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簡介
近人為何要給曹操、武則天翻案?
明朝的皇帝會什麼愛打大臣板子?
諸葛亮《八陣圖》真能困住敵人嗎?
古人如何勞動、貿易?怎麼穿衣、起居、飲食、讀書及旅行?
......
本書從今日讀者感興趣的角度出發,自吳晗先生談歷史的諸多文章中選取了一些較為簡短有趣的篇章,編為政治生活、軍事活動、歷史人物、百姓日常四輯,涉及古代社會概況、民間生活實景,豐富而有趣,是一般歷史愛好者瞭解古代生活的通俗讀本。
作者簡介
吳晗是我國著名的歷史學家、教育家、雜文家、社會活動家和民主鬥士,20世紀中國知識份子的一個典型。他有深厚的愛國情懷,關心政治,憂國憂民。治學之餘,他撰寫了大量雜文政論,敢於直言、疾惡如仇的個性展露得淋漓盡致。
吳晗是現代明史研究的開拓者和奠基者之一,在明史方面的研究取得了豐碩的成果。他早期的研究作品如《胡惟庸黨案考》《明成祖生母考》,都堪稱經典之作。從40年代開始數易其稿的《朱元璋傳》,在史學界乃至現實生活中都發生過重大影響。他提倡編輯出版的《中國歷史小叢書》,在普及歷史知識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他手錄的《朝鮮李朝實錄中的中國史料》,不僅留下了一部方便實用的研究資料,而且留下了嚴謹治學。刻苦鑽研的學術研究之風。
目次
一、政治生活/1
3/治人與法治
10/特權階級與禮
12/刑與禮
14/歷史上的君權的限制
21/歷史上的政治的向心力和離心力
28/說士
33/言官與輿論
35/廷杖
40/冗兵冗吏
42/論貪污
49/貪污史例
52/明代的錦衣衞和東西廠
66/三百年前的歷史教訓
70/論五四
二、軍事趣談/75
77/古代的戰爭
80/古代的鬥將
83/鬥將的武藝
86/詐降和質子
89/炮
92/明代的火器
95/陣圖和宋遼戰爭
三、歷史名人/107
109/臥薪嚐膽的故事
113/談曹操
125/論《赤壁之戰》裏的魯肅
130/論《赤壁之戰》裏的周瑜、諸葛亮、張昭
134/談武則天
142/海瑞罵皇帝
146/論海瑞
四、百姓日常/173
175/勞動
177/古人的坐、跪、拜
180/宋元以來老百姓的稱呼
184/從襆頭說起
189/古代的服裝及其他
192/庶民服飾
195/南人與北人
202/主奴之間
206/木棉的廣泛種植和傳入朝鮮
209/古代的農書—《齊民要術》
213/《農桑輯要》
216/路引
218/刺配
221/度牒
224/當鋪
226/元代的民間海外貿易
書摘/試閱
政治生活
治人與法治
歷史上的政治家經常提到的一句話是:“有治人,無治法。”意思是徒法不足以為治,有能運用治法的治人,其法然後足以為治。法的本身是機械的,是不能發生作用的,譬如一片沃土,遼廓廣漠,雖然土壤是十分宜於種植,氣候也合宜,假如不加以人力,這片地還是不能發生生產作用。假如利用這片土地的人不是一個道地有經驗的農人,一個種植專家,而是一個博徒,遊手好閒的紈絝子弟,一曝十寒,這片地也是不會有好收成的。反之,這塊好地如能屬於一個勤懇精明的老農,有人力,有計劃,應天時,順地利,耕耨以時,水旱有備,豐收自然不成問題。這句話不能說沒有道理,就歷史的例證看,有治人之世是太平盛世,無治人之世是衰世亂世。因之,有些人就以之為口實,主張法治不如人治。
反之,也有人主張:“有治法,無治人。”法是鑒往失,順人情,集古聖先賢遺教,全國聰明才智之士的精力,窮研極討所制成的。法度舉,紀綱立,有賢德的領袖固然可以用法而求治,相得益彰,即使中才之主,也還可以守法而無過舉。法有永久性,假定是環境不變的時候,法也有伸縮性,假定環境改變了,前王後王不相因,變法以合時宜所以成後王之治,法之真精神真作用即在其能變。所謂變是因時以變,而不是因人以變,至於治人則間世不多得,有治人固然能使世治,但是治人未必能有治人相繼,堯舜都是治人,其子丹朱、商均卻都不肖,晉武帝、宋文帝都是中等的君主,晉惠帝卻是個白癡,元兇劭則禽獸之不若。假使純以人治,無大法可守,寄國家民族的命運於不肖子白癡低能兒梟獍之手,其危險不問可知,以此,這派人主張法治,以法綱紀國家,全國人都應該守法。君主也不能例外。
就人治論者和法治論者所持論點而論,兩者都有其顛撲不破的理由,也都有其論據上的弱點。問題是人治論者的治人從何產生?在世業的社會組織下,農之子恆為農,父兄之教誨,鄰里之啟發,日茲月茲,習與性成,自然而然會成為一個好農人,繼承父兄遺業,縱然不能光大、至少可以保持勿失。治人卻不同了,子弟長於深宮,習於左右,養尊處厚,不菽麥,不知人生疾苦,和現實社會完全隔絕,中才以上的還肯就學,修身砥礪,有一點教養,卻無緣實習政事,一旦登極執政,不知典故,不識是非,任喜怒愛憎,用左右近習,上世的治業由之而衰,幸而再傳數傳,一代不如一代.終致家破國滅,遺譏史冊。中才以下的更不用說了,溺於邪侈,移於嬖幸,驕悍性成,暴恣自喜,肇成禍亂,身死國危,史例之多,不可勝舉。治人不世出,治人之子不必賢,而治人之子卻依法非治國不可,這是君主世襲制度所造成的人治論者的致命打擊。法治論者的缺點和人治論者一樣,以法為治固然是天經地義,問題是如何使君主守法,過去的儒家、法家都曾費盡心力,用天變來警告,用人言來約束,用諫官來諫諍,用祖宗成憲來勸導。可是這些方法只能誘引中才以上的君主,使之守法,對那些庸愚剛愎的下才,就無能為力了,法無廢君之條,歷史上偶爾有
這兩派持論的弱點到這世紀算是解決了,解決的樞紐是君主世襲制度的廢除。就人治論者說,只要有這片地,就可以找出一個最合於開發這片地的條件的治人,方法是選舉。選出的人幹了幾年無成績或成績不好,換了再選一個。治人之後必選治人相繼,選舉治人的全權操在這片地的全數主人手上。法治論者的困難也解決了,由全數主人建立一個治國大法,然後再選出能守法的治人,使之依法管理,這被選人如不守法,可由全數主人的公意撤換,另選一個能守法的繼任,以人治,亦以法治,治人受治於法,治法運用於治人,由治法而有治人,由治人而勵行法治,人治論者和法治論者到此合流了,歷史上的爭辯告一解決了。
就歷史而論,具有現代意義的治法的成文法,加於全國國民的有各朝的法典,法意因時代而不同,其尤著者有唐律和明律。加於治國者雖無明文規定,卻有習俗相沿的兩句話:“國以民為本,民以食為天。”現代的憲法是被治者加於治國者的約束,這兩句話也正是過去國民加於治國者的約束。用這兩句話來作尺度,衡量歷史上的治國者,凡是遵守約束的一定是治人,是治世,反之是亂人,是亂世。這兩句話是治法,能守治法的是治人。治人以這治法為原則,一切施政,以民為本,裕民以足食為本,治民以安民為本,事業以國民的利害定取捨從違,因民之欲而欲之,因民之惡而惡之,這政府自然為人民所擁戴愛護,國運也自然熾盛隆昌。
歷史上的治人試舉四人作例子說明,第一個是漢文帝,第二是魏太武帝,第三是唐太宗,第四是宋太祖。
漢文帝之所以為治人,是在他能守法和愛民。薄昭是薄太后弟,文帝親舅,封侯為將軍,犯法當死,文帝絕不以至親曲宥,流涕賜死,雖然在理論上他是有特赦權的。鄧通是文帝的弄臣,極為寵倖,丞相申屠嘉以通小臣戲殿上大不敬,召通詰責,通叩頭流血不解,文帝至遣使謝丞相,並不因幸臣被屈辱而有所偏護。至於對人民的愛護,更是無微不至,勸農桑,敦孝弟,恭儉節用,與民休息,達到了海內殷富、刑罰不用的境界。
魏太武帝信任古弼,古弼為人忠慎質直,有一次為了國事見太武帝面奏,太武帝正和一貴官圍棋,沒有理會,古弼等得不耐煩,大怒起捽貴官頭,掣下床,博其耳,毆其背,數說朝廷不治,都是你的罪過,太武帝失容趕緊說,都是我的過錯,和他無干。忙談正事,古弼請求把太寬的苑囿,分大半給貧民耕種,也滿口答應。幾月後太武帝出去打獵,古弼留守,奉命把肥馬做獵騎,古弼給的全是瘦馬,太武帝大怒說:筆頭奴(古弼頭尖,太武帝形容為筆頭)敢克扣我,回去先殺他。古弼卻對官屬說,打獵不是正經事,我不能諫止,罪小。軍國有危險,沒有準備,罪大。敵人近在塞外,南朝的實力也很強,好馬應該供軍,弱馬供獵,這是為國家打算,死了也值得。太武帝聽了,歎息說:“有臣如此,國之寶也。”過了幾日,又去打獵,得了幾千頭糜鹿,興高采烈,派人叫古弼徵發五百乘民車來運,使人走後,太武帝想了想,吩咐左右曰,算了吧,筆公一定不肯,還是自己用馬運吧。回到半路,古弼的信也來了,說正在收穫,農忙,遲一天收,野獸鳥雀風雨侵耗,損失很大。太武帝說,果不出我所料,筆公真是社稷之臣。他不但為民守法,也為國執法,以為法是應該上下共守,不可變易,明於刑賞,賞不遺賤,刑不避親。大臣犯法,無所寬假,節儉清素,不私親戚,替國家奠定下富強的基礎。
唐太宗以武勇定天下,治國卻用文治。內舉不避親,外舉不避仇,長孫無忌是后兄,王珪、魏徵都是仇敵,卻全是人才,一例登用,無所偏徇顧忌,憂國愛民,至公守法。《唐史》記:“上以選人多詐冒資蔭,敕令自首,不首者死。未幾有詐冒事覺者,上卻殺之,大理少卿戴胄奏據法應流,上怒曰,卿欲守法而使朕失信?對曰,救者出於一時喜怒,法者國家所以佈大信於天下也。陛下忿選人之多詐,故欲殺之,而即知其不可,復斷之以法,此乃忍小忿而全大信也。上曰,卿能執法,朕復何憂。”又:“安州都督吳王恪數出畋獵,頗損居人,侍御史柳範奏彈之,恪坐免官,削戶三百。上曰,長史權萬紀事吾兒,不能匡正,罪當死,柳範曰,房玄齡事陛下,猶不能止畋獵,豈得獨罪萬紀。上大怒,拂衣而入。久之,獨引範謂曰:何面折我!對曰,陛下仁明,臣敢不盡愚直。上悅。”前一事他能捐一時之喜怒,聽法官執法。後一事愛子犯法,也依法削戶免官,且能容忍侍臣的當面折辱。法平國治,貞觀之盛的基礎就建築在守法這一點上。
宋太祖出身於軍伍,也祟尚法治,《宋史》記:“有群臣當遷官,太祖素惡其人不與,宰相趙普堅以為請,太祖怒曰,朕固不為遷官,卿若如何?普曰:刑以懲惡,賞以酬功,古今通道也。且刑賞天下之刑賞,非陛下之刑賞,豈得以喜怒專之!太祖怒甚起,普亦隨之,太祖入宮,普立於宮門口,久之不去,太祖卒從之。”皇后弟殺人犯法,依法處刑,絕不寬貸,群臣犯贓,誅殺無赦。
從上引四個偉大的治人的例子,說明了治人之所以使國治,是遵繩於以民為本的治法,治法之所以為治,是在治人之尊重與力行。治人無常而治法有常。治人或不能守法,即有治法的代表者執法以使其就範,貴為帝王,親為帝子,元舅后弟,寵倖近習,在尊嚴的治法之下,都必須奉法守法,行法從上始,風行草偃,在下的國民自然兢兢業業,政簡刑清,移風易俗,臻於至治了。
就歷史的教訓以論今日,我們不但要有治法,尤其要有治人。治人在歷史上固不世出,在民主政治的選擇下,卻可以世出繼出。治人之養成,選出罷免諸權之如何運用,是求治的先決條件。使有治法而無治人,等於無法,有治人而無治法,無適應時宜的治法,也是緣木求魚,國終不治。
治人與治法的合一,一言以蔽之,曰實行民主政治。
本文收入1946年5月生活書店(北平)出版的作品集《歷史的鏡子》。《歷史的鏡子》是吳晗自己編輯的第一本雜文集。
特權階級與禮
為了維持統治權的尊嚴,歷代以來,都曾費心思規定了一大套生活服用的限制,某些人可以如何,某些人不可以如何如何。可以不可以,全憑人的身份來決定。這些決定,美其名曰禮,正史裏每一套都有極其羅嗦、乏味的禮志,或者輿服志、儀衞志之類,看了叫人頭痛。其實說穿了,正有大道理在。原來上帝造人,極其平等,雖然有高低肥瘦白黑美醜之不同,原則上,作為具備“人”的條件卻是相同的,不管你是地主或農奴,皇帝或小兵,都有鼻子眼睛,都有牙齒耳朵,也都有兩條腿,以及其他的一切。脫了衣服,大家都光着身子,一切的階級區別便會蕩然無存,沒有穿衣服的光身皇帝,在大街上撿一塊破蒲包,遮着身子,立刻變成叫化子。因之,一些特殊的人物為了矯正這天然的平等,便不能不用人為的方式來造成不平等,用衣服冠履,用宮室儀衞,來造成一種尊嚴顯赫以至神秘的景象,使另外一些人感覺不同,感覺異樣,以至感覺羡慕,景仰。以為統治者果然是另一種人,不敢生非分之想,一輩子,而且子子孫孫作奴才下去,如此,天下便太平了。
平心而論,做一個皇帝,戴十二旒的冕,累累贅贅地拖着許多珠寶,壓得頭昏腦脹,穿的又是五顏六色,多少種名目。上朝時規規矩矩坐在大殿正中死硬正方或長方的蟠龍椅上,實在不舒服。不能隨便出門,見人也得板着臉孔,不能隨便說笑。作為一個自由人的可愛可享樂處,他都被剝奪了。然而,他還是要耍這一套,為的是,他除開這一套,脫了衣服,他只是一個普普通通上帝所造的人。
禮乎禮乎,衣服云乎哉;禮乎禮乎,宮室云乎哉!
明白了這一點,也就可以明白如今不管什麼機關,即使是什麼部的、什麼局的第幾軍需處的第幾服裝廠的第幾針織部,門口都有一個荷槍的衞兵在守衞着的緣故了。
明白了這一點,也就可以明白古代許多陵,埋死人的墳,為什麼化這麼多錢的理由,也可以明白在北平在上海,闊人們的大出喪,以至公務人員每七天都要做的那一套,以至看電影前那一些不諧和的情調的由來了。
本文為《史話》之六,收入1946年5月生活書店(北平)出版的《歷史的鏡子》。
刑與禮
刑不上大夫,禮不下庶人。
大夫與庶人是兩個階級,一個是勞心者,是君子,也就是貴族。一個是勞力者,是小人,是野人,也就是老百姓,有義務而無權利的老百姓。天生着貴族是為治理小民的,該老百姓養他,天生着老百姓是做粗活的,種田鋤地,飼蠶餵豬,養活貴族。
刑是法律,法律只是為着管制老百姓而設,至於貴族,那是自己人,自己人怎麼可以用法律對待?“本是同根生”,共存共榮,自己人只能談禮,除非是謀叛,那又作為別論。
貴族也會做錯事,萬不能照對付老百姓的辦法,於是乎有八議,議什麼呢?第一是議親,第二是議故,第三是議賢,第四是議能,第五是議功,第六是議貴,第七是議賓,第八是議勳。一句話,和統治者有親,有故,有功,都不受普通法律的制裁,親故功都說不上,還有貴,官做大了就不會犯罪,再不,還有賢啊,能啊,勳啊,總可以說上一個,反正賢能無角無形,只要說是,誰又能反駁呢?於是乎貴人不死了。
繼承堯舜禹湯文武周公孔子以及什麼什麼以來的道統,允執厥中的我中華民國,忝列為世界五強之一,憑的是,就是這個“道”。
而且,過去的議賓,只是很少數的例外,前朝的統治者家族早已殺光,無賓可議(只有宋朝,優待柴世宗子孫,《水滸傳》上的小旋風柴進家藏免死鐵券,是個例外,還有民國初年的溥儀),而現在呢,把它解釋為外國使節的駐外法權,不更是為有經有據嗎?就刑不上大夫這一古代的歷史事實,來了解當前的許多問題,也許不是白費精力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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