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簡介
著名的漢摩拉比律法有哪些內容?
史上第一個大洪水故事出現在巴比倫史詩?
古巴比倫人用蝗蟲發酵醬汁為飲料添加風味?
世界七大經典奇觀空中花園真實存在過嗎?
打開牛津大學出版社最受歡迎通識讀本,
用最簡明的方式認識影響深遠的古代世界文明中心。
巴比倫是古代世界最偉大的城市之一,
她的名字如同羅馬,
喚起由力量、財富、輝煌及墮落交織而成的畫面。
透過近代考古發掘以及對巴比倫泥板語言的破解,
巴比倫的歷史和文明得以重新被發現,
在很多方面都推翻了《聖經》中的巴比倫形象。
巴比倫城起源於羅馬創立前近兩千年。
為文化和知識最活躍的古代世界文明中心之一,
對同時期的近東文明影響深遠,
而且對古典時代的宗教、科學及文學傳統都有所貢獻。
本書的旅程將從漢摩拉比的古巴比倫王國開始,
經過由加西特人統治的第二個偉大巴比倫王國,
然後穿越一段相對無足輕重的漫長時期,
直到巴比倫城以新巴比倫帝國首都的姿態,
綻放前所未見的光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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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作者簡介】
崔佛.布萊斯(Trevor Bryce)
布萊斯是知名且獲獎無數的古文明學者,目前為昆士蘭大學名譽教授以及新英格蘭大學榮譽退休教授。他曾獲美國普林斯頓高等研究所、英國牛津大學沃爾夫森學院、澳洲國立大學和澳洲麥覺理大學的訪問學人邀請或研究獎助。他是澳洲人文學院院士(FAHA),並因其對歷史的貢獻,獲得澳洲建國百年特殊貢獻勳章。他撰寫了許多關於古代世界的文章和書籍,包括牛津大學出版社出版的《西臺世界的生活與社會》(Life and Society in the Hittite World, 2005)和《古敘利亞》(Ancient Syria, 2014)。
【譯者簡介】
葉品岑
哥倫比亞大學東亞語言與文化系碩士。曾任編輯,現專職翻譯,譯作有《失序的心靈》、《被隱藏的眾神》、《自由的技藝》、《為工作而活》、《古蘭似海》、《午夜的佩拉皇宮》、《我的應許地》等。
【審訂者簡介】
王紫讓
序
巴比倫是古代世界最偉大的城市之一(圖1),它的名字,如同羅馬,喚起由力量、財富、輝煌及墮落交織而成的畫面。巴比倫與羅馬這兩個名字在《聖經》傳統裡緊密相連,因為羅馬在《啟示錄》中被貶為「巴比倫的大淫婦」,從而和壓迫及放蕩的城市形象聯繫在一起──即使巴比倫早已崩塌為塵土,但這樣的形象仍歷久彌新。我們將看到,透過破解巴比倫泥板語言,以及考古發掘對巴比倫歷史和文明的重新發現,在很多方面都推翻了《聖經》的巴比倫形象。泥板和考古遺跡都為我們揭露一個起源於羅馬創立前近兩千年的城市。在史上持續有人居住時間最長的城市聚落中,巴比倫城成為文化和知識最活躍的其中一個古代世界文明中心,對同時代的近東文明影響深遠,而且在很多方面對古典時代的宗教、科學及文學傳統都有所貢獻。
然而,接下來的篇幅不只是關於巴比倫城,而是關於整個南美索不達米亞,從現代巴格達往南,底格里斯河及幼發拉底河彼此靠近的區域,然後穿越更南端的沼澤地,直抵波斯灣。巴比倫位在巴格達正西南方的幼發拉底河畔,在我們稱為早期青銅時代(Early Bronze Age)的西元前第三千年紀期間,只是其中一個在南美索不達米亞興起的城市社會。待日後將發展為《聖經》中惡名昭彰之城的巴比倫小村莊出現時(大概是在西元前第三千年紀的中期),構成蘇美文明的城邦群在南美索不達米亞已經存在好幾個世紀。我們名之為蘇美(Sumer,當地居民稱之為肯吉爾〔Kiengir〕)的土地在西元前第三千年紀早期出現,一般稱為「文明的搖籃」,是有組織的城市生活第一次大規模出現在近東地區。
蘇美人的起源仍有爭議──究竟他們是西元前第四千年紀末期遷入美索不達米亞的新居民,還是從區域裡的當地住民演變而來?無論如何,他們高度發展的實作能力和組織能力,使他們能征服嚴苛的自然環境,並在這樣的環境裡茁壯,而不只是勉強存活而已。底格里斯河及幼發拉底河之間絕大多數平坦的、大抵乾燥的平原被一片片的廣闊沙漠占據,這個降雨貧乏區域幾乎得不到滋潤,甚至時常久旱不雨。乾旱始終是一個生存威脅。
蘇美人面對且戰勝了威脅。他們卓越的實作成就之一,就是建造由大型運河網路構成的複雜灌溉系統。這項成就就是他們能在如此不利人類發展的區域,創造出一個繁榮昌盛的先進文明背後最重要的原因。蘇美城邦的時代被稱為早期王朝時代(Early Dynastic period),一般來說是從西元前約二九○○年開始到二三三四年為止。這是一個物質極為富裕的時代,因為蘇美人有效利用自然環境,並且廣泛從事貿易活動(後者是迫於區域內幾乎完全沒有木材和金屬等自然資源)。早王朝時期也是一個藝術成就卓越的時期──從蘇美藝術家和工匠製作的著名藝術品可見一斑,譬如烏爾王家墓葬出土的那些藝術品。
南美索不達米亞北部一股新勢力的崛起,結束了早期王朝時代。在絕大部分、乃至於整個蘇美時期,南美索不達米亞都住著另一個民族,這群人流著閃族的血統。「閃族人」(Semite,形容詞「閃族的」〔Semitic〕)這個詞,源自挪亞的其中一個兒子閃(Shem),是西元十八世紀新造的一個專有名詞,用來指一些著名的西亞群體,包括巴比倫人、亞述人、迦南人、腓尼基人、希伯來人和阿拉伯人,因為他們的語言和文化有某些相似之處。西元前約二三三四年的時候,有一位閃族領導者薩爾貢(Sargon)在南美索不達米亞北部的城市阿卡德(Agade,位置仍未知)創立了一個統治王朝,建立起近東歷史上第一個帝國:阿卡德帝國(Akkadian empire)。阿卡德帝國全盛期統治著整個美索不達米亞,北邊最遠至庫德斯坦(Kurdistan)、東至札格洛斯山脈(Zagros mountains),西邊最遠至安納托利亞東南部(不過,我們無法確知阿卡德人對這些地方的直接控制程度)。
諸多因素導致阿卡德帝國在西元前約二一九三年滅亡。但在一個世紀內又有另一個帝國崛起,這個帝國以美索不達米亞最南端的烏爾城(Ur)為根據地。這個被稱為烏爾第三王朝(Ur III dynasty)的帝國由烏爾納姆(Ur-Namma)創立於西元前二一一二年,版圖涵蓋整個南美索不達米亞,以及大量底格里斯河以東的附屬領土。但烏爾的國祚甚至比在它之前的阿卡德更短。來自伊朗西部的埃蘭(Elamite)入侵者在西元前二○○四年左右摧毀了烏爾。
巴比倫在這段早期青銅時代波折的歷史之中無足輕重。事實上,直到阿卡德帝國期間的西元前約二二○○年,巴比倫才首次被文字記載提及。此時的巴比倫城至少有兩座神廟,後來成為烏爾第三王朝的地方行政中心。不過,距離巴比倫嶄露頭角的真正起點還有大概一百五十年。西元前一八八○年左右,有個名叫蘇姆拉埃勒(Sumu-la-El)的人在巴比倫城裡創立了一個王朝,巴比倫城在該王朝第五位國王漢摩拉比(Hammurabi〔Hammurapi〕)的統治下,成為近東地區一個大國的核心,也是歷史長河上諸多巴比倫王國的第一個。
我們會在接下來的章節裡仔細討論漢摩拉比統治的時代(1792-1750 BC)。但首先我們要談談「巴比倫」(Babylon)及「巴比倫尼亞」(Babylonia)這兩個名稱。在阿卡德時期,巴比倫被稱為Bāb-ilim,意思是「神之門」,巴比倫的蘇美語名稱Ka-dingirra有相同的意思。我們不知道哪一個出現的年代較早,不過在古代傳統裡牢牢被記住的是阿卡德語名稱,從而衍生出城市的希臘語名稱「巴比倫」(Babylon)。希伯來語稱為Bābel(巴別)。
一看就知道是衍生自「巴比倫」的「巴比倫尼亞」,並非一個古地名,而是現代學者用來指稱巴比倫城開始成為區域支配者之後的南美索不達米亞的名稱,尤其是從漢摩拉比統治以降。然而,有些學者認為在青銅時代晚期加喜特王朝(Kassite dynasty)控制這個地區之前,都不應該使用這個名稱,因為直到加喜特王朝建立之後,「巴比倫尼亞」才成為一個連貫的地緣政治單位,而且在往後的古巴比倫歷史上大抵保持不變,即使臣服於其他勢力如亞述、波斯和羅馬的時期亦然。儘管如此,漢摩拉比的王朝,尤其是漢摩拉比自己在位的時期,為我們穿越南美索不達米亞(「巴比倫尼亞」)歷史的旅程,提供一個很方便的起點。
目次
序言
第一章 古巴比倫時期(約西元前一八八○年至一五九五年)
西元前第二千年紀早期的族群和王國
漢摩拉比及其之前歷代君王
漢摩拉比的繼任者
第二章 從《漢摩拉比律法》看巴比倫社會
漢摩拉比的石碑
《漢摩拉比律法》的性質和內容
社會階層制度
奴隸
階級之內和階級之間的婚姻
正義因人而異
巴比倫人真的能讓正義伸張嗎?
《漢摩拉比律法》的用途
第三章 古巴比倫時代的城市
第四章 加西特人(約西元前一五七○年至一一五五年)
加西特人的到來
加西特人統治時的國家地位
國際場合上的加西特人
加西特對近東文明與文化的貢獻
第五章 書寫、文士和文學
書寫和早期歷史時代
書寫學校
占卜
文士作為創作藝術家
楔形文字傳統的衰亡
巴比倫尼亞文學作品精選
第六章 漫長的間隔(西元前十二世紀至前七世紀)
劇變世界裡的巴比倫尼亞
環境因素和新部落族群
亞述宗主權
巴比倫尼亞文化傳統的保存
第七章 新巴比倫帝國
新巴比倫王朝的崛起
埃及參戰
尼布甲尼撒的統治
尼布甲尼撒的第一批繼承者
帝國的末代國王
《聖經》傳統裡的巴比倫國王
第八章 尼布甲尼撒的巴比倫城
重建尼布甲尼撒的王國首都
新年慶典
宮殿和神廟
「巴比倫的空中花園」
第九章 巴比倫和波斯統治者
波斯統治的巴比倫尼亞
亞歷山大大帝和巴比倫
塞琉古和羅馬時期的巴比倫尼亞
巴比倫的遺產
重大事件、時期和統治者年表
君主表
致謝
參考資料
書摘/試閱
【試閱1】古巴比倫時期:西元前第二千年紀早期的族群和王國
漢摩拉比的王朝,以及巴比倫城和其他巴比倫尼亞城市的多數居民,都屬於近東最強大和分布最廣的族群之一。這個族群被稱作亞摩利人(Amorites)。他們的名字因為出現在《舊約聖經》的民族表(例如《申命記》20:16-17)而廣為今人所知,不過「《聖經》的「亞摩利人」和古代史料中被稱為「亞摩利人」的民族,可能只有間接關聯。亞摩利人說閃語,本是游牧民族,廣泛分布在敘利亞和巴勒斯坦的大部分地區,然後逐漸向東散布,為羊群和獸群尋找新的牧場時跨越幼發拉底河,進入南美索不達米亞。這些群體當中,有些繼續他們傳統的游牧生活,維持好幾世紀不變,其他則在搬進城市後,迅速改採比較安穩的生活方式,這點我們是從出自敘利亞北部埃博拉城(Ebla)、年代可以追溯到西元前二十四世紀的文本得知(在本書中,我們使用「敘利亞」一詞的古代含義,指介於幼發拉底河和地中海東岸之間的區域。)
自從最早一批近東王國在西元前第三千年紀衰敗後,亞摩利領袖在西元前第二千年紀的前幾百年,開始在美索不達米亞和敘利亞建立他們自己的大型王國。在新勢力之中,值得注意的是上美索不達米亞王國(Kingdom of Upper Mesopotamia),由名叫薩姆什-阿杜(Samsi-Addu,阿卡德語為薩姆什-阿達德〔Shamshi-Adad〕)的亞摩利統治者創立於西元前十八世紀。傳統上,美索不達米亞北部的區域首都是位於底格里斯河畔的亞述城(Ashur)。薩姆什-阿杜也在埃卡拉圖姆(Ekallatum,確切地點不明,可能位於離亞述城不遠的底格里斯河上)和幼發拉底河中游西岸的馬里(Mari)設立了副王的王位。不同亞摩利王朝在這段時期建立的其他王國也紛紛崛起,包括敘利亞的雅姆哈德王國(Yamhad),王國由亞摩利人領袖蘇姆埃普赫(Sumu-epuh)創立,他從首都阿勒坡(Aleppo)發號施令;再往南一點,還有在奧龍特斯河(Orontes)東邊的卡特納王國(Qatna)。
在這段期間,敘利亞和美索不達米亞越來越惡化的王國政治局勢中,還有三個來自南美索不達米亞的勢力。伊辛(Isin)和拉爾薩(Larsa)是年代最早的兩個王國,為填補烏爾第三王朝垮臺留下的權力真空,成為激烈的對手。經過一連串漫長的衝突後,拉爾薩在國王瑞姆辛(Rim-Sin)的領導下取得勝利,於是瑞姆辛在西元前約一七九四年把戰敗的伊辛併入拉爾薩。瑞姆辛這位征服者成為區域霸主長達三十年。但他最終被推翻,王國被強大鄰國巴比倫的國王漢摩拉比(約1763 BC)奪走。
【試閱2】從漢摩拉比的律法看巴比倫社會(部分節錄)
為了不讓強者欺壓弱者,為了給孤兒寡婦伸張正義,我把我寶貴的諭令刻在我的石碑上,立在人稱正義之王的我的雕像前,就在安努神和恩利爾神(Anu and Enlil)高舉的巴比倫,磐石堅固如天地的埃薩吉拉神廟裡(Esangila),為這個國家提供審判和裁決,並為受壓迫者伸張正義。
──《漢摩拉比律法》(the Laws of Hammurabi)結語
◆漢摩拉比的石碑
在西元一九○一年至一九○二年間,法國發掘團隊於伊朗西南部、埃蘭王國的傳統首都蘇薩古城(Susa),挖出一通約二.二公尺高的宏偉石碑(石柱),由稱為閃長岩的黑色石頭雕刻而成(圖3)。石碑正反面皆刻有文字,內容長達數百行。碑文上方的浮雕描繪一名神祇坐在寶座上,面前站著一名人類,浮雕占據石碑正面頂部三分之一的面積。這通石碑是西元前十二世紀埃蘭國王在美索不達米亞征戰和掠奪帶回蘇薩的最珍貴戰利品之一。石碑描繪的是正義之神沙馬什(Shamash),站在祂面前的人類是祂在人間的代表:巴比倫國王漢摩拉比,他正要接下神給他的「杖與環」,可能是一根測量桿和一卷捲繩──作為統治的象徵。
石碑刻有一連串法條,基本上視漢摩拉比為巴比倫人的牧者,最重要的角色是擔任百姓中弱小之人的保護者。碑文以一種相當古老的文字書寫,年代可以追溯到幾個世紀前的阿卡德王家諭令,碑文原來包含約二百七十五至三百條法條,前有〈序言〉,後有〈結語〉。我們無法確定法條的確切數字,因為碑文正面的最後七欄文字已經被埃蘭人抹除。然而,我們從許多流傳下來的抄本和副本,幾乎可以推論出所有短缺法條的內容。
法國發掘者從蘇薩把漢摩拉比的石碑帶到巴黎,今天,石碑被陳列在羅浮宮。在漢摩拉比統治的整個王國範圍內,大概所有最重要的神廟中,國王都下令豎立刻有《漢摩拉比律法》的石柱,這通石碑只是其中之一。其餘的石柱無一倖存,至少肯定沒有留在原位,不過法國團隊挖掘期間在蘇薩似乎發現了另外兩根石柱的殘片。但《漢摩拉比律法》具體內容的抄本或摘錄倒是有留下來,在美索不達米亞各地的許多遺址都有出土,保存狀態不一。有些抄本或摘錄可以追溯到漢摩拉比的時代,或是漢摩拉比王朝繼任者的統治時期。但其他抄本和摘錄則屬於更晚的時期──事實上,有些甚至晚至西元前七世紀和前六世紀的新亞述和新巴比倫時期。
這並不代表《漢摩拉比律法》本身在這數百年間仍保有約束力,或是具有任何法律地位,無論它們最初具有何種效力或地位──我們之後會回來討論《漢摩拉比律法》的法律地位這個問題。事實是,《漢摩拉比律法》在古巴比倫尼亞世界後繼的諸王國及文明的文獻庫中,取得了文學經典的地位。《漢摩拉比律法》成為未來幾個世紀書寫教育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這點使它們被一代又一代的文士反覆抄寫,因此來自許多不同時代的抄本或抄本殘件得以流傳至今。
◆律法的性質和內容
夾在〈序言〉和〈結語〉之間的法條,是在漢摩拉比漫長統治的最後幾年(大概是他在位的第三十九年,即西元前一七五○年代末)編纂並公告的。在〈序言〉和〈結語〉尤其是在〈結語〉之中,漢摩拉比國王強調他在王國的土地上做為正義的執行者,以及社會最弱勢成員、最容易受到剝削和傷害之人,像是流浪兒和寡婦的保護者。漢摩拉比的神聖職責也要求他成為一個偉大的建設者,我們從〈序言〉得知漢摩拉比透過修復和建設國境內的城市來履行這項義務,尤其是城市的神龕、神廟和聖所。但最重要的是,漢摩拉比呈現給我們的形象,是一位在治理百姓方面公正、賢明又富有同情心的國王。
漢摩拉比最剛開始執政時就強調,正義是王權的首要責任,把繼位的第二年稱為他「在這片土地上建立正義」的一年。這裡的「正義」是巴比倫名詞「米夏魯姆」(mīšarum)的翻譯,「米夏魯姆」是國王定期頒布的一種諭令,用來減輕臣民的社會和經濟困難。在債務負擔擴散,並威脅到整個社會的經濟穩定時,國王宣布減免全民的債務。「米夏魯姆」國王有責任在特別困難的時期向最需要的人提供保護,「米夏魯姆」就是具體實例。漢摩拉比在統治的第二十二年又頒布了一次「米夏魯姆」。後來他的王朝繼承者,從薩姆蘇伊路納開始,仍持續定期頒布這種公告。
支撐《漢摩拉比律法》的整體概念和意識形態本身並沒有高度的創新性。它們主要受到三位早期國王──烏爾第三王朝的烏爾納瑪(Ur-Namma)、伊辛王朝的利皮特伊什塔爾(Lipit-Ishtar)和埃什努納國王達杜沙(Dadusha)──所編纂的法律文本啟發,有時還模仿它們。和《漢摩拉比律法》一樣,這些國王的法律文本非常關心保護弱小。因此,在這方面,漢摩拉比是延續一個早已確立的法律改革傳統,甚至在他的《律法》裡採用類似的措辭形式。和先前的法律文本一樣,《漢摩拉比律法》是以條件語句表達:如果(某人做了/遭受了某事),那麼(這將是他的後果)。在內容和表達形式上,漢摩拉比的許多法條都維持著悠久的法律傳統。
但有些法律制訂的規定和過往有很大的不同。最引人注目的是展現「同態報復」原則(lex talionis)的例子──為報復而報復,用《聖經》的話來說,就是「以眼還眼,以牙還牙」。因此,如果一個建築工為人建造的房屋非常不穩固,以至於房屋倒塌殺死了屋主,那麼建築工應該被處死(《漢摩拉比律法》第229條)。如果受害者恰好是屋主的兒子,那麼應該將建築工的一個兒子處死(《漢摩拉比律法》第230條)。這些法條可能和亞摩利社會較早期的游牧階段相似,在當時,同態報復式的懲罰大概是伸張正義的標準手段。我們不知道同態報復原則應用在古巴比倫社會城市社群的實際程度和頻率。然而,它確實為《舊約聖經》律法的類似規定提供了判決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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