開條件、條件為何。出於醫療相關的理由,很多想生孩子的女性沒辦法自己懷胎。而想要一個血緣相關的孩子的單身男性和男同志,除了用代理孕母之外,別無選擇。像莎拉‧潔西卡‧派克(Sarah Jessica Parker)這樣的名人女演員,也雇用了代理孕母,讓自己不用經歷懷孕。對於這種代理孕母的需求,雖然大量成長,不過,與此相關的論辯,也激烈四起。
在安德魯和查爾斯採用的傳統代孕制裡,女性同意男方授精,而後懷子,另一方面,孕期代孕制則是由想當爸媽的人提供胚胎,代理者只出借、或者說『租出』她的子宮,並不提供卵子。想當爸媽的人可以想辦法找到一名家族成員或朋友,免費當代理孕母,或者,他們可以設法雇用一位代理孕母。
一九八○年代的時候,美國的商業代孕,因為Baby M‧的案例,受到媒體廣大的關注。威廉‧史登(William Stern)和伊莉莎白‧史登(Elizabeth Stern)這對夫妻想要一個孩子,可是伊莉莎白罹患了多發性硬化症(multiple sclerosis),她擔心懷孕對她會造成傷害。一間不孕症診所在報紙上登了廣告,尋覓代孕者。瑪莉‧貝絲‧懷特赫德(Mary Beth Whitehead)這名高中中輟生,回覆了那則廣告,簽了一份契約,然後用威廉的精子授精。瑪莉‧貝絲ˋ來生下了一個女娃娃,不過她決定要留下孩子。史登夫婦因此提告。一九八七年,紐澤西州高等法院(New Jersey Superior Court)把Baby M‧的監護權判給了他們。但一九八八年,瑪莉‧貝絲上訴。紐澤西州高等法院雖然還是把監護權給了史登夫婦,不過給了懷特赫德小姐探視權,並且,判該州未來所有的代孕契約都無效。二○○九年,紐澤西某間法院裁決,那項判決,也一併禁止孕期待孕。接下來,好幾個州都禁止了所有的付費代孕。
然而,有些州,尤以加州最引人注意,准許付費孕期代孕,擁護禁止生母將孩子留下的法律契約效力。在加州,孕期待孕制成了一門大生意,還有,在費用遠遠低於美國的開發中國家,例如印度(India)、泰國(Thailand)、與尼泊爾(Nepa)也是(費用大約只要五千美金,而不是十萬美金)。數百萬美金的代孕產業,在好幾個開發中國家裡,如雨後春筍般出現,帶來了可能有剝削女人之虞的倫理、法律、社會、還有心理層面之顧慮。也有工業化國家的夫妻,在別的地方找了代孕,結果孩子還沒出生,就離婚了,讓這個兩造雙方都不要的孩子,被放逐在孤兒院。此外,在許多國家,代理孕母可以合法改變心意,決定留下孩子。代理孕母的健康如果不佳而且又不見得受到良好的監控,也可能對孩子有不良的影響。
美國各州對於是否允許、禁止、或限制代孕,以及如何執行他們各自的相關法律方面,做法天差地遠。以二○一一年為例,允許傳統代孕制(因為沒有明確禁止)的有一六個州;立法允許傳統代孕制,但未規定太多細則的則有五個州;有二個州立法允許但有所限制;有四個州只允許無補償的代孕;有九個州雖然允許,不過沒有強制要求要履行契約;有二個州雖然可以做代孕,但禁止簽合約;有四個州因為禁止簽合約,所以沒有人做代孕,還有九 個我們無法預知狀況的州。有三個州孕期代孕制是合法的;允許孕期待孕(因為沒有明確禁止)的有二二個州;立法允許孕期代孕制,但未規定太多細則的有七個州;有六個州立法允許但有所限制,有一個州雖然允許,不過沒有強制要求要履行契約;允許代孕,但禁止簽合約的州有五個;華盛頓特區(Washington, DC)因為禁止簽合約,所以沒有人做代孕。在其他方面,各州也做法不一,例如:代理孕母可以獲得多少補償(好比她是否可以獲得比基本花費還要多的報酬);代理孕母能否改變心意,如果可以的話,要在什麼樣的時間規定之內;是否需要法院許可,而且具備該州居民身分;想找代孕的爸媽是否一定要提供精子和卵子;還有,能不能用代理孕母的卵子。
跟所有懷孕的女性一樣,代理孕母會面臨偏短期與偏長期的可能風險,例如高血壓、貧血、糖尿病、子癲前症(preeclampsia)(或妊娠毒血症〔toxemia〕)、還有憂鬱症。像病態肥胖這類的因素,會提高併發症的風險。因此,醫師通常會挑選之前懷過孕也生過孩子、因此曉得可能狀況的女性,做為代理孕母。
我們不一定能明確知道女性到底幾歲才算太老、或是什麼時候她才不能用自己的子宮。許多女性會面臨很多的不確定。「我們在考慮代孕和/或找捐卵,因為我近來都沒有做人成功」,透過試管受精(in vitro fertilization)生下一兒、目前想生第二胎的密西根州(Michigan)行銷人員羅克珊(Roxanne),如此說道。「我們傾向找代孕,這麼一來最起碼孩子會是我的卵子跟我先生的精子製造出來的。」不過,她還是不太確定,所以她問了醫師。「我問說:『你會讓你的女兒這樣做嗎?』他說會。這讓我覺得『那好,我就這麼做。』話說回來,代孕非常昂貴。因此未了省錢,我有一個好朋友很好心地自告奮勇。我不知道她說的話真實性多高。她說她『真的』希望我們有孩子,而且她願意幫我們懷孩子。」
羅克珊跟她的先生還是很困惑,不曉得要不要讓這個朋友懷他們未來的小孩。「我跟我的婦產科醫師(OB/GYN)聊到這件事」,羅克珊解釋道。「可惜,我的朋友有癲癇症而且她有吃抗抽搐的藥物,這麼一來她就不是裡想的代理孕母,就算她已經生了自己的小孩也一樣。我的婦產科醫師對此不太放心」,羅克珊接著說道。「所以,我們說我們要再多做一次試管受精療程,如果沒有成功,那就考慮領養。不過,我後來懷了孕,生了我兒子。」朋友或親戚可能因此會提出他們要當無償的代理孕母,不過還是有可能出現障礙或是不可預期的併發症,而許多想當爸媽的人依舊對此態度存疑或不放心。
雖然加州的法律把代理孕母和未來爸媽之間的關係,闡釋得清清楚楚,不過,其他方面還是會碰到難題,Baby M‧的案例就是那樣。代理孕母就算跟未來爸媽有親戚關係,還是可以決定要留下孩子。吉兒(Jill)就提出了這樣的一個例子:「有一對男同志伴侶用了某位匿名的卵子供體,由伴侶其中一人的妹妹代孕。那個妹妹接受了諮商,也簽了同意書,不過,她沒有看心理醫師,而現在她打監護權官司,取得臨時共同監護權。她當初曉得自己在做什麼,也同意藥做了。她跟這些孩子並無血緣上的關係,是哥哥的伴侶提供了精子。那麼,她憑什麼能跟預定要當爸媽的那對伴侶一樣,養育這些孩子?」
代理孕母懷孕期間的行為,也可能造成緊張關係。「預定要當父母的人可能會抓狂」,吉兒觀察道。「『天啊,她懷的是我的孩子。……我真不敢相信她想要去遊樂園玩!』」代孕的人可能會想喝酒、吃某些東西、運動、或是旅遊。想當爸媽的人跟代理孕母,可能就會有所爭執。「一般而言,想找代理孕母,病人必須有了不起的財力」,吉兒接著說道。「我不是要隨便一竿子打翻一船人,不過,這種病人習慣使喚人。」
雖然法律上的爭議,相對很少見,不過,還是有的--如果想當爸媽的人跟代理孕母所居住的州,法律上不認可這些契約,尤其會發生這種事。「通常和解協議會成功」,吉兒補充道。「最大的挑戰,是處理預定要當爸媽的人和代理孕母之間的關係。」
提供謹慎的諮商還有利用知會同意書,能有助代理孕母不改變其心意,儘管如此,難題還是沒有消失。「我們還沒碰過代理孕母想留下孩子的問題」,馬文(Marvin)談到他們診狀況的時候,如此說道。「不過,我們花很多時間取得同意書與提供病人諮商。我們有非常詳盡的法律文件。它們提供了保障給所有人。我們規定各方要接受強制性的心理諮商。他們要等上三個月。那麼一來,他們會有時間安排一切大小事,做出調整與因應。不過,有些想當爸媽的人可能會中途放棄,去別的地方做。」
禁止付費代孕制的各州法律,可能沒有反映出大多數人民的看法,不過,還是很難改變。「有人突然想到,然後說,代孕制好可怕。我不知道背後到底持何理由、怎麼個可怕法、或者這是什麼時候的事」,吉兒想著。「不過,沒有人想反駁,因為改變需要時間、精力、還有金錢。」事實上,替代孕制辯護的人,曾試圖在紐約州(New York)和其他地方改變州法,都沒有成功。反對代孕制的人,往往不是右派基督徒(right-wing Christian)(這些人往往都會反對所有的輔助生殖技術,視其為不道德的),就是女性主義者(這些人主張,同意當代理孕母的人大多很窮,所以可能遭到利用)。不過,我們目前沒有這些女性身分為何以及為何同意當代孕這樣的資料。
女性為何選擇當代理孕母--這種問題,於焉而生。她們可能同時出於金錢因素和個人理由才這麼做。「雖然她們這麼做是為了錢,不過那只是一部分的理由」,吉兒接著說道。「一般來講,她們都超積極的。有些很討人喜歡。有的則有控制欲:她們覺得自己什麼都懂。我有個同事覺得,這些人都有點自戀,喜歡感覺自己受到高度的重視。她們生活當中的其他方面,可能沒辦法提供她們那種同樣的感激與尊重。」這些動機,可能缺一不可,不過,本身卻都不足。據說許多懷胎九月拿十萬美金的女性,是中產階級人士,完全理解其中的風險與利益,幾乎之前都生過自己的小孩,而且她們覺得,獲得的報酬很值得。
這些複雜的關係,可能會對醫療提供者帶來難題:「我現在是預定當爸媽的伴侶和代孕者兩邊的基層醫療醫師」,吉兒說道。「這是出於所有人最佳利益的安排嗎?我不確定。代理孕母受到感染,不過真的無關緊要。本來根本不應該檢驗的。可是,她整個人好緊張,擔心孩子的血緣爸媽會怎麼想。接下來換她的雌激素值有點低。她又陷入緊張狀態,擔心爸媽會做何感受。看她那樣,真的讓人很難過,因為她只想把事情做好而已。」
女性也會受到想助人和人道精神的理由所驅使。「有的人真的是出於善心做這件事情」,吉兒接著說道。「她們想幫人。有些真的喜歡懷孕的那種感覺。對某些人而言,那是一種能力,可以做一件重要的事,而且把它做好,然後獲得某種程度的認可。鮮少有人會無償代孕,不過,你如果考慮她們要經歷的一切和其中風險的話,那也是合理的。話說回來,並不是只跟錢有關。也許才佔了四○%到五○%左右吧。」
想生孩子、去開發中國家雇用代理孕母的那些人,還會碰上額外的挑戰。舉例來說,二○○七年,山田幾文和山田由紀(Ikufumi and Yuki Yamada)這對日本夫妻,用先生的精子和匿名供體的卵子,在印度(India)找了一個代理孕母。然而,孩子出生前一個月,山田夫婦離婚了。幾文後來想要獨自以父親的身分養育孩子。可是當孩子出世時,由紀拒絕撫養小孩,而由於日本的公民身分屬地主義的關係,日本大使館因此拒絕讓這個孩子申請護照。然而,印度的法律並不認可幾文為單親爸爸。所以,這個後來名叫曼吉(Manji)的寶寶,留在印度的一間孤兒院裡,沒有身分。幾文經歷了許多後續冗長的法律訴訟才勝訴。
安德魯(Andrew)和查爾斯(Charles)這一對男同志伴侶想要一個孩子,不過,他們在非營利單位工作,資金有限。他們居住的中西部州,不承認代孕契約(surrogacy contracts)。他們可以雇用一個住在加州(California)『代理孕母』(gestational surrogate),那裡承認這類契約;可是,這麼做的話,要花十萬美金以上。他們研究了自己有何選項,最後決定要用所謂的傳統代孕--他們要採集自己的精子,放在乾冰上寄給一個願意自行受精而且懷他們孩子的女性。這樣的費用少很多,大概三萬五千美金。他們在網路上找到了妮可(Nicole),只要安德魯和查爾斯願意直接付她現金,她就同意提供這個服務。然而,不管什麼時候,如果她改變心意,決定要留下孩子,那麼,孩子就是她的。
這是場大賭注。不過,安德魯和查爾斯覺得,假如他們想要一個血緣上和自己有關係的孩子,也別無選擇了。他們去和妮可以及她的家人見了面。她雖然同意了,不過,就在要受精之前的那一刻,她緊張了起來,決定退出。安德魯和查爾斯又再次上網尋找,幾個月後,找到了另一個同意這麼做的女性艾芙琳(Evelyn)。他們開車去和她見面。她答應,懷孕期間,不碰酒精和娛樂性用藥,只吃健康的食物。他們還見了她的老公與三個孩子--以後和新出世得孩子,會是同母異父的手足。透過血緣的關係,他們的家庭,會永遠緊緊相繫。
安德魯和查爾斯用聯邦快遞寄出了他們的精子給她。她懷孕了。
然後,他們全都等著結果。這對男同志想著,萬一懷孕出了問題要怎麼辦。她雖然有自己的健康保險,不過可能會增生其他的費用。要是她後來使用娛樂性用藥或喝酒怎麼辦?他們每隔六或七周,就會去探望她。懷孕就這麼繼續下去。
九個月後,她準備好要生產了。安德魯和查爾斯開車去找她,待在她的床邊。她生下了一個女娃娃。
孩子出世後第二天,艾芙琳如果要的話,可以合法保有完整的小孩監護權,但她放棄自己的權利。安德魯和查爾斯得到了他們的寶寶。
然而,有的代理孕母,在最後一刻,會食言反悔。也因此,無數個想當爸媽的人會覺得,這種方式風險太大,他們寧可選擇更多法律保障,即便那樣要花的錢多很多。
許多想當爸媽的人,不只挑選卵子、精子、還有胚胎時要面臨兩難,連挑子宮也是--是否要「租」一個子宮,雇用一個懷他們孩子的女性,還有,如果這麼做的話,由誰開條件、條件為何。出於醫療相關的理由,很多想生孩子的女性沒辦法自己懷胎。而想要一個血緣相關的孩子的單身男性和男同志,除了用代理孕母之外,別無選擇。像莎拉‧潔西卡‧派克(Sarah Jessica Parker)這樣的名人女演員,也雇用了代理孕母,讓自己不用經歷懷孕。對於這種代理孕母的需求,雖然大量成長,不過,與此相關的論辯,也激烈四起。
在安德魯和查爾斯採用的傳統代孕制裡,女性同意男方授精,而後懷子,另一方面,孕期代孕制則是由想當爸媽的人提供胚胎,代理者只出借、或者說『租出』她的子宮,並不提供卵子。想當爸媽的人可以想辦法找到一名家族成員或朋友,免費當代理孕母,或者,他們可以設法雇用一位代理孕母。
一九八○年代的時候,美國的商業代孕,因為Baby M‧的案例,受到媒體廣大的關注。威廉‧史登(William Stern)和伊莉莎白‧史登(Elizabeth Stern)這對夫妻想要一個孩子,可是伊莉莎白罹患了多發性硬化症(multiple sclerosis),她擔心懷孕對她會造成傷害。一間不孕症診所在報紙上登了廣告,尋覓代孕者。瑪莉‧貝絲‧懷特赫德(Mary Beth Whitehead)這名高中中輟生,回覆了那則廣告,簽了一份契約,然後用威廉的精子授精。瑪莉‧貝絲ˋ來生下了一個女娃娃,不過她決定要留下孩子。史登夫婦因此提告。一九八七年,紐澤西州高等法院(New Jersey Superior Court)把Baby M‧的監護權判給了他們。但一九八八年,瑪莉‧貝絲上訴。紐澤西州高等法院雖然還是把監護權給了史登夫婦,不過給了懷特赫德小姐探視權,並且,判該州未來所有的代孕契約都無效。二○○九年,紐澤西某間法院裁決,那項判決,也一併禁止孕期待孕。接下來,好幾個州都禁止了所有的付費代孕。
然而,有些州,尤以加州最引人注意,准許付費孕期代孕,擁護禁止生母將孩子留下的法律契約效力。在加州,孕期待孕制成了一門大生意,還有,在費用遠遠低於美國的開發中國家,例如印度(India)、泰國(Thailand)、與尼泊爾(Nepa)也是(費用大約只要五千美金,而不是十萬美金)。數百萬美金的代孕產業,在好幾個開發中國家裡,如雨後春筍般出現,帶來了可能有剝削女人之虞的倫理、法律、社會、還有心理層面之顧慮。也有工業化國家的夫妻,在別的地方找了代孕,結果孩子還沒出生,就離婚了,讓這個兩造雙方都不要的孩子,被放逐在孤兒院。此外,在許多國家,代理孕母可以合法改變心意,決定留下孩子。代理孕母的健康如果不佳而且又不見得受到良好的監控,也可能對孩子有不良的影響。
美國各州對於是否允許、禁止、或限制代孕,以及如何執行他們各自的相關法律方面,做法天差地遠。以二○一一年為例,允許傳統代孕制(因為沒有明確禁止)的有一六個州;立法允許傳統代孕制,但未規定太多細則的則有五個州;有二個州立法允許但有所限制;有四個州只允許無補償的代孕;有九個州雖然允許,不過沒有強制要求要履行契約;有二個州雖然可以做代孕,但禁止簽合約;有四個州因為禁止簽合約,所以沒有人做代孕,還有九 個我們無法預知狀況的州。有三個州孕期代孕制是合法的;允許孕期待孕(因為沒有明確禁止)的有二二個州;立法允許孕期代孕制,但未規定太多細則的有七個州;有六個州立法允許但有所限制,有一個州雖然允許,不過沒有強制要求要履行契約;允許代孕,但禁止簽合約的州有五個;華盛頓特區(Washington, DC)因為禁止簽合約,所以沒有人做代孕。在其他方面,各州也做法不一,例如:代理孕母可以獲得多少補償(好比她是否可以獲得比基本花費還要多的報酬);代理孕母能否改變心意,如果可以的話,要在什麼樣的時間規定之內;是否需要法院許可,而且具備該州居民身分;想找代孕的爸媽是否一定要提供精子和卵子;還有,能不能用代理孕母的卵子。
跟所有懷孕的女性一樣,代理孕母會面臨偏短期與偏長期的可能風險,例如高血壓、貧血、糖尿病、子癲前症(preeclampsia)(或妊娠毒血症〔toxemia〕)、還有憂鬱症。像病態肥胖這類的因素,會提高併發症的風險。因此,醫師通常會挑選之前懷過孕也生過孩子、因此曉得可能狀況的女性,做為代理孕母。
我們不一定能明確知道女性到底幾歲才算太老、或是什麼時候她才不能用自己的子宮。許多女性會面臨很多的不確定。「我們在考慮代孕和/或找捐卵,因為我近來都沒有做人成功」,透過試管受精(in vitro fertilization)生下一兒、目前想生第二胎的密西根州(Michigan)行銷人員羅克珊(Roxanne),如此說道。「我們傾向找代孕,這麼一來最起碼孩子會是我的卵子跟我先生的精子製造出來的。」不過,她還是不太確定,所以她問了醫師。「我問說:『你會讓你的女兒這樣做嗎?』他說會。這讓我覺得『那好,我就這麼做。』話說回來,代孕非常昂貴。因此未了省錢,我有一個好朋友很好心地自告奮勇。我不知道她說的話真實性多高。她說她『真的』希望我們有孩子,而且她願意幫我們懷孩子。」
羅克珊跟她的先生還是很困惑,不曉得要不要讓這個朋友懷他們未來的小孩。「我跟我的婦產科醫師(OB/GYN)聊到這件事」,羅克珊解釋道。「可惜,我的朋友有癲癇症而且她有吃抗抽搐的藥物,這麼一來她就不是裡想的代理孕母,就算她已經生了自己的小孩也一樣。我的婦產科醫師對此不太放心」,羅克珊接著說道。「所以,我們說我們要再多做一次試管受精療程,如果沒有成功,那就考慮領養。不過,我後來懷了孕,生了我兒子。」朋友或親戚可能因此會提出他們要當無償的代理孕母,不過還是有可能出現障礙或是不可預期的併發症,而許多想當爸媽的人依舊對此態度存疑或不放心。
雖然加州的法律把代理孕母和未來爸媽之間的關係,闡釋得清清楚楚,不過,其他方面還是會碰到難題,Baby M‧的案例就是那樣。代理孕母就算跟未來爸媽有親戚關係,還是可以決定要留下孩子。吉兒(Jill)就提出了這樣的一個例子:「有一對男同志伴侶用了某位匿名的卵子供體,由伴侶其中一人的妹妹代孕。那個妹妹接受了諮商,也簽了同意書,不過,她沒有看心理醫師,而現在她打監護權官司,取得臨時共同監護權。她當初曉得自己在做什麼,也同意藥做了。她跟這些孩子並無血緣上的關係,是哥哥的伴侶提供了精子。那麼,她憑什麼能跟預定要當爸媽的那對伴侶一樣,養育這些孩子?」
代理孕母懷孕期間的行為,也可能造成緊張關係。「預定要當父母的人可能會抓狂」,吉兒觀察道。「『天啊,她懷的是我的孩子。……我真不敢相信她想要去遊樂園玩!』」代孕的人可能會想喝酒、吃某些東西、運動、或是旅遊。想當爸媽的人跟代理孕母,可能就會有所爭執。「一般而言,想找代理孕母,病人必須有了不起的財力」,吉兒接著說道。「我不是要隨便一竿子打翻一船人,不過,這種病人習慣使喚人。」
雖然法律上的爭議,相對很少見,不過,還是有的--如果想當爸媽的人跟代理孕母所居住的州,法律上不認可這些契約,尤其會發生這種事。「通常和解協議會成功」,吉兒補充道。「最大的挑戰,是處理預定要當爸媽的人和代理孕母之間的關係。」
提供謹慎的諮商還有利用知會同意書,能有助代理孕母不改變其心意,儘管如此,難題還是沒有消失。「我們還沒碰過代理孕母想留下孩子的問題」,馬文(Marvin)談到他們診狀況的時候,如此說道。「不過,我們花很多時間取得同意書與提供病人諮商。我們有非常詳盡的法律文件。它們提供了保障給所有人。我們規定各方要接受強制性的心理諮商。他們要等上三個月。那麼一來,他們會有時間安排一切大小事,做出調整與因應。不過,有些想當爸媽的人可能會中途放棄,去別的地方做。」
禁止付費代孕制的各州法律,可能沒有反映出大多數人民的看法,不過,還是很難改變。「有人突然想到,然後說,代孕制好可怕。我不知道背後到底持何理由、怎麼個可怕法、或者這是什麼時候的事」,吉兒想著。「不過,沒有人想反駁,因為改變需要時間、精力、還有金錢。」事實上,替代孕制辯護的人,曾試圖在紐約州(New York)和其他地方改變州法,都沒有成功。反對代孕制的人,往往不是右派基督徒(right-wing Christian)(這些人往往都會反對所有的輔助生殖技術,視其為不道德的),就是女性主義者(這些人主張,同意當代理孕母的人大多很窮,所以可能遭到利用)。不過,我們目前沒有這些女性身分為何以及為何同意當代孕這樣的資料。
女性為何選擇當代理孕母--這種問題,於焉而生。她們可能同時出於金錢因素和個人理由才這麼做。「雖然她們這麼做是為了錢,不過那只是一部分的理由」,吉兒接著說道。「一般來講,她們都超積極的。有些很討人喜歡。有的則有控制欲:她們覺得自己什麼都懂。我有個同事覺得,這些人都有點自戀,喜歡感覺自己受到高度的重視。她們生活當中的其他方面,可能沒辦法提供她們那種同樣的感激與尊重。」這些動機,可能缺一不可,不過,本身卻都不足。據說許多懷胎九月拿十萬美金的女性,是中產階級人士,完全理解其中的風險與利益,幾乎之前都生過自己的小孩,而且她們覺得,獲得的報酬很值得。
這些複雜的關係,可能會對醫療提供者帶來難題:「我現在是預定當爸媽的伴侶和代孕者兩邊的基層醫療醫師」,吉兒說道。「這是出於所有人最佳利益的安排嗎?我不確定。代理孕母受到感染,不過真的無關緊要。本來根本不應該檢驗的。可是,她整個人好緊張,擔心孩子的血緣爸媽會怎麼想。接下來換她的雌激素值有點低。她又陷入緊張狀態,擔心爸媽會做何感受。看她那樣,真的讓人很難過,因為她只想把事情做好而已。」
女性也會受到想助人和人道精神的理由所驅使。「有的人真的是出於善心做這件事情」,吉兒接著說道。「她們想幫人。有些真的喜歡懷孕的那種感覺。對某些人而言,那是一種能力,可以做一件重要的事,而且把它做好,然後獲得某種程度的認可。鮮少有人會無償代孕,不過,你如果考慮她們要經歷的一切和其中風險的話,那也是合理的。話說回來,並不是只跟錢有關。也許才佔了四○%到五○%左右吧。」
想生孩子、去開發中國家雇用代理孕母的那些人,還會碰上額外的挑戰。舉例來說,二○○七年,山田幾文和山田由紀(Ikufumi and Yuki Yamada)這對日本夫妻,用先生的精子和匿名供體的卵子,在印度(India)找了一個代理孕母。然而,孩子出生前一個月,山田夫婦離婚了。幾文後來想要獨自以父親的身分養育孩子。可是當孩子出世時,由紀拒絕撫養小孩,而由於日本的公民身分屬地主義的關係,日本大使館因此拒絕讓這個孩子申請護照。然而,印度的法律並不認可幾文為單親爸爸。所以,這個後來名叫曼吉(Manji)的寶寶,留在印度的一間孤兒院裡,沒有身分。幾文經歷了許多後續冗長的法律訴訟才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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