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建主義”這一概念有三種理解:狹義封建主義、廣義封建主義和馬克思主義封建主義。狹義封建主義概念源於16世紀法學家對西歐中世紀“封建法”的研究,專指封臣制和封土制。現代史學家以比利時學者岡紹夫為主要代表。廣義封建主義概念是18世紀啟蒙運動的產物,形成於啟蒙思想家對中世紀社會的批判。廣義封建主義的代表是馬克•布洛赫,他將封建主義視為一種社會類型、社會結構、社會組織,其研究是對這種“社會組織結構以及把它聯為一體的各項原則進行剖析並做出解釋”。馬克思主義封建主義概念源於馬克思對前資本主義社會形態的研究,封建主義具有生產方式的含義,代表社會形態演進的一個階段,其根本特徵,是將封建主義首先理解為一種所有制形式、一種生產方式、一種社會形態。《何為封建主義》(Qu'est-ce que la féodalité)是研討狹義封建制度的名作。集中探討西歐封建主義的起源、加洛林王朝時期的封建主義和10 —13 世紀的封建主義。岡紹夫認為,構成這種封建主義基本內容的是兩大要素,一是人身方面的,即封臣制,二是財產方面的,即封土制或稱采邑制。所以他認為封建主義“意味著封土制和封臣制的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