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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公主及其婚姻攷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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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公主及其婚姻攷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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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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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目次
書摘/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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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大業十三年(617)二月,太原留守兼晉陽宮監李淵大舉義旗,起兵晉陽。義寧二年(618)五月二十日,篡隋為唐,改元武德,建都長安。中央實行三省六部九寺五監一臺制。六月初七,立建成為皇太子,世民為秦王,元吉為齊王。
大唐王朝歷二十一帝二百八十九年(含武周時期)。其間,或事君以忠、觀決庶政;或推賢讓功、憤言息恨;或譖號稱尊、構陷謀變;或恃寵成驕,積驕生悍;或興兵布陣、矯詔侵暴;或易和為戰、掩敗為功;或風反回撲,語中失檢;或言出禍隨,繫獄待決;或還宮奪寵、血刃同胞;或剖心割肉,抉目摘肝;或目眺心挑、魂迷色陣;本書作者臨風枕聽,伏案披覽:以正史為經,求取確鑿;以軼事為緯,不尚虛誣。
日月兩輪天地眼,史書萬卷聖賢心。本書作者通過對大唐王朝皇帝制度、長安城玄武門兵變、公主婚姻以及日本遣唐使等歷史事件的深度解讀,期待能使讀者諸君多一份智謀識見,少一份亂心之術。

作者簡介

劉向陽 
陝西乾縣人。乾陵博物館原副館長,文博研究館員。先後畢業於西北大學歷史系(文博學院)文物與博物館專業、博物館管理專業,獲管理學學士學位。1987年參加工作,歷任乾陵博物館陳列保管部主任、業務股(陳列保管、考古調查、資料研究)股長、行政辦公室主任、資料研究室主任、業務部主任、信息與資料研究中心主任(兼任學術館刊《乾陵文化研究》副主編)、副館長等職務。長期從事唐代歷史、中國古代帝王陵墓、唐乾陵與乾陵文化、博物館學及館藏文物的陳列、保護、宣傳等研究工作。現為中國文物學會、中國博物館協會、中國唐史學會、中國武則天研究會等學會會員。已發表有關唐代帝陵文化研究、武則天與乾陵文化研究、博物館學研究等方面的學術論文及科普文章五十多篇;出版《唐代帝王陵墓》(周秦漢唐文化工程•文物考古文庫)、合著韓文版《中國唐代皇帝陵研究》《乾陵文物史跡述叢》《唐乾陵》(陝西旅遊歷史文化叢書)、《乾縣文物》(陝西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叢書•咸陽卷)、《絲綢之路鼎盛時期的唐代帝陵》(絲綢之路中國段文化遺產研究叢書第6卷)、《乾坤之間——唐乾陵藝文志與大事記》等專著七部;參與編撰咸陽帝陵叢書第九卷《唐乾陵》。


党明放
文化學者。專欄作家。鄭板橋資深研究專家。兼治唐代宮廷史及陵寢史。1958年生,陜西蒲城人。曾就讀於北京廣播學院新聞系。初從政,後棄政從文,師從著名學者丁家桐先生。係中國藝術攝影學會會員、陜西省作家協會會員。曾任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朗朗書房出版公司編審,世界漢學研究中心研究員、資料部主任等。現任揚州大學揚州八怪研究所研究員、揚州大學美術學院兼職教授及碩士生導師,中國書籍出版社特約編輯、蘭臺出版社駐北京總編輯、《中國文化研究叢書》主編、江蘇興化市鄭板橋紀念館名譽館長等。著有《鄭板橋年譜》《鄭板橋對聯賞析》《鄭板橋》《鄭板橋書畫印章知見錄》《鄭板橋評傳》《聆聽唐朝》《陵寢文化》《唐玄宗傳》《唐陵石刻遺存圖集》等,編有《中國人最應該知道的文化典故》《鄭板橋楹聯墨跡集》《揚州八怪楹聯墨跡集》《鄭板橋印冊》《鄭板橋全集》《鄭板橋書畫集》《溫故知新:例說中國文化往事》等。其中《鄭板橋》,2018年獲江蘇省新聞出版廣播電視政府獎及日文版權貿易獎,《陵寢文化》獲第九屆陶風圖書獎。

 

《唐朝公主及其婚姻攷論》

在平安時代「入唐八大家」之外,特別值得一提的還有靈仙和圓載。靈仙於桓武天皇延曆二十三年(804,唐德宗貞元二十年)入唐留學。唐憲宗元和五年(810),奉詔在醴泉寺譯經,圓寂於五臺山靈境寺。圓載於仁明天皇承和五年(838,唐文宗開成三年)入唐留學,在唐40年,玄宗詔其入宮講經,賜予紫袍,萬分榮耀。消息傳回日本,仁明天皇特令赴唐的圓珍帶來敕牒,表彰圓載「勤求聖道」,賜號「傳燈法師」。唐僖宗乾符四年(877),圓載決定落葉歸根。回國前,陸龜蒙以詩〈聞圓載上人挾儒書洎釋典歸日本國更作一絕以送〉相贈:「九流三藏一時傾,萬軸光淩渤澥聲。從此遺編東去後,卻應荒外有諸生。」[71]不料歸途遇險,葬身海底。
二百多年間,日本遣唐使一批接一批地不畏艱險,斬濤劈浪,抵達唐土,為加強日中文化交流做出了不可磨滅的貢獻,隨著時間的推移,在動盪不安的政局中落下帷幕,最終歸於寂靜。#台灣蘭臺出版社

 

目次

《唐朝公主及其婚姻攷論》
【目錄】
一、唐朝皇帝制度攷論 8
(一)東宮制度 9
1. 建儲原則 10
2. 太子地位 12
3. 東宮機構 12
4. 太子監國 20
(二)皇位繼承 21
1. 太子登基 21
2. 頒詔 22
3. 大赦天下 22
4. 禪讓 24
(三)璽節綬符 24
1. 皇帝璽 25
2. 后妃符璽 25
3. 太子符璽 26
(四)后宮制度 26
1. 皇后 26
2. 嬪妃 27
3. 宮人 29
(五)宗室分封 32
1. 諸王等級 32
2. 公主封號 32
(六)設官授勳 33
1. 設官定階 34
2. 封爵授勳 39
(七)朝儀制度 40
1. 常朝朝儀 40
2. 大朝朝儀 41
(八)皇帝名號 43
1. 年號 43
2. 尊號 47
3. 廟號 50
4. 諡號 50
5. 陵號 56
(九)結語 56

二、唐長安城玄武門兵變攷論 62
(一)秦王李世民太極宮玄武門政變 68
(二)太子李重俊之大明宮玄武門兵變 81
(三)臨淄王李隆基之大明宮玄武門兵變 85
(四)宦官李輔國、程元振之大明宮玄武門兵變 90
(五)結語 95

三、唐朝公主及其婚姻攷論 99
(一)唐朝公主的婚姻特點 102
(二)唐代公主的類型 104
1. 巾幗英雄型 104
2. 秀外慧中型 104
3. 窮奢極欲型 106
4. 參政亂政型 110
5. 出世入道型 115
6. 與世無爭型 125
(三)唐朝公主的婚姻生活 125
1. 公主行為放蕩 127
2. 公主驕橫跋扈 130
3. 公主府邸禁止駙馬染指 134
(四)駙馬要為蚤逝的公主守孝 135
(五)駙馬不易升遷 136
(六)結語 136

四、日本遣唐使攷論 142
(一)背景與目的 143
(二)任命和準備 147
1. 建造船隻 147
2. 祭祀典禮 147
3. 授予節刀 148
4. 行前別宴 149
(三)規模與路線 150
(四)接待與安置 150
(五)任用與回國 160
(六)客死與葬埋 173
(七)貢獻與廢止 182
(八)作用與影響 187
(九)結語 196

 

書摘/試閱

《唐朝公主及其婚姻攷論》內容連載

皇帝,乃中國歷代封建王朝君主之尊號。上古時期,最高統治者稱「皇」或「帝」。夏朝天子則稱「后」,商朝稱「帝」,周朝稱「王」,春秋戰國時期,因諸侯大多僭越稱「王」,故「王」不再是周天子的專稱。
西元前230—前221,秦嬴政(前259—前210,本趙氏,名政)以十年時間先後併吞了韓、趙、燕、魏、楚、齊六國而統一了天下,建立了新的中央集權制,嬴政認為自己「德兼三皇,功高五帝」,因無以稱其功,故兼採三皇之「皇」和五帝之「帝」構成「皇帝」的稱號,作為對自己的正式稱號[1],史稱「秦始皇帝」或「秦始皇」。秦始皇時,在中央實行三公九卿制,在地方上廢除分封制,代之以郡縣制,書同文,車同軌,統一度量衡。對外北擊匈奴,南征百越,對內修築長城,溝通水系,被後世譽為「千古一帝」。
到隋唐時期,中央集權制已經演變為君主集權制,尤其是唐朝,皇帝「得一繼明,通三撫運。乘天地之正,齊日月之暉。敷四術而緯俗經邦,蘊九德而辨方軌物。御紫宸而訪道,坐元扈以裁仁。化被丹澤,政洽幽陵。三秀六穗之祥,府無虛月;集囿巢閣之瑞,史不絕書。照金鏡而泰階平,運玉衡而景宿麗。可謂鴻名軼於軒昊,茂績冠於勳華。」[2]這種尊崇皇帝的行為不僅表現在政治上,而且在生活以及其他方面依然絕對神聖,因此,也就構成了唐朝典章制度的基本精神和核心內容。本文依據文獻記載,試從東宮制度、皇位繼承、璽節綬符、后宮制度、宗室分封、設官授勛、朝儀制度、皇帝名號等方面初步探討唐代的皇帝制度,不妥之處敬祈方家指正。
(一)東宮制度
東宮,春秋戰國時本為諸侯妾媵所居之宮。漢時則為太后所居之宮。後為太子所居之宮,或稱「青宮」、「春宮」等,亦為太子的代稱。
1. 建儲原則
「儲」即「儲君」,指未來的皇帝。即皇位的繼承人,亦稱「儲元」、「儲副」、「儲后」、「儲嗣」、「儲兩」、「儲貳」等。均為太子別稱。《後漢書》卷36〈鄭興傳附鄭眾傳〉曰:「太子儲君。」《晉書》卷40〈賈沖傳〉、卷59〈成都王穎傳〉均曰「皇太子,國之儲君。」
建儲之制始於商,興於周。因其朝代變遷而致先後有別,史載:
蓋成周之制,天王之子稱王世子,諸侯之子稱世子,又皆有太子之稱。秦併六國,兼皇帝而建號,漢承秦法,崇建儲貳,以嫡嗣為皇太子,諸侯王之嫡子稱世子焉。歷世以還,遵其位號。[3]
嫡子,指正室之妻即皇后所生之子。封建時代皇位的繼承人必須是皇帝的嫡長子,無論賢能與否,依長幼而定,即所謂「立嫡以長不以賢」。如果嫡子早薨,則可立其子為繼承人。還有一種情況是「立子以貴不以長」,就是說,若皇后沒有子嗣,退而次之,就只能立「地位最顯貴」的妾的子嗣,並不問其賢德如何。最次的當為「立儲以愛」,即皇帝最喜歡那個兒子,就去立那個兒子為太子。除此之外,比較特殊的尚有皇太叔、皇太弟、皇太孫等。
嫡長子繼承制是中國古代一夫多妻制下實行的一種繼承制度,是維繫宗法制的核心制度之一。在「早建元良」的皇家制度前提下,基本上都能遵循「嫡長子繼統」的建儲原則。在該制度中,嫡長子不一定就是皇子中最有能力之人。由於皇權的尊崇,經常會出現嫡系諸王甚至庶系諸王大打出手爭奪儲位之例,在這種情況下,嫡長子能夠順利繼位者並不多見,如西漢十一帝中,能以嫡長子身份繼位者僅有第二任惠帝劉盈(前210年─前188年,高祖劉邦與呂后所生。前195年6月26日—前188年9月26日在位)、第八任元帝劉奭(前74年—前33年,宣帝劉詢與孝宣許皇后所生。前49年—前33年在位)及第九任成帝劉驁(前51年—前7年4月17日,元帝劉奭與孝元王皇后所生。前33年—前7年4月17日在位)。
縱觀歷史,皇太子與皇帝以及皇子們之間的關係尤其在政治利益上表現得極為複雜和微妙:①皇位的傳承雖然需有繼承人,事實上,皇太子本身就擁有著極大的權力,其存在反過來又會對皇帝構成一定的威脅,甚至在與皇帝發生衝突時,旁加權臣或宦官摻和,皇太子極易叛逆,乃至弑君;②由於其他皇子覬覦儲位,之間往往相互傾軋,甚至兵戎相見,喋血宮門。
唐朝立儲,沿襲漢制。高祖李淵即位之初,便冊立嫡長子李建成為皇太子,「武德元年(618),立為皇太子。」[4]但主要問題是:在晉陽起兵之前,李淵曾對李世民說:「如果霸業成功,就冊立你為皇太子。」之後,李淵為了鞏固霸業,讓李世民繼續能夠率軍征討,再次私下許願可將其改立為皇太子。武德八年(625),加李世民為中書令。又因其戰功益高,屢屢「許以為太子」。
正因為李淵一而再、再而三地反復無常,無形中滋長了秦王李世民的野心;又因皇儲之爭,直接導致秦王李世民與皇太子建成及齊王元吉之間矛盾的尖銳,皇太子曾數次與齊王密謀陷害秦王,結果導致了武德九年六月初四日的那場「玄武門之變」,從整個事態的發展過程看,釀成兄弟反目成仇,進而骨肉相殘,喋血宮門,最終當歸罪於高祖李淵。
太宗朝,李世民打算廢長立幼,以私愛立儲。最終廢黜太子承乾,貶逐魏王李泰,在國舅長孫無忌的強大作用下,皇九子李治被冊立為皇太子。
儲君與皇帝關係的特殊和敏感,致使朝臣們在履行職責時,不得不小心翼翼,既不敢違抗皇命,又不願得罪太子。
2. 太子地位
自帝制誕生後,相應地也就產生了皇太子。史稱:
良以其承萬代之業,居群後之上,帝宸之貳體,率土之系心,當副君之任,為天下之本,故其禮秩之尤重,而安危之斯屬焉。[5]
由此可以看出,皇太子所享有的殊遇首先是擁有屬於自己獨立的、類似於朝廷的東宮。東宮在官員的配置上完全仿照朝廷建制。除此之外,皇太子還擁有一支類似於皇家禁軍的私人衛隊太子諸率。皇太子的妻妾也如同皇帝的妃嬪一樣有正式封號,如太子妃、良娣、孺人等。
皇太子需臨軒冊命。待冊命程式結束後便是皇太子朝皇后、謁太廟、會群臣、群臣上禮、會宮臣、宮臣上禮等。
皇太子會群臣,其如元會之儀。其賀辭云:
伏惟殿下,固天攸縱,德業日新,式光宸宮,普天同慶。某等情百常品,不勝忻悅。」左庶子宣令答云:「某以不敏,夙恭禮訓,祗奉朝命,慙懼惟深。[6]
唐朝的太子對皇帝可自稱「兒臣」,對皇后或皇妃亦可稱用「兒臣」。對下級可稱「本王」或「本太子」,皇太子常被左右呼為「儲君」或「郎君」。
皇帝對皇子的稱呼,平時可直呼其名,親昵一點的可呼其乳名,亦或呼其排行,如睿宗李旦常呼排行老三的李隆基為「三郎」。
3. 東宮機構
搜訪賢德,以輔儲宮。東宮僚屬的設置,意在培養皇太子的才德與賢能,說白了,就是在培植皇太子的政治勢力。史載:
東宮官敘:太子六傅,太子賓客,太子詹事,太子庶子,太子家令,太子率更令,太子僕,左右衛率府,左右司御率府,左右清道率府,左右監門率府,左右內率府,太子旅賁中郎將,太孫官屬。[7]
唐朝東宮僚屬基本上模仿中央的三省六部及卿監百司而設置,只是在規模及員數上有所遞減。
太子太師、太子太傅、太子太保各一人,被稱為「太子三師」,並從一品。「以道德輔教太子者也,至於動靜起居,言語視聽,皆有以師焉。」[8]
太子少師、太子少傅、太子少保各一人,被稱為「太子三少」,並正二品。「掌奉皇太子,以觀三師之道德而教諭焉。」[9]如太子出行,則需乘輅備儀。
「三師」、「三少」雖為閒散之職,但因其品位崇高,不輕易授人。若授,則授予賢達,通常皆由因種種原因而被罷免的權臣或勳臣充任,若無其人,則當空闕。
太子賓客四人,正三品。職「掌侍從規諫,贊相禮儀,而先後焉。凡皇太子有賓客宴會,則為之上齒。」[10]
在三師三少及賓客之下,又設府、坊、寺、令諸衙門:
太子詹事府:太子詹事府仿照中央尚書省而置。後周時稱「太子宮正」或「宮尹」。隋開皇元年(589)更為詹事,唐龍朔二年(662)改為少尹,咸亨元年(670)復舊;則天天授(690—692)中改稱宮尹,中宗神龍元年(705)復舊。設詹事一人,正三品;設少詹事一人,正四品上。「太子詹事之職,統東宮三寺、十率府之政令,舉其綱紀,而修其職務;少詹事為之貳。凡天子六官之典制,皆視其事而承受焉。」[11]其下設丞二人,正六品上;主簿一人,從七品上;錄事二人,正九品下。「丞掌判府事。凡敕令及尚書省、二坊符牒下於東宮諸司者,皆發之,若東宮諸司之申上者,亦如之。主簿掌付所受諸司之移、判及彈頭之事而勾會之。凡三寺、十率府文符之隱漏,程限稽失,大事啟文,小事下率更以繩之;及掌印,勾檢稽失。錄事掌受事發辰。」[12]
太子司直二人,正七品上。唐高宗龍朔三年(663)置桂坊舘,比御史台。置令一人,比御史大夫;司直二人,比侍御史。司直「掌彈劾宮寮,糺舉職事。凡皇太子朝宮臣,則分知東西班。凡諸司文武應參官,每月皆具在否,以判正焉;凡諸率府配兵於諸職掌者,亦如之;皆受而檢察,其過犯者,隨以彈啟。若皇太子監國,詹事及左、右庶子為三司使,則司直一人與司議郎、舍人分日受啟狀,詳其可否,以申理之。若皇太子出,則於鹵簿內分以糾察。」[13]
太子左春坊:太子左春坊仿中央中書省和門下省而設。北齊為門下坊,高宗龍朔二年(662)改為左春坊。設左庶子二人,正四品上;太子中允二人,正五品下。「左庶子之職,掌侍從,贊相禮儀,駁正啟奏,監省封題,中允為之貳。凡皇太子從大祀及朝會,出則版奏外辦中嚴,入則解嚴焉。凡令書下於左春坊;則與中允、司議郎等覆啟以畫諾;及覆下,以皇太子所畫者留為按,更寫令書,印署,注令諾,送詹事府。若皇太子監國,事在尚書者,如令書之法。」[14]
太子司議郎四人,正六品上;唐太宗貞觀十八年(644)置,高宗龍朔二年(662)改為太子左司議郎,咸亨元年(670)復舊。職擬給事中。錄事二人,從八品下;主事三人,從九品下。「司議郎掌侍從規諫,駁正啟奏,以佐庶子、中允之闕。凡皇太子之出入朝謁、從享,及釋奠於先聖先師,講學、臨胄,撫軍、監國之命可傳於史冊者,並錄為記注。若宮坊之內祥瑞、災眚,及伶官之改變音律、新曲調,宮臣之宮長除拜、薨卒,亦皆記焉。每歲終,則送之於史舘。」[15]
太子左諭德一人,正四品下,職擬左散騎常侍。太子左贊善大夫五人,正五品上。龍朔二年(662)改為太子中允,咸亨元年(670)復置中允,而贊善大夫不廢,又加置五人。職擬諫議大夫。「左諭德掌諭太子以道德也。皇太子朝宮臣,則列侍於左階;出入,則騎從於正道之左。其內外庶政有可為規諷者,隨事而贊諭焉。左贊善掌翊贊太子以規諷也。皇太子出入動靜,苟非其德義,則必陳古以箴焉。」[16]
太子左春坊下設崇文舘、司經局、典膳局、藥藏局、內直局、典設局及宮門局等機構:
崇文館:仿中央門下省所屬的弘文館而置。初,魏文帝招文儒之士,始置崇文館,王肅以散騎常侍領崇文館祭酒。自後無聞。貞觀中,崇文館設學士、直學士員,員數不定。掌教授學生等業。設校書郎二人,從九品下。「崇文館學士掌刊正經籍圖書,以教授諸生。其課試、舉送如弘文館。校書掌校理四庫書籍,正其訛謬。」[17]
司經局:仿中央秘書省而置。設洗馬二人,從五品下;文學三人,正六品下;校書四人,正九品下;正字二人,從九品上。「洗馬掌經史子集四庫圖書刊緝之事,立正本、副本,貯本以備供進。凡天下之圖書上於東宮者,皆受而藏之。文學掌分知經籍,侍奉文章,總緝經籍;繕寫裝染之功,筆劄給用之數,皆料度之。校書、正字掌校理刊正經、史、子、集四庫之書。」[18]
典膳局:仿中央尚食局而置,設典膳郎二人,正六品上;丞二人,正八品上。「典膳郎掌進膳嘗食之事;丞為之貳。每夕,局官於廚更直。」[19]
藥藏局:仿中央尚藥局而置,設藥藏郎二人,正六品上;丞二人,正八品上。「藥藏郎掌和齊醫藥之事;丞為之貳。凡皇太子有疾,命侍醫入診候以議方藥。應進藥,命藥僮貳篩之,侍醫和成之;將進,宮臣監嘗,如尚藥局之職。」[20]
內直局:仿中央尚衣局而置,設內直郎二人,從六品下;丞二人,正八品下。「內直郎掌符璽、傘扇、幾案、衣服之事;丞為之貳。」[21]
典設局:仿中央尚舍局而置,設典設郎四人,從六品下。「典設郎掌湯沐、灑掃、鋪陳之事。凡大祭祀,皇太子散齋三日於別殿,致齋二日於正殿。前一日,設幄坐於正殿東序及室內,俱西向,又張帷於前楹下;殿若無室,則張帷。若大禮應供者亦如之。」[22]
宮門局:仿城門郎而置,設宮門郎二人,從六品下;丞二人,正八品下。「宮門郎掌內外宮門管鑰之事。凡宮殿門,夜漏盡,擊漏鼓,開;夜漏上水一刻,擊漏鼓,閉。每歲終行儺,應經所由門,並先一刻早開。若皇太子不在,則閉東宮正門,其宮城門使、宿衛人應入宮殿者,各於左、右廂便門出入;至皇太子還仗,乃開。凡宮中漏刻晝夜惟唱時,不復擊鼓;若開、閉門及每夜一更盡,依法擊鐘鼓。」[23]
太子右春坊:設右庶子二人,正四品下;太子中舍人二人,正五品下。其職「掌侍從左右,獻納啟奏,宣傳令言;中舍人為之貳。凡皇太子監國,於宮內下令書,太子親畫日至春坊,則宣傳之。」[24]下設太子舍人四人,正六品上;職「掌侍從,行令書、令旨及表、啟之事。皇太子通表如諸臣之禮。諸臣及宮臣上皇太子,大事以箋,小事以啟,其封題皆曰『上於右春坊』,通事舍人開封以進。其事可施行者,皆下於舍人,與庶子參詳之,然後進;不可者則否。」[25]
太子右諭德一人,正四品下;太子右贊善大夫五人,正五品上。「右諭德掌如其左。皇太子朝宮臣,則列侍於右階之下;出入,則騎於正道之右。右贊善大夫掌如其左。凡皇太子朝宮臣,則列於右階之下。」[26]
太子通事舍人八人,正七品下。職「掌導引東宮諸臣辭見之禮,及承令勞問之事;凡大朝謁及正、冬,百官與諸方之使者參見東宮,亦如之。若皇太子行,先一日,京文武官職事九品已上奉辭;及還宮之明日,參見亦如之。」[27]
太子內坊:此由宦官主之。設典內二人,從五品下;丞二人,從七品下;「典內掌東宮閤內之禁令,及宮人糧廩賜與之出入;丞為之貳。凡任典直以儀式,導客主之儐序,任閤帥以門戶,任內閽以出入,任給使以傘扇,任內廄以車舉,任典事以牛馬;典內統而監主之。凡皇太子妃之親、內命婦之母並郡主合乘車出入者,亦監之。凡宮人、命婦亡葬之制,皆率其屬而供其職。」[28]
除此之外,另設太子內官如下:
司閨,從六品。掌導引妃及宮人名簿,以總掌正、掌書、掌筵,知三司出納。掌正,從八品。掌文書出入,錄目為記;並閨閤管鑰,糾察推罰。女史,流外三品。掌典文簿而執行焉。掌書,從八品。掌寶及符契、經籍,宣傳、啟奏,教學、廩賜,及紙筆、監印。掌筵,從八品。掌帷幄、床褥,幾案、舉傘扇,灑掃、鋪設及賓客。司則,從六品。掌禮儀參見,以總掌嚴、掌縫、掌藏,而領其事。掌嚴,從八品。掌首飾、衣服,巾櫛、膏沐,服玩、仗衛。掌縫,從八品。掌裁縫衣服、織績。掌藏,從八品。掌金玉、珠寶、財貨、綿繒、縑彩出入。司饌,從六品。掌膳羞,進食先嘗,以總掌食、掌醫、掌園,而領其事。掌食,從八品。掌膳羞、酒禮,燈燭、柴炭,及宮人食料、器皿。掌醫,從八品。掌醫藥、伎樂。掌園,從八品。掌園苑,種植蔬果。[29]
太子家令寺:仿中央光祿寺、司農寺及太府寺而置。設家令一人,從四品上;丞二人,從七品上;主簿一人,正九品下。家令「掌皇太子之飲膳、倉儲、庫藏之政令,總食官、典倉、司藏三署之官屬。凡皇太子備禮出入,則乘軺車,具威儀,先諸臣以導引。若祭祀、賓客,則供酒食,以為獻主。若進獻、賜與,則奉金玉、貨幣,而以法式贊之。凡宮坊府署廨宇及床幾、茵蓐席、器物不供於將作、少府者,皆供之。丞掌判寺事。凡食官、典倉、司藏之出納,籍其名數,以時刺於詹事。凡莊宅、田園,必審其頃畝,分其疆界,置於籍書;若租稅,隨其良瘠而為收斂之數,以時入之,禁其逋違者。若宮、朝、坊、府有土木營繕,則下於司藏,命典事以受之。主簿掌印及勾檢稽失。凡寺、署之出入財物,役使工徒,則刺詹事,上於尚書;有所隱漏,言於司直;事若重者,舉諮家令,以啟聞。」[30]
太子率更寺:仿中央宗正寺、太常寺及大理寺而置。設令一人,從四品上;丞二人,從七品上;主簿一人,正九品下。率更令「掌宗族次序,禮樂、刑罰及漏刻之政令。凡皇太子釋奠於先聖先師,講學齒胄,皆總其儀注,而為之導引。若皇太子備禮出入,則乘軺車,位亞家令焉。」[31]
太子僕寺:仿中央太僕寺、衛尉寺、鴻臚寺及殿中省尚乘局而置。設僕一人,從四品上;丞一人,從七品上;簿一人,正九品下。太子僕「掌車輿、騎乘、儀仗之政令及喪葬之禮物,辨其次敘與其出入,而供給之。」[32]
東宮太子左右衛率府、左右司御率府、左右清道率府、左右監門率府及左右內率府則仿中央十六衛而置,號稱「東宮十率府」。
太子左右衛率府,設率各一人,正四品上;副率各二人,從四品上。左右衛率「掌東宮兵仗羽衛之政令,以總諸曹之事,凡親、勳、翊府及廣濟等五府屬焉;副率為之貳。凡元正、冬至,皇太子朝宮臣及諸方使,則率衛府之屬以儀仗為左、右廂之周衛。若皇太子備禮出入,則如鹵簿之法以從。每月,親、勳、翊三府之衛及廣濟等五府之超乘應番上者,配於所職。」[33]下設長史、錄事參軍事、倉曹參軍事、兵曹參軍事、胄曹參軍事、司階、中候、司戈、執戟等,員數從各一至各三不等,品級從正七品上至從九品下不等。
太子左右司御率府,設率各一人,正四品上;副率各二人,從四品上。左右司
率「掌同左、右衛率;副率為之貳。郊城等三府之旅賁應番上者,各配於所職。」[34]下設長史、錄事參軍事、倉曹參軍事、兵曹參軍事、胄曹參軍事務、司階、中候、司戈、執戟等,員數從各一至各三不等,品級從正七品上至從九品下不等。
太子左右清道率府,仿照中央左右金吾衛而置。設率各一人,正四品上;副率各二人,從四品上。左右清道率府率「掌東宮內外晝夜巡警之法,以戒不虞,凡絳邑等三府皆屬焉;副率為之貳。凡皇太子出入,則領其屬以清遊隊為之先,以後拒隊為之殿,其餘依鹵簿之法以從。凡仗衛之出入,置細引以導之,兼為之糾正。」[35]
太子左右監門率府,仿照中央左右監門衛而置。設率各一人,正四品上;副率各二人,從四品上。左右監門率府率「掌東宮諸門禁衛之法;副率為之貳。凡東宮諸司應以籍入於宮殿者,皆本司具其官爵、姓名以牒門司,門司送於監門,監門之主與判曹印署,復送於門司;門司會之,同則聽入。凡東宮內、外門之守者,並司其出入。凡財物、器用之出入於宮禁者,皆以籍傍為據,左、右監門以出入之。若皇太子出入;則依鹵簿之法,率其屬於牙門之左右,以為捍守。」[36]下設長史各一人,從七品上;錄事參軍事各一人,正九品上;兵曹參軍事務一人,正九品下;胄曹參軍事各一人,正九品下。
太子左右內率府,仿照中央左右千門衛而置。設率各一人,正四品上;副率各一人,從四品上。左右內率府率「掌東宮千牛、備身侍奉之事,而主其兵仗,總其府事;而副率為之貳。以千牛執細刀、弓箭,以備身宿衛、侍從,以主仗守戎服、器物。凡皇太子坐朝,則領千牛、備身之屬升殿。若射於射宮,則率領其屬以從,位定,千牛、備身奉細弓及矢,立於東階上,西面;率奉弓,副率奉矢及決拾,北面張弓,左執弣,右執簫以進副率以巾拂矢而進,進訖,各退立於位。及射,左、右內率啟其矢中及不中,既事,受亦如之。」[37]下設長史各一人,從七品上;錄事參軍事各一人,正九品上;兵曹參軍事各一人,正九品下,胄曹參軍事各一人,正九品下。長史掌判諸曹官吏及千牛、備身之貳,余如左、右率府。錄事參軍事掌印,兼勾簿書及其勳階、考課稽失。兵曹掌文武官及千牛、備身之簿書,及其勳階、考課、假使、祿俸之事。胄曹掌細引仗及羽儀之物,自千牛以下各分而典之。
4. 太子監國
太子監國,指皇太子替代皇帝留守宮廷處理國政。「君行,太子居,以監國也;君行,太子從,以撫軍也。」[38]也指皇帝未能親政而暫理朝政。「太子奉塚祀社稷之粢盛,以朝夕視君膳者也,故曰塚子。君行則守,有守則從,從曰撫軍,守曰監國,古之制也。」[39]
通常情況下,下列幾種情形將會出現太子監國:①太子臨危受命的監國;②太子攘奪皇權後的監國;③皇帝巡幸時的太子監國;④皇帝因病詔令太子監國;⑤權臣或宦官廢帝后的太子監國。
如果太子是臨危受命或攘奪皇權監國,這就足以表明太子已經實際上操控了國家的權力。唐朝的太子監國現象如武德九年六月初四日,秦王李世民發動玄武門之變,射殺太子建成和齊王元吉後,成為最有實力的人物。至此,高祖李淵已經失去了控制政局之力。無奈之下,只好立世民為皇太子,同時令其監國。
在皇權分配制度上,以監國方式交出國政不失為一種體面之策。大唐歷289年共21帝,其中大多是以皇太子身份監國的。正常時期政局穩定,統治集團內部雖然存在著爭鬥,但多數皇帝還是能夠隨時地控制政局,如果在這個時期委以太子監國,則起的主要是行政方面的作用;非常時期政局不穩,如果在這個時期委以太子監國,則起的主要是政治方面的作用。
太子在監國期間,其中央行政運行方式和程式往往會出現相應的變化。首先是以東宮僚屬為處理全國政務之官員,採用的是太子系統的公文格式向全國發文。並取代中央中書、門下和尚書三省主持全國政務。而中央三省之長官中書令、侍中及尚書令則以兼攝方式臨時運轉到東宮體制上以協調兩宮聯繫。其基本等同於中央的三省六部制。
到了李治監國時期,政治制度上有所增減。從立法上正式對太子系統公文格式做出決定,中央行政中樞用東宮的班子,但中央三省的主要官吏卻被臨時委以東宮官職,使他們共同輔佐太子。高宗因其體弱多病,又常住東都洛陽,多次委以太子監國,事實上,也給武后參與朝政決策以可乘之機。武則天時期,廢立事頻,儘管如此,儀鳳四年(679),皇太子李賢曾也監國一年。永淳元年(682)至武后駐東都洛陽期間,太子李顯也曾監國一年有餘。由於廢立不定,大權操握在武后等人手中,這一時期,太子監國在許可權上被大打折扣。
睿宗前期,臨淄王李隆基以實力誅韋氏政治集團有功,得立為太子後,也曾以太子身份監國。自玄宗以後諸帝以太子監國,多系宦官相逼。
#台灣蘭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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